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心理危机长效干预机制的构建
——基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的思考
2020-03-12王子
王 子
(中共毕节市委党校,贵州 毕节 551700)
2020年1月以来,我国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成为国际关注的突发传染性公共卫生事件。大量激增的确诊和疑似病例,加上早期医疗防护物资的普遍缺乏,各地民众纷纷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危机问题。
心理危机是一种对应激事件的主观反映,是个体在遇到突发事件或面临重大的挫折和困难时,既不能回避又无法依靠现有资源和自身能力进行解决时所出现的心理失衡状态。2020年1月26日,国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文件明确各级政府应将心理危机干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推进情况,及时调整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重点,针对不同人群实施分类干预。
一、疫期心理危机干预的意义
(一)疏导应激障碍,化解公众心理创伤
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是新型冠状病毒主要的传播途径,各年龄群体均为易感人群,导致疫情发展速度快、蔓延面积大、涉及人群广。大量群众开始出现不同程度的焦虑、悲伤、害怕等负面情绪,伴随失眠、记忆力减退、注意力不集中等躯体问题。一线医护人员尤其是隔离人员,更是普遍出现严重抑郁、恐怖、躯体化、人际关系障碍、睡眠障碍等症状。以上身心问题属于急性应激障碍反应,急性应激障碍是由心理或社会因素引起异常反应的暂时性精神障碍,仅仅依靠当事人的自我防御和修复能力,不采取任何心理干预措施或者干预措施介入滞后,可能会导致心理健康状况恶化,进一步转化为抑郁症、焦虑症、创伤性应激障碍(PTSD)等心理疾病。研究显示,急性应激障碍患者进展成为PTSD患者的风险很高[1],早期干预能够减少急性应激障碍转化为各类重性心理疾病的可能。所以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应尽快提供有效的心理援助帮助公众化解心理创伤,恢复心理平衡,避免陷入更严重的心理危机当中。
(二)缓解群体恐慌,稳定社会公众情绪
为了应对疫情发展的严峻形势,各地政府均严格部署了分区分级的交通管制和封城封村封小区等管制措施。在严格的人员流动控制下,公众感受到来自外部环境的巨大威胁和压力,集群心理逐步形成。首先会出现情绪感染使居家群体内部心智活动水平降低、判断力下降、缺乏自我意识,被动接受群体中其他人的行为和态度。进一步产生集群行为,群体之间频繁互动产生“紧急规范”,产生最先出现又迅速被他人效仿的行为方式,而特殊时期使得群体之间产生情感高度共鸣,所以在受到他人行为方式和情感倾向的影响时,会尝试效仿同样的行为,力求和他人行为一致,比如集中哄抢双黄连口服液和连花清瘟颗粒的现象。心理危机干预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控制疫情相关流言,避免压力的积累和恐慌的蔓延,产生极端行为危害社会秩序和群体性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够在精神上给予必要的支持,缓解公众的恐慌心理,稳定公众情绪,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
(三)控制事态发展,塑造政府良好形象
继疫情防控和物资保障工作后,对民众心理的关怀和精神的关注也是刻不容缓的重要环节,良好的人文关怀是社会文明的体现,政府对于危机的处理能力直接影响着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权威和形象。构建完善长效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在疫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向公众提供科学有效的心理援助,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同时,通过媒体、网络向公众及时传达政府正在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危机的积极信息,削减公众负面形象,引导舆论与政府保持高度一致,才能够提高政府公信力,塑造良好的政府形象,充分体现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
二、疫期公众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在心理危机干预执行中主导作用不明显,缺乏相应法律制度保障
疫情爆发后,政府未设立权威机构对不同地区及其下属部门所展开的心理干预活动进行总体部署和统一规划。因此,大多数医疗机构都是独立完成心理干预活动,相互之间缺乏沟通。这不仅造成心理卫生资源的浪费,同时也导致被干预人群诊治不及时,后期随访评估受限。[3]
2013年颁布的《精神卫生法》强调了在灾害情况下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的重要性,明确了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的工作范围,但是没有明确心理危机干预的实施机构、职能、权限、运作方式、资金来源及人员准入标准和管理培训等,没有进一步规范和管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实际开展。这就造成此项工作的开展和实施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再加上心理干预工作具有的不确定性和紧急性,对工作效果也很难在短时间内进行精确评估,这就使得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缺乏系统性。
对心理危机干预的组织工作而言,由于没有相应的保障制度,危机干预队伍和组织自发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难免力不从心,甚至遭遇到一定的阻碍,比如群众和地方工作人员的误解、不信任、不配合,这时就需要有组织管理人员来承担组织、协调、沟通等职能。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而言,干预工作的进行如果仅凭道德上的责任会导致工作动力匮乏,长期性跟踪性干预工作更是难以为继。
(二)非政府组织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参与度不高,组织间沟通不畅
我国主要的心理健康服务非政府组织主要有三类:心理学会、心理咨询师协会和心理卫生协会。这三类社团组织大部分只在省会及部分发达城市设有机构,并且由于各地的运作问题,部分城市的社团组织只在教育系统这个小环境中开展工作,不能够承担突发灾害下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再加上疫情期间的特殊形势,大量非政府心理救援组织和专业心理服务机构难以全面实施和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能够参与干预工作的各组织虽然属于同一行业,但是缺乏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导致工作衔接不到位,组织分散、效率低下。在心理卫生服务资源丰富的区域,出现干预工作的功能与角色重叠,不仅造成资源和人力的浪费,重复干预更可能会对干预对象造成二次创伤和生活困扰。但是在资源薄弱的贫困地区,既有资源难以保障当地群众疫情期间的干预需求。
(三)心理危机干预相关专业人才短缺,新型咨询模式发展缓慢
疫情期间,处于一线的心理危机干预团队多由心理咨询师、临床护士、志愿者及相关专业的高校教师组成,缺乏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心理学专家和精神科医师的参与。由于受到严格管控措施的限制,非必要人员,例如临床精神科医生、心理学工作者等会被极力劝阻进入COVID-19患者的隔离病房。因此,一线医护人员成为为患者提供心理干预服务的主要人员。[3]而针对隔离在家的疑似病例和普通居民,社区就成为心理危机干预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但是由于大部分社区未能配备专业心理服务工作者,其他工作人员本身既有高负荷工作任务,又未接受过专业规范化培训,致使公众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开展受阻。
由于严格的疫情防控管制,线上咨询平台和心理援助热线等远程咨询模式成为此次公众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形式。但是由于国内目前远程咨询发展相对其他咨询形式较为滞后,普及率低,现有可使用数量不足,且公众对于网络面诊、线上心理辅导等咨询模式了解较少、信任度低,使得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推进困难重重。
(四)心理危机干预鉴别筛查覆盖不周,亟待进行干预的对象出现断层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人群分为四级。一级人群:医院的重症患者、一线医护人员、疾控人员和管理人员等。二级人群:居家隔离的轻症患者(密切接触者、疑似患者),到医院就诊的发热患者。三级人群:一、二级人员的家属、同事、朋友,参加疫情应对的后方救援者。四级人群: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的疫区相关人群、易感人群、普通公众。
但是在实际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中,一级人群的干预工作进展顺利,四级人群的干预工作也得到相应推进,但是大量二级和三级人群的干预工作出现了断层。由于一级人群的干预需求属于紧急状态,最早得到了干预介入;四级人群虽然人数庞大,但是心理应激状态不严重,进行相应的健康宣传教育和简单疏导就能有良好收效。第二、三级人群由于分级鉴别的特殊性,适用于四级人群的普适性干预手段不足以解决他们的应激症状和心理问题,但是现有专业心理服务工作者的数量又只能覆盖到一级群体的需求,所以二、三级人群的心理危机干预需求没有得到相应的满足。
(五)心理危机干预普及教育匮乏,认知偏差导致公众危机意识淡薄
我国心理学领域的发展起步较晚,国民对于心理危机的意识淡薄,不能正确看待心理干预。公众对心理危机干预存在三种认知偏差。一是认为主要的疫期救助就是物资方面的提供,只要生活物资和医疗防护资源保障到位,其他方面的干涉就是纯属添乱;二是认为随着时间的流逝,疫情带来的心理痛苦会随之消失,不需要特意进行心理干预;三是认为进行和接受了心理干预就是存在精神方面的问题,会被他人贴上“异类”“不正常”的标签,影响未来的正常生活。
三、公众心理危机长效干预机制的构建
心理危机长效干预机制的构建基于现代国际社会通用的危机应对机制的基础框架——危机管理的4R模式,其中将危机管理分为了缩减阶段、准备阶段、响应阶段、恢复阶段。
(一)心理危机干预缩减机制
危机缩减阶段是大大缩减危机发生及冲击力的阶段。缩减机制主要是管理策略,降低风险,避免时间浪费和资源管理分配不均的问题。并且缩减管理需要贯穿于整个危机管理过程。
1.积极发挥政府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应法律法规。公众心理危机干预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包括制定计划、方案决策、监督执行、协调指挥等方面。其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专业支撑、社会参与”[4]。加速出台相应具有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法律法规,是政府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的有效保障。既要保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顺利进行,又要避免给其他工作者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通过法律法规明确各组织的具体责任,更有利于干预工作的开展,高效统筹各种资源,提高政府部门的反应速度。
2.提高非政府组织在心理危机干预中的参与度,扶持相关产业发展。非政府组织作为心理危机干预中不可或缺的参与主体,具有专业性、服务性、自愿性和非营利性的特点,在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组织机制上有政府部门无法比拟的优势。要加大力度扶持民间心理卫生服务和心理危机干预专业机构的发展,为长期性心理危机干预搭建支持性平台,鼓励参与心理危机干预相关科学理论和实践研究。同时,非政府组织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完善内部管理规范制度,提升相关人员专业素养,提高独立运营能力,减少对政府的依赖。
(二)心理危机干预准备机制——标准化“心理危机干预范式”
心理危机干预准备机制是整个机制中的预警和监视系统,要起到迅速激活和积极反应的作用。公共危机的爆发通常具有突然性,短期内公众对于心理危机干预的需求极为紧迫,只有标准化干预范式,完善准备机制和运行流程,才能打破干预工作中的被动局面,在危机初期迅速响应,达到干预效果最大化。
1.充实心理危机干预人才资源库。我国各高校专家学者和临床精神科医生在心理危机干预的领域中已经形成不少比较完善的理论成果,在实践中也获得了不少经验。可以由他们组成一级专业人才,参与心理危机干预决策、方案制定,以及紧急性和重要性心理危机干预。由资质合格的心理咨询师、相关专业硕士及博士研究生组成二级专业人才,负责主要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第三级专业人才主要由接受过相关心理专业培训的人员和心理专业在校大学生组成,主要负责心理援助热线接听和社区心理卫生服务工作。第四级专业人才由社会招募志愿者组成,在进行一定的培训后参与心理危机干预中的辅助工作。
2.组织心理危机干预长期性演练。对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而言,如果准备工作只停留在纸面上,长时间没有接触相关工作,在突发的干预工作中会出现干预鉴别分类不清、干预手段使用不当等问题,甚至导致被干预者应激水平和心理状态恶化。这就要求心理专业的从业者必须长期进行针对性心理危机干预演练,包括理论知识的学习、干预分级的研判、干预和咨询操作的实践、不同人群干预差异化的把握等。
对于一般公众而言,要利用多种途径加大力度推进相关知识的教育普及,提高危机意识。在危机发生时,真正接受和认可心理危机干预这项工作,快速掌握危机应对方法。
3.加大对西部地区的心理服务组织建设,减少地区差异。我国心理健康服务行业发展不平衡,地区差异大。大量专业心理服务组织和诊疗机构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西南、西北等贫困地区资源缺乏,此次疫情中更是暴露出多地心理援助力量的不足。即使进行区域间的调度帮扶,也是远水救不了近火,所以建立起本地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是完善构建心理危机干预机制的重中之重。本地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不仅了解当地灾害的实际情况,没有语言间的障碍,更能赢得被干预人的信任,还能充分挖掘本地的文化资源,发展出更适合当地群众的心理危机干预手段和措施。
4.搭建心理危机干预信息发布平台。面对突发的灾难,政府应该争取时间设置相关危机的新闻发言人,确保相关消息第一时间、准确透明地传达给公众。还要正确引导大众媒体,用积极正当的形式进行报道,充分利用各种形式传递正确有效的干预信息,缓解群众内心的压力和恐慌,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三)心理危机干预响应机制
响应机制包含危机来临之际,应该做出的快速反应,比如决策制定、具体实施、工作开展、部门联动等范畴。
1.干预手段技术化和具体化。心理危机干预工作需要对不同需求的群众开展不同的干预形式,包括精神科诊疗、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知识讲座、心理援助热线和线上咨询等。在某种形式的干预进程受到阻碍或效果不佳时,要及时用其他形式进行补充。
对不同干预对象进行分级危机干预。由于个体心理素质、知识水平和生活经历不同,在进行心理危机干预时必须注意差异性方案的使用。对多重身份的干预对象进行多成分危机干预。一些干预对象可能是一线医护人员,后面被感染后成为患者,同时又是患者家属。由于身份的特殊性,随着心理创伤的增加,不同层次的伤害需要综合性心理危机干预程序去解决。
对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人员进行及时疏导和抚慰。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开展的过程中,不少心理工作者也会遭遇到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要随时关注相关工作人员的心理状态,及时进行疏导和抚慰,避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和损失。
2.干预保障体系化和综合化。在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进程中,还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高度的部门联动才能有效的开展工作。包括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提供权威信息;实时监控流言和谣言,避免公众恐慌;维护社会秩序稳定,全力制止危害社会治安行为;合理调配各方资源,确保各类物资充足等。
(四)心理危机干预恢复机制
在心理危机干预管理的结束阶段,还需要做好持续性的收尾工作和经验总结。
1.建立跟踪回访制度,保障PTSD患者的长期跟进。在危机事件中某些创伤性应激障碍患者的病程可长达数月或数年,个别甚至达数十年之久。不能由于工作任务的减轻而产生疏忽,要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建立永久档案,完善转介和长期干预工作,保证每一位因为危机灾害影响到的群众恢复健康。
2.强化公众心理认同,恢复心理契约的社会融合。在危机后期,事态得到有效控制,社会秩序逐渐恢复,公众生活逐步回到正轨。但是要避免地域歧视和病毒歧视现象的出现,积极引导公众正确看待痊愈患者、一线医护人员和重灾区民众,保障他们能够顺利融入到社会生活中去。
3.设置多元反馈渠道,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设置多元化的反馈渠道,可以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者、被干预者、被干预者家属、其他心理专家和监督群众等多个方面搜集反馈信息,进一步改进工作中的不足,及时完善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4.提供心理危机持续干预的资金保障。重大灾难后心理危机的持续干预所面临的重大问题就是资金保障。为确保公众心理危机长效干预机制的正常运转,综上所述的大量措施都需要强大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