村级自治需要提升管理优化服务
2020-03-19傅斯鸿
傅斯鸿
上世纪90年代,有一部电影叫做《被告山杠爺》,讲述的是一个叫堆堆坪的小山村,当家人山杠爷一心一意为群众着想,却在村里搞“家长制”“一言堂”,最终因触犯法律而受到法律制裁的故事。虽然时代发展到今天,《被告山杠爷》中那样的极端模式已经少见,但一些地方的乡村自治依然停留于简单粗放的管理模式,服务意识缺失。
几千年来,村落一直是中国社会治理体系中最基础的单元,当下亦如是。《宪法》第111条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则是居委会。村干部不进入国家干部体系,但却是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的一级班子,行使着相关权力,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特定的治理模式,对于所在村庄纠纷有事实的处理权,在土地流转、扶贫以及集体财产的调配等方面也有着很大的决策权。
村民在村委会这一自治组织中享有对于村干部的选任权和评议权,以及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但是很多时候,村民在选出村干部之后即让渡了参与村务的诸多权利,村干部也理所当然地替村民“做主”,因此,一个乡村的面貌如何,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村干部的人品和能力。
早在2008年,中央即开展了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工作,数十万大学生村官为中国的村级治理工作输送了新鲜血液。
2013年,国家又提出“精准扶贫”战略,派驻大量驻村干部在乡村一级的脱贫攻坚第一线。多年努力终于让乡村自治和村级治理工作的面貌大为改观。但在脱贫之后,如何让乡村自治走得更长远,如何让乡村自治为致富服务,显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020年春节,一场新冠肺炎疫情从武汉蔓延至全国,整个中国都进入了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很多地方以村或社区为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这也让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面临着考验。
为了避免人传人的交叉感染,很多村庄和社区都出台了严格的防控措施。有条件的城市社区不仅每天定时进行消毒,还为居民提供了测量体温、接收快递等服务。而在广大的乡村,许多村庄的防疫手段以封村为主,新闻里甚至看到有的村子把前来视察的省委书记也堵在村外。
面对突发的疫情,封堵当然是一种阻隔病毒传播的方式,但是很多乡村除了封堵之外,并没有展开相应的服务工作,有些村庄甚至连定时消毒都做不到。随着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广大乡村的人口流动也日趋频繁,这也增加了疫情排查的难度。一些村级组织只是在微信群里进行了初步的排查,并未深入到户进行逐一监测。
也有一些乡村防疫抗疫工作可圈可点,不仅做好了自身的防控工作,还积极组织村民对疫区展开了救助。例如山东寿光、贵州银盏等一些地方的乡村就组织村民为武汉捐赠了大量的蔬菜等物资。既体现了民间的温情,也展示了基层的组织能力。
从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村级自治发展了近40年。管理权的下放,曾造就出不少驰名中外的奇迹,出现了一批如大邱庄、华西村、南街村这样的名震天下的明星村。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村民公民意识的觉醒,原有的村级自治与乡村治理的偏重管理的观念已经落后于村民的需求,亟需与时俱进。作为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基层组织,村委会在行使职能时需要提升管理优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