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烧与灭火实验装置”的实验教学创新设计
2020-03-04刘广斌王曙华
刘广斌 王曙华
摘 要:燃烧的条件实验在具体教学中往往存在着不环保、现象不明显、实验不可控等诸多问题,致使许多教师在实际教学中不愿意做实验,多采用录像播放等形式进行教学。为克服实验的不足,設计采用具支试管、带托的玻璃管等组装新型实验装置,该装置不仅具有对比性强、操作简便、安全环保、现象明显、实验可控等优点,还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体验,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关键词:实验教学;创新设计;燃烧与灭火
在中学化学教学和知识结构中,实验教学是培养学生探究能力与创新精神的重要手段,也是让学生从接受知识转向自己去探索知识形成过程的有效途径。目前在教学中,许多教师往往将实验按照教材中提供的方法与设计进行演示与操作,这限制了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和创造智慧的发展。这不仅要求教师要突破原有的教学模式,在创新中构建新的教学模式,而且要求教师要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注重实验的创新设计,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燃烧的条件是初中化学实验教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它不仅有燃烧的条件等知识性内容,更涉及对比探究中有关技能与方法等内容。由于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对这一内容已有一定的认识与感悟,同时作为一个完整的科学探究,此实验应包括燃烧现象的发生、控制与停止三个方面内容,所以此实验可在创新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深化与拓展。
一、经典回放
作为教材推荐的原有实验设计,这是一个我们必须充分认可的经典设计。下面,我们先一起来感悟教材原有的实验设计[1](如图1)。
教材实验优点:
(1)实验装置简单;实验用品易得:烧杯、铜片、硬纸圈。
(2)实验设计对比明显。
①铜片上的白磷与红磷的对比,可得出燃烧需可燃物温度达到着火点。
②铜片上的白磷与水中的白磷对比,可得出燃烧需要可燃物与氧气(或空气)接触。
③图1实验Ⅱ向热水中的白磷通入氧气后,白磷在水下燃烧,可知:只要满足燃烧的条件,即使在水下,燃烧也可以发生。
二、分析经典
作为一个经典的实验设计,其功能性不言而喻,但从探究的完整性、实验的可控性等方面来看,其可改进的空间也很大。如:
(1)铜片上的白磷在开放环境中燃烧,产生的P2O5不可避免地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污染。
(2)铜片上的白磷在开放环境中燃烧时,存在着发生着火、烫伤、烧损衣物等事故的可能性。
(3)若铜片上的白磷与红磷摆放距离太近,则白磷燃烧时极有可能会引燃旁边的红磷,使实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因素。
(4)图1实验Ⅱ向热水中的白磷通入氧气后,白磷在水下燃烧不明显,且白磷易被吹散,甚至漂浮至水面。
(5)如何随意控制燃烧的发生与停止,以及对影响燃烧现象因素的探究也是本设计的一个软肋所在。
三、传承创新
为了发扬传统实验的优点、传承传统实验的设计理念,同时解决传统实验难以解决、没有解决的问题,并提高实验的震撼效果,以及降低实验对设备与技术的要求,使学生对燃烧和灭火的认识从懵懂提升到初等化学学科的水平。现结合笔者参加2018年江苏省初中化学实验技能大赛时的实验装置,对该实验的创新设计剖析如下。
(一)仪器药品
实验器材:具支试管、单孔橡皮塞、带托的玻璃管、储气袋(3只)、洗气瓶、石棉绒、洗耳球。
实验药品:红磷、白磷。
(二)实验装置(如图2Ⅰ)
(三)装置介绍
(1)3只储气袋(如图2Ⅱ)。第一只预先充有适量的O2;第二只充有适量的CO2;第三只作为尾气收集袋,用于收集洗气瓶仍处理不了的尾气。
(2)洗气瓶内预先盛有适量的水(也可用NaOH溶液代替),用于吸收磷燃烧产生的白烟(P2O5)。
(3)带托的玻璃管(图2Ⅲ):用耐高温(约1000℃)的石英玻璃烧制,并在其中下端烧制一个玻璃托(托的口径比具支试管的口径略小即可),在托的底部、玻璃管两边各开一个小孔(孔径约为2mm,不可太大,否则白磷在熔融状态下会从小孔流出),用于排水。
(4)为了稳定白磷与红磷,选用石棉绒(或脱脂棉)填充在玻璃托内,填充时在玻璃管的两侧各捣制一个小凹槽,分别用于盛放白磷与红磷。
(四)实验步骤
(1)按图2Ⅰ所示连接装置,并检查装置的气密性。
(2)①向具支试管中加入约占试管容积[13]的热水(约80℃,以淹没玻璃托为标准);②向玻璃托内玻璃管两侧石棉绒小凹槽内分别放入少量白磷与红磷;③将玻璃托插入热水中,塞紧橡皮塞。
现象:水面下的白磷与红磷均不燃烧。
(3)轻捏洗耳球,使空气进入具支试管,看到具支试管内水面下降,部分热水沿导管进入洗气瓶,白磷、红磷分别露出水面。
现象:红磷不燃烧;白磷燃烧,产生白烟,随着鼓气速率加快,带来大量空气,同时带走大量白烟,试管内视野愈加清晰,可看到白磷燃烧,伴有微弱的黄白色火焰。
(4)将洗耳球换成装有O2的储气袋,轻压储气袋。
现象:红磷仍不燃烧,白磷剧烈燃烧,产生大量白烟,随着氧气流的进入,带走大量白烟,看到明显的黄白色火焰。
(5)将O2储气袋换成盛有CO2的储气袋,轻压储气袋。
现象:白磷燃烧停止。
(6)将CO2储气袋再换成盛有O2的储气袋,轻压储气袋。
现象:红磷不燃烧,白磷再次剧烈燃烧。
(重复最后两个步骤)
(五)价值提炼
笔者在2018年江苏省初中化学实验技能大赛实验中,选用的是大规格的演示装置进行实验。其具支试管规格为外径[?]45mm,内径[?]40mm,高305mm;玻璃导管外径[?]13mm、内径[?]10mm;玻璃托口径[?]35mm,O2、CO2气体储气袋均选用250mL的规格,尾气收集袋选用1000mL规格。其优点可归结为以下几个方面。
1.对比性强,探究味更浓
(1)用白磷与红磷进行对比。作为可燃物燃烧条件的探究,笔者将白磷与红磷分别放在玻璃托中玻璃管的两边进行对比。当挤压洗耳球,具支试管内热水水面下降,白磷与红磷同时露出水面,通过白磷燃烧、红磷不燃烧的事实说明:燃烧需要可燃物的温度达到着火点。同时,在本对比实验中,由于玻璃管直径较大,完全将白磷与红磷隔离开来,白磷燃烧并不会引燃红磷,降低了教材实验中的不确定性因素。
(2)创造不同体系、不同条件下实验现象间的差别来进行探究活动。本实验创造了“①在热水中;②在空气中;③在纯氧中;④在二氧化碳中”四种体系进行探究,在避免因素过多可能造成困难的同时,使探究更全面、更有趣味性、更有思考性。其中①②对比说明可燃物燃烧需要与氧气接触。
2.实验可控,安全性更高
化学实验在设计及选取实验体系时,应当将安全放在首位[2]。磷作為一种可燃物,为减少其燃烧时发生着火、烫伤等事故的发生,在做该实验时应考虑燃烧可控。本实验设计在可控性方面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优点。
(1)安全性可控。本设计将燃烧完全控制在一个密闭环境中,安全性更高。
(2)燃烧的剧烈程度可控。通过白磷在空气中、纯氧中燃烧现象的对比说明:影响燃烧剧烈程度的因素是氧气的浓度等。由此探究可知:通过控制反应物的浓度,从而可控制反应的剧烈程度。
(3)燃烧的发生与停止可控。本实验中,当通入纯氧后,可见燃烧极为剧烈;此时,改为通入CO2气体,燃烧立即停止;当继续通入氧气,燃烧又继续进行。可说明:①隔绝氧气,燃烧会停止。借此探究可知:隔绝氧气(或空气)是常用的灭火原理之一;②CO2一般可用于灭火。
3.绿色环保,责任心更强
科学的价值最终都应聚焦于为人类的全面发展而服务。我们在追求化学科学技术应用价值的同时,还应考虑其对生态环境、人类健康的影响,从而承担起对促进人类社会发展的“社会责任”,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意识和绿色化学观理念。所以本实验设计尽可能地从以下两方面做到绿色环保。
(1)防止白烟逸散。磷燃烧产生的P2O5直接排放到空气中,肯定会对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对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影响。所以在设计实验装置时,首先考虑的就是设计一个密闭体系进行实验。其次,由于P2O5能溶于水,所以设计一个洗气瓶,利用水吸收P2O5。为了加强吸收效果,还可以使用浓NaOH溶液吸收。第三,经多次实验发现,实际用洗气瓶吸收P2O5时,有80%左右的P2O5能被洗气瓶吸收,但仍有少量白烟随着气流冒出洗气瓶,所以在洗气瓶后面再接一个尾气吸收袋,从而使本实验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使实验不管是在实验室,还是在教室,都可放心、安全地进行。
(2)尾气吸收袋中的废弃物便于回收处理。吸收袋中收集到的绝大部分是P2O5,实验结束后,可直接用水或碱液处理。
4.易于推广,普适性更好
实验的创新不是为了标新立异,而应是在传承的基础上扬长避短,并能加以推广,使更多的教师能动手做得起来,让更多的学校用得起这样的设备,使更多的学生从创新实验中获得化学素养。具体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可替代性强。演示实验为了使更多的学生看到更明显的现象,所以采用的是特制的实验装置,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使用演示装置的缩微版。即直接使用20×200mm规格的普通具支试管、普通玻璃导管代替。玻璃托可以将燃烧匙下面的小铜匙取下,在中间打一小孔,将玻璃管穿于其中,用酒精喷灯将另一根玻璃管拉成丝,在玻璃管上绕一圈以固定小匙。实验时,可直接在小匙内放入少量白磷进行实验,尾气收集袋可用气球或方便袋替代。
(2)成本可接受。本演示装置的核心主要在具支试管及带托的玻璃管部分。其成本可分成两部分:一是材料成本,二是人工成本。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由此可见,不管是采用大号的演示装置,还是学生实验装置,对于普通10轨学校而言,在保证实验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以采购大号演示装置10套,学生实验装置(演示缩微版)100套为基准,其成本合计:25.02元/套×10套 + 2.16元/套×100套 = 466.20元。
这是一个绝大多数学校都可承受的价格。
参考文献:
[1]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化学九年级上册[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2:128-129.
[2]宋心琦.化学实验教学改革建议之五——燃烧的条件[J].化学教学,2012(12):3-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