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发文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8-01-27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7年12期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对从源头上遏制村民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紧密结合村情实际,重点加强对村务决策和公开情况、村级财产管理情况、村工程项目建设情况、惠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情况以及其他监督事项的监督。 (张 维)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