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之理论解构
2020-03-04郝明君
郝明君,徐 亮
(重庆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重庆,401331)
教育价值问题是教育哲学中最基本的问题之一,关于教育价值的本质和分类研究,研究者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观点,由此形成了学术界几种比较有影响力的观点并存的局面。其中,“意义说”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意义说认为,价值是事物向主体呈现的意义,并把教育价值分为“教育的价值”与“对教育的教育”,“教育的价值”是指教育系统对个人或社会等价值主体的存在和发展的意义,可分为教育的社会价值、个人价值以及教育性价值三种,其中,“教育的教育性价值”是指教育对教育本身的意义,“对教育的价值”是指社会或个人等客观力量对教育发展的意义,可分为社会、个人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1]由此可见,“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对教育的价值”两者的概念之间存在交叉之处,需要深入探讨两者的本质特征以及两者的相同与不同之处。
一、“教育的教育性价值”的理论诠释
教育的教育性价值是指教育不仅对教育以外的系统具有价值,而且对教育本身也具有价值[1],也就是指教育系统对教育本身的意义。这里需要探讨两个概念——“教育系统”与“教育本身”的内涵。首先,教育系统是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教育教学功能的教育组织形式整体,包含人员、财物、信息、机构四个要素,具体可分为教育目的、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活动、教育媒体、教育设施、教育环境、学生、教师、教学管理人员等要素。[2]其次,教育本身也就是教育的本质问题。教育的教育性价值是指“先在的教育系统中的要素对运动着的教育本身的意义”以及“新的教育要素对教育系统中所有的教育要素的意义”。[1]由此看来,教育本身就等同于教育系统。教育的教育性价值就是指教育系统内部各个教育要素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先在的以及新的教育系统中的教育要素对当前的教育系统中的教育要素具有重要意义。一种教育要素的变化或产生会对整个教育系统中的所有教育要素产生重要的意义,甚至对教育系统的存在状况以及价值追求产生深刻影响。最后,从词性分析:“教育系统”是指各种教育要素,属于名词;“教育本身”是指运动着的教育要素,或发展中的教育要素,属于动词。因此,“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也可以表述为先在的以及新的教育系统中的教育要素在教育发展中的意义,促进教育的发展正是教育的教育性价值所在。
二、“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的概念解读
“对教育的价值”是指个人、社会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系统的意义上。[1]这里仍有几个概念的内涵需要探讨。首先,这里的“教育本身”是否如上所述等同于教育系统。“社会、个人与教育系统为教育运行提供必要的物质、精神与主体条件。”[1]教育系统提供的主体条件必然是教育系统本身所拥有的条件,主要包括教育者、受教育者以及教育内容等。换言之,教育系统所提供的主体条件等同于教育系统所具备的教育要素。因此,这里的“教育本身”等同于教育系统,其本质与上文中的“教育本身”与教育系统具有一致性,“教育本身”对教育系统的意义即教育系统中某一教育要素对自身以及其他教育要素的意义上。其次,“教育本身”对教育系统的意义不仅表现为教育活动过程中教育主体对教育资源的有效利用,还表现为教育活动过程之后的价值反馈,即对教育活动过程进行教育评价。只有教育资源得到有效的利用、教育活动过程实现了预期的目标,教育系统才会进一步为教育发展提供各种条件,教育本身对教育系统的价值才会得到实现。最后,从词性分析。“教育本身”是指教育系统提供的各种条件,如教育思想、教育内容等,属于名词;“教育”是指教育这一活动,如教育评价等,属于动词。因此,“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可以表述成教育系统为教育活动提供的各种条件在促进教育发展中的作用,促进教育的发展也是教育活动本身的价值追求。[1]
三、“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的辩证关系
“教育的价值”与“对教育的价值”是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价值问题,“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分别属于“教育的价值”与“对教育的价值”中的某一方面。通过深入探讨“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的本质特征,发现二者之间存在着某些特殊的关系,需要进一步仔细研究。
(一)内在本质的一致性
首先,“教育的教育性价值”是教育系统对教育本身的意义,“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是教育本身对教育系统的意义,而“教育系统”等同于“教育本身”。因此,“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都可以理解为教育系统对教育系统的意义。由此可以认为,“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二者的本质是一致的,即在教育系统内部,某一教育要素对所有教育要素(包括它自身)具有一定的价值或意义。其次,从词性分析,“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中前一个“教育系统”是名词,指教育系统中的教育要素,后一个“教育系统”则是动词,指代教育发展。二者的内在本质可以表述为教育系统中的教育要素对教育发展的意义。最后,从追求目标分析,“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都是为了实现教育本身的价值,促进教育的发展。因此,“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的内在本质是一致的,都是指教育系统中教育要素对所有教育要素(包括它自身)的意义。
(二)表现形式的差异性
首先,“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主要表现为教育系统中各个教育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这种作用体现在静态的教育要素对运动中的教育系统的意义上,如中国传统的教育思想、教育方法对现代教育系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上。不仅如此,这种作用还体现在动态的教育要素对教育系统的存在状况与价值追求的意义。其次,“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主要表现为教育活动过程的开端、过程之中以及结束之后的教育评价与反馈。在教育活动开始之前,教育系统提供教育者、学生及教育场所等;在教育活动过程中,教育系统不断投入各种教育资源,如教育经费、教育者等;在教育活动过程结束后,教育系统中的教育管理者要对教育过程进行教育评价,并反馈评价结果。因此,“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前者侧重于教育系统中各个要素的相互影响,而后者则强调在教育过程中如何实现“对教育的价值”。
四、对“教育本身”与“教育系统”研究的反思
通过对“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二者的概念辨析,不难看出,“教育本身”等同于教育系统,但是并没有界定“教育系统”的概念。顾明远先生主编的1998年版的《教育大辞典》中明确界定了教育系统的定义,上文中已有相关论述,也得到了学者的普遍认可,但是“教育本身”是什么?教育学者普遍认为“教育是一种活动”,这是从教育学语境中界定教育的概念。如果“教育是一种活动”,那么按照《教育大辞典》中教育系统的定义,教育活动是教育系统中的一个要素,如果“教育是一种活动”等同于教育活动,也就意味着“教育”是教育系统的一个下位概念。其次,教育哲学意义上的“教育”是指“教育这件事”,包括教育活动、教育制度(或称教育事业)与教育思想三个因素[3],在教育学学科语境中,教育这件事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社会大系统中与政治、经济相互作用的教育事业意义上的教育生态系统;其二是教育活动意义上的教育工作系统[4],即“教育”包含这两个系统。而无论是教育生态系统还是教育工作系统都属于教育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由此可以认为,教育这件事处于教育系统中,也就意味着“教育”是教育系统的一个下位概念。因此,“意义说”对教育价值进行分类时,特别提出“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强调教育的本体价值,打破了传统的教育价值分类标准,对把教育价值的研究对象从教育的社会价值、个人价值、工具价值、理想价值、现实价值等转变为教育的本体价值具有重要意义。
五、教育自身的价值及意义
通过对“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的概念辨析,理清二者间的关系,以及对“教育本身”与“教育系统”研究的反思:教育自身具有价值,并且这一观点对当前教育哲学学科的发展以及在指导教育实践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教育本身具有价值
“教育的教育性价值”与“教育本身对教育的价值”都强调教育自身具有价值,并区别于传统的“教育的本体价值”的含义。传统的“教育的本体价值”是指教育对促进人发展的价值,强调人的需要[5],并以主客二分的方法分析教育价值,认为只有人与社会需要教育,教育才有了价值,忽视了教育自身的价值。“教育自身的价值”则强调教育自身包含价值,才能引导人去认识价值、实践价值。[6]首先,传统的教育价值论中已经看到了教育自身包含某些特质。“关系说”认为教育价值是指教育现象的属性与社会或人的需要之间的特定关系[7];“效用说”认为教育价值是教育的功效。[8]传统的教育价值论看到了教育自身具有的某种特质,因而才能具有功效,才能满足人与社会的需要,这也正是教育自身的价值所在。其次,现代教育价值论已经认识到教育自身是有价值的。只有教育的过程、内容、方法中包含价值,渗透着价值,才能在教育中使人认识价值、实践价值,最终实现人的价值成长。[6]最后,教育自身的价值主要包括哪些价值,一般认为教育具有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例如政治价值、经济价值、文化价值以及育人价值[6]等,是否这些就是教育的自身价值所在,恐怕还需深入探究。若想界定教育自身具有何种价值,首先应该界定教育的本质,探讨价值论问题。只有理清教育本质与价值论问题,才能明晰教育自身具有何种价值。
(二)彰显教育哲学的价值特性
教育价值问题是教育哲学最基本的问题之一,从本体论视角讨论教育的自身价值,打破了传统的主客二分的研究方法的局限,使教育哲学在研究重大的教育理论、反思教育政策实施与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时,能清楚地表达自己的价值立场与观点。首先,教育哲学是一门应用哲学,在回答教育改革与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时,例如“什么知识最有价值”“教育价值取向”等,必须凸显教育哲学的学科特色和思想风格。“教育自身的价值”应用本体论的研究方法,提出教育自身包含价值,教育过程中渗透着价值,为教育哲学回答教育改革与教育实践中的问题提供新思路、新方法,这也是教育哲学作为教育学学科的理论基础的价值体现。其次,中国的教育哲学有着深厚的文化传统和丰富的思想资源,随着教育哲学研究领域与国外的交流愈加频繁,急需建设有时代风格与传统特色等鲜明的价值特性的中国式教育哲学。“教育自身的价值”在继承传统的教育哲学思想基础上,例如,儒家的德育思想与现代“育人”思想相融合,为教育哲学提出自己的主张提供新思想,凸显了中国教育哲学学科的文化自信。因此,“教育自身价值”的研究彰显了教育哲学学科的价值特性。
(三)提升教育实践的内在价值
教育价值作为一种应用型研究,归根结底是要为教育实践服务的。首先,教育的起点是社会需要,人的培养是教育的终点。[9]无论是社会需要,还是人的培养,都是因为教育自身具有价值,教育才能被社会需要,才能实现教育的“育人”功能。因此,认识“教育自身的价值”是教育实践活动的逻辑起点。“教育自身的价值”为教育实践提供一个良好的开端,帮助教育者与受教育者选择最有价值的教育内容、采用最有价值的教育方法、提供最有价值的教育环境。其次,在教育过程中,教育工作者总会遇到形形色色的问题,一般借用教育之外的方法来解决教育问题。“教育自身的价值”的呈现为教育工作者从教育自身探索解决教育问题的途径提供方法论的指导,这也满足了教育管理者与一线教师对教育哲学的强烈需求。最后,“教育自身的价值”的实现在于通过教育使人成了有价值的人[10],提升了人生命的价值[9],这也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终点。这种终点也源于“教育自身的价值”引导人向更优秀的方向发展。因此,“教育自身的价值”为教育实践提供了最有价值的教育要素、方法论的指导及价值观的引导,提升了教育实践的内在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