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号与点号的配合使用
2020-03-15余惠先
高等继续教育学报 2020年6期
余惠先
作者在直接引用他人的观点时需要用双引号来标注所引用的内容,与作者自己的观点区别开来。一般的规定是凡是把引语作为完整独立的话来使用的,点号放在引号之内;凡是把引语作为作者话的一部分,点号放在引号之外。笔者在编辑过程中经常发现作者在后引号与点号的配合上出错,该放在引号内的放在引号外,该放在引号外的放在引号内。掌握后引号与点号的正确配合的关键在于清楚引语是完整独立的语句,还是作者语句的一部分。下面举例说明。
1.此外,课题结题后的推广也存在问题,某备课组长提出:“虽然该课题获得了市级一等奖,但结题之后面临着无法把其他的老师带动起来的难题……只有少部分教师在做,未能调动其他教师的广泛参与”。
例句1引文前虽然有冒号,但整体看,引文只是作者证明成果推广困难中的一个论据,前面有作者的话,因此句末点号要放在引号之后。
2.Manen&Li认为,“教师发展,并不仅仅包括技术的维度,如知识和教学技能,而主要是一种道德和情感的维度。”
例句2是完整独立的话,因此句号应放在引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