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增收脱贫齐并进
2020-03-11孙兆军
□ 孙兆军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客观需要,是助推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陕西省宝鸡市按照“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盘活三资、政策扶持、多元发展”的思路,以强村富民为目标,积极推进不同类型村集体经济发展,不断破解村集体经济薄弱、发展缓慢、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困难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宝贵经验。
一、多方齐努力,做大集体经济“蛋糕”
宝鸡市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出台了《关于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意见》,坚持以发展产业为重点,各村因地制宜选择具体发展模式,明确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主体、发展规划、方法路径、政策支撑、组织保障。全面实施“5个1工程”,即每个村健全一个具有发展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培育一个带动集体经济发展的经营主体,培植一个以上可持续增收的集体经济项目,建立一套激励集体经济发展的灵活机制,健全一套规范集体经济健康发展的管理办法。启动农村集体经济“清零递增”行动,实行市、县、镇、村四级“挂图作战”,明确2018年355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要达到5万元以上,2019年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2020年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增长30%,逐步形成多渠道、多类型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格局。
(一)实施产业带动,夯实发展基础
各村因地制宜确立主导产业,作为集体经济支柱,探索出多种主导产业引领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一是产业扶贫基地带动模式。在全市355个贫困村建立了360个产业扶贫基地,突出苹果、猕猴桃、设施蔬菜、奶山羊、核桃、食用菌、中蜂等十大特色产业,推行“党支部+集体经济+产业+农户(贫困户)”的发展方式,带动355个贫困村集体经济全面“清零”,12647户贫困户44264人发展产业脱贫。
二是“农业园区+村集体经济+农户”模式。以农业园区为载体,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助农增收。温水现代农业园区推行“借袋还菇”模式,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股份合作,引导群众土地入股1150亩,每亩保底收入600元,带动就业503人,户均务工收入2万元,每年可为村集体创造收入10万元。
三是“经营主体+村集体经济+贫困户”模式。曹家湾镇流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依托盛大烤烟等6个专业合作社,以集体资产、资源入股,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发展核桃、烤烟等特色产业1550亩,耕地每亩保底收入500元。截至目前,全市260户龙头企业、4260户农民合作社、1071个家庭农场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与村集体、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经营主体承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参与的方式,开展股份合作,收益70%归贫困户,30%归村集体,带动农户15850户,其中43478户贫困户实现脱贫,实现了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良好效果。
(二)挖掘“资源”优势,拓展发展空间
要想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仅靠外部资源带动还不够,增强村集体自我造血能力才是关键。宝鸡市鼓励各村集体利用现有资源,开动脑筋,多种形式拓展增收渠道。
一是发挥集体土地、林地等资源优势,合作开发,参股联营,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农户承包地委托流转到村集体,采取“保底收益+年终分红”的方式,发展农业产业,增加群众和集体收益。岐山县枣林镇神差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采取“村集体经济+土地入股+土地托管”模式,经营土地1860亩,建成畜牧养殖示范区、特色种植示范区、粮改饲示范区、电商扶贫示范区和新型农村社区,每年可实现村集体经济增收12.6万元。
二是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房屋、校舍、广场、空地等资源,开展农产品加工、冷库流通贸易、微商配送,借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陇县东风镇普乐塬村将闲置房屋、广场租赁给陇县金龙果品专业合作社建设果品冷库、农产品交易市场,为村集体增加收入10万元。
三是引导农民自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和资产、资金等入股,把人力资本整合到产业平台上,让“死资源”变“活资产”,让资金从“分散”变“集中”,实现村集体、农户和经营主体“三位一体”融合发展。太白县鹦鸽镇柴胡山村以村集体资产、农户承包地、农户闲散资金、技术等要素入股参股大众种养殖、扶农果蔬、山野农庄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或经营实体,实施了六项“三变”改革项目,620亩土地采取保底+分红的方式,27万元资产资金按持股比例享受收益分红,当年分红收益7.6万元。
四是充分利用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挖掘民俗文化,通过入股、合作等方式,拓展配套业务,发展农家乐、度假村、采摘园、农耕体验、休闲农庄等乡村旅游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天成镇范家营村、马曲村,东南镇东兴村等充分利用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以集体经济为载体,吸纳群众闲散资金,大力发展乡村游、文化游、观光游,集体资产增长80%以上。
(三)下好“扶持”功夫,创优发展环境
在推进村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宝鸡市不断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为集体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真正使得政府扶持成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助推器”。
一是资金扶持。宝鸡市出台了《集体经济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办法》,整合涉农资金、产业扶贫资金,注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产业,支持其发展壮大。2018年全市整合涉农财政资金3.25亿元,为深度贫困村注入50万元,其余贫困村按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注入20-40万元,设立扶贫优先股,量化到村集体和贫困户,发挥财政资金拉动作用,撬动社会资金,聚合农民闲散资金,放大财政资金效应,增加村集体收入。
二是技术扶持。每年由农业、科技、林业、果业等相关部门,按照产业分类,组成科技特派员团队,根据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需要,定期深入1159个行政村,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帮助镇村两级提高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
三是金融扶持。全市金融机构把扶持集体经济组织纳入评级授信范围,放宽担保条件,扩大抵押范围,大力推进“合作贷”“富民贷”、中小微企业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信贷产品扶持壮大集体经济,并对符合信贷优惠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给予0.6%的优惠利率。2018年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为260个村集体经济组织、1.5万户贫困户、14个经营主体累计发放贷款2.04亿元。
(四)推行星级评定,强化规范管理
宝鸡市实行以“机构健全,管理规范,产业明晰,效益显著,群众认可”为主要内容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星级管理制度,设定集体经济组织年收入10万元以上的为一星级,30万元以上的为二星级,50万元以上的为三星级,100万元以上的为四星级,200万元以上的为五星级。每年12月由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扶贫办等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采取实地查看,查阅档案资料、会计账目等方式,综合评定,县财政对达标晋档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资金奖补。目前,全市已认定五星村26个、三星村52个、二星村83个、一星村120个。
(五)健全考评机制,提供发展保障
宝鸡市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村级组织“评星定级”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月督促、季点评、年考核的办法,对集体经济发展成效明显的村班子、村干部进行表彰奖励,规定工作推进缓慢、年度增收目标未完成的镇领导班子不得评为“优秀”等次。不断加强村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严格落实“村财镇管”“村务公开”制度,指导各村成立村级理财小组开展日常民主理财,镇财政所统一设立村级资金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支出和报销逐级签字确认,有效地提升了资金使用的透明度,杜绝了村集体经济资金滥用现象的发生。
二、努力补短板,提升集体经济动能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已成为“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下一步,宝鸡市将针对集体经济发展的短板,不断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实现全面脱贫攻坚。
(一)严把用人关口,切实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按每村3—5名后备干部的名额,建立起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强化适岗锻炼,提前压担培养,进行专门培训,不断增强致富带富能力。加大农村第一书记管理力度,切实发挥好引导、示范和协调作用,帮助所驻村理清思路、争取资源、拓宽路子,不断加快集体经济薄弱村的转化提升步伐。
(二)提高基层干部思想认识,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一是纠正账上有资金就算有集体经济的错误认识。村集体经济是村里通过发展服务型产业、经营性产业获得的收益,并不是各级财政下拨的转移支付资金。二是对部分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借发展集体经济的名义,发展个人产业,谋取个人利益,造成集体资源的流失,阻碍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行为,要坚决处置,严惩不贷。
(三)进一步挖掘集体资源资产潜能,拓宽集体增收路径。一是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闲置资产与企业合作兴办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等经营项目,增加集体经济收入。二是加大资源开发,对村集体未承包到户的土地、森林、山岭、“四荒地”、园地、水面等资源,利用土地整理、闲置宅基地复垦等项目,变闲置为利用,开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收项目。三是开展服务创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牵头组建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公司,承接劳务输出、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物业管理、社区服务、村级公路养护、绿化管护、家政服务、企业后勤等业务,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四是开发乡村旅游,鼓励具有民俗文化、田园风光和自然景观资源的村领办创办乡村旅游经济实体,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