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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之制的优势来源

2020-03-11

广西社会科学 2020年6期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特色制度

(苏州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走过的70年的风雨历程,取得的一系列历史性成就,若我们用全局性的眼光来看待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不难发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们党和国家团结带领中华各族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突破性进展的根本保证。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概括为13个方面,系统阐述了中国道路获得如此巨大成就背后的制度支撑,指出我国在保持经济长期中高速发展的同时仍保持社会稳定的制度原因,体现了党中央对发展规律的深刻把握。而对中国之制背后的优势来源,我们应该从其内在逻辑进行深度分析和探究。

一、历史根基:中国传统政治制度的历史流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深厚的历史底蕴,我们长期以来所积淀的博大精深、丰富多彩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以及中华民族在长期历史演进过程中所形成的关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丰富思想及成功实践是我们的“根”和“魂”,是培育制度体系和治理理论的肥沃土壤,为我们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起了奠基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数千年来,中华民族走着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和民族的文明发展道路。我们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是偶然的,是我国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决定的。”[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舶来品,不是飞来峰,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的中国化的制度体系。

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时期产生了“天下为公”的思想,这深刻体现了中国古代人民对大同社会的向往,是中国传统政治观念的重要内容。《礼记·礼运篇》这样描写大同社会:“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是为大同。”[2]这种社会大同的社会理想也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规划未来社会理论、创建新型国家制度的优秀理论根基。到了近代,康有为的《大同书》描述了大同社会的理想主义,但是戊戌变法的实践证明这仍然是空想。中国共产党人在传统大同思想上对其进行一定的继承和发扬,并提出具有科学性的全新概念:不管是毛泽东所提到的“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3]的论断,还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提出的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念,都体现了传统“社会大同”思想在新时代国家治理方面的运用,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共同体思想在当今中国实现的新发展。

德治和法治思想也是中国政治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社会是以伦理和道德为治国本位的社会,强调魅力型统治的权威性。统治者向来注重德治思想,他们认为君主既要加强自身的道德修养,又要以德政的理念进行国家治理,并且将道德教化当成引导民众的主要手段,提出“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为政以德”等政治准则[4]。而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思想家们就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思想:由管仲提出的“以法治国”,强调“以法治国,则举错而已”[5]。后期唐代开始礼法合流,强调更加简单、容易实施的法律条文,用法律的强制力来推行伦理观念,又用德治来加强法对人民约束;在明末清初,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开始萌芽时,以黄宗羲为代表的强调民主法治思想的政治家,否定封建王权统治下所实行的法治,认为应该“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6]。中国共产党在治国理政的过程中,从建设与发展的正反两方面汲取经验,始终重视德治与法治的内在统一性,让德治与法治实现紧密结合,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治理背景下更加注重人文关怀,以“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理念进行执政建设,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

以儒家文化为代表的民本思想萌芽于上古时期,在《尚书·五子之歌》中首次出现,提出“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在商周和春秋战国时期开始发展,在儒家思想家手中达到其顶峰:孔子主张仁政,孟子较为明确地提出民本思想,认为“民贵君轻”,荀子强调富国强民,“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这些都是传统民本思想在国家治理思想中的体现[7]。古代思想家认为,国家治理在经济上应该利民富民,在政治上做到顺民得民,文化上理应教民养民,但是这些思想并没有跳出封建制度的固有藩篱,有其普遍存在的历史局限性。中国共产党批判性地吸收了这些民本思想的合理内核,克服其客观存在的阶级狭隘性,让其成为中国政治制度历史流变之根源,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形成当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唯物主义人民立场,是当代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密切联系群众、充分保障人民权益等强大政治优势的历史根基,并且在党治国理政的过程中转化成强大的治理效能,将历史价值转化为强烈的时代价值。

马克思主义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紧密的内在联系,它与我国人民传统内蕴的价值观相互融通,与中国传统治国理政的历史文化有异曲同工之处,具有其内在的理论逻辑和融合发展上的历史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既扎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土壤,又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引导,更凝结着近一百年来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智慧和心血,是在传统的中国本土思想体系和治理制度的基础上,与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具有深厚历史底蕴和文化根基的政治制度,因此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优越的自我调整完善能力。

二、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引领

20世纪末,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受重大挫折,苏共解散、苏联解体的恶果,就是因为没有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轻易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引领,最后将革命的胜利成果毁于一旦。而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欣欣向荣,就是因为我们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所以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很重要的一点就在于我们党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8]

马克思主义具有科学性。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9]。马克思创造性地提出了唯物史观,并且科学洞察出资本与资本的关系实质上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为多年以来所探寻的资本社会运行的问题填上了答案。科学社会主义以此为起点,与空想社会主义划清了界限,开启了另一个崭新的理论时代。两者的一大区别,就在于前者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也不会对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做具象描述,而是把社会主义看作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实践过程,只给未来社会作科学的宏观理论引导。正是因为有马克思主义这一最先进也是最强大的思想武器,用其真理光芒和思想巨焰照亮我们前行的路,我们国家才能在历次生死存亡时刻作出最正确的决定,才能深刻洞察到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逻辑性,不断推动科学社会主义的新发展,不断推动中国之制的完善和发展,不断推动中国之治迈向新境界。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时代性。马克思主义从来都不只是书斋中的孤本文集,它产生于对时代问题的批判和追问,立足于社会生活,以改造现实世界为旨归,为建设未来社会而不断努力,以现实的人的生活状况为起点,突出了对人的普遍关注,将实现共产主义作为人类美好生活的归属,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实践性。任何科学理论和制度,必须本土化才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10]。当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与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马上将中国的现实问题作为实践拷问,对内追踪现代化建设问题的现实回应,对外响应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时代呼唤,形成了既反映时代特征,又引领时代发展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它从来不是一个穷尽了的真理,而是开辟的一条永远走在真理上的道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而不是其他什么主义,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不能丢,丢了就不是社会主义。”[11]马克思主义理论是我国在进行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的理论原则,并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中不断结合新的具体情况进行创新和完善,跟着时代的变化而持续加固自身的建设。在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群众进行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的70多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我们一直遵循的指导思想,始终是我们前行路上的指明灯、定盘星,我们始终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引建设,在保持具有中国特色的建设目标和建设道路的发展定力上,又坚守了科学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和价值取向。我们始终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本土国情、具体实际相结合,始终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当成判断的标准毫不动摇,始终坚持基于高度的理论自觉和理论自信继而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使当代中国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活力。

在世界风起云涌的今天,西方世界金融危机持续蔓延,逆全球化浪潮滚滚而来,尤其是美国的做法将其推向了国际道义的对立面,深刻展现了资本主义系统危机下西方中心主义的困境。我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无论是载人航天、载人深潜、航空母舰、大飞机,还是南水北调、西气东输、青藏铁路、港珠澳大桥等,这一系列重大成果和关键性突破都充分证明,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将马克思主义理论当成行动指南的合理性是毋庸置疑的,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实践探索的成功性也是毋庸置疑的。

三、实践基础: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现实逻辑

中国之制是我国国家治理过程中一系列规章准则的系统集合,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集大成物,其执行程度的高效与否成为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衡量标准。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一次次对自己在革命、建设、改革中所形成的制度体系进行“复盘”调整,不断使之更加适应新时代和新形势下的发展,不断在总结国内正反两方面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是理论,又是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起到了前行的定向作用,也是探索实践的具象成果。

中国之制的形成是阶段性实践的集合: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基于新中国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而创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发展于改革开放以后的社会主义建设过程。在这个实践探索过程中,有四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第一个时间节点是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它对新民主主义国家制度进行了初步的描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期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就在局部执政过程中进行了多方面的实践,在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创立了人民政权,这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在三大战役已经消灭了国民党的主力部队后,为了建立新的人民政权,中国共产党于1949年在西柏坡召开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会议中,毛泽东指出在我们取得全国胜利的局面下,党的工作重点必须回到城市上,做到城乡兼顾,并且解决了在城市斗争中依靠谁的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从农业国转为工业国,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方向,提出经济建设中各经济成分所占的比重以及我国之后发展的经济战略问题等,并且还进一步确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毛泽东在会议第一天所做的报告,与之后所撰写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共同构成了之后起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政策基础,明确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和政体、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外交政策等内容。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具有强烈的目的指向性,就如毛泽东所说的,要“在全国范围内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全国范围内建立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主体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共和国”[12]。

第二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党的八大的召开。1949年新中国的成立,不仅标志着一个独立的人民政权的产生,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范围由局部扩大到了全国。在各级人民政权建立起来以后,我国开始进行“一化三改”,并在1954年正式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后,我们党开始从“以苏为鉴”到走适合中国自己的路的转变,而这条道路探索的标志性起点就是1956年毛泽东《论十大关系》的提出,这篇文章的发布也为之后召开党的八大做了理论准备,并且第一次以党的文件形式确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至此,中国的基本制度有了初步的框架。从新中国建立到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我们在不断地对国家制度体系进行探索和构造,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大厦的建立提供了四梁八柱,为接续的建设发展做出了宝贵的经验准备。

第三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起点,同时也是我们党历史上又一次伟大的历史性转折,我们在此基础上开创了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在会上,我们党提出改革开放的总任务,强调要把党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在制度层面为后续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在20世纪末,面对世界社会主义阵营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党中央积极应对国际上的复杂形势,在深化改革开放的同时维护国内外的政治稳定,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了深入的探讨。邓小平在党的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首次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创新概念,标志着我们走向了极具民族特色、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我们党成功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和治理现代化的新局面,创造性地发展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

第四个重要的时间节点是党的十八大,伴随着国内、国外形势的不断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的历史方位。为了解决我们所面临的一系列新挑战、新问题,以及社会主要矛盾产生的新变化,我们在以往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造性地提出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注重人民主体地位,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建设;注重党的自身建设,健全党的领导体制机制;强调全球各个国家和平共处,互利共赢,率先提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建立国家监察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直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更加成熟定型,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已经颇有成效,顶层设计和多层次的系统性制度管理基本形成,制度建设覆盖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社会经济工作,为我国后续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制度根基。

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的历次治国理政探索都是中国之制的实践经验基础,同时也是中国之制具有自我调节完善能力和诸多显著优势的来源与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基础上得到不断完善与发展的,它的出现代表着中国人民仅用了70年的时间,就赶上了西方世界两三百年的现代化进程,用中国速度打破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常规定义,创造了惊世骇俗的发展奇迹,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所在。

四、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13]政党总是以实现政治统治为目标的,而为哪个阶级的政治目标服务是不同性质政党的本质区别。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是从阶级矛盾日益尖锐的历史背景中走出来的,始终代表无产阶级利益,始终以解放全人类作为自己终极使命的政党。它不是某一特殊利益群体的代言人,而是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坚持党的领导实际上就是坚持将人民立场当作最根本的工作立场,坚持为人民群众谋福利,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因为中国共产党有如此坚实的群众基础,与广大人民群众同心同德,所以我国才能实现党政领导下的全国建设总动员,拥有全国上下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制度优势。

恩格斯在总结巴黎公社的失败时说:“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14]让世界社会主义运动遭到重大挫折的苏联解体事件,也是因为戈尔巴乔夫在改革时丢弃了党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由此造成亡党亡国的恶果。而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我们党带领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必须始终遵循的。事在四方,要在中央。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历程表明,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领导对国家治理来说至关重要。如果党中央失去权威,就像乐队失去指挥,所有的政策都会变成一盘散沙,因此党的集中领导力量的维护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虽然我国已经跃居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在发展中所处的国际国内形势都十分严峻:在国内,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象愈加显著;一些边疆地区的分裂势力联合国外不法分子,企图破坏我国的统一完整性;国际势力借助“普世价值”观对我国意识形态进行侵蚀,用“中国威胁论”“国强必霸”等荒谬言论企图在国际上孤立中国,试图阻碍我国的现代化发展进程。面对这种局面,我们必须确保有中国共产党这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在稳定民心、把持大局的情况下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同国内外的敌对分子斗争,防止一切不法势力插手我国的内政外交,维护我国的领土完整性。从大局出发,宏观调控地区间的发展,领导人民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为我国尽早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当成了重点工作,强调要提高对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工作把控,树立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地位,进一步积极有效地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站在中国步入新时代这个崭新的时代命题面前,我们正面临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践考验,比完成发展建设的现代化目标更复杂的是,如何有效统筹建设的整个过程并且有效规避其带来的不利后果。而中国共产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就是解决这个发展性矛盾的坚实保障。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了国家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的道路和方向毫不动摇,有预见性地避免了出现一些传统社会主义国家的颜色革命危机,以其坚强有力的领导保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原则,推进了国家建设的现代化,走出一条既科学有效又符合中国国情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打破了“现代化就是西方化”的论调,为世界上所有的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一条行远致稳的可借鉴之路。

五、力量源泉: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15]之所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在理论史上始终占据道义的制高点,就是因为它始终代表着世界上绝大多数被压迫者和被剥削者的利益,具有极为广泛的群众基础。中国之制是在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下形成的极具科学性的制度,其具有显著优势的原因之一就是坚持了人民至上的唯物史观:它坚持了两个“绝大多数”的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信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现实基础,也是中国在发展和建设现代化过程中的决定性力量。邓小平说过:“中国的事情能不能办好……从一定意义上说,关键在人。”[16]国家制度产生于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状况下,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运行机制,但是它最终会回归于社会,继而灭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系列发展和完善都顺应了历史唯物主义提出的发展规律,其改革的实质就是为了改变传统的高度集权模式,真正做到简政放权、还权于民、权力下放。制度回归于人民,是制度改革的依归,而使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制度依归,也必须取决于人民的意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注重从各个层次和各个领域加强公民的有序政治参与,推动人民广泛参与治国理政,促进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积极保障人民群众各项基本政治权利,不仅将公民民主参与的领域从政治领域扩大到公共领域和基层社区领域,而且改变了公民参与的性质,将传统的实体空间政治参与同虚拟网络参与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扩大了民主参与的范围;积极培育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构建基层公共事务多元主体治理机制,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以利益共享作为前提,将人民的诉求放在第一位,激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与活力,努力打造社会共同体,在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地位的基础上为各主体赋权赋能;建立健全多层次监督体系,公开透明各项办事制度,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强政府的公信力,有效地避免了“塔西佗陷阱”在中国之治中的出现。

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始终坚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在发展目的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进一步提升共同富裕的实现程度,使改革的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从质的程度上,提升人民群众的需求,扩大全面发展的覆盖范围,囊括不同群体的发展利益;在发展主体上,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依靠群众作为发展主体,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更多地向群众求教、问策,最大限度地激发群众的政治参与度,树立整体人民观,营造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社会环境;在发展方法上,坚持一切从问题出发,以民生问题作为发展的导向,作出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际成效;在发展成果上,坚持一切由人民检验,将人民当成党和国家工作的最终评判者,始终坚持为人民谋利益的政绩观,着眼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实践证明,中国之制将最广泛和真实的民主作为目标,以最大限度地凝聚最广大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形成治国理政的强大合力。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中国制度之所以成功,就是因为坚持将民心所向当成政策评价的最高标准、政策选择的主要依据,这也是中国之制具有显著优势的坚实的群众基础和根本立场所在。

中国之制具有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这彰显了我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的自信和底气,体现了中国改革实践逻辑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的有机统一。而面对世界发展之大势,我们应该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四个自信”,延续以往的政治优势,始终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历史根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科学引领,结合我们在治国理政过程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将中国共产党领导作为根本保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力量源泉,在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关键期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政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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