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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少数民族地区高校声乐教学
---以内蒙古高校为例

2020-03-04姚瑶

集宁师范学院学报 2020年2期

姚瑶

(中国音乐学院,北京 100101)

音乐文化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不同的地域环境、不同的风俗信仰,都会潜移默化的影响着音乐的表达方式,从而形成不同的音乐文化.这些传统的音乐文化在人们的社会活动中以一种无意识的教育进行着传承和延续.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等教育的普及,将传统音乐融入到高校声乐教学已是大势所趋.近几年,由于西方音乐和流行音乐的冲击,许多传统音乐艺术的传承和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在现代社会中,高校作为传承的重要场所,怎样将我国的优秀传统文化通过有意识的教学来进行传承,是高等院校面临的新课题.各个少数民族的艺术,都有其浓郁的风格和特点.从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发展的角度来看,将少数民族声乐艺融入到高等艺术教育的建设中是十分有益的.这样不仅可以丰富民族声乐教学体系,而且还可以突出地方高等艺术院校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教学的优势.对于学习者来说,学会更多的音乐知识,提高其音乐素养,更加有利于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承.

上述所言,将传统音乐融入到高校的艺术教育体系中,是必要且意义重大的,不仅为弘扬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贡献了力量,也为丰富音乐教育体系尽一份责任.

一、少数民族声乐教学内容

民族地区的高校教学任务和宗旨是培养民族人才,弘扬民族文化.对于声乐教学来说,是根据本民族的特点进行声乐教学,以弘扬本民族文化艺术为目标,培养本民族的声乐人才,更好地为本民族的文化事业做贡献,其中蒙古族声乐教育及其教学特色吸引了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 在内蒙古高校的声乐教育中,蒙古族声乐的传承与教学,是构成其民族声乐传承与教学特色最为引人瞩目的重要方面. 在内蒙古高校的音乐院系中,蒙古族声乐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传承与教学,在不同时期、不同文化政策的影响下,通过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程度上,已经有了几十年的延续和发展,并且积累了不同的经验. 这些方面的实践经验和做法本身,不仅值得我们去考察、分析和总结,而且更为今后的近一步深化,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

少数民族地区的声乐教学,比起内地的声乐教学,是有其特殊性的.内地的声乐教学普遍是以汉语、普通话进行教学和演唱的,而少数民族地区的声乐教学更多的会涉及到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来进行教学和演唱.在曲目选择上,内地的声乐教学在演唱一些地方性民歌的基础上,更多的是演唱一些更有张力的创作歌曲,来锻炼学生的演唱能力.少数民族地区的声乐教学,比如长调教学,大多以演唱传统长调民歌为主,也会适当加入一些具有民族地区风格的创作歌曲,但更多的还是要求学生演唱传统长调民歌.在公共课的设置上,较内地的音乐类院校,少数民族地区的声乐教育会在一般公共课的基础上,增加一些与本民族相关的课程,比如《蒙古族音乐概论》等.

二、蒙古族声乐教学的现状

笔者为了解蒙古族声乐教学的理论研究概况,通过文献数据库中国知网查询和调阅文件,经系统检索共搜集有17篇文章.其中,包阳阳所写的《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声乐教学发展》①,概括介绍了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声乐教学的基本情况;林颖在其《内蒙古专业声乐教学的多样性探析》②一文中,将内蒙古地区的美声教学、民族声乐教学以及特色专业长调教学和呼麦教学,逐一进行了分析,体现了内蒙古地区的声乐教学的多样性;黄淑梅在其《声乐教学中的蒙古族民歌传承》③一文中从教学的角度,对蒙古族民歌演唱风格进行归纳总结,以及蒙古族民歌在高校教学中的推广与传承等一系列问题;武俊芳在其《内蒙古高师院校民族声乐教学改革研究》④中提到,民族地区缺乏适合本土声乐教学的教材,教学方法也相对单一的现状;朝鲁、楠娜所写的《对21世纪蒙古族民族声乐的思考》⑤一文中以经济全球化为背景,探讨了蒙古族传统民歌将如何继承与发展.

综上所述,蒙古族声乐教学研究已有一定积累,但仍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等理论问题,从搜集整理分析的文献概况来看,有关蒙古族声乐教学的研究更多的是以歌唱方法本身或与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进行比较,视角比较单一,对于中国民族声乐教育视域下少数民族歌唱体系的研究相对薄弱,仍有待进一步研究探索和实践.

少数民族声乐教学在音乐教育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见证了各民族之间声乐艺术交流,以及传统音乐文化和现代社会文化相融合的历史进程,学界对其关注已久.从樊祖荫教授的《传统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⑥到范立芝的《学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关系》⑦,再到刘显波的《高校多元音乐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分析》⑧、屠健的《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研究》⑨等文章,其核心理念主要是,呼吁民族高等音乐教育应该担负起传承民族音乐文化的崇高职责和神圣使命,在意识到民族音乐文化重要性的基础上,如何将民族音乐文化有效地传承吸取,成为高等民族声乐演唱教学领域的核心问题.不仅受到民族声乐演唱领域的关注,更受到传统音乐学界、音乐教育界乃至民族音乐学界诸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出现了较多相关研究文献的同时,亦有诸多教学实践经验的积累,值得我们从学科理论层面去进行经验的总结与思考.

内蒙古地区声乐教学特色,无论是从国家民族教育的宏观视角来说,还是民族地区自身文化教育的微观角度来讲,都担负着民族文化多元化发展的重任.内蒙古艺术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是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专业艺术人才的主要阵地,其中民族声乐是两所院校中的主要专业方向.目前,两所高校主要以本土音乐文化特别是蒙古族音乐为基础,结合现代声乐教学中多元内容,丰富发展自治区的声乐教学建设.具体而言:内蒙古师范大学是以培养音乐教学人才为宗旨,特别是中小学教学人才,而中小学教学人才的培养直接关乎内蒙古自治区基础音乐教育,关乎着自治区未来的音乐培养方向.尤其是身处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师范院校,培养优秀的少数民族教育人才是其肩负的使命.内蒙古艺术学院音乐学院在特色建设方面,长调、短调等民族声乐、器乐领域以及民族音乐作曲等领域,已形成了传统特色教学体系,为内蒙古自治区培养了一大批优秀民族音乐人才.为进一步探索民族优秀音乐遗产传承与学校教育相结合,内蒙古艺术学院在2011年开启了民族音乐传承班创新模式,至今开设了科尔沁民歌传承班、阿拉善民歌传承班、潮尔琴传承班、锡林郭勒民歌传承班、鄂尔多斯民歌传承班、呼伦贝尔民歌传承班、乌力格尔传承班等.

少数民族边疆地区的文化艺术本身就具有其独特的风格特征,无论从表演的内容还是表演的形式都有其特色.这些特色来自于民间,并且深深扎根于少数民族地区这片肥沃的土壤中.积极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巩固发展这些特色专业,打造属于自治区自己的专业品牌,要"脚踩大地,眼望星空"."脚踩大地"就是首先要扎根本土,在本土这一宝藏中,挖掘财富;"眼望星空"就是要不断开阔视野,吸取多元文化的养分来丰富自己.

放眼全国的民族声乐教育现状,各地、各级各类高等声乐教育及其表演实践,单一化的教学风格普遍存在.众所周知,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而各个民族都有其丰富多彩的民歌,这些建立在其方言之上的宝贵的民歌,正是构建我国民族声乐艺术多样性的基础,也是丰富我国民族声乐教育的保障.从这个意义上说,民族声乐教育的合理健康发展,要求各个地方高等艺术院校及其声乐教育专业,要始终不忘自己的担当.从教学资源包括师资力量、采风实践到教学面各个方面来看,各地高校的声乐教育,都有着大都市及中央高校所不具备的条件与优势.特别是在特色课程的设置和特色教学的开展方面,地方高校就近聘请一些当地的演唱名家包括资深艺人,协助配合教学,都有再好不过的便利.而采用民族语言及方言演唱的教学,更是各地都会具有的便利和优势.如果这些优势和便利都能在各地的声乐教育中得以发挥和张扬,我国民族声乐的百花园中,将会呈现出百花争艳的俏丽景象.

三、"双一流"背景下民族声乐教育的人才培养

2016年我国高等教育开始了"双一流"建设的进程,即建设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这是继"985工程""211工程"之后我国高等教育又一重大战略,对整个高等教育体系乃至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将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双一流"建设对艺术教育既带来机遇,同时也带来挑战. 面临"双一流"建设,无论是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还是从艺术院校所承担的对外交流和文化传播的功能来看,抑或是从艺术学科自身发展角度来审视,完善学科建制、优化学科内容、深化特色学科教育,突出特色学科优势,将势在必行.

高校作为传播和发展民族声乐的重要载体,如何将民族声乐教学系统化、多元化,也是近年来学界主要讨论的议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的艺术院校,更是肩负着为边疆地区培养少民族音乐人才的重任,不同地区的少数民族声乐艺术,各有其特点,系统的民族声乐教学能够增强该地区声乐教学共性上的实力.而根据少数民族地区自身的音乐特色进行多元化的声乐教学,在丰富民族声乐教学内容的同时,使得更多的学生在学习本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增强了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通过多元化的学习,使学生更具有开阔的胸襟和博大的视野,进而学会尊重其他民族、其他国家的音乐,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世界和平.

少数民族地区的声乐建设也应该向着建设一流专业迈进,积极参与和融入到建设"双一流高校"的进程中,发挥自身的优势.在保持自身特色的前提下,积极与内地的艺术高校乃至国际知名的艺术院校合作交流.建立合作平台,协同创新,创建多元办学模式,优化特色课程,向着培养与国际接轨的、具有自身民族基因的特色艺术人才基地迈进.

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国民族声乐的大家庭中,每个民族的声乐艺术都各有所长,各具特色,各放异彩,其自身具有的光芒和独特魅力是不可替代的.要想繁荣和发展少数民族声乐艺术,最重要的是培养少数民族声乐人才,这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途径.我国有56个民族,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少数民族聚集的地区,拥有丰厚的民族音乐文化遗产.怎样继承和发展本地区的民族音乐文化,我们的前辈们做出了积极的探索和努力.之前成功的经验告诉我们:面对新的历史机遇与挑战,唯有继承传统,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创新,为内蒙古自治区的文化事业添砖加瓦,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责任和担当.

注释:

①包阳阳,《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声乐教学发展》,《大众文艺》,2012第10期,第15页.

②武俊芳,《内蒙古高师院校民族声乐教学改革研究》,《长春教育学院学报》,2015年04期.

③林颖,《内蒙古专业声乐教学的多样性探析》,《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2014年第2期.

④⑤黄淑梅,《声乐教学中的蒙古族民歌传承》,《艺术教育》,2013年06期.

⑥樊祖荫,《传统音乐与学校音乐教育》,《音乐研究》,1996年第12期,第20页.

⑦范立芝,《学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的关系》,《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12期,第30页.

⑧刘显波,《高校多元音乐与民族音乐文化传承分析》,《当代音乐》,2017年的1期,第5页.

⑨屠健,《高等院校音乐教育与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承研究》,《艺术评鉴》,2016年第6期,第1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