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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制改革背景下高校财经类人才税务能力培养研究*

2020-03-02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高志贤林春波

绿色财会 2020年6期
关键词:税收政策税制税务

○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 高志贤 莫 虹 林春波

税收政策是国家实行财政政策调节经济的有力工具,是国家实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杠杆之一。自新中国建国后,我国先后经历了四个重要的税制变革时期。①建国初期,中央政府统一税制,初步形成以货物税、营业税和所得税为主体税种、多环节课税的复合税制,为巩固社会主义政权,迅速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奠定基础。②改革开放后,为适应新的经济形势和经济结构,进行了以涉外税制和利改税为先导的税制改革,增强了地方政府的自主权,调动了地方政府积极性,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活力。③1992年党的“十四大”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全方位的财政税收体制改革,划分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设置国、地两套征管系统,在特定历史时期发挥了积极作用。④近年来,我国展开了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其影响之深,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此轮税制改革的主基调是“减税降费”,在全面“营改增”的基础上不断降低税率,简化税率结构。同时,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藏富于民,刺激消费,拉动内需。尤其是增值税的改革,对企业来说,面临着巨大的机遇,同时也带来了挑战。每一个历史时期,税收政策的变革都与政治经济建设息息相关,对推动经济发展起到重要作用。正确解读国家的税收政策,充分利用税收优惠助力企业发展,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校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如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需求、具备新形势下涉税处理能力的复合型财经类人才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持续发展的税制改革对财经类人才税务能力的要求

目前我国高校对学生税务能力的培养,一般是采用设置税务专业或税务相关课程的方式。但是,仅仅以一门专业或课程为依托无法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财经人才,专业划分过细的局限性甚至会制约人的综合处理能力,涉税问题的处理能力应该是财经类人才普遍具有的一项基本素质。税务能力大致可分为税法基本知识及相关领域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能力;涉税业务处理技能;深度解读国家税收政策,善于利用政策导向进行纳税筹划的综合运用能力;自我学习能力等几方面。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不同的社会需求主体对人才税务能力的要求呈现不同特征。

(一)企业对人才税务能力的要求

企业作为市场需求的主体,其对人才税务能力的要求体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具备扎实的税收知识理论基础,能够熟练进行经济业务的处理。对于特定经济事项,不仅涉及到财务会计方面的账务处理,还涉及到相关纳税事项,尤其是税法与会计准则存在差异的情况下,要能够正确进行会计处理和涉税处理,合理规避税务风险。

2.税务实务操作技能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等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和业财一体化的进一步融合,涉税事项的办理逐步趋向网络化,相关业务人员不仅要掌握财税知识,还要具有一定的信息化基础,以适应新技术条件下的网络办公。

3.熟悉税务运作机制,善于沟通。税收政策具有较强时效性,如何正确解读税收政策,及时精准把握政策的运用是实务工作中的一大难点。税收政策解释权属于税务机关,因此要详细了解各税务部门的职能,做好与税政、税务评估部门的沟通,对政策的掌握要理解到位,做好事前税务风险防范。

4.税务筹划。税务筹划是对税收政策的高层次运用,是在不违反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国家税收政策导向,通过对企业筹资、投资及经营等活动进行预先筹划和安排,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实现企业税收利益最大化。

(二)涉税服务中介机构对人才税务能力的要求

随着个人所得税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房产税立法的逐步推进,税收与社会经济方面的联系更趋紧密,甚至渗透到公民个人的日常生活中。《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明确规定代理记账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以后个人代理记账将不受法律保护。一些小规模企业由于缺乏专门的财税人员,转而把目光投向中介服务机构,中介机构涉税服务市场前景广阔。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不仅要熟知财税知识,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对中小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了解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最新政策法规的变动情况,还要熟知经济法、继承法等相关法律事项,能够为小规模企业量身打造专业服务,充分发挥其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三)税务管理机关对人才税务能力的要求

国家税务机关的税务人员要及时正确解读国家财税政策,掌握税收政策最近动态,及时向企业进行宣传,做好与企业的沟通工作,帮助企业守法用法,提高企业自觉纳税的意识。新技术的发展给税务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大数据技术的普遍应用使税收征管工作不再仅仅是传统的手工查账,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要求更加严谨,税务人员要善于利用数据分析及时查找并发现涉税违法风险点,这些都对税务人员提出了新的挑战。

二、当前高校财经类人才税务能力培养现状及主要问题

(一)课程体系设计有待完善

我国高校对税务人才的培养很长一段时期都处于比较单一的模式。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税务人才的培养应该着眼于适应社会发展需求的复合型人才。税务学专业应注重与其他学科的有效融合,培养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如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税务学专业设置经济学、管理学类课程,夯实学生经济学、管理学基础。但大多数高校尤其是应用型高校对学生税务能力的培养,仍然仅限于设置税务相关专业或相关课程,如设置税务学专业或中国税制、税务会计和纳税筹划等专业课程。仅仅靠几门课程来培养学生的涉税处理能力是片面的,导致的结果是课程之间彼此孤立,知识碎片化现象严重,理论知识交叠重复,学生系统应用能力差,实务处理能力欠缺。

(二)教材内容更新缓慢滞后,知识结构零散

国家税收政策要根据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更新,但教材的出版要经过编撰、审核、校对等一系列环节,客观上无法与政策保持同步。以增值税改革为例,2018—2019年短短几个月间,税制不断简化,税率不断降低,而教材却无法同步更新。教材的另一重大缺陷是知识结构零散,不够系统,无法做到各学科之间有机结合。实际业务中,一项经济事项会涉及到财务会计的处理,涉税业务处理甚至其他法律事项的处理。但目前的教材多是彼此割裂,无法将其有机融合。例如,目前普遍采用的财务会计教材与税法相关教材结构体系不一样,会计教材按会计核算对象分类设置,税法教材按税种分类设置,二者彼此孤立。会计教材除基本的购销业务进行会计账务处理时涉及增值税处理,大部分业务均未涉及相关税务处理,如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较为复杂业务均忽略涉税处理。即使在课程设置方面增加 “税务会计”课程作为补充,但“税务会计”对增值税的阐述亦偏重基本购销业务,与财务会计教材内容重复,而金融资产、股权转让方面的涉税处理亦是空白,实际教学工作中很难找到彼此融合、互为补充的教材,学生无法将所学知识融会贯通。

(三)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有待提升

高校教师虽然具有一定的税收专业理论知识,但缺乏实践经验,自身对实务工作不甚了解。即使有为数不多的双师型教师有过一定企业实践经历,但税收政策时效性强,经验往往过时,不能紧随时代步伐。教师教研偏重于对教材内容的研究挖掘,对时事政策、财经资讯关注程度不够,对税收立法原则、立法精神领会不够透彻,缺乏对税收政策调整趋势的准确研判能力。受高校专业划分局限性的影响,教师往往注重对本专业的深入研究,对外延知识拓展不够,自身知识结构不完整,实践水平有待提高,实践综合运用能力欠缺,无法对经济业务涉及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面系统处理,直接影响到对学生综合运用能力的培养。

(四)教学方式单一

目前高校的理论教学大多停留在传统授课方式,注重书本知识的传授和讲解,教师照本宣科讲解法律条文和纳税计算方法,学生被动接受,无法调动学生积极性,授课效果不甚理想。实践教学形式主要有校内模拟实训和校外基地实习,但二者的开展都受到一定客观条件的制约。校内模拟实训软件无法跟上税务机关报税系统的更新速度,目前税务机关工作流程越来越趋于网络化,发票开具、鉴别认证、纳税申报及信息资料采集基本实现网上操作,但开发商的软件无法实现同步更新,导致校内实训无法营造贴近实际的仿真环境。校外实习基地数量有限,无法满足所有学生实习需求。即使学生进入企业实习,企业出于对财税资料安全性及保密性方面的考虑,实习单位一般不会放手让学生独立操作,学生参与实践也仅限于观摩学习,达不到理想的实习效果。

三、提升财经类人才税务能力培养水平的建议及措施

(一)课程体系设计注重与其他学科的有机融合

新技术的应用和税制改革的发展要求高校培养具有综合运用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税务能力的培养不能仅限于个别专业或课程,应该注重与其他学科相结合,使学生真正能够做到将知识融会贯通,将知识转化为能力。以税法与会计的结合为例,进行会计业务事项的处理时要进行涉税账务处理,同时要考虑涉及到的其他法律事项。人才培养方案要注重课程设置的合理安排,例如,会计学基础作为先修课程完成后,进入中级财务会计课程学习阶段要同步安排税法相关课程,两门课程完成后安排融汇会计和税法的综合实训,提高学生实践操作的综合运用能力;同时,信息化课程要同步进行。财务报表分析课程的开课学期,同期讲授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简称CTAIS系统)相关知识,因为二者关系紧密,CTAIS系统的指标预警机制是从税收角度对企业财务指标进行分析,揭示涉税违法风险点,实质就是财务指标在税务评估稽查中的具体应用。注重课程设计体系的有机融合,有利于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提高。

其他学科,如经济学、管理学之类应融入税法相关知识,旨在培养学生对国家税收政策的解读能力,分析税收对经济运作的影响,解决企业经营管理中遇到的税务问题,学会利用税收政策导向促进企业发展。

(二)建立案例库,实时更新补充教材内容

税制改革变动频繁时期,教材无法实现与税法同步。这种情况下,为保证授课内容不脱离实际,教师授课不应被动地拘泥于教材,要结合时事政策对教材加以研究补充更新内容。教师要走出课堂深入实践,与税务部门、企业、税务师事务所等合作搜集典型案例,建立案例库,保证教学内容不与实践脱节,尤其是新政策法规颁布时,要结合典型应用实例补充教学内容,加深学生对新政策法规的理解,培养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三)组建跨专业教学团队,产学研结合协同育人

受专业划分的限制,高校教师往往对外延学科不甚了解,自身综合运用能力欠缺。如,大数据条件下企业涉税业务的全面处理,通常需要会计、税法和信息化等专业教师协同合作才能全面处理好,这种状况严重影响到学生综合应用能力的培养。为提升人才的综合实践应用水平,教师可跨专业组合教师团队,彼此沟通合作学习,完善补充自身知识结构。同时,邀请税务机关、企业及税务师事务所等一线工作人士加盟指导,搭建产学研融合的教学平台,共同培养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四)探索多样化教学方式,注重学习能力的培养

传统教学模式激发不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应探索多样化教学方法,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税收政策具有相当强的时效性,学习能力的培养应该贯穿始终,引导学生税法的学习不应是机械地背诵法律条文和税率,而应该掌握征税的原则和方法。探索采用翻转课堂的模式,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寻找解决方法,激发学习兴趣。如,课前将有关案例发送给学生,要学生思考处理方法,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切实做好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实训课程采用高仿真情景教学模式,营造接近实际经济业务情景的教学环境。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方式带来的便利,设置公众号,由教师指导,师生共同参与运作,将有关时事政策和经典案例以及税收热点问题实时发布,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将涉税处理能力的培养渗透到经济生活的点点滴滴。

四、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税制改革成为动态过程,社会经济领域的任何方面都应以遵守法律为前提,税收与企业生存发展乃至公民个人经济生活息息相关。高校要适应时代的要求,将税务能力的培养作为财经类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科学设置教学体系,多学科融合,走产学研结合、协同育人的道路,造就新技术条件下具备综合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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