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册:论晚清义宁州的书院志*
2020-03-15张劲松南昌师范学院南昌330032
●张劲松 (南昌师范学院 南昌 330032)
晚清时期,土客矛盾尖锐的江西义宁州(今江西修水县、铜鼓县)出现大范围编纂书院志的现象,书院建设、书院规制调适、书院志编纂等构成晚清义宁州书院文化的主体。义宁州此起彼伏的志书编纂现象,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晚清时期区域书院发展的内在需要,折射出我国传统书院的功能与性质在近代的深刻变迁。
1 晚清义宁州书院志的基本情况
目前所知有关公藏机构保存的晚清义宁州书院志共10部,具体情况为:
(1)《本籍濂山书院》,不著撰人,不分卷,道光二十八年(1848)编,记事自道光十九年(1839)三月至道光二十四年(1844)四月止,主要内容为客籍童生甘临吉与考濂山书院诉案经过。濂山书院始自北宋时期,康熙七年(1668)重建,清代为土著集团控制。志藏修水县图书馆。
(2)(同治)《梯云书院志》,客籍士绅同治二年(1863)编,共6卷,门类体。首卷为前案、后案;卷二为后案、崇祀、禄位三代、捐名三代;卷三、卷四为捐名三代;卷五为契据;卷六为学规、院规、酬祀、经籍、什物,首事附。卷首录“劝捐序”“梯云书院叙”“梯云书院志序”及义宁州绘图、书院与山口义学图、凡例等。藏修水县图书馆。
(3)《培元书院志》,光绪元年(1875)志局编,共6卷,门类体。首卷为院图、公宇图、何宗师匾额、倡捐公启、呈、示、札、条规、谕贴、祭文、崇祀文等,第二至第五卷为捐名三代;第六卷为契据、租数、经籍、书画、古玩等,附咏瑞晕诗八首及志跋。志书现藏修水县图书馆。
(4)《仁义书院志》,光绪十八年(1892)编,不分卷。志书内容包括记、存案稿、修建规制、善后条规、赀赠条款、主名、捐费芳名、管首等。现藏修水县图书馆。
(5)(光绪)梯云书院志,光绪十八年(1892)志局撰,共6卷,门类体。卷一为前案、后案、院规、学规(附借书章规);卷二为文契;卷三至卷五为捐名;卷六为崇祀、廩租、经籍及修志芳名、经理芳名等。较(同治)《梯云书院志》光绪志新增时任署州王济中《重修梯云书院志序》、陈宝箴《梯云书院记》等若干文献,所有新增并旧记、叙等一如同治志,皆冠于卷首而未列入目录。志存修水县图书馆。
(6)《凤巘书院志》,光绪二十五年(1899)朱点易修,共7卷,纲目体。首卷为修志职名、凡例、目录、绘图、案帙;第一卷(上)为艺文(序、记、诗、书目),第一卷(下)为崇祀(捐廉、捐名);第二卷乐输(修费、存费、主费);第三卷为乐输(契据);第四卷为条例(学规、学约、章程、祭文);第五卷田赋(丈额、递册);尾卷为经理、什物、帐目等。朱点易,廩生,字策昌,号辰浒,义宁州仁乡上杉人。除修水县图书馆所藏外,赵所生、薛正兴主编的《中国历代书院志》(第2册)收录[1]。
(7)《续修奎光书院志》,光绪二十六年(1900)书院公局编,门类体,共8卷。首卷为前案、后案;卷二前乐输、后乐输;卷三、卷四上、卷四下为捐名三代;卷五、卷六为契约;卷七为学规、条规、书籍、什物;卷八为崇祀录。是书内页册柱又名《奎光书院册》,据邹滨《重修奎光书院册序》可知书院曾于同治元年修《奎光书院册》,光绪二十六年重修时部分内容可能沿用同治时刻板,以至书页内容没有更改。志存铜鼓县档案馆。
(8)《聚奎书院志》,光绪二十七年(1901)修,共4卷。第一卷为州尊序、陈浩瀚序、李镜华记、主会序、老文昌季序、新文昌季序、惜字季序、绘图、规条、首事、科目等;第二卷为主名;第三卷为主名和拨贴;第四卷为契券。志书体例较为杂乱,较难准确区分,目录有陈浩瀚序、主会序、老文昌季序等,而正文中阙如。存修水县图书馆。
(9)《崇德书院志》,光绪三十年(1904)编纂,仅存一册,为契据,其他内容不详。藏修水县图书馆。
(10)《泰交书院志》,光绪三十二年(1906)编修,共4卷,门类体。卷首为序、记、引、呈、示、启及院图、凡例、条规等文;卷二、卷三为主名;卷四为契据。志存修水县图书馆。
2 晚清义宁州书院志的编纂取向与基本体例
2.1 义宁州书院志的编纂取向
晚清时期,中国进入了历史未有之大变局。政治上,太平天国运动等农民起义对清王朝的统治给予了无情地打击,使士绅力量在地方治理上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西方殖民势力的野蛮入侵,动摇了传统小农经济,造成大量农民破产,社会剧烈动荡。位于湘、鄂、赣三省边界的义宁时有骚动,作为地方公共机构的书院亦遭涂炭,如位于州治的梯云书院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建成后,同治元年(1862)即因兵燹而栋宇无存。加之土、客畛域,竞争激烈,为保全计,编修书院志书一时风行,其主要目的在于存信史、资院政、励后人。安乡《培元书院志》的编者指出:“志,记也。自创始以迄成功,一切事宜无分钜细,缕晰登载,俾览者瞭然心目,庶足传信后来。”[2]因为志书所载事关重大,所有事务巨细均详细登载,使之能传信后来,编纂者可谓用心良苦。武乡《重修奎光书院志》的编者亦在“凡例”中指出:“是书之设,藉以垂久,凡书院事宜概行详载。书成给颁各乡,庶瞭然于书院之本源,而可久之基即植于此。”[3]奎光书院志凡九卷,内容丰富,反映了志书编纂者“凡书院事宜概行详载”的思想,其目的在于为书院存一份信史。
2.2 义宁州书院志的基本体例
义宁州书院志编纂体例较为多元,有纲目体者,如《凤巘书院志》,共7卷,每卷有纲,纲下列目,纲目分明,条理清楚[1];有类似于门类体者,如《重修奎光书院志》(亦名《奎光书院册》),共9卷,其中首卷至六卷及第八卷门类清晰,计有前、后案、乐输、捐名、契约、崇祀录等,而第七卷目录有学规、条规、书籍、什物等四类[4];有条目体者,如仁义书院、培元书院等;其他如梯云书院、泰交书院、聚奎书院等志书为综合体,如泰交书院,卷首有序、记、引、呈、示、启、院图、凡例、条规等多个内容以条目的方式呈示,而卷二、三、四则又分别为主名和契据(卷二、三均为主名),门类体的特征明显[5]。纲目、条目与门类混合使用,是清代义宁州书院体例的主要特征,反映了志书编纂者因事制宜、因院制宜,不拘一格编纂的特点。
3 义宁州书院志的主要内容
3.1 捐名档案
从所见义宁州书院志看,除《本籍濂山书院》外,其余9部院志均有“捐名”,且在各院志中“捐名”内容所占比例最大,如《聚奎书院志》共4卷,“主名”约2卷;《泰交书院志》共4卷,其中“主名”2卷,占比50%;光绪《梯云书院志》共6卷,捐名占3卷,占比50%,可见“捐名”在院志中的重要性[6]。院志不厌其烦地详细刊载各捐户姓氏等有关信息,是书院管理运作的现实需要。
清代义宁州书院的经费主要来自绅众的捐助,可以肯定的是,没有来自民间的持续捐助活动,必然不会出现书院建设的高峰。对于捐助的绅众,书院设计了包括呈请议叙、进主、保障肄业资格、宾兴支持等有关的激励措施,使捐户能从捐助书院中获得各种回报。例如,培元书院议定规条规定“各府书定捐名,俟创建书院援照部例报案,详请奖叙以示鼓励”[2];梯云书院学生肄业需领单填写三代信息,查清与志书一致才能领卷与考,等等[7]。这种回报是基于绅众的捐助行为,是具有相对排他性的、面向特定群体的活动。但由于书院建设事务浩繁、头绪众多,经理人等也良莠不齐,加之土客不容,未捐者、捐少者、土客籍之间混考的情况时有发生,因之聚讼不已。而已捐者又多有以乃祖之名出捐,时隔久远,必然会出现殷实之户等以始祖、支祖已输为藉口概不续捐并领取书院花红的情况,从而失去书院宾兴资助贫寒之士的初衷。因此,准确的捐户姓名等既是基础性信息,也是关键档案材料,成为编修院志时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为保证捐户信息准确,各院志在收集、刊载捐户名录时有严格要求。例如,《泰交书院志》规定:志载主名,即于名下注明捐数若干,住居某、子某、孙某,以便查核而杜混冒[8]。
3.2 院产档案
院产是指书院的广义资产,包括建筑物、经营性资产(如田、地、店铺及银钱现金等)、设备设施(如桌椅、床铺、香炉、灯柱、书架、饭甑、租斗、水井等)及藏书等。在书院的全部院产中经营性资产尤为重要,因为没有持续稳定的经费,书院必难以为继,所谓“无田,即无院也”。与“捐名”一样,院产是院志必不可少的内容且占有重要比例,如奎光书院,分别用第五、六两卷刊载各种契约;聚奎书院则有“拨贴”和“契券”;凤巘书院专用两卷收录乐输的有关资料,如修费、存费、主费和契据等,此外又另专有一卷为“田赋”;残存的《崇德书院志》仅1册,全部为书院文契、买卖契文等各种类型的契据[9],等等。
书院兴建后,各类捐拨、购置、租佃的院产原始契据随着时间推移不便保管,极易遗失,捐户及书院的各类权利难以得到有效保障。为此,院志中详细刊载各类契据、契券,实质上是将此类资产的原始凭据通过入志的方式予以大量“复印”存档,从而避免将来不至于原契遗失而使院产无存的现象。院志“契据”的主要内容包括产业来源、数额、特征、用途及证人、时间等要素,一目了然,有据可查,最大程度上避免院产被侵渔、吞没、无故消失的情况,即或对簿公堂,也是讼案获胜的重要证据。而当因兵燹等极端破坏,只要按志索骥,院产尚存,书院也仍有重兴的可能。
书院获得绅众捐助的产业后,需加强管理方使书院运转有序。但捐助者或因自身拮据,或并非“踊跃乐捐”等因,捐产如不能一一如实,山长束脩、生徒膏奖、花红资斧等必左支右绌,难以为继,书院则有旋兴旋废之忧。对此,院志详细收录院产资料,既可充分保障实捐者权益,又可杜绝觊觎者之心。如《泰交书院志》“凡例”交待志书关于“院产”编纂原则时称“租产分置各都,无论书院创买及各姓捐拨之业及典契,俱照抄录付梓,以便查核”[10],根据付梓的《泰交书院志》,书院公局便可按志查业、照志管业,保护好书院的利益。
3.3 公文档案
清代义宁州书院建设过程中多努力争取州宪、学官等支持,书院落成后积极呈宪立案存档、呈报议叙等,由此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书院公文档案。如同治《梯云书院志》首卷中的“前案”“后案”,《仁义书院志》中的“存案稿”,《凤巘书院志》中的“案帙”,等等。这些公文的内容大体上包括书院兴建后向知州等官员禀请立案的呈文及各级官员的批复,书院根据捐助情况呈请议叙及各级官员直至皇帝的批复文档,州宪等地方官劝捐书院、考课取士的公启、谕、示等,禀请立案与议叙文牍是这部分内容的主体。如《续修奎光书院志》 “前案”刊录自道光十七年(1837)十月初八日书院经理人等的禀呈,至道光二十年(1840)十月十八日州宪的批准往来公文15件,其中包括江西巡抚、学政、藩、臬二司、粮道等高级官员的批示,内容包括书院建设情况、书院学规章程、书院考课等。如道光二十年(1840)具呈考课立案:
具呈。贡生温丰,监生王家桢……为禀明事:
生等奎光书院蒙宪捐廉倡建,聿观厥成,并沐转详各宪大人批准立案。今届试期在迩,现奉给示晓谕,……抑或封题着礼科送院考试,前呈助租田贴三纸,奉谕无庸给印,理合抄呈附案,以便查核。其原贴三纸,恳准给领,交书院总理首事收存。至书院一切章程,现已奉行,已沐给匾奖励,伏恳制文赐记,纪事镌珉。司马题桥,欣五云之给体;洛阳撰记,诵千佛之名经。生等不胜翘企感激之至。谨禀。
计抄粘助贴三纸,领状一纸。
道光二十年十月十八日奉
州宪周批:准将原缴助贴三纸给领交总首事收存。届期封题,交尔等扃门考试。所有书院事宜遵照原议妥为经理,听候作记镌石,以垂久远,可也。抄粘附[11]。
书院志中大量保存书院相关公移等文档,其目的是争取民间性质的书院合法化,获得来自官府的支持与肯定,从而加强书院建设的必要性和正当性,帮助树立书院首事、经理人等的权威。同时,呈请对捐助达到一定数额者按例给予奖匾、议叙等,使义宁州绅众捐助书院的个体行为,上升为具有普遍意义的王朝旌表正典,大大提升了书院建设的社会影响力,参与者的与有荣光,不断激励着地方人士持续投入到这一事业中来。
3.4 规条章程
书院的永续维持,有赖于建立良好的管理机制,因此制定相对有效的管理章程与规条极为必要,这也是包括义宁州书院在内的清代书院较普遍的做法。义宁州各书院志中的规条章程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学规。书院为士子肄业之所,自然应有一定的学规,对肄业生徒在德业、学业上有所规束和要求;一是章程。包括管理人员的甄选及其权利义务、职责、山长的聘请、考课的安排、书院经费的筹措与使用,等等。规条与章程作为保障书院正常运行的制度要求,也是各院志的内容之一。值得注意的是义宁州书院无论其规模大小,所定规条、章程等均十分详细,如在内容相对较为简约的《仁义书院志》中,有关规章的制度安排分别有:“修建规制”“善后规条”“赀赠条款”等,其中“善后规条”16条,“赀赠条款”13条,举凡书院首事、租产缴纳、院产管理、捐户进主及肄业生徒的奖赏、川资等均作出详细规定[12]。
规条章程是书院管理的根本依据,使书院的运行有章可循,对书院的日常而言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培元书院志》《续修奎光书院志》《梯云书院志》等院志将随着院务发展需要而不断增补的规条章程一一刊载,较好地反映了书院在不同历史时期的院务重心及处理庶务时的对策与变化。
3.5 艺文
传统书院是传承、传播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文化教育机构,围绕书院而创作的艺文,是保存书院历史、展示书院特色、凝聚书院精神、彰显书院文化的重要载体,因之成为书院志的重要内容。“山水之佳胜,必资翰墨以传。古人足迹所经,辄留题咏。至如朝廷之诏命,官府之书牍,与夫金石纪载之所及,并关兴废,不可缺也”[13],历史上一些著名书院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等在编纂书院志时意识到书院艺文并非仅仅是唱和之作,而是事关兴废的重要文献,与书院志中的沿革、列传、学规等并为不可或缺的内容。如清康熙赵宁《岳麓志》共8卷,其中卷四至卷八均为“艺文”,包括碑、赋、诗、序、文、说、铭、疏引、书劄、书启等,内容占比超过全志的60%[14]。
与著名书院不同的是,清代义宁州书院志目录中专列“艺文”条目并不常见,仅有《凤巘书院志》第一卷(上)为“艺文”纲目(列目为序、记、诗、书目等),此外《培元书院志》有附刻咏诗8首,其他书院志均无“艺文”类目。但若将前述书院建设的各类往来公文,及各书院志在卷首刊录的劝捐序、书院记、叙、志序等书院序记文理解为广义的“艺文”,不难发现,义宁州各书院志在体例上仍保存着书院志编纂的传统,不过这一传统与书院生存的现实需要有机融合,序、记多是记录书院兴起之因、筹办经过、各类规制的历史文献,而发骚人墨客之幽情、寄怀感时之作的诗赋及阐发义理的官、师讲义等付之阙如。如同治二年(1863)《梯云书院志》,卷首先后有署州蒋启敭《义宁州怀远创建梯云书院劝捐序》、知州周玉衡《梯云书院序》、署州邓国恩《重建梯云书院序》、学正刘昌纶《梯云书院志序》、志局《梯云书院记》等序记文献。光绪十八年(1892)重修书院志时,新增署州王济中《重修梯云书院志序》和陈宝箴(1831—1900)《梯云书院记》及光绪志局《重修梯云书院志叙》等,而诗、赋等无一首存录[15],此亦即时人所谓“是书专为书院之计,非地舆志比,故人物风景俱不载入”之意[4]。
4 档案册:义宁州书院志的性质与意义
在地方文献中,方志是记载区域书院的主要载体,但方志详细记录书院文献的多为一地之中心书院或历史上有影响的书院等,绝大多数书院在方志中仅为一个条目而已。这一传统对依靠绅众广泛捐助兴建的义宁州书院而言显然无法满足其需要,请奖议叙、肄业考课、花红奖赏、川资程仪,等等,都必须底册清楚,有据可查,一一有来历,否则必将聚讼不已。“志者,所以纪实也”[16],义宁州书院志书的编纂较好地反映了这一理念。“纪实”理念的形成既有其时代背景,也是书院维持与发展的现实需要。义宁州各书院志的内容主要为捐名、契据、公移、学规章程及记序文等,多为书院档案资料,而山长讲义、生徒课艺、书院诗赋碑铭传赞等付之阙如,充分体现出志书编纂服务于书院管理现实需要的务实取向。“恐岁月之久深,惧故典之沦亡;立档案可垂千古,树人材原期百年”[17],义宁州各书院志从本质上讲即是一种特殊形态的档案册。
作为档案册的书院志总体遵循“主事实”的基本原则,表现出“务实”的特点。捐名、契据、公文均事关重大,必须一一据实刊载,遗漏或舛误都将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据此,将书院经理过程中生成的重要档案据实汇编刊成志书,以防将来各执一词,杜绝后患。如泰交书院交待修志源起时称:“今秋八月,商修院志,非掠美也,防后患也。文契不载,田有遗漏;捐名不表,考将混争;章程不计,费多虚糜。院志之宜修者,此其亟也。”[18]
“以上各条,皆载档册。今因诸生请列入志,以期垂久,故备录于右”[19],义宁州书院志的编纂大体上沿着将各类书院文档、簿册汇编整理成帙而成志书的路径,志书档册痕迹非常明显。加之各书院多为道光末年至光绪朝新建,且以乡村书院为主,办学历史短,办学影响小,内容有限。因此,志书编纂在体例、编排、印刷上难言精严详赡。如各志书体例多歧,以杂糅为主,兼及纲目体、门类体、条(类)目类等。个别书院志如《仁义书院志》甚至没有目录,仅据实纪事、如实刊载,充分反映了编纂书院志书在于保存档案的目的。《奎光书院志》《聚奎书院志》《泰交书院志》等院志或封面与内页名称不一,或目录与内页内容不一,等等,难言精详,从中我们甚至可以读出志书编纂者急欲将档案汇册而暂无暇兼顾质量的迫切心理。
同治二年(1863),义宁州学正刘昌纶为《梯云书院志》撰序,称:
书院为陶冶群材之所,教思所及本无穷期,况后汇之为志,纵时势潜移,罔敢更张矣。虽然,修院志美事也,亦重举也,不纪其事,固无需乎志,不据其实则又铺张为贵,摭拾为工,将欲信今而适以诬今,将欲传后而转以欺后。……见其据事直陈不假粉饰,惟倡建底册、院规、学规必书,租产、契据、捐赀芳名必书,递及一名一器至纤至悉。凡有关于书院者俱得连类而书,洵纲举而目张,亦有条而不紊,美哉!得其体焉。而不仅惟是,其叙创始也,原原本本,事虽久而录必求详;其述请奖也,书院、义学事虽再而实有攸归。盖即修志而知为梯云作养人才之意洵挚且远矣[20]。
刘昌纶在序中称《梯云书院志》秉承“纪事”“据实”的原则,据事直陈不假粉饬,举凡底册、议叙、规条、租产、契据、芳名,纤悉必书。刘昌纶的序文虽为梯云所作,却概括了其他义宁州书院志内容的基本情况。义宁州书院志的编写体例、内容构成等不同于传统书院志的编纂,是我国书院志文献的一种特殊形态。书院志教育内容稀少,完全没有山长名录、讲义等内容,较难反映书院作为文化教育机构的性质,甚至书院条规中无山长聘请、生徒肄业章程,亦无山长束脩等经费开支,书院仅仅为考课与宾兴助学之所,这与传统书院围绕山长讲学而聚生徒肄业的教育机构不尽相同,这是义宁州书院志所反映的区域书院演变事实,对于深入认识晚清地方书院的性质及我国古代书院功能的变迁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