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难境遇下进步观念伦理拯救的困境及其超越
2020-03-12马炯
马 炯
(赣南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进步观念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观念。自启蒙运动始,随着人类理性的增长和自然科学的发展,进步观念被确立为认识和理解历史的基本原则。伴随社会进步的历史进程,进步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到19世纪,进步观念被理解为关于历史运动的一种科学解释,在西方社会长期居于主导地位,对人类知识发展、社会变革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然而,在风险剧增的现代社会,灾难频发的社会现实动摇了人们的乐观主义进步信念,以历史客观性为基础的传统进步观念陨落了。进步观念的陨落并不意味着它对人类不再重要,相反,社会进步依然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理想,进步观念依然是支撑人类活动的重要精神信念,人类实践活动离不开进步观念的指引。脱离进步观念,不会有人类的发展,更不会有社会进步。因此,在灾难境遇下重建进步观念成为当今时代最重大的理论课题之一。
一、传统进步观念的历史认知
(一)传统进步观念的演进
伴随近代自然科学和欧洲启蒙运动的兴起,进步观念应运而生,成为近代社会的核心观念。16至17世纪,弗兰西斯·培根和笛卡尔通过怀疑和否定上帝的权威,高扬知识理性及理性思维方式,初步确定了以主观理性为基础的近代乐观主义进步观。18世纪,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和孔多塞凭借科学理性精神和自信情绪,将局限于智力和知识领域的进步观念推广至社会生活各领域,以主观理性为基础的进步观念日渐深入人心,并在思想上占据统治地位。19世纪的思想家们在探求历史“客观”规律的主旋律背景下,以科技理性为基调,以线性时间为轴线,以精确的实证科学为方法论前提,以超验的客观力量做担保,串联起因果相继的历史事件,建构起一个不断进步的历史序列。在这一进步序列中,科技理性为进步观念注入历史感,不断发展向上的社会属性确证着进步的必然,社会进步事实则成为进步观念的客观基础,由此,进步观念被一步步确立为历史发展过程中不可移易的客观规律。
19世纪的人们普遍相信,社会进步就是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客观规律和内在属性。在他们看来,进步观念与人类社会进步事实的符合,确证了进步观念的客观必然性。由此,不断进步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进步观念则是从不断进步的历史现实中自然得出的结论,具有真理性的地位。只要历史正常运转,这一法则总是至高无上的、不容置疑的。至此,进步观念在形式上演变成制约人们思维方式并贯穿整个人类历史的核心概念,在内涵上则成为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科技、道德和人性等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重要概念。
(二)传统进步观念的陨落
现代社会风险加剧、灾难频发,进步观念遭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1.现实的挑战
20世纪上半叶可谓是风雨飘摇。两次世界大战接连爆发,20多亿人被卷入战争,死亡人数达9000余万人,战争以最悲剧的方式剥夺了近代早期人们执着追求的幸福感、道德感和对科技的信心。此后,层出不穷的灾难现实一次又一次地冲击着人们的进步信念:伦敦大烟雾使8000多人死于非命,智利大海啸造成200多万人无家可归,美国和日本近海地区数次地震使上百万人倒在废墟之下。社会混乱、人性泯灭、道德沦丧和科技异化褫夺了进步观念赖以存在的客观基础,变幻莫测的历史环境和危机四伏的社会现实与进步观念期许的美好未来背道而驰,人本身的异化和科技的负面效应使世界命运充满未知,社会发展面临的严峻形势和人类生存的窘境使人看不到希望的前景。人们愈是从现实中找寻进步的依据,却愈是被日益增多的否定性经验证伪。人们开始意识到,进步并非历史不可移易的本性,物种灭绝、气候变暖与环境恶化甚至表明,人类历史某些领域呈现出绝对的退步。在一幕幕灾难性事实面前,曾作为人类历史运演客观规律而支配人类历史的进步观念开始动摇。
2.理论的批判
灾难性现实冲击着人们的进步信念,现代思想家们对历史进步属性的怀疑和批判,进一步动摇了进步观念的思想基础和理论支点。早在资本主义蓬勃发展的19世纪,尼采就发出警告:现代世界一片混乱,知识分子却极力怂恿人们相信进步的终极目标就在眼前,但尼采认为:“‘人类’没有进步,它甚至从来没有存在过。”[1]344尼采批判进步的声音,在19世纪,响应者寥寥无几,到了20世纪,却应者云集。
以赛亚·柏林秉持多元主义原则,对寻求历史一致性的历史进步观念进行了尖锐批判。他始终坚信,人类历史没有绝对真理,历史中充斥着灾难与困苦。波普尔从历史非决定论出发,宣告了“历史决定论的贫困”。他公开宣称:“历史的预言是一种江湖骗术。我不相信历史规律,特别不相信进步的规律这类东西。事实上,我相信,对我来说,倒退比进步容易得多。”[2]522波普尔坚决否定进步观念将历史的发展归为隐匿的必然性规律并依据规律预测未来。福柯、利奥塔、鲍德里亚等后现代主义者,从后现代主义历史原则出发,拒斥历史进步的客观性、规律性和必然性概念,否定依托现代理性建构的一切历史进步图式在后现代语境中存在的合法性、必要性。
进步观念在19世纪获得的无上殊荣,到了20世纪,呈现出一个彻底的反转。英国史学家卡尔不禁感慨道:“随着20世纪的逐渐到来,对于过去进步的怀疑态度,对于未来前途的悲观精神变得越来越强烈了,也越来越肯定了……进步的观念是一个过时的笑话了。”[3]78
(三)传统进步观念的现实意义
与理论上的批判态度不同的是,今天的人类,已经离不开进步观念,就连批判进步观念的思想家也不能否认,他们的内心依然希望人类社会的未来能变得更好而不是更坏。进步观念之于人,犹如上帝之于信徒。哈贝马斯曾指出:“上帝死了,但是它的位置尚存。”[4]209如果说,在上帝庇佑的世界中,上帝的最大功效在于保障社会历史合理性的话,那么,在上帝“死”后,进步观念则是唯一能够填补“上帝的位置”,维持人类生活的秩序性并激励人们进行创造性活动的历史观念。
当进步观念深陷危机,人类思想也因此陷入可怕的混乱之中。历史悲观主义、历史循环论、历史怀疑主义与历史灾难论开始日益充斥着人们的生活。斯宾格勒在《西方的没落》中以悲观颓废的态度宣泄内心的绝望和彷徨;汤因比意识到技术既能推动生产发展同时又能毁灭整个人类的悖论性质后,悲观失望之余转向了上帝;齐泽克则认为,这是一个人类集体面临毁灭的时代,“灾难资本主义”已把人类历史推向没有未来的灾难性前景,我们已然《生活在末世》。
人类的未来需要确定的发展方向,进步观念是指引人类方向的唯一灯塔。人类如果对进步失去信心,就难免会在黑暗的探索中迷失方向,人类社会的未来也终将陷入黑暗。因此,如何在灾难频发的现实中恢复进步观念的名誉和活力,使之继续成为指引人类历史前行的灯塔,实为当务之急。
二、传统进步观念的伦理拯救
(一)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危机诱发伦理进步观
要恢复进步的名誉,首先就需要找出传统进步观念衰落的根源。传统进步观念之所以陨落,就在于社会发展过程中乱象丛生、灾难频发,这些否定的历史现象非但没有证实“进步”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一以贯之的本质属性,反而暴露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迂回、倒退和变化无常。这些否定的经验汇集起来,最终使得被定义为与“进步事实”相符合的进步观念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
据此,否定性历史事实是证伪传统进步观的直接原因。历史事实之所以成为影响观念的决定性因素,是因为在传统进步观念中,进步观念的合法性源于与进步事实的符合。也就是说,相较于观念,事实始终处于优先的、决定性地位。但问题是,观念既能被肯定的事实证实,那么,它也能被否定性经验证伪。历史现实的复杂性表明,变化无常的事实难以成为确证进步观念合法性的前提和基础,由外在的历史事实来确保进步观念客观必然性的路径已然行不通。要重新确立进步信念,首先就需要摆脱仅从外在的事实之维来确证一种历史观念的路径,为进步观念寻求新的坚实的基础。
当外在的客体难以成为观念的坚实基础,那么,唯一的方向就只能向内寻求,这个新的基础就是主体的价值追求。历史认识的基础从客体向主体的转变,与20世纪“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危机”背景息息相关。20世纪,热力学第二定律、量子力学和相对论等理论的提出,颠覆了经典物理学在绝对时空中确证的事物性质,历史认识的客观性陷入危机。卡尔·贝克尔宣称人人都是他自己的历史学家,克罗齐主张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柯林伍德认为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都体现了这一时期史学界的新特点:发现有关过去的真实性已不再是历史学家的首要目的,相反,人们期望从过去的历史中反映出主体自身的热情和兴趣。历史认识的客观性观念隐退,主体自我意识进一步觉醒,对生命的终极关怀日益受到重视,主体的诉求更多地融入对历史现实的思考中。这种倾向在史学界则表现为重提并重视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伦理因素”。保罗·利科在《历史与真理》中指出:“客观性标志着历史学家的好的主观性和坏的主观性之间的差别:客观性的定义从‘逻辑上的’变成了‘伦理上的’。”[5]15戈登·赖特在美国历史协会第90届年会上也公开宣称:“历史是一门伦理学。”[6]258历史学的伦理转向折射出人类发展过程中最真诚的呼唤,即人类在探求真理时,为了心灵的安宁与胸怀的高尚,应该自觉对某些人类深信不疑的观念负起责任。进步观念就属于这一类历史观念。受这一时代主旋律影响,在对待进步观念这一问题上,人们不再执着于求证历史究竟进步与否,而是将人类追求不断进步、社会日益美好的价值取向融入对进步观念的思考中,愈加重视进步观念之于人类生存的意义。因此,从主体的价值诉求出发来解读进步观念成为一种新的潮流。依据反思性原则来拯救进步信仰的伦理进步观,则在这一历史新潮流中应运而生。
(二)认知性原则的不足需要伦理进步观
理论认知性原则和伦理反思性原则是人们借助观念理解对象的两大原则。面对外在的经验世界,我们通过认知性原则,获得关于历史整体的规定性知识。在认知性原则下,观念作为对历史运演过程中的本质属性和内在规律的客观反映,具有与历史客观规定性本身同质的普遍必然性。而在探索超验世界时,我们遵循伦理反思性原则,观念是我们反思超验世界而加之于超验对象的一种主观性原则。
在伦理的进步观念论者看来,人类历史作为超验对象,依据认知性原则来判断历史是进步还是退步,实际上是一种思想的僭越!进步观念遭到近现代思想家们广泛的质疑和批判,即是这一僭越导致的恶果。在认知性原则的阐释下,进步观念作为关于历史运演的规定性知识,实际上是被预设为先于人的实践和经验并支配着人类历史存续的“客观规律”,在观念的合法性即体现为与对象符合的定义下,进步观念被赋予与历史本身同一的真理性、客观必然性。然而,历史整体的非认知性,决定了认知性进步观念提供的关于历史运演的知识,具有先验性、本质性和虚幻性等缺陷,现代社会灾难频发的否定性经验与进步观念作为“历史运演的规定性知识”之间的严重悖反,即是认知性进步观念的内在弊端日渐显露导致的结果。
人类历史整体及其演变过程作为非知识性对象,只能依据伦理理性原则来理解。约翰·伯瑞指出,“对进步的信念是一种关于信仰的行为。因此,人类进步的观念是一种理论,涉及一种对过去的假设和对未来的预言。”[7]2它是一种基于信仰活动而形成的历史概念,进步观念的确立,不是因为进步事实的确证,而是因为它被认为是真的。人们相信,人类社会正在缓慢朝着令人满意的方向前进,因此,这种进步作为一种价值追求将无限地持续下去。
一方面,灾难频发的社会现实动摇了进步观念的现实基础,进步作为历史运演的客观规律,遭到广泛的质疑和否定;另一方面,人类生活的改善离不开进步观念指引,进步观念作为人类深层信仰和价值追求,依然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伦理进步观念论者认为,现代人对待进步观念呈现出理论上否定与实践中肯定的矛盾态度,实际上表明在不同领域、不同阐释原则下,进步观念的性质和内涵是不同的。因此,对不同阐释原则下进步观念的性质予以界定,将进步观念的合法性限定在价值追求中,成为伦理进步观化解进步困境的理论出发点。
进步是一种由主体发出的,对美好未来的一种期待和信仰,因而对进步观念的阐释原则实现从认知性原则向伦理性原则转变,成为伦理进步观念论者的基本主张。美国历史学家G.G.伊格尔斯在《重审进步观念》一文中积极提倡依据伦理理性原则阐释进步观念。他指出,“进步的规律”作为关于历史运动的科学解释,其权威已随世界确定性的瓦解、历史客观性的消散而崩塌,但历史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并不能被轻率地处置。相反,为避免使人的实践陷入盲动主义、伦理虚无主义,“撇开其充当的关于历史本性的认知理论的角色,进步观念也必须被看作是一种伦理假定,它理性地或信仰地认可正面价值的真实性,与理性行动的意义”[8]。这就表明,在伦理理性原则的阐释下,人类历史不是一个“伦理上中性的世界”,进步也不是历史运演的内在属性和规律,而只是我们理解和阐释历史运演的一种伦理理念,与主体的伦理诉求息息相关。由此,作为一种反思性原则的进步观念,其重要意义就在于为人类理解自身和世界提供了一种理论视角。透过这一新视角,历史不再漫无目的,人类对于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实践充满意义旨趣和价值归属。
(三)主体的伦理需求构建伦理进步观
进步观念,作为人类更好地阐述历史和人类自身的一般性观念,是主体为了自身实践而对历史整体和历史发展趋势作出的反思性规定,其理论的合法性不在于外在客体,而是源于主体本身,由此,主体的伦理诉求就成为重建进步观念的新基础。匈牙利史学家阿格妮丝·赫勒对进步观念的主体向度有深刻的思考,她指出:“未来的进步不是一种必然性,但却是一种我们所致力于的价值,并且正是通过这种致力于的行动,它变成了可能性。”[9]315在发生了大屠杀、古拉格和广岛灾难的现代社会,赫勒拒绝承认现实社会中存在“现实的进步”,否认以灾难事实为基础的进步理念的可靠性。在她看来,“进步”不是作为现成的事实和外在的客观规律被接受,而是依托一种伦理的可能,内在地蕴含着人的信念和希望,表征着人们创造进步的意愿,体现在我们每个人“创造”进步的价值追求中。即使拒不承认现代社会中任何现实的进步,作为价值规范的进步观念依然真实存在。“创造进步的意愿即是进步。”[9]310这就表明,以伦理性原则来阐释进步观念,它是人类实践过程中考察某类经验全体时所必然关涉的理性概念,也是人类思考和观察事物的出发点和参照物,其合法性源于主体。因此,满足主体的生存实践需求成为伦理进步观的内在要求,而现实的进步则在人的创造性活动中得以确立。
伦理进步观念这一主体转向是意义重大的,它不仅颠覆了认知性原则阐释下进步观念的内涵和认知逻辑,而且也使得以历史事实为基础而岌岌可危的进步观念,在主体实践的基础上重新获得了合法性。伦理进步观念的主体向度得到佩鲁、德尼·古莱与阿马蒂亚·森等人的一致赞同,他们分别在《新发展观》《发展伦理学》和《以自由看待发展》等著作中表达了相似的观点:社会进步是人们追求幸福和发展的结果,探求进步的本质需“以人为本”,进步观念必须体现人的尊严、人格和价值、意义等伦理追求。
三、伦理进步观的困境
伦理进步观从传统进步观念的困境出发,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认知性原则阐释下进步观念的不足,同时兼顾了人类内心深处寻求进步的形而上学倾向,为人类忐忑不安的内心带来伦理慰藉,避免了历史被怀疑主义和虚无主义肢解的命运。伦理进步观念的重新树立,体现了坚定进步观念的思想家们试图突破进步困境、推动社会进步,实现人类期待的价值和尊严的伟大尝试。作为一种全新的视角和全新的发展伦理,它在反思的基础上,对当下混乱的社会发展形势进行了约束和规范,并从价值之维对人类未来的发展进行了展望。但是,伦理进步观作为反思性原则指导下形成的一种建构性观念,是人们对历史运演过程“理性反思”的结果。它对于进步信念的重建,更多的是基于发展伦理和社会道德作出的考虑,其内在的问题也显而易见。
(一)伦理进步观过于主观性
伦理的进步观念,片面地从伦理原则出发,过度强调主体性,忽视历史自身的客观规律,自动定位于具有伦理价值的“理念”,这在实然层面否定了历史事实的客观必然性,落入主观主义的窠臼之中。主观的诉求并不能阻挡历史的趋势,伦理的取向也无法掩盖历史的现实。忽视事实,仅从伦理价值之维出发,终将陷入价值独断的荒谬境地。当每个价值主体都以自身的价值取向衡量进步、以个人的好恶方式践行进步观,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将使得价值冲突不可避免,而冲突所引发的结局可能会背离整体进步的价值取向。当前,国际社会间的贸易摩擦冲突不断,便是如此。
(二)伦理进步观缺少客观评判标准
伦理进步观抛开进步的事实基础,使“进步”失去客观评判标准,而沦为一种意识形态,极易被别有用心的统治集团利用,成为巩固统治的工具。不同利益集团基于自我保存的利益价值取向,将通过排他的方式来坚守自己的立场和观点,进而在理论上攻击互不相容的价值取向。这就使得“进步”带有某种思想专制和道德强迫色彩。例如,资产阶级统治者为巩固自身统治的永恒性,标榜资本主义是进步、民主和自由等一切美好品质的化身,抨击社会主义所取得的任何进步都是一种“虚假意识”,这是当前依然占世界主流的资本主义形态对社会主义形态的一种意识形态的强制。“因为如果观念仅仅是对利益的辩护和对剥削有意识的合理化,那么观念就不仅成为暂时的,而且被弃置一边;如果辩护者的真实面目被揭示出来,观念就成为要被撕去的面具。”[10](英译者导言)如此看来,当评判进步的客观标准不在,进步观念沦为一种意识形态,就极易被强权者利用为恃强凌弱的工具。也正因为如此,法国哲学家乔治·索雷尔才将进步观念批判为一种“幻象”。
(三)伦理进步观难以支撑社会进步
伦理进步观念对人的认知和社会实践并不作具体规定,仅在其中起着引导和调节的作用,因而难以真正构成社会进步的坚实支撑。伦理进步观将进步观念定义为仅在价值层面存在的伦理信念,这是以承认风险和灾难等否定性因素在现实中彻底颠覆进步观念为前提的。若现实历史中已再无真正的进步事实作为进步观念的客观依据和坚实支撑,进步观念在现实中已无立足之地,而只能在意志和信仰的意义上存在,那么,整个世界与人类未来也在一种伦理信仰中虚无化了。因此,伦理进步观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现代社会进步观念面临的危机,但是,却没有从根本上摆脱进步观念的困境。
四、对伦理进步观的现实超越
(一)灾难在进步观念中的价值
进步观念作为影响人类进程的重大观念,是一个既关涉事实,又涉及价值,既属于认知又属于信仰的特殊观念。伦理进步观念论者在规避历史灾难对进步观念消极影响的前提下,将否定的历史现实与人类寻求进步的价值诉求两相分离,片面地将进步观念限定为一种伦理价值追求,最终又陷于主观主义的窠臼之中。这表明,脱离客观历史事实,主体的伦理价值诉求亦难以构成进步观念的坚实基础。如何真正摆脱困境,为进步观念寻求一个坚实的基础?其实,赋予进步观念合法性、客观必然性的基础不在别处,恰恰根植于历史发展的现实之中。回到历史现实,重建进步信念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对历史发展过程中的灾难、罪恶等否定性历史经验作出合理解释。灾难和罪恶是否只具有纯粹否定性的意义?
自启蒙时代以来,人们就认为历史是一个朝着确定的、理想的方向不断前行的进步历程。这种乐观主义进步观坚信人类历史日臻完善,灾难和罪恶被视为“进步”的对立因素,或归咎于偶然被漠视,或归为特例被轻易处置。然而,人类历史从来就不能根除灾难、罪恶和失败。人们愈是对灾难缺乏反思,灾难和罪恶越是变本加厉地挑战人类道德底线,直至最后颠覆人类整体认知。两次世界大战对文明的践踏、法西斯主义对人性的摧残,都体现了长期被漠视的否定性因素对人类的“报复”。因此,在现代社会,主张人类始终朝着一个理想方向持续前进的传统进步观已经很难让人信服。伦理进步观,区分进步观念的事实之维和价值之维,意在划定界限,将进步观念的有效性限定在价值之维。然而,伦理进步观退而求其次的拯救路径,使进步观念将自身定位为精神信仰,囿于伦理价值的“牢笼”,始终无法回归社会现实,又陷入新的僵局。之所以如此,源于伦理进步观因袭了传统乐观主义进步观的致命缺陷:片面地解读社会进步与灾难的关系。在这种解读当中,灾难、退步始终被视为“进步”的对立面,被排斥在进步理论体系之外。由此,社会发展中不可消除的灾难与人类价值诉求中不可或缺的进步理念之间无法调和的矛盾,使伦理进步观始终无法真正摆脱传统进步观念的困境。
历史发展过程中灾难、罪恶层出不穷,是否就意味着对进步观念的彻底否定?亲历法西斯主义和奥斯维辛事件的西奥多·W.阿多诺,在对进步意识形态遮蔽灾难的做法予以尖锐批判的基础上,肯定了灾难的积极意义,为我们重新理解进步观念提供了有益的启迪。阿多诺在《启蒙辩证法》中不仅质疑人类历史是不可抗拒进步过程的先验命题,而且对历史发展的自我毁灭倾向作了系统诊断。他指出:“今天,人性的堕落与社会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11]3在他看来,进步与灾难本就不可分割,二者同时内蕴于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寻求进步的过程之所以会引发灾难、甚至走向自我毁灭,其根本原因在于,“进步拜物教”把历史当成不可抗拒的进步过程,放松了对进步可能走向反面的警惕,因而使进步遭到了它自以为战胜了的“恶的报复”。基于此,阿多诺提出一个核心观点:“进步将把自身变成为对倒退的永恒危险的抵抗,进步在所有阶段都是这一抵抗,是永不放弃的坚定的攀登。”[12]134进步不能“肯定地”定义自身,而只能被“否定地”定义。真正的历史进步不是只盯着那个遥远的美好未来并一味地追求善,而是阻止恶,即在对危险的抵制、对灾难的克服中,通过否定自身,而后肯定自身、确证自身。由此,进步与灾难犹如历史发展的矛盾双方,二者对立统一、缺一不可。灾难和罪恶等否定性事件,就不再只是具有纯粹否定的意义,相反,灾难成为进步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进步体现在对灾难的克服中。
阿多诺颠覆了传统进步观的直线式进步路径的经典认知,从否定的辩证法出发,重新定义了进步范式。在“否定的历史哲学”中,灾难、罪恶等否定性历史事件不再只具有纯粹否定的意义,反而构成我们完善世界的积极条件。
(二)马克思主义进步观对伦理进步观的超越
依据阿多诺的指引,今天的进步信念不应建立在对美好未来的片面向往上,而要建立在对人类身处其中的社会矛盾及灾难的抵制和克服上。马克思主义辩证进步观已经为我们准备了一定的条件。马克思主义作为时代反思的精华,虽受传统进步观的影响,但它从来不是狭隘的目的论历史观。相反,马克思主义进步观蕴含着解开进步困境的钥匙。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关于人类解放和未来共产主义的构想,不是建立在对现代工业革命进步性的简单肯定上,而是建立在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以及无产阶级对苦难的克服上。在灾难、退步时有发生的今天,正是这一辩证的阐述赋予了马克思主义进步观超时代的价值,为我们重建进步观念提供了现实指引。
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要使人自身成为人的最高本质,就“必须推翻那些使人成为被侮辱、被奴役、被遗弃和被蔑视的东西的一切关系”[13]207-208。这就表明,人类解放和社会进步,并不能仅仅还原成生产发展和科技进步,而是要消灭一切导致苦难的客观基础和社会关系。换言之,社会进步不仅体现在对美好未来的执着追求中,更多的时候是体现在对苦难的克服中。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人类解放这一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伟大革命,不是由表面上创造了发达生产力的资产阶级来引领,而是由无产阶级来实现,因为无产阶级是“一个被戴上彻底的锁链的阶级”[13]213。在他们身上,“一切属于人的东西实际上已完全被剥夺,甚至连属于人的东西的外观也已被剥夺”[14]262,他们承受着“整个社会中昭彰的罪恶”[13]211,遭受着深重的灾难和剥削,最终,无产阶级也将在对这种非人性境遇的愤慨中,激发彻底的革命意识,实现人类解放和社会进步。资产阶级作为阻碍人类解放的否定事物,并不意味着总是具有消极的意义。在某种情况下,否定的东西同样也能成为肯定的因素,因为事物在遭到否定之际总是趋于自我保存,由此,资本主义内部诸矛盾的激化,也不会仅仅导致纯粹否定的结果,而是必然使无产阶级力量日益壮大,为人类迈向共产主义准备条件。所以说,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批判,不再仅仅意味着是对资本主义各具体规定的单纯否定,更意味着作为资本主义生产机制重要部分的无产阶级通过全新的方式,即建立真正的“联合”而消灭资本主义各种不合理规定的“给出方式”。
由此观之,实现社会进步作为人类社会发展过程的内在诉求,其本身就是以否定性事物为前提的。因为历史的进步从来就不是在坦途和安逸中获得,而是在克服灾难中实现。恩格斯对此有深刻的论述:“但历史可以说是所有女神中最残酷的一个,她不仅在战争中,而且在‘和平的’经济发展过程中,都驾着凯旋车在堆积如山的尸体上驰骋。而不幸的是,我们人类却如此愚蠢,如果不是在几乎无法忍受的痛苦逼迫之下,怎么也不能鼓起勇气去实现真正的进步。”[15]650-651人类总是在遭遇灾难之后,才会从对灾难的反思中革除弊病,突破自我,寻求进步。这就意味着,灾难和罪恶,并不只具有否定的意义,亦不是对进步观念的简单否定。实际上,它们是历史构建自身过程中的一种关于历史本身发展不完备的有益提示,而进步的实现恰恰得益于这些提示。只有正视这些灾难和罪恶,才能意识到历史本身在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只有对这些否定性因素进行“否定”,历史才能跃升至发展的更高阶段。所以说,人类只有经历否定性的创伤经验,才能真正管窥到进步的秘密。真正的进步不是体现在对这些否定性事件的漠视中,而是体现在对灾难和罪恶的克服和抵制中。因此,只有回归现实、直面罪恶、克服灾难,才能走出困境、实现进步观念的当代重建。
五、结语
弗朗索瓦·佩鲁曾提出一条基本公理:生命是抵御死亡的各种力量的结合体。于人而言,人生最大的否定,莫过于人终有一死,而人类生存的意义就体现在抵御死亡的过程中挣扎求生,向死而生。面对复杂异常的现代社会,灾难、退步和罪恶时有发生,但是,进步观念依然值得坚守。进步观念不是在一味向着光明的前途中自发“澄明”自身,而是在一种转身之中,因否定而走向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