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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时代”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实施困境及对策探析

2020-03-16唐菀阳

高教论坛 2020年6期
关键词:微时代教育工作者载体

唐菀阳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广西 南宁 530021)

引言

“微时代”是指借助互联网技术,用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便携式移动设备,通过短小精悍、传播迅速的载体,以微表达、微阅读、微课堂、微视频等为表现形式的新信息化时代[1]。平等参与、自由表达、身份虚拟、角色多重、互动多维、扩散迅速等新型的交流方式深刻地改变了高职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方式。这种变革为高职学生法律知识的普及、法治思维的形成、法治素养的提升带来了空前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辩证分析“微时代”对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影响,总结实施的困境,探索进一步完善的对策,是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改革和创新的必由之路。

一、“微时代”对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影响

(一)“微时代”为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带来的机遇

1.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平台日益拓宽

在“微时代”背景下,智能手机在高职学生中广泛使用,微载体丰富了网络空间,拓宽了教育平台,使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突破时空限制。高职学生携带便携式移动设备并具备互联网连接条件,即可迅速知晓或分享现实法律案例,便捷地获取法律知识,并自由地发表评论。平台的拓宽促进了法治教育工作者迅速掌握高职学生的思想动态和法治素养状况,有利于及时给予针对性的引导。

2.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内容贴近生活

传统法治教育以晦涩的术语为起点,形式单一,内容枯燥,难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然而,在信息筛选自由、信息资源充足、信息辐射面广的“微时代”,高职学生通过微博、微信等常见平台,迅速查询所需法律知识,观看法治微课、微视频和微电影,追踪热门案件的进展,使法治教育贴近生活日常和职业生涯。学生能充分领悟法治教育与其关注点的关系,就会选择亲近教育、认可教育。

3.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方式丰富多样

在“微时代”条件下,信息传播飞速,沟通空前便捷,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打破了校园课堂唱主角的常规和单一,依托微博、微信等平台开展灵活多变的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学习、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服务等移至网络空间,有利于创造多渠道的模式,使晦涩难懂的法律知识蕴含在碎片式信息传播中,融入高职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形成润物细无声的隐性法治教育,增强教育的渗透力和辐射力。

4.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理念包容开放

“微时代”打破教师的垄断地位,给予高职学生自由表达、协商对话、平等互动的机会[2]。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在包容开放中彰显。高职学生在共建共享的微平台探讨热门的法律案例,表达观点,形成共同圈层。高职学生更乐于接受与之思想趋同者的观点和建议,产生圈层效应,提升教育的感染力。教师亦通过微载体与学生平等互动,言传身教,现身说法,提升教育的实效性。

(二)“微时代”使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面临的挑战

1.“微主题”冲击了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主旋律

长期以来,法治教育工作者根据特定的主题,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进行法治教育,保证法治教育与主旋律一致。“微时代”的高职学生能够灵活自如地浏览、收藏、转发和评论。浩瀚海量的微素材和短小精悍的微载体促进了信息的微化,形成了各式各样的“微主题”。高职学生由于缺乏阅历,不善于鉴别信息真假,在讨论法律案例时,容易淡化正面的大主题、放大负面的小事件、观点偏离主流价值观轨道,影响法治教育工作者占领主阵地、引领主旋律的行动。

2.“微载体”削弱了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控制力

传统的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强调充分利用校园主阵地,通过课堂教学、主题讲座、主题班会、实践活动等途径进行灌输。教师采取正面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就能形成有效控制,遏制反面信息的传播和扩散。然而,“微时代”的信息辐射范围很广,内容呈现多元的价值取向。通过微载体发布的信息突破了时空限制,丧失了可控性,增加了法治教育工作者控制教育方向和主导信息传播的难度。

3. “微速度”淡化了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权威性

在传统教育模式下,教师是法治教育的主导力量,在获取资源素材方面有绝对优势和绝对权威。但是,“微时代”的学生通过微载体获取信息的速度与教师同步,甚至快于教师。同时,现实法律案例极其迅捷地呈现在公众面前,引发高职学生的困惑。学生希望第一时间获得让内心信服的解答,自行搜索查询,参考他人的评论,形成自己的观点。此时,教师不再是学生习得法律知识和技能的唯一主体,其主导者的角色被淡化,其教育者的权威面临严峻挑战。

二、“微时代”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面临的困境

(一)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对师资建设重视不够

目前高职院校普遍缺少受过系统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强法治实践经验的教师,师资队伍较为薄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由思政课教师执教。多数思政课教师未经过系统的法学训练,往往仅能从宏观的角度阐释法治,带给学生对法治粗浅的认识,无法立足于学生日常生活和职业生涯的需求传授法律知识和实践技能,难以胜任培养学生法治思维、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重任。部分高职院校尽管开设了相关涉法课程,却由专业课教师兼授。多数专业课教师亦存在法律知识匮乏、法治实践经验不足等问题,同样难以达到法治教育的理想目标。同时,在微载体广泛运用的条件下,要求法治教育工作者者具有一定的信息技术素养。但是,高职院校谙熟信息技术的教师却不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全面法治素养的教师又往往缺乏借助互联网平台、依托微载体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使法治教育缺乏时代适应性。师资队伍的薄弱是制约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改革顺利实施的最大瓶颈。

(二)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对网络平台构建有限

“微时代”的高职院校普遍打造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混合式教学,为学生提供微课、动画、课件等网络资源。然而,在高职院校的教学实践中,法治教育总是附属于思政教育或者专业教育,缺乏相对独立的地位,极易被边缘化,依托网络平台的混合式教学很难推进,学校资金和技术支持力度不大,致使法治教育缺乏开放、灵活、互动的氛围,学生平等参与和自由表达的欲望受到压制,难以充分激发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力。部分法治教育工作者善于借助超星学习通、雨课堂、爱课程等现有网络教学平台开展相关课程教学,增强生动性和交互感,但由于仅局限于某一门课程,待课程结束平台的作用也就逐渐淡化,无法使法治教育贯穿学生在校教育的始终,形成长期效应。目前,多数高职院校并未构建学生日常法治教育平台,普遍缺乏在课程以外持续推进法治教育的意识和能力,更难以做到在法治教育中抓住互联网优势、把握“微时代”法治教育的特点、链接外部优质的普法资源、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和服务。法治教育网络平台构建有限,且其功能发挥不畅,这亦是制约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发展的关键因素。

(三)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对微型载体运用甚少

日新月异的微时代,海量的信息和交互的平台时刻刺激着高职学生的神经。学生不再关注法治教育理论的高深和严谨,反而更热衷于利用微信、微博等微载体浏览法律案件、法治栏目,实时追踪热门事件,积极参与评论和互动[3]。但高职院校在开展法治教育时,未能够与时俱进地让法治教育及时适应和对接短、频、快、广的传播方式。部分法治教育工作者对信息技术的学习采取回避态度,难以及时把握信息技术的发展对学习方式和工作方式的影响,以至于对微载体研究和运用甚少,不善于通过寥寥数语、一个段视频、一部微电影、一曲音频以案说法,更不善于通过微博、微信推送法治教育资源和案例,并与学生进行探讨和交流,致使学生无法利用流动空间和碎片时间来习得法律知识和技能,并获得自由表达和充分互动的机会,故难以形成对法治教育的认同感和获得感。

(四)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对热点动态捕捉迟缓

“微时代”传播途径便捷,法律案件发生后都将第一时间与公众见面。目前,高职院校普遍对热点动态捕捉迟缓,未及时关注热点对高职学生法治信仰的冲击,缺乏未雨绸缪的预见性,缺乏隔岸观火的洞察力,缺乏及时把控主流意识形态方向的政治敏感,缺乏搭建互联网平台、利用微载体主动出击的意识和能力。面对来源于互联网和微载体的各种信息,高职学生难以把握被冠以“正义”“良知”“理性”“爱心”进行伪装的评论,极易轻信被歪曲的事实,进而产生价值观的偏差。学生存在质疑和困惑,并在网络平台和微载体表达观点时,高职院校往往粗暴删帖,却不善于以热点动态为契机适时开展正面法治教育,从而把握主流意识形态的旗帜方向,更很少思考如何以案说法促使学生纠正片面、错误的观点,并发自内心地认同法治的公平价值。

三、“微时代”完善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对策

(一)全面优化法治教育师资队伍

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欲适应“微时代”的新形势和新特点,必然要打造坚持学习、与时俱进、勇于改革、善于创新的师资队伍,尤其要求法治教育工作者具有较好的信息技术素养、丰富的法律知识和适应时代发展的法治宣传教育能力。全面优化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应当从以下三方面努力:首先,应当加强对现有思政课教师法治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使其具备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课程培养学生法治思维,帮助学生树立法治信仰的能力;其次,相关专业的涉法课程应优先选择受过系统法学教育的教师承担教学任务,其他专业教师如果参与授课,应通过考试、听课、试讲,检验其法律知识及法治素养;再次,高职院校应加强对法治教育工作者互联网技术和微载体运用操作的培训,强化师资队伍的信息技术素养和网络资源意识,促使法治教育工作者不断学习信息技术,熟悉网络平台和微载体的操作,并有针对性地运用到法治教育工作中[4]。

(二)科学构建法治教育网络平台

构建平台是“微时代”开展法治教育的开端。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当树立平台意识,深入研究信息技术、网络语言和微载体传播特点,构建交互式的法治教育平台。应当注重顶层设计,立足平台服务法治教育的有效性,本着“建一个用好一个”的原则,避免一股脑建平台而流于形式的叠床效应。具体而言,平台包括涉法类课程在线教学平台和日常法治教育平台,保证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有序衔接,使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打破时空界限,从而贯穿学生在校教育全过程。

构建相关课程的在线教学平台,不宜将传统教学直接移植到线上,应当合理设计线上教学和课堂教学的分工,形成科学、实用、高效的混合式教学。应当更注重贯彻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使用讨论区和问答区,增强学生的参与度和教学的互动性,鼓励学生主动地探求法律知识、培养法治思维、训练实践技能,给予学生方向性的启发和引导,从而提升学生学习的兴趣,产生有效共鸣。

构建日常法治教育平台应当树立用户思维,在确保实现法治教育通用目标的基础上,通过调查问卷全面地分析不同专业、不同生活环境的学生对法治教育的特殊需要,在此基础上分类设计平台板块和网页菜单,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法治教育的主题和内容。同时,还需注重链接优质的外部资源,将中国普法网、法治教育网、各地普法网、行业法规检索平台的网址置于平台首页,指导学生检索法律知识、法治微课、法治电视节目等。此外,平台须开辟法律咨询服务专栏,由具有法治实践经验的教师团队为学生提供日常法律纠纷解决、就业创业法律风险防范、职业法治思维养成等个性化服务,变“粗放教育”为“精准服务”。

(三)充分运用法治教育微型载体

科学、合理地将各种微载体广泛运用于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实践,是适应“微时代”法治教育趋势和特点的核心对策。高职院校及其法治教育工作者应以学生热衷于用碎片时间和移动空间互动为契机,建设法治教育精品微课堂,拍摄法治教育微电影,制作法治教育微广告,打造网络法治教育微体验,实现篇幅的短小精悍,主题的丰富鲜活、内容的生动趣味、语言的通俗幽默。法治教育工作者应以案说法、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变传统说教为时代表达,形成融思想性、实践性、时代感和亲和力于一体的法治教育表达体系[5]。同时,法治教育工作者可设立个人微博账号或者个人微信订阅号,经常推送优质的法治教育素材,这样更加便于随时随地与学生进行交流活动,使法治教育的辐射面更广。

此外,法治教育工作者须通过微载体的后台或终端,留意学生的发言、评论和建议,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和法治素养状况,积极主动把控法治教育的旗帜方向,防止“误导性舆论”危机。对于负面信息的传播扩散,高职院校应当及时进行舆情监控,将不良态势扼杀在萌芽中,但切忌盲目封锁和武断删帖,而是通过正面教育和以案说法,教会学生文明用网、诚信交流、求证转发、客观评论,遵守“微时代”特定的法治秩序,切实弘扬法治精神。

需要注意的是,“微时代”信息传播以碎片化传播为主要路径。但是,碎片化信息由于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形成的是“微主题”,极易让学生对现实法律案例、我国执法和司法实践、法治的公平价值产生以偏概全的认识。此时,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当进行专业引导,将碎片式信息进行拼图整合,挖掘学习深度,通过适当、必要的逻辑论证和法律分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防止学生的思想受非主流价值观的冲击而左右摇摆甚至迅速倒戈,促进学生养成法治思维习惯,并能够站在正确的立场,客观分析和公正评价法律问题。

(四)敏锐捕捉现实法治热点动态

法治教育工作者想要在“微时代”占领意识形态主阵地,引领主旋律,尤其需要注意敏锐捕捉时事动态,用好热点素材,力争在学生做出反应之前发声,把控住信息传播的旗帜方向,达到趁热打铁的正面效果。首先,应当利用每年国家安全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宪法日、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环境日进行相关主题的法治教育。其次,在每年毕业生就业季和创业季,进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合同法》等法律知识的宣传,开展系列专题微课,通过网络平台和微载体主动提供劳动合同陷阱识别、劳动关系法律风险防范、企业设立法定要求及程序、常用经济合同范本等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的咨询和服务,让学生充分认识到法治对其职业生涯的保驾护航是全方位的。再次,在国家经历特殊事件时,抓住机遇升华法治教育的效果。例如,现在正值举国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关键时刻,应当以此为契机,及时在微载体发送相关推文,链接相关案例,适时进行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疫情期间经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解除后果、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立法和执法、复工复产前后劳动纠纷的处理、疫情防控期间的特殊税收优惠政策、网络谣言的识别和防范等相关法治宣传和教育活动。此外,随时关注和跟踪重大法律案件的官方报道和进展,适时通过微载体传播给学生确凿的信息,避免学生通过非主流平台获得碎片式信息后不经求证就广泛转发、断章取义、妄加评论,同时还要第一时间主动发声,与学生平等地交流和探讨,启发学生以法治思维构建对案件的理性认识,全面、客观地评价相关事件,使学生在此过程中习得法律知识和技能,并能提升法治素养。这一年来的孙小果涉黑案、湖南新晃操场埋尸案、清华海归博士孙夕庆重审无罪、“孙杨事件”等都是非常具有法治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结语

“微时代”信息传播便捷、迅速、广泛、灵活,使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平台日益拓宽、内容贴近生活、方式丰富多样、理念包容开放。与此同时,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也面临冲击主旋律、削弱控制力和淡化权威性的挑战。师资队伍薄弱、网络平台有限、微载体运用甚少、热点捕捉迟缓等困境制约了“微时代”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的改革和持续发展。通过全面优化师资队伍、科学构建网络平台、充分运用微载体、敏锐捕捉社会热点等措施,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高职院校学生法治教育不适应“微时代”趋势和特点的现状,扬长避短,激浊扬清,促进其与时俱进的良性发展,最终为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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