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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生活垃圾的处理方法及其对沈阳市的启示

2020-03-03康翘楚管梳桐

理论界 2020年2期
关键词:垃圾处理沈阳市居民

张 莹 康翘楚 管梳桐

近些年来,随着物质生活的高度发展和城市人口的大幅增加,沈阳市生活垃圾的数量也在不断攀升。传统的垃圾直接填埋法和直接焚烧法等处理方法都存在明显的缺陷,已经无法应对当前的情况。2019年,沈阳市虽然已经全面开展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工作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体系还没有完整地建立起来。因此,如何完善这个体系,更合理地处理生活垃圾是沈阳市亟待解决的问题。与我国相比,德国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完善的理念与制度做支撑,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回收再利用工作已经取得了卓著的成绩,成为争相学习的典范。在此笔者将根据自己对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的实地调研与读者共同分享其理念、经验与做法,并结合沈阳市在生活垃圾处理上面临的问题总结德国对沈阳市的可借鉴性经验。

一、德国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

德国在二战后20世纪50、60年代迎来了“经济奇迹”,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德国居民的收入迅速增长,消费社会逐渐形成。随着化学工业的快速发展,便捷又廉价的塑料制品大量涌入市场。然而,传统废品回收市场却不断萎缩,甚至当时的传统饮料瓶押金系统受到冲击。在70年代,“垃圾雪崩”在德国出现并严重威胁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自此垃圾处理被视为“公共卫生问题”,政府提出了新的垃圾运输和处理技术,对垃圾填埋场的设计和焚烧厂的修建被提上日程。与此同时,1973年的石油危机以及越来越多对垃圾的科学研究使人们认识到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环保的生活方式不断被人们接纳,1980年,全球最早的环境保护主义政党绿党建立。“环保”的概念以及“扔掉社会”等新词语的出现也代表着对垃圾的处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1972年,德国制定了第一部关于垃圾处理的法律——《废弃物处理法》,该部法律侧重于垃圾的末端处理。尽管在法律实施之初,集中化的垃圾堆埋厂以及新建的焚烧厂在当时社会上引起了广泛抗争,但后期成效十分显著。1974年,德国首批大城市开始组织废玻璃和废纸回收。70年代末,联邦政府出台政策支持保护回收市场,与此同时,环保变成垃圾处理的另一个重要因素,如何让垃圾安全地从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分离出来,成为当时垃圾处理的重要课题。80年代,德国出现可喜现象,垃圾总量增速减缓甚至一度停止增长,然而垃圾危机仍然存在。1991年之后,德国垃圾处理法律法规体系逐渐被完善。比如说诞生于1991年,中间修改7次,最终成型于2019年的包装法;以及1996年出台的循环经济与废物法于2012年发展为循环经济法;还有各种专项法律,比如说2002年的废车条例、2005年的电器法和2009年的电池法。

同时,双元系统的激励机制也在其中不断发挥作用。德国的双元回收系统,简称DSD,也称绿点公司,是专门组织回收处理包装废弃物的非盈利社会中介组织。它将企业组织成为网络,在需要参加回收的产品上打上绿点标记,再由DSD委托企业进行回收处理。

那么德国在生活垃圾的处理过程中秉承了什么理念?德国政府对生活垃圾具体是怎么处理的呢?概括地说,德国政府在生活垃圾处理方面将“避免垃圾”“分类回收垃圾”和“环保处理垃圾”作为治理垃圾的三大支柱,其中“避免”优先于“回收”,“回收”又优先于“处理”。〔1〕根据这个原则和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笔者认为德国对生活垃圾的处理过程具有如下特点:

1.控制垃圾源头

为了从源头上抑制垃圾的产生,多年以来,德国的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通过各种途径进行环境保护宣传,培养居民的环保意识。不仅如此,政府还严格管控一次性制品和塑料制品的生产和推广。经过多年的沉淀,环保意识已经深入到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无论是超市、自由市场还是街头面包店,基本都不提供一次性塑料袋,超市的收银台仅提供多次使用的收费塑料袋,面包店和比萨店等则提供纸包装袋。而居民购物时一般都随身携带环保布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德国的饭店和旅店基本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和餐具。除此之外,旧物再利用也是德国在进行控制垃圾总量时常用的方针之一。德国的各个地区还有各种大大小小的跳蚤市场,其中既有官方的跳蚤市场,也有在广场上、咖啡馆定期举行的二手货物交易市场,在这些地方当地居民以极低的价格出售不再需要的物品。这不仅提高了闲置物品的使用率,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垃圾的产生,还提高了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并形成了咖啡馆文化之外的独特文化。同时,居民处置闲置物品的另外一个做法就是免费赠送,即将功能完好的物品放在家门口供需要者自行拿取。从以上几个在德国随处可见的例子我们可以管窥到德国居民的环保意识,也印证了他们对垃圾处理的风格与理念:“最好的垃圾就是不产生垃圾。”正是这种环保意识大大降低了德国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和处理的难度。

2.垃圾进行精细分类后再加工

接下来就是德国为人称道,在我国当下热度极高的话题——生活垃圾的分类。德国根据垃圾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将生活垃圾大体分为六大类进行回收和处理。

第一类是废纸和旧纸箱,属于这一类的有报纸、画报、写字纸、练习册、波纹厚纸板等等,然而有涂层的纸制包装因其具有一层塑料层妨碍了纸板的回收利用过程而不属于旧纸箱,此外,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接触到的牛奶或果汁等饮品的包装、纸巾湿巾、平常超市打小票用的热敏纸、有油污的纸也不在这一范畴之中,它们都被归到残余垃圾中去。第一类垃圾被回收后再加工成纸类制品。2016年,德国生产的2260万吨纸品中,有75%就是用回收纸制造的。而报纸和杂志、笔记本、复印纸,包装纸、办公用纸甚至是贺卡都是再生纸制造的。〔2〕

第二类是生物垃圾,就是平常我们吃剩下的食物、果核(包括蛋壳)和菜叶以及树叶、稻草等植物残余,但是骨头和鱼刺因为不适合堆肥所以不能属于这一类。生物垃圾中的一小部分被有条件的居民放在家中的花园一角天然降解。绝大部分的生物垃圾被居民放置在绿色的垃圾桶中,被收集后用于堆肥或者生成天然气能源。如果被用于堆肥,每吨生物垃圾会产出350-450公斤含有营养物质的肥料。〔3〕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德国就已经开始了生物垃圾的收集与处理工作。目前德国的绝大多数地区都在进行此项工作。以德国的城市威斯巴登〔1〕为例,这个城市在2016年就集中处理了1560多万吨的生物垃圾,为居民提供了大量的天然肥料和天然气。

第三类是玻璃制品的回收,其中又分为白玻璃制品、绿色玻璃制品和棕色玻璃制品的回收,这些废弃的玻璃制品曾经用于装饮料、果汁、葡萄酒、醋、果酱和油等食品。但是窗户玻璃、灯泡、镜子、杯盘或者水族箱等等都不能被算在内。被回收的玻璃制品都被送到玻璃厂进行清洗杀重或者再次加工后重复利用。

第四类是金属或者塑料等材料制成的能产生价值的废弃制品。它们在德国的垃圾分类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属于这一类的制品包括日常生活中喝罐装咖啡用的铝制品、金属锅、餐具以及各种各样的金属容器等;还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的塑料瓶以及饮料(牛奶)盒等外包装以及其他塑料制品。需要注意的是,沾染油漆的金属产品,比如说过滤器等,都不能被包括在内。这一类垃圾经过磁铁、感应器、电脑程序操作和手工分拣进行分离筛选。在钢铁厂中,黑色金属将会被当成废旧金属和其他金属一起被再次制成钢铁制品,如铁轨、洗衣机、武器等等。分拣后的塑料制品一般会被重新加工成塑料制品。在第四类垃圾中无法明确分拣和再利用的部分会被用于焚烧发电。在德国,回收的饮料盒中可以生成75%的原料。而人们每重复利用一千克的饮料盒,就能够避免产生一千克二氧化碳。

第五类垃圾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产生的垃圾——残余垃圾,其中可以被投放到这个垃圾筒里面的垃圾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体积不大、无毒无害,再也不能被重复循环利用的所有物品。属于这一类的有用过的卫生纸、纸尿裤、陶器、废弃的家具、橡胶和皮革还有纸篓等等。所有的残余垃圾送到当地的垃圾焚化炉进行焚烧处理。与此同时,人们也可以获得电力,并为远程供暖提供条件。伴随这一过程产生的燃烧残余物将会被送到垃圾处理厂进行下一步处理,成为矿渣混凝土或者水泥等。

第六类垃圾是电器和“问题垃圾”的总和。电器囊括了所有需要电才能工作的家用器具,如电视、手机、吹风机等。所谓的“问题垃圾”通常是指含有危害健康、对环境有害的物品,比如说过期的药品、用完的电池、节能灯和油漆等。其中,过期的医药品需要重新带回药店处理;而用完的电池有专门的废旧电池回收箱;报废电器也需要送到专门的回收地点。这些垃圾分门别类,或被回收成为再生资源或被焚烧用来供热,只有一小部分被填埋,但是对它们处理的前提是,要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德国已经建有66个垃圾焚烧场,可同时容纳2000万吨垃圾。

德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完整、科学、系统的垃圾分类体系。而这一体系是为了垃圾的回收与再利用的最终目的服务的。在生活垃圾再利用的处理环节,德国充分利用了市场化的机制,“逐渐从国家职能部门负责处理向由国家职能部门监督下的国有公司处理演变,最终发展到在国家职能部门监督下,由按市场经济配置的私人公司或含有部分国有股份的私人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的新模式。目前德国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中70%是完全私有化的企业或者是有部分国有股份的私有化企业”。〔4〕通过这种机制,生活垃圾得以有效的回收和利用。下面借助几个数据我们可以管窥德国在生活垃圾处理上取得的成效。在2014年,德国的巴登-符特堡州平均每位居民生产了356公斤的垃圾。其中有167公斤是属于有再利用价值的一、三和四类垃圾;有46公斤是生物垃圾。也就是说,垃圾总量的47%被回收再利用,13%的垃圾是生物垃圾被堆肥或生产天然气,其余的垃圾被焚烧掉用于发电。仅2013年该州的垃圾焚烧场就产出了180万千瓦的电量。此外,焚烧剩余的残渣多被用于道路建设。〔5〕目前德国对生活垃圾的回收率达到了65.6%,资源化利用率达到了88.2%,成为世界上垃圾分类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3.垃圾收费与罚金并举

德国的各个州对垃圾处理的规定不尽相同,但在垃圾收费方面一直推行“谁产生的垃圾谁付费”和“收费与罚金并举”的办法。在此,笔者略举几个常见的例子。垃圾付费的情况可以分为提前支付、购买即支付和后支付三种情况。提前支付的典型例子是押金制,比如购买饮品和啤酒时需要提前支付最高至25欧分的瓶子押金。德国的多数超市都设有自动退瓶处,这部分押金可在退瓶后获得带有条形码的代金券,可用于支付在该超市购买的商品。购买即支付是指购买的商品中已经涵盖了垃圾处理费,比如商品的包装就已经计算到商品的价格之中了。后支付方式最普遍的情况是住户支付的垃圾清运费。居民每月要为残余垃圾支付一定数额的垃圾清运费。垃圾清运费用的数额主要由每户产生垃圾的数量来确定,数量越多,支付的费用也越高,比如德国一个五口之家一般每月需要支付100欧元的垃圾清运费。不仅如此,生活垃圾在德国是禁止“非法”投放的。按照德国的《循环经济法》的规定,居民如果将垃圾扔到了非指定地点就是“非法”投放,为此也要支付高额罚金。德国各个州都制定了相应的罚金标准。比如巴登-符腾堡州非法处理一件电器需要支付50-200欧元的罚金,同样的垃圾在拜仁州要支付80-240欧元的罚金。除了一定费用的垃圾处理方式以外,每年1月份,每家还会收到一张关于收取垃圾的年度日历,上面按照日常垃圾、废纸、旧轮胎等标注了哪一天垃圾处理公司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平均每户每年需要为这样的垃圾处理服务缴纳多少费用,等等。

总体来说,德国对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是以无害化处理为前提的,在垃圾精细分类的基础上,对各种类垃圾再加工,形成垃圾经济,促进循环利用并带动能源经济的发展。历经多年的发展,德国已经建立起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的全产业链。而这个产业链的成功建立主要归功于完善的法律和监管制度,居民的环保意识,发达的环境工程行业与再循环技术和垃圾处理企业的市场化可持续运行。

二、德国生活垃圾处理对沈阳市的启示

随着沈阳市居民人口的不断增多和居民生活水平质量的提高,沈阳市生活垃圾产量逐年上升。2003年沈阳市日产生活垃圾4484吨,〔6〕到了2016年沈阳市城区日产生活垃圾已经达到了6362吨。〔7〕这给沈阳市政管理部门处理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带来了不小的压力。面对日益严峻的生活垃圾产量不断增加的情况,沈阳市的垃圾处理方式仍然较为单一。直到2017年之前,均采用卫生填埋的垃圾处理方式。2017年后沈阳市的垃圾处理方式取得了一定进展。2018年,大辛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在沈北新开发区投入试运行。201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提高危废处理能力,确保大辛、西部、老虎冲三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入运行”的目标。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沈阳市正根据自身情况努力优化垃圾处理方式,向生态的可持续方向发展。

无论是垃圾卫生填埋还是垃圾焚烧,都是垃圾的后续处理工作。但如果人们在源头收集和回收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也将大大降低后续垃圾处理的工作效率。时至2019年,沈阳市虽然已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但目前仍然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问题。市民除了将部分具有“剩余价值”的废旧金属和书籍等旧垃圾卖掉以外,其他垃圾还是装到一个垃圾袋里直接进行投放。而设置的分类垃圾箱要么被闲置,要么被混用或者损毁严重,居民仍旧没有做到垃圾分类投放。此外,垃圾收集工作是直接由环保部门的垃圾车承担的。这些垃圾车在收集垃圾时往往直接收集几乎所有种类的垃圾,并不进行分类工作,使得垃圾无法实现资源化利用。可见,在生活垃圾回收环节上,沈阳市对于垃圾处理的技术也过于单一。另外,沈阳市的环卫部门在处理有害垃圾这一方面存在技术缺陷,仅凭现有的垃圾处理技术,想要实现有害垃圾无害化存在一定困难。

综观德国对生活垃圾处理的各个环节,我们不难发现,其主要涉及居民和垃圾处理企业还有政府,也就是说,居民、执行企业和政府构成了生活垃圾处理的基本要素,其中政府则起着监管和连接前两者的引航作用。基于上述原因并结合沈阳的具体情况,在分析完沈阳市和德国的生活垃圾分类状况之后,笔者将按照居民、执行企业和政府三个方面,尝试为沈阳市垃圾的分类及处理建言献策。在具体建议之前,笔者认为无论是从居民、执行企业还是政府的角度来看,都要对垃圾树立正确的观念。20世纪80年代末,“垃圾经济”这个概念在欧盟等国家逐渐兴起。这个概念产生于“垃圾处理”但又不同与“垃圾处理”,它不仅研究垃圾处理问题,还研究如何避免和减少垃圾等方面的经济学问题。〔8〕并且在经过对德国垃圾处理情况的了解之后,我们可以看出,垃圾在这些国家不再是负担,而是“被放错的资源”。

1.居民——减少垃圾产量、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首先,巨大的垃圾产量是导致中国垃圾处理情况十分复杂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居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虽已不断进步,但与我国社会目前创造出的巨大生产力和社会财富并不匹配。比如说以塑料袋的使用为例。塑料袋的危害多多,在此不再赘述。笔者在德国居住时发现,无论是超市还是面包店,人们都在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塑料袋,即使使用少量的塑料袋,也多是可以降解的塑料制成的。并且在当地媒体的宣传下,使用柳条筐购物也成为了一种新时尚。这些与我国的现状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我国公民和商家在日常生活追求便利之余,还应注重提升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意识。比如说购物时自己携带布袋、减少使用塑料袋等等。依此类推,为了减少垃圾产量及保护环境,沈阳市居民还应主动提高资源利用率。在此方面我们可以考虑借鉴德国各地盛行的跳蚤市场,有些旧物可能不再为我们所需要,但它对别人来说可能还有自己的价值,通过这样的方式我们可以极大地减少垃圾产量。而且德国跳蚤市场已不再被仅仅用于物品的交换或者买卖,更像是成为了当地人们的一种日常活动;对游客而言,这发展成为了一项旅游景点,为近距离体验当地文化提供了绝好的机会。

同时,在沈阳市正在要推行的的垃圾分类中,居民们应提高垃圾分类水平,主动学习掌握垃圾分类知识。特别是加强对下一代的教育,在儿童时期培养垃圾分类意识,从学前教育阶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在这些举措中,宣传是很关键的一个环节。笔者认为,沈阳市对于垃圾分类与回收的宣传做得不够到位。宣传有很多途径和方法。沈阳市可以选择与市民直接对话,比如通过学校、公司、社团、社区等渠道,举办垃圾分类与回收宣传讲座,为市民提供了解垃圾分类知识的渠道,并配备专业人士答疑解惑。也可以通过印刷品、宣传栏、报纸、电台、电视台和网络进行宣传。当然还可以举办一些垃圾处理厂的参观活动,让市民切身感受垃圾处理的过程,有利于帮助他们形成正确的垃圾分类与处理观念。

2.执行企业——改进垃圾处理技术、改善垃圾处理环境、增强垃圾处理能力

在沈阳市垃圾处理方式中,垃圾填埋仍占据较大比重,垃圾焚烧所占比重尚未达50%;而柏林市有54%的垃圾以焚烧的方式处理,生化降解占23%,填埋占23%。〔9〕垃圾填埋对环境影响恶劣,为子孙后代带来极大隐患。因此,沈阳市首先应继续坚持优化垃圾处理结构,增大无害化处理比重,降低减少填埋比重。实现这个目标首先需要高科技水平和成熟的技术。我们可以立足现有的技术能力,开展与德国的技术合作,在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分类利用的各个环节引进先进的机器设备和技术。

此外,针对厨余垃圾的处理技术对我们也很重要。沈阳市人口众多,中国人又奉行民以食为天,每日产生的厨余垃圾数量庞大,而厨余垃圾又因含有食物残余还有餐具包装等多种混合成分尤其是发酵后产生的特殊气味及有害成分而需要更精细的工艺。所以沈阳市的垃圾处理执行企业应该进一步开展厨余垃圾的回收工作,尤其是加强终端处置技术研究,对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现状进行总结评估,制定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保障厨余垃圾资源化产品的循环利用。

另外,还应改善垃圾处理环境。在中国,很多人听到垃圾焚烧处理厂唯恐避之不及,将垃圾处理厂与满天乱飞的苍蝇、粉尘等联系在一起。但在德国,情况却恰恰相反。德国的很多垃圾焚烧场设计美观、内部整洁,一些焚烧场甚至在内部增加了娱乐设施。目前我国多地都在兴建垃圾焚烧场,在设计和兴建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立足未来,将焚烧场的功能与美观更好地结合起来。

3.政府——制定法律和规章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力度

政府作为垃圾产业的引航人和监管部门,首先要制定全面的法律和法规,出台对居民有约束力的垃圾分类法监督垃圾分类的落实和垃圾的回收与再利用。比如说通过法律等强制性手段推进垃圾分类并限制生产和提供一次性(尤其是塑料)制品等。目前我国国家层面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全面,省级层面的法律还处在不断探索的过程,市级法规更是混乱。仔细研究现有的《沈阳市循环经济促进条例(草案)》、《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6)》、《沈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等有关垃圾的分类与处理的规定,我们不难发现其中都缺少对居民垃圾分类的直接约束的条款。再如对于占可回收垃圾重要部分的各类包装物,沈阳市可以参考德国的包装物法规,建立类似“绿点”的机制,以改善企业过度包装的状况并借此鼓励企业使用可再生材料的包装物。出台与循环经济相关的法规,鼓励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可再生材料,扩大再生材料的市场需求,使经过回收的废品得到充分消化。

在机制方面,笔者认为垃圾分类和最终处理要在政府的监管下形成一个类似德国的生活垃圾分类——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分类利用的全产业链。不容忽视的是,全产业链可持续性发展的基础是整个产业链的盈利。而要实现盈利,政府就要协助制定垃圾的分类和处理标准,对现有的环卫体制、机制、税制和费制进行市场化的改革,比如逐步实行由环卫部门管理、专业公司提供服务的管理模式;将垃圾收集、转运、处理、处置和资源化处理的工作交给有能力完成的企业;通过公私合营、购买服务、投资补助等方式逐渐引进企业进入垃圾处理这一领域,〔10〕等等。严格把控准入,完善退出机制,制定行业规范,明确企业分工;同时探索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对垃圾处理服务全程的监管和审计工作,引导垃圾处理领域健康的市场竞争,激励相关企业越做越好。此外,政府还要建立有效的收费制度。德国是世界上实施垃圾分类最有效的国家之一,价格处理机制非常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和运营费用具有可靠保证。对于我们来说,垃圾处理也需要费用,投入的费用可以来自多方面,比如来自社会和民营资本,政府的适当补贴和来自居民缴纳的费用等。关于第三种方案——居民的缴费,笔者认为应该采取奖励—缴费—罚金制度的激励制度,即对于按照规定完成生活垃圾分类的居民给予一定奖励;对于违规投放的居民给予高额处罚;垃圾处理的费用每人都要承担。但与以往的垃圾清运费相比,垃圾进一步分类和处理需要的费用会增加很多,因而如何向居民收费会是个难点。笔者在此建议,我国可以尝试采取垃圾税制度,即在消费环节征收垃圾税,也就是说这个税费包含在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之中。国家将此项税收专款专用,专门用于垃圾的回收与处理事宜。

三、结语

生活垃圾的合理处理不仅能促进环境卫生,有利于人民的健康,还能有效地减少资源浪费,促进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从目前来看,沈阳市虽然已经开始全面推进生活垃圾的分类与回收再利用,但在此方面还缺少从指导理念到技术支持乃至法律保障的成型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尽管德国和我国的国情不尽相同,但借鉴德国的相关成功经验无疑可以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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