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建设对策研究
2020-03-12
(河北大学 河北 保定 071002)
一、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
(一)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
第一,社会医疗保险可以保障全社会居民身体健康,从而促进生产的发展。第二,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完善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带动我国经济的增长。第三,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解除居民生病的后顾之忧,从而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第四,社会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保障其身体健康,避免贫困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因疾病无法正常生活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从而维护社会稳定。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作用
第一,商业医疗保险是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参与者,对保障我国居民的身体健康发挥着重要作用。第二,商业医疗保险是经办服务的重要提供者,商业医疗保险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服务中不仅仅是参加者,它也是重要的提供者之一。第三,商业医疗保险是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利用商业保险机构兼具风险保障和投融资功能,积极探索与社会医疗保险更有效率的合作关系,逐步改变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的不良卫生习惯,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二、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融合对接
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实际上是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融合对接。目前,我国尚无学者对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融合对接给出确定的概念,所以本文给出作者自己的理解,“融合”一般指保险项目中既包含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属性又包含商业保险的基本属性,不同的属性相互混合构成独特的保险形式。“对接”一般是指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保障层次、范围的对接,缴费对接,待遇给付对接以及运作过程的对接。所以本文中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的融合对接是指二者在形式上的有效衔接,并且融合了二者各自的属性构成特殊的医疗保险形式,共同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解除其后顾之忧。
三、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对商业医疗保险扶持政策较少,定位不明
目前,政府还没有出台明确的支持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社会医疗保险发展的政策,得不到政府政策的保驾护航,商业医疗保险发展起来十分困难。例如我国对于企业购买补充医疗保障给予4%的税前列支,但对个人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却没有税收优惠。这就使得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极少购买商业医疗保险。除此之外,商业医疗保险发展的方向和途径不清晰,定位不明。使得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逐渐演变成单纯的竞争关系,而不是互补关系。
(二)农村居民对商业医疗保险认识有偏差
我国目前大部分居民对商业医疗保险不够了解,尤其是居住在农村的居民更加认为商业医疗保险公司不可靠,认为这些保险公司只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可能真正的为人民服务。也有部分农村居民认为已经参加了国家的社会医疗保险,就没有必要再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这其实是对商业医疗保险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认识上有偏差。不利于农村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的融合发展。
(三)商业医疗保险经营出现问题
商业医疗保险发展初期没有完善的经营系统和经营体系,经营和销售人员也经验不足,没有专业的经营和销售常识。再加上部分保险公司在理赔环节的审核过于严格,理赔时间过长,使得居民在发生医疗事故时并不能得到及时的补偿。经营能力以及经营理念的落后严重制约了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
四、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医疗保险建设的对策
(一)加快医疗保险制度立法
在推进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社会医疗保险的进程中,国家层面的立法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中的发展并不普及,渗透力和影响力不足,参与商业医疗保险的农村居民人数有限,使得商业医疗保险的基金规模较小,医疗保障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作用不能完全发挥,为医疗保障体系做的贡献还远远不够。所以当前我国应加快立法进程,使得医疗保险制度的发展有法可依,在国家政策支持下进入合理的轨道发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制度,加快优化医疗保险制度结构,通过制度法规的支持和协调,让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尽快的融合衔接。使得双方成为农村居民医疗保险的互补品。让农村居民在依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主动积极的依靠商业医疗保险来预防自己的疾病风险,减轻个人的经济负担。
(二)明确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商业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融合之所以会出现界限不清的问题,是由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的规定。 因此政府应明确商业医疗保险参与农村医保体系时保险公司是承担所有的医保任务还是部分医保任务。还应明确保险公司的具体业务流程,如资金存储、业务管理及按规定给付医疗补偿等。除此之外,也应规范社会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范围。因为目前保险公司对医疗机构的运作没有话语权,在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中也出现了医院以药养医、医疗行为不规范等体制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就需要政府采取相应的政策去管理。既不能让商业医疗保险不合理的抢占社会医疗保险的发展空间,也不能让社会医疗保险在农村中的发展形成垄断。并且让商业保险公司能对医院机构的医疗服务质量发挥相应的监管作用。只有二者有明确的界限和分工,二者的融合发展才能在尽可能大的程度上保障农村地区居民的身体健康,解除农村居民的后顾之忧。
(三)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意识
目前人们对商业医疗保险的认识有偏差,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商业医疗保险的宣传推广不到位造成的。因此目前必须丰富宣传渠道,加强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意识。疾病的预防和诊疗对维持和保障居民生活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农村居民风险防范意识低,生活水平落后,收入较低,对医疗保障没有准确的认识。因此更应该重视对医疗疾病风险的预防。但对于农村居民而言,其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受教育程度低,观念比较保守,这就使得他们对疾病的预防和认识不足。除此之外农村居民对商业医疗保险的认识比较片面,一些固有的思想认为商业医疗保险是单纯的追求利润最大化,甚至是骗钱的行为。正因为如此,政府应该发挥其作用,因为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比较高,所以他们可以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多种多样的的宣传推广活动。既可以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也可以由当地政府在职人员进行宣传,还可以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直播平台各种方式进行推广。与此同时,商业医疗保险经营机构也应加强宣传其经营理念和经营方式。从而增强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在自觉参与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通过购买商业医疗保险来保障自己的身体健康,防范疾病风险。
(四)增强商业医疗保险自身经营能力
当前我国商业医疗保险自身经营具有很大的风险,经常会出现经营不善、收不抵支的状况,严重的话还导致破产。因此商业医疗保险应提高自身的经营能力,自觉向国外商业医疗保险的发展借鉴有益的经营模式和管理能力。不断完善自身的经营理念,并且将自身的经营理念更好的传达给居民,传达给发展落后的农村地区,增强自身的诚信理念,增加农村居民对商业医疗保险的信任感。我国的商业医疗保险应该在借鉴社会医疗保险经营经验的基础上,创新经营方式,吸引更多农村居民参与进来,增加融资渠道,保证资金的稳定供给。整顿和完善商业医疗保险从总公司到各个支点的有序经营。这样一来商业医疗保险在提高自身经营能力的同时也增加了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对其的信任感,有利于促进商业医疗保险在农村地区的有序发展,加快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医疗保险的有效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