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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路径探索

2020-03-03

江苏科技信息 2020年19期
关键词:应用性争议劳动

秦 宇

(太原工业学院法学系,山西太原030008)

0 引言

由于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多样性,“填鸭式”“满堂灌”的高校传统授课方式已无法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课程质量直接决定着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如何改变传统的授课方式,培养出适应社会需求的人才,是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问题。应用性课程的建设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基于这个目标需要对日常教学模式、教学方法进行必要的改革和创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之一,其知识点较多,基础理论深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枯燥、不易理解,如果仍然使用传统教学方式进行教学,那绝大多数学生在遇到实践中的劳动法问题时只会把法律条文生搬硬套,机械运用。这种只注重知识点的传授,不注重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方式,无法满足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学生在就业过程中也缺乏竞争力。因此,如何让“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是教师们面临的迫切问题。

1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意义

在传统教学模式下,老师注重知识点的灌输,学生学习处于被动状态,并且缺少对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和训练。因此,纯粹的理论教学越来越不能满足学生对知识的需求和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进行应用性课程的建设具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1.1 提高学生课外学习的主动性

因应用性课程的上课方式不同于传统的“我讲你听”的上课方式,一些知识点的学习是通过任务驱动教学、情景式教学来完成的,老师会根据知识点的内容给学生安排课下的学习任务,例如:为分析案例查找资料、法律文书的写作、电子课件的学习、观看案件审理的视频资料等。学生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在课堂上展示自己的学习成果,需要在课外进行自主学习,这样无形中就增加了学生课外自主学习的主动性。

1.2 强化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

课前,学生通过老师下发的学习资料自主地进行知识点的学习;课上,老师对章节中的重点、难点进行讲解,然后针对学生不懂的、有疑问的知识点进行解答;课后,学生通过对经典案例、教材、著作等的广泛阅读来加强对知识点的拓展学习。在应用性课程的教学过程中,学生由过去的被动听讲转变为在老师的指导下主动学习,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性明显增强[1]。

1.3 解决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

目前,理论与实践的脱节也是法学教学的一个重要问题,使得学生的理论知识不能得到很好的运用和发挥。因此,对“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这门课进行应用性课程建设,对教学方式、方法进行改革,对解决理论与实践脱离的问题有很大作用。

2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应用性课程教学设计

2.1 优化课程内容

目前学生学习最大的缺陷是比较盲目,不知该如何去学好专业基础知识,也不清楚每个章节的重难点,更不会灵活运用专业基础知识,这就需要从学生的需求角度和实践部门的业务要求出发,优化教学内容[2]。另外,“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这门课的知识点比较多,但是学时有限,只有32 学时,并且在应用性课程教学过程中老师讲授的时间还要压缩,所以,必须要对课程内容进行优化,这是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的首要目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课程主要包含以下几大块内容:劳动法总论、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社会保险。课程教学内容的优化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2.1.1 借助网络教学平台,提高课程教学内容的应用性

在劳动法总论、劳动制度和劳动标准、社会保险内容的优化方面,知识点的重点、难点应放在劳动关系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劳动合同的条款、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事项、劳动合同与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效力、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条件、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劳务派遣三方主体之间的关系、工作日的种类、延长工作时间的规定、加班、加点工资的支付、最低工资制度、工会的职能与作用、集体合同的内容以及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社会保险的种类、工伤的认定等方面,这些方面是在实践中出现问题和引起争议最多的方面,也是该部分的重点、难点。高校引进了各种网络教学平台,老师可以借助这些平台进行应用性课程的教学改革,提高学生对课程教学内容的理解和应用。在课前,老师可以选择一些和所讲授的知识点相关的案例,提前在学习通、对分易、蓝墨云等网络教学平台上发布,让学生课前就进行学习导入,或者老师选择一些劳动法方面的公众号和著名法学家的博客,让学生进行关注,尤其是劳动法公众号上几乎每天都在更新实践中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并且有知名律师、法官、仲裁员以及专家学者对案件的点评分析,这些都可以作为课前的阅读内容进行课前导入学习。在课中,老师可以选择以上重点内容的相关精选案例进行分组讨论,讨论结果持不同观点再进行小组辩论,最后老师针对学生讨论、辩论的争议焦点,以及学生不易理解的知识点进行梳理、讲解,让学生对案例涉及的问题、理论知识点以及法条的运用有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以提高课程教学内容的应用性。

2.1.2 结合精选案例,突出课程内容与职业素养、行业岗位需求与能力培养相衔接

在劳动争议的处理与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这部分内容的优化方面,知识点的重点、难点应放在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调解、仲裁、诉讼的程序及效力、劳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内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等方面,这些也是该部分的重点、难点。在学习劳动争议处理这部分内容时,老师在课前准备一些难易适中、具有争辩焦点的案例,可以采取模拟法庭、模拟仲裁、情景剧等方式来进行教学,通过给学生安排当事人、代理人、法官、仲裁员、书记员、律师等不同的角色,让学生根据自己的角色撰写代理词、仲裁裁决书、判决书等不同的法律文书。这种讲授知识方式的改变,让学生认识到劳动争议处理的每一个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明确自己的角色以及任务,可以很好地提升学生的应用技能和职业素养。一方面让学生对劳动争议处理不同途径的程序和劳动争议涉及的知识点留下了深刻印象,让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了将来就业岗位的职业规范。另一方面,也对学生的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操作电脑各种软件的能力、团队合作协调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辨能力进行了很好的锻炼,只有这样才能突出课程内容与职业规范、行业岗位需求与能力要求相对接。

2.2 改革课堂教学方法

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是以老师为主体,“我讲你听”,注重理论知识点的传授,但却忽略了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度,学生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无法调动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的积极性。因此,“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进行应用性课程教学的关键就是要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

2.2.1 任务驱动教学

任务驱动教学是老师将课程中所学的理论知识点结合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问题设置成一个任务发布给学生,让学生在老师的引导下通过查阅资料、小组讨论进行自主学习,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最终完成教学目标。笔者在讲到“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劳动合同这一章知识点时就运用了任务驱动教学,给学生布置完成一份建筑公司与普通员工之间劳动合同的起草任务。首先,引导学生先进行任务剖析。要完成这份劳动合同的起草任务需要用到教材中的哪些知识点;起草合同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比如:有关试用期的约定、工资的形式、社会保险的缴纳(尤其是工伤保险,因为建筑公司本身发生工伤的概率比其他的行业大)、工作过程中的培训及费用的承担、双方出现违约要承担哪些责任等;合同条款中哪些是比较重要的内容必须要在合同中写清楚,哪些条款可以事后协商好之后再补充。其次,对学生进行分组,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草拟合同。学生在查阅相关资料、法律法规之后,在小组内部先进行充分讨论,然后草拟出合同内容。老师让每组之间进行交叉对比发言,分析出对方小组合同的亮点以及不足之处。这样学生们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更加完善自己的合同内容。最后,老师对整个过程进行总结、点评,指出大家在完成这次任务时存在的种种问题。通过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让学生对课本的知识点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和运用,也学会了如何快速有效地通过各种途径寻找自己所需要的资料,并学会了与小组同学之间的团队合作。

2.2.2 情景式教学

情景式教学就是通过模拟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教学,学生根据自己分配的角色充分参与其中。笔者在讲到“劳动争议的处理”这一章时运用了情景式教学。课前,老师要根据所学知识点选择一个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在选择案例的时候要注意,选定的案例不能太简单,也不能过难,案例的难度要适中,并且要有2~3 个争议焦点的存在,具有一定的可辩度,否则双方当事人的辩论过程三言两语就结束了[3]。老师除了选择合适的案例之外,还需要给学生准备自主学习的资源,比如相关的电子书、中国大学慕课网上的课程,或是老师自己录制的讲解知识点的短视频课件、与案例相关的视频资料、与知识点相关的练习题等,并提前把这些资源发布到对分易等网络教学平台,供学生课余时间自主学习使用,让学生对案例涉及的知识点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和认识。学生在课前自主学习的过程中如果对知识点有疑问,可以在对分易等网络学习平台上与老师进行互动、交流,老师要随时关注并耐心进行答疑解惑。学生根据老师发布的案例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可以是文字资料,也可以是视频资料,甚至还可以进行实地采访当事人,因为笔者所在的学校周边有好几家大型的工厂,如果选择的案例恰好是发生在学校周边企业的案例,那学生进行劳动争议方面的实地采访也很便利,采访之后对案件的事实有一个更客观的认识,也帮助学生更好地分析案件。学生在准备充分后根据自己的角色开始撰写法律文书,例如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被申请人的代理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等,并且小组内部同学之间要对法律文书的用词、对案件的分析进行反复斟酌、推敲,确保在模拟过程中展现自己的优势,拿到比较高的平时成绩。课中,老师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模拟调解、仲裁或诉讼,让学生充分展现课前自己精心准备的成果。每组模拟结束后要让学生进行互评,指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所有小组结束后老师要进行知识点的梳理、模拟过程的点评,并总结升华。如果班级容量比较大,由于课堂时间有限也可以让学生在课前把现场模拟调解、仲裁或诉讼的过程拍成视频,在课堂上只播放视频中比较精华的部分,这样既可以节省课堂时间,也可以让学生亲身经历模拟的过程[4]。

通过情景式教学,培养了学生自主学习的习惯,同时通过对情境的体验熟悉了劳动争议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更重要的是激发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个过程对于学生职业思维、职业能力的培养具有很大的帮助,也提升了学生在毕业就业市场上的竞争力。

2.2.3 邀请实践部门的专家走进课堂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学生在校期间不仅需要学习理论知识,也需要去实践部门进行实践学习,所以各高校的法学院系都比较重视实践培养基地的建设。笔者所在的法学系近几年与20 多家律所、法院、检察院、仲裁委等建立了实践培养基地,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学校老师大部分的精力还是用在备课、上课等理论教学上,从事实践的机会比实践部门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要少。实践部门的法律工作者长期从事案件的审理、诉讼,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所以邀请实践部门的专家走进课堂给学生上一次生动、精彩的理论课是非常必要的。笔者曾邀请劳动争议仲裁委的仲裁员、律所长期做劳动争议案件的律师给学生就劳动关系的确认、劳动争议仲裁、劳动合同等问题上过两次课,他们分别从仲裁员、律师不同的角度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对以上问题做出讲解。讲课内容不仅案例丰富,还包含法律条文不完善的地方,以及学生们在走上工作岗位之前应培养的工作技能等,在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课堂气氛活跃。课后学生反馈良好,达到了理想的教学效果。

2.3 考核评价

应用性课程的考核应关注学生在平时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注重应用能力的考核。考核方式要多样化,加大平时考核的比重。考核评价的主体除了上课教师之外还可以增加学生的互评。笔者在进行应用性课程教学改革时采取了如下考核评价方式:这门课程的最终成绩由期末考试卷面分数、1/4 非传统教学过程中获得的分数两部分组成。其中,期末考试卷面分数占总成绩的60%,1/4 非传统教学过程中获得的分数占总成绩的40%。对于1/4 非传统教学成绩(占总成绩的40%)部分的考核方式由以下几部分构成。

(1)在课堂讨论或辩论、模拟法庭、模拟仲裁等形式的活动中发言情况获得的分数,占1/4 非传统教学成绩的40%。

(2)对案例的解读、分析以及根据分配的角色比如代理人、法官、仲裁员等所写的法律文书作为书面作业,占1/4非传统教学成绩的40%。

(3)上课出勤率占1/4非传统教学成绩的20%。

以上发言成绩(40%)+书面作业成绩(40%)+考勤(20%),是学生在1/4 非传统教学过程中学生获得的分数。

相对于传统的期末一张试卷就决定了整个学期的学习结果来说,调整之后的考核评价方式更能体现出学生在过程中的表现,也调动了学生课堂参与的积极性和课下学习的主动性。同时,这种考核方式也让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写作能力、应变能力等综合能力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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