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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思想的自由与规范之和解

2020-03-14

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仁义天性庄子

赵 萍

(唐山师范学院,河北 唐山 063000)

庄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举起绝对自由旗帜的哲学家,一首《逍遥游》的狂想曲在一代代文人墨客那里得到回应,而他本人身处世俗却独与天地精神往来,真正获得了内心的自由。很多人据此认为,庄子的自由观是盲目排斥一切规范的消极自由主义,这完全是误解。事实上,庄子从不脱离规范空谈自由,更是搭建了自由与规范之和解的第一人。在庄子看来,问题的根源并不在于规范对人的束缚,而是人们在建立社会规范的同时,付出了扭曲淳朴天性的巨大代价。

一、庄子对于“规范”的两重观点

目前学界对于庄子“规范”思想的研究还是零星的,例如,陈静的专著《秩序与自由的困惑——〈淮南子〉研究》,在这部书中,庄子主张自由,儒家拥护秩序,双方以对立格局出现,显然,庄子对于“规范”的态度没有被充分重视;此外还有安继民的专著《秩序与自由——儒道互补初论》,将儒道关于自由、规范的观点作为互补双方,在解读庄子自由与规范的思想上,与上一部相似,缺乏更宏观的研究视角。

通过学术成果的呈现,不难看出,庄子对“规范”的思想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甚至还存在一定的理解误区,误认为庄子执着于“自由”的思想,与规范是相排斥的,而儒家学者才是规范的拥趸,这显然有失于庄子自由思想的真相。

事实上,庄子对于规范有着清醒的认识。《逍遥游》中提出了一个“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1]13的思想,从时间与空间方面论述了人的认知的局限性,以此为前提便可透辟理解庄子的两重“规范”观。

庄子并不排斥规范,只是对于规范有“小大”之区分:所谓社会规范,是指文化鼎盛的西周时代,周公制礼作乐,从此,人成为有别于禽兽的存在,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礼坏乐崩,至春秋战国时期,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者为了恢复郁郁乎文哉的社会盛况,推行仁、义、礼、智、信的行为规范,通过对个人行为及人伦关系的约束,以实现整个社会的和谐,在庄子看来这是小的规范。所谓自然规范,是指万物所依存的宇宙自有其运行轨道、人类所生存的世界自有其运转规律,例如寒暑的交替、生命的明灭,这便是自然规范,它的存在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万物都必须服从,万物都在这广大的规范之中,在庄子看来,这是大的规范。

(一)庄子对社会规范的否定

儒家看重社会规范,孔子主张对人施加仁义礼的教化,主张“君臣父子”[2]128各安其位,认为“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2]23,庄子对此厌恶至极。在庄子看来,此种社会规范只是人为制作的哄骗民众的政治广告,不仅不具有教育功能,由于它干预了人的天性,反而导致社会陷入大混乱之中。

一方面,社会规范的教化功能十分有限。庄子认为仁、义、礼等社会规范与道、德不属于同一层次:“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道之毕而乱之首也。”[1]597可见,对于人来说,“道”与“德”是精神境界的最高层次,其次是“仁”,然后是“义”,最低级别的是“礼”,这五种层次“不仅递相差次,每况愈下,而且相继而生。”[3]35-38因为达到“道”就必然有了德性,有了德性自然有仁、义、礼的规范,反之,如果没有德性,却执着于仁义礼的匡正以达到道德的境界,这是不可能的。以逆向角度看待此种社会规范,就会发现它们无法真正教化他人,甚至会扰乱人心。因此庄子心中真正潜心于道的人是不断做减法的:“为道者日损,损之又损之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也。”[1]270

另一方面,违背自然规律的社会规范,更多地意味着规范的危机。在庄子眼中蒙昧原始的“至德之世”最为美好:“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1]270可见,人的原始本性的美好正在于天性的完好保存,也完全不必再进行规范,因为任何人为的规范,即使是完全正面的,也是对天性的破坏:“有虞氏招仁义以挠天下也,天下莫不奔命于仁义,是非以仁义易其性与?故尝试论之,自三代以下者,天下莫不以物易其性矣。小人则以身殉利,士则以身殉名,大夫则以身殉家,圣人以身殉天下。故此数子者,事业不同,名声异号,其于伤性以身为殉,一也。”[1]262庄子在这段话中详细描述了儒家所倡导的规范对于人性破坏的全过程:自从“圣人”出现,制礼作乐,强调“君臣父子”的规范,每个人都成为宗法关系上的一个点,从此,个人必须服从这些人为制造出来的规范。然而,规范的约束,却更加诱发世人对利益的追逐,远古时代“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的和谐景象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殊死者相枕也,桁杨者相推也,刑戮者相望也”[1]299的局面。总之,这一切都是规范对原始天性彻底毁灭的结果。

(二)庄子对自然规范的欣悦

在庄子心中,大自然有其内在运转规律,可以称之为自然规范,例如四季的更迭、日月的交替、云雨的升降、花草的枯荣,这些都没有经过任何人为的安排设计,只是依照大自然的规范。自然规范区别于社会规范最显著的特点便是对万物都不加以改造、给予绝对自由,“动物的雌雄两性之间不管是相望相诱而生子,还是一鸣一和而生子,或者是靠卵化、唾沫而生子,它们的生殖过程都是一种自然的本能活动。”[4]111

当万物得以自由运转则世界进入无比和谐的境界,那就是:“天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1]375天地、日月、星辰、禽兽、树木各有常态、和谐与共,可见自然规范是远远高于社会规范的,庄子对此盛赞道:“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1]601

然而,自然规范并未引起重视,甚至受到人为的干涉。例如马,原本过着自由自在的生活,“陆居则食草饮水,喜则交颈相靡,怒则分背相踶。”[1]273这是自然规范赋予马的天性,然而自从伯乐出现,将人为的规范强加于马,“夫加之以衡扼,齐之以月题”[1]273。面对这些规范的束缚,马不得不悖于天性,“介倪、闉扼、鸷曼、诡衔、窃辔”[1]273,甚至学会了仇恨,与人抗衡,这都是伯乐的罪过。又如鸟,原本自由快乐,“栖之深林,游之坛陆,浮之江湖,食之鳅鲦,随行列而止,委迤而处。”[1]490自从鲁侯将其捉来养在神圣的庙堂之上,“奏九韶以为乐,具太牢以为膳”[1]490,结果是什么呢?“鸟乃眩视忧悲,不敢食一脔,不敢饮一杯,三日而死。”[1]490无论是千里马的悲剧,还是鸟的死亡,都说明人无视自然规范所造成的灾难,为此庄子区分了人与天,他说:“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1]461人类的错误在于“以人灭天”“以心损道”,并未意识到人类自身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儒家以社会规范来束缚人,就如同伯乐治马、鲁侯养鸟,人被教化的同时失去了本真自由的天性,也就失去了作为人的活力。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开篇中说:“人生而自由,但无往不在枷锁之中。”[5]4卢梭在此提出了自由与社会规范的冲突,他认为人唯有在自然状态下才最为自由,庄子思想可谓卢梭的先声,他将几种社会状态进行了对比:“古之人,在混芒之中,与一世而得淡漠焉……当是时也,莫之为而常自然。逮德下衰,及燧人伏羲始为天下,是故顺而不一。德又下衰,及神农黄帝始为天下,是故安而不顺。德又下衰,及唐虞始为天下,兴治化之流,枭淳散朴,离道以善,险德以行,然后去性而从于心。”[1]434在此庄子呈现了圣人制礼作乐以规范社会的结果,那就是不断出现“德又下衰”,以至于乱的结局,可见,“圣人不死,大盗不止”[1]280。

二、庄子“自由观”的两重境界

作为一个身处困顿又心怀自由的哲学家,庄子早已看透,人不可能获得自由,因为,有生必然有死、有富必然有贫、有仁义必然有不肖,人始终在求生恶死、追名逐利、患得患失的困境中。是什么让人终日惶恐?庄子认为,并非死亡、贫困、不肖本身,而是人将生与死、富与贫、仁义与不肖完全对立,当人们以活着为快乐时,一定会因死亡而悲伤,但对人来说死亡又必然会到来,可见,正是“是非观”使人失去了内心的自由。细搜《庄子》全书,那些得到自由的人,往往能够看淡“有”与“无”的差别,从而无所挂碍,获得绝对的自由,正是“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18。

(一)学术史的回顾

自从近代中西方思想相遇以来,关于庄子“自由”思想的研究蔚然成风,比较有代表性的大致可分为两类:

1.政治层面的“自由”

面对西方哲学思想的涌入,近现代的思想家们更多关注了庄子自由思想的政治层面内涵。例如,谭嗣同以“自由”解释庄子所说的“在宥”含义:“‘在宥’,盖‘自由’之转音。旨哉言乎!人人能自由,是必为无国之民。”[6]161继而,最有代表性的是严复,他断言:“挽近欧西平等自由之旨,庄生往往发之。”[7]1146梁启超对此深表认同,他说:“‘在宥’云者,使民绝对自由之谓也。”[8]108吴虞评价庄子:“那一种不屈的精神、自由的思想,何等伟大!”[9]158-159庄子的自由思想之所以受到吴虞的青睐,是有着直接的现实针对性的,“在他看来,依赖作为孔孟灵魂的旧道德无法救亡保国。”[10]43

2.精神层面的“自由”

最早从精神层面理解庄子“自由”思想的是章太炎,他认为:“庄子的根本主张,就是‘自由’、‘平等’。”[11]34在人与人之间,自由可以这样理解:“我不应侵犯人的自由,人亦不应侵犯我的自由。”[11]341933年,冯友兰在《英译庄子》中,直接使用“freedom of the spirit”[12]18(精神自由)来翻译庄子的自由思想。之后,蒙培元则进一步明确自由与内心的直接关系:“庄子哲学的根本目的,是实现心灵的自由境界。”[13]176崔大华认为:“庄子思想发源于对人的精神自由的追求。”[14]104目前在学界,这几乎是老一辈学者与新生代学者的共识,例如徐复观[15]393、刘笑敢[16]151、杨国荣[17]18、陈鼓应[18]85、方勇[19]5-13、邓联合[20]43、陈赟[21]10,不一而足从精神层面论述了庄子的自由思想。

通过学术史的回顾不难看出,从近代到现当代,对于庄子自由思想的解读从政治层面回归到精神层面,虽然经历了众说纷纭的阶段,但达到一致的是:以“自由”这个关键词构建庄子思想研究的中心。以历史与时代的责任感来说,当下成为问题的不再是能否从“自由”出发解读庄子,而是如何挖掘庄子思想中更多、更深的哲学思想,“从而让庄子站在新的时代语境中以他自己的方式言说自己。”[21]10

(二)自由排斥是非

儒家很看重是非观念,强调“择善而固执之”,庄子批评这种人为“灾人”:“且德厚信矼,未达人气,名闻不争,未达人心。而强以仁义绳墨之言衒暴人之前者,是以人恶育其美也,命之曰灾人。”[1]120这样的人强行用所谓的仁义规范约束他人,貌似在追求社会的规范,但事实上,正是在这个过程中,揭露他人的“恶”而彰显自己的“善”,这与害人没有什么区别。

在庄子看来,是与非本没有根本区别:“可于可。恶乎不可?不可于不可。物固有所然,物固有所可。无物不然,无物不可。”[1]69可译为:事物正确一定有正确的原因,事物不正确一定有它不正确的依据,这背后的道理或依据支持事物成为目前这个面貌,人们可以称之为是,也可以称之为非,但这只是主观看法,并非客观存在。万物之间只有表面形态的区分,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他们都是真实而又自然的存在于“道”中,如果人们能够放下内心的成见(也可称之为“机心”),以道观物,则会发现,草与树、丑女与西施,从本质来说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怎样才能如同天地一般呢?庄子说:“不开人之天,而开天之天,开天者德生,开人者贼生。不厌其天,不忽于人,民几乎以其真!”[1]504就是说,不要人为制造情势,而要顺其自然。在这方面,人应当向虫子学习,因为“唯虫能虫,唯虫能天”[1]662,虫子是世间最为无心的,它内心从来不存在虫子与非虫子的差别,因此,也只有无心的虫子才能安于当一只虫子,不与任何其他事物进行比较,这样看来,虫子比人更能安时处顺,也更容易获得自由。

(三)自由的两重境界

1.对于万物规定性的了知

庄子用“庖丁解牛”的故事表明万物都有其规定性,梁惠王厨师宰牛时手起刀落,游刃有余,他将解牛的秘诀归结为八个字:“依乎天理”,“因其自然”[1]107,一句话,就是遵循事物的规定性。因此庄子主张“不以心损道,不以人助天”[1]186,“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13]461,即不要人为去干涉自然,更不要因人事而毁灭天然。

儒家主张对人施以教化以提高社会的文明程度,庄子对此是反对的。庄子将人最完善的状态称之为“臧”,并且明确指出:“吾所谓臧者,非仁义之谓也,臧于其德而已矣;吾所谓臧者,非所谓仁义之谓也,任其性命之情而已矣。”[1]265在庄子看来,最美好的品德并非仁义,而是每个人都能够自由自在、率性而为,认识到天性自有的规律是获得自由的第一重境界。

2.对于规定性的突破

《庄子·齐物论》中有一个著名的故事,叫做“庄周梦蝶”,那栩栩然的蝴蝶,忽而又变成了庄周,这个故事一方面呈现了不执着于物我之分的自由之境,另一方面也进一步表明自由之规律:万物的内在规定性是不断发展变化的。这种变化包含两种含意:其一,“变化是大道生生之德的本然体现。”[22]256也就是说万物一定存在着内在的规律,并且伴随着事物发展的始终,因此庄子鄙视儒家执着于眼前是与非的观念,他说:“死生存亡,穷达贫富,贤与不肖毁誉,饥渴寒暑,是事之变,命之行也。”[1]172其二,既然变化是一定的,那么每一分钟都在发生的,便是变化生成的新面貌对原有面貌的背离,即事物的发展是在对自身不断批判中进行的,始终遵从的是人的天性。《逍遥游》提到的“至人”“神人”“圣人”,之所以获得了绝对自由,正在于他们对于事物的规定性与变化性的认可和顺从,因此内心不再执着于名物,此时便达成了自由与规范的和解。

三、自由与规范之和解

随着庄学的发展,愈来愈多的学者发现,自由是庄子在动荡时代的被迫选择,而不是人的常规生活方式,是个人被趋赶至生活边缘后,在精神上脱离了世俗世界的种种限制和诱惑,从而意外获得的内心的绝对自由,而这种自由通达于万物的本来面貌,符合世界运行的根本规律,这就是规范。在庄子的哲学中,“规范”是“自由”的另一番面貌,而绝非对立。“学术界批判庄子,或者说其太宿命,或者说其太虚幻,其实两种批判都犯了攻其一点,不及其余的毛病。”[23]112庄子既不虚幻,也不宿命,说他不虚幻,是因为他能够深刻洞察人生不“自由”的困境,并且无条件接受这一事实;说他不宿命,是因为他以最“规范”的方式追求最大的自由,是对生命高贵品质的尊重。

目前的成果虽然不多,有限的研究向着确立二者之间的正确关系迈进了不小的步伐。例如华军的《规范的自由与自由的规范——从<庄子>一书看自由境界》,重新定义了庄子的自由境界,即“自由境界是建立在事物自在规定性基础上的照之于天的规范下的自由。”[22]256

因此,本文从庄子的自由思想出发,确认了人对自由的追求来源于天性,若万物都依照天性存在则社会将不需要任何人为制造的规范,达到爱人而不知爱的“大”境界。

(一)自由源于天放

庄子认为,在远古时代,人类如同天地万物一样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是人天生追求自由的最有力的证明:

彼民有常性,织而衣,耕而食,是谓同德;一而不党,命曰天放。[1]269

是故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谓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1]270

在那远古的至德之世,人们不受任何约束,生活在混混茫茫的绝对自由的世界中,无知无欲,不忧不惧,自由自在,“含哺而熙,鼓腹而游”[1]273,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这种天生而来的自由就是“天放”,所谓“天”,即自然;所谓“放”,是自由。这种原始的自由与宇宙自然万物融为一体,是生命最本真的绽放。

需要注意的是,儒家哲学并非无视生命本真,但它更强调改变个人以谋求社会规范的实现,所谓“尺有所短,寸有所长”,是提倡人们不断看到别人的长处、发现自己的不足,保持积极学习的态度,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2]72孟子创造了“绝长补短”[24]112这个成语,意为吸取别人的长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

然而在庄子看来,一切改造都是对人的天性的违背,即使脚趾连在了一起,手指多出一个,若它天然如此,就不是多余,都符合其性命之情:“彼至正者,不失其性命之情。故合者不为骈,而枝者不为岐;长者不为有余,短者不为不足。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无所去忧也。意仁义其非人情乎!彼仁人何其多忧也?”[1]257庄子通过讨论野鸭和野鹤的腿的长短问题,告诉了我们什么是顺任天性:天生是长的,就不能切断;天生是短的,也不必接长。取长补短是违背人的个性的,那么仁义呢?仁义并非人的本性,又何必固守这些人为的规范呢?

(二)天放通达规范

完全依照人的天性行事是否会引发混乱?儒家持肯定态度,提倡改造人的天性以服从社会规范,著名的教育思想“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24]162就是孟子提出的,强调遵从规矩是人的美德、达到方圆是人的目标。

庄子对此持彻底否定态度,他所追求的自由是排斥一切规范束缚的。在他看来,大的方圆,乃是自然天成的,大成若缺,大巧不工:

且夫待钩绳规矩而正者,是削其性者也;待墨索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者也;屈折礼乐,呴俞仁义,以慰天下之心者,此失其常然也。天下有常然。常然者,曲者不以钩,直者不以绳,圆者不以规,方者不以矩,附离不以胶漆,约束不以墨索。故天下诱然皆生而不知其所以生,同焉皆得而不知其所以得。故古今不二,不可亏也。则仁义又奚连连如胶漆墨索而遊乎道德之间为哉,使天下惑也![14]260

在庄子看来,曲直方圆应都是人的自然常态,任何人为规范的限定都会伤害本性。如果人人自由,保持天性,依照常态,那么这个社会就会达到与日月交替、四季运转等同的规范状态,而这种自然规范远远高于社会规范,人人在这规范之中,却人人都感觉不到“规范”二字,这才是真正和谐美好的境界。

《应帝王》记载了虞氏和泰氏的区别:

有虞氏不及泰氏。有虞氏其犹藏仁以要人;亦得人矣,而未始出于非人。泰氏,其卧徐徐,其觉于于;一以己为马,一以己为牛;其知情信,其德甚真,而未始入于非人。[1]231

庄子认为,虞氏虽然得人,但他心中始终思量着如何改变他人的本来面貌,这并没有让人们真正达到规范;而泰氏安闲自得,安于本然,甚至能够听任别人把自己看作牛马而安之若素,更没有改变他人本来面貌的冲动,这才是真正的美德,人们模仿他而达到的状态才是真正的规范。

对于身处社会的人来说,关键问题在于,怎么才能让内心回归到淳朴的“天放”状态中,庄子提供了“堕肢体,黜聪明”[1]226的路径,也就是肢体没有感觉了,听力视力也没有了,从而人的直觉便与真正的规范相通了,这是一种超感觉的冥想状态。为了说明“天放”的神奇的力量,庄子把这种状态比喻成醉酒:

夫醉者之坠于车也,虽疾不死。骨节与人同而犯害与人异,其神全也,乘亦不知也,坠亦不知也,死生惊惧不入乎其胸中,是故迕物而不慑。彼得全于酒而犹若是,而况得全于天乎?[1]503

醉酒的人从车上跌落下来,却不会摔死,因为他始终处于一种无思无虑、无知无为的“天放”状态,他甚至忘了自己是乘车而行,即将摔下来时也毫不知晓,更不会为生死而忧惧,所以当他摔下来时也一点不害怕,既不挣扎,也不自我保护,在酒精的作用下达到“天放”,通达了自然规范,可见普通人想要获得规范的最高境界,首先需要达到“天放”的状态。

(三)绝对自由通往自然规范

庄子之所以认为社会规范并不能使得社会达到真正“规范”,在于仁义引发了人对名利的争夺,是人们互相厮杀的根源所在,《大宗师》记载了道家代表者许由对儒家信奉者意而子的讽刺,许由曰:“夫尧既已黥汝以仁义,而劓汝以是非矣。”[1]222这些社会规范都是对人天性的压抑、束缚,被许由称为黥刑、劓刑,只会伤害人,世人却还奉为至宝,可见,“世俗之人狂热追求名利和财富的功利主义人生态度,也是对人性及其自然发展的一种束缚。”[25]136-137

庄子始终能够看到社会有其常道,“民有其常性”,因此圣人不需要再额外制定规范,只需要给人以自由,使万物依照天性进入大自然的流转,以实现天人和谐的大的规范。“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是故行而无迹,事而无传。”[1]353

在庄子看来,完全不必纠结于人到底应当遵从社会规范还是自然规范,这就等同于思考世间万物到底是应听从人的安排还是天的安排,答案一目了然,人也是天地自然中的一部分,听从天的安排,那么生死、贫富、寒暑、毁誉、贤与不肖都是造化流转的一部分,既不必刻意追求也不必小心回避,只需要顺着天性,自由自在,那么人们就能达到规范的最高境界——自然规范。

同时,庄子的自由并非放纵,必须看到的是,放纵是另一种形式的束缚。王叔岷论庄子之学,第一意是“非自我”,第二意便是“非放纵”。他认为庄子所论述的养生、处世、齐物、内圣外王之义,都是对自然的崇尚,如果自然失度,就流于放纵了,他说:“庄子之言说高而不亢,其为人清而容物。决非放任也。”[26]12所谓自然之度,就是自然界的规范。这种规范的核心不仅不能放纵,还要遵从自然的法则,这种顺任是自由的,也是律己的。事实上,放纵是以自我为中心的典型表现,这也是庄子十分反感的,“只有认真的生活态度才能得到自然中的自由,放纵只能伤害自然之性”[27]118。庄子强调的自由,是在自然规范中安时处顺,“因此实现绝对的自由其实是自律最好的方式,自由即自律,自由不是放纵,而是一个人修养的最好体现。”[28]26

四、自由与规范和解之意义

事实上儒道两家都追求世界的和谐美好,儒家是由外而内地维护人与社会的和谐,而道家是由内而外去关注人的本性。不同于儒家对于天下、国家的关注,庄子更关注人性本身。在庄子看来真正的规范绝不来自人为,而是浑然天成的,因此他呼唤万物归守自然,以个人的绝对自由获取更高级别的规范,那就是无为而治,所谓“虚室生白,吉祥止止”[1]130,可见其处物而不伤物的态度,是在自由与规范间寻求平衡。

(一)无待——对个人天性的关怀

孔子爱人是从外到内的,通过实现社会等级的极度规范让人们过上美好的生活,因此孔子主张以仁义礼乐来教化人的心灵、规范人的言行;而庄子直接关注天性,以对生命的敬畏之情追求人的绝对自由,“庄子所认同的理想生命状态更多的是自在,即身心都不受外在的束缚。这是庄子对生命的最大尊重。”[29]23

如何才能返朴归真?如何伸张人的自由天性?一曲《逍遥游》是庄子留给世人的自由狂想曲:“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1]3无穷大的鲲鹏,经历了无限的变化,遨游于无边无际的太空,飞至无穷远的极地,而却是那样恬淡纯朴、得水见性、自足自适,它的内心无知无欲,它的表现无心无为,成为中国思想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后世文人那里每每得到回应,多少英雄豪杰虽不能至却心向往之。

孔子讲“克己”,庄子讲“无己”;孟子强调“养气”,庄子重视“养生”;孟子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24]141,而庄子独与天地精神相往来,主张“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1]18,相比于孟子大丈夫的人生境界,庄子超然物外的胸襟显然更为豁达豪迈。

(二)无治——对社会规范的反思

庄子所生活的战国时代战乱纷纭、动荡不安,为了百姓的安定,儒、墨、名、法诸家纷纷提出治国主张,然而越治越乱。庄子大隐于市,却始终默默关注着社会,他并非反对规范本身,他反对的是背离自然规律、扭曲天性自由、追求功利目标的行为,“因为其所使用的手段礼仪法度等等会使天下之人‘遁其天’‘离其性’‘迁其德’‘减其情’‘亡其神’。”[30]305庄子所说的自由就是遵循万物的天性,“因此为政者不过多干预民生,顺应自然规律,便可实现安居乐业。”[28]26由是,庄子将矛头直指创立社会规范的“圣人”,认为只有“圣人”死掉,才能真正消除盗贼,天下才能真正平安无事,甚至认为“圣人不死,大盗不止”[1]280,这里所言“圣人”不仅是创立仁义规范的圣人,也指所有为了实现功利价值而对人横加干涉的圣人,所以庄子反对他们,因为他们不一而足都在“以人灭天”。

在庄子的世界中,极度的自由通达极大的规范,那就是无为而治,他说:“闻在宥天下,不闻治天下也。”[1]293因此其最崇尚的社会规范并非人为制定的,而是浑然天成的,人人以天性行事,不知其所由然,这就是其所欣悦的至德之世,人人“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1]353。

五、结语

薪火相传,庄子的规范与自由之和解的思想有着长远的价值,西汉初年政府无为、百姓自治,凋敝的民生在极度的自由中得以恢复,成为文景之治的先声。“如今,世界各国及其政府都逐渐看到了社会在运行和发展的过程中有其自身的规律,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提出了著名的‘看不见的手’的理论,这无疑是说社会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要发挥和重视其自身的调节作用。”[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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