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资产的管理与核算研究
2020-03-01王艳红
◎王艳红
行政单位资产是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有价证券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指行政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返还额度、暂付款和库存材料等。行政单位流动资产的管理与核算的现金管理与核算如下:
一、行政单位现金的管理要求
行政单位的现金,是指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为保证日常开支需要而存放在财务部门的库存现金。现金是一种流动性最强的流动资产,它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现金可以随时用来购买货品、支付费用或偿还债务,也可以随时存人银行,留待以后使用。为了正确、及时地进行现金结算并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现金的收支、结存情况,行政单位应当加强现金管理,遵循各种手续,保证现金的安全、完整,要指定专职的出纳员办理现金收支业务。
由于现金具有普遍的可接受性和最强的流动性的特点,因此,行政单位必须加强对现金的管理。现金管理制度是国家金融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行政单位会计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现金管理应做到如下几点:
1.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银行根据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核定的一个库存现金的最高额度,一般不超过单位3 天日常开支所需现金为限。这一额度内的库存现金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日常零星现金支付和备用金的需要。凡是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及时存人银行。
2.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送存银行。
不得随意坐支。坐支是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直接支付本单位的支出。行政单位每天收入的现金,必须及时进存银行,不能直接支用。因特殊原因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坐支范围和限额。
3.明确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
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现金的使用范围为: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项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出差人员必须艟身携带的差旅费;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和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行政单位之间以及和其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接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均应通过开户银行转账结算。
4.严格现金的收付手续。
行政单位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必须如实写明提取现金的用途;将现金存人银行时,必须如实写明存人现金的来源。收入现金必须开给收款人正式的收据,支付现金应在付款的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忖讫”戳记。
5.建立现金内部控制制度。
行政单位应加强对现金的内部控制。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比较单一,没有分得那么细,按照现金的内部控制要求,主要在以下方面进行控制:一是不得以“白条”抵库。所谓“白条”抵库,就是以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二是行政单位之间不得相互借用现金。三是进行钱账分管,会计和出纳的工作相互牵制。做到明确职责,相互监督。四是对现金收付款凭证从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正确性几个方面加强审核。
二、行政单位现金的核算
为核算现金业务,行政单位应设置“现金”总账科目。行政单位收到现金时,借记该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该科目。该科目借方余额,表示行政单位库存现金的数额。
行政单位应根据科目设置“现金日记账”,由财经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存数,并将结余数与库存数相核对,做到账款相符。发现不符时,应及时查明原因。有外币现金的单位还要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除财经人员每日要进行现金清查以外,行政单位财经部门或内部审计机构也应定期和不定期地清查现金。如果发现现金溢余或短缺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在未查明原因前,对溢余或短缺的现金,应通过“暂存款”或“暂付款”科目核算。待查明原因后,转销“暂存款”和“暂付款”;对不能查明原因的溢余或短缺现金,将作为“应缴预算款”和“经费支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