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下创新农村金融工作的策略研究
2020-02-28□文|钱琛
□ 文| 钱 琛
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存在的不足
1.服务手段落后,服务功能弱化。从目前情况来看,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工作主要还是依靠ATM、POS机和实体营业网点为主,并且这些金融服务的设施也并没有在农村地区得到广泛普及,更多集中在县城。并且农村地区群众对金融服务工作没有基础的认识,相比起电子金融服务更倾向于现金交易,对电子金融服务工具的接受度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导致金融服务手段创新不足。其次,在农村地区贷款是主要的金融服务工作,而农村地区人们对各个银行的贷款工作认识并不全面,当有贷款需求时更倾向于民间非正式贷款机构,甚至是“高利贷”。这样的局面对农村金融工作的开展造成了阻碍,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设备使用率较低,服务功能也在一定程度上被弱化。最后笔者还发现在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只注重从农村地区吸收存款,但在该地区的后续发展中并没有给与相应的资金支持,从不同方面都导致该地区农户、企业、政府对金融机构的满意度和信赖度降低,最终导致金融机构的金融工作不能得到创新发展。金融机构存贷比过低的情况也是在另一方面说明该地区的存款外流现象严重,导致农村地区金融需求主体贷款较难,部分发展项目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持,影响该地区的整体建设。
2.金融服务缺乏多样性,产品较为单一。笔者通过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各大银行在农村地区的建设情况各不相同,但总体来说在农村地区金融机构的类型还是较为单一的。在大部分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机构还是主要以农村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村镇银行为主,像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等在诸多地区都没有建设服务网点。这就给农村群众的选择进行了限制,部分农村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视等渠道了解到了一些金融服务产品,但却因为地区没有相应的金融服务机构而放弃。或者是农村群众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办理相关的金融产品,加大了群众获得金融服务的成本。其次,在农村地区部分金融机构都表示难以维持自身的可持续性发展,大部分在农村地区进行的投融资活动主要都是因为政府的政策补贴导向,但该行为可能会导致不良贷款的情况出现,最终影响金融机构自身的发展建设。农村金融机构目前所提供的存贷款业务还是以传统业务为主,主要的利润来源是利润率并不高的信贷业务。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开展,目前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已经不再是简单的支付结算、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所以单一的金融产品并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的需求和农村地区发展的要求。
创新农村金融工作的策略研究
完善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
要促进农村地区金融工作的创新发展,首先应该在金融基础设施方面加大投入,尤其是在部分农村地区的“村村通”金融服务工程应当是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方向。在农村地区增加金融工作的服务网点是首先前提,各大银行金融机构要在空白农村地区开设网点、增设网点,最大程度上减少地理环境因素带来的工作阻碍。其次,我们要重点发展线上金融工作渠道,在互联网技术、平台的支持下创新金融工作,向农村地区延伸金融工作的服务触角,比如农村地区群众线上转付、生活缴费、补助领取等都是我们金融服务工作的范围。最后,金融工作机构要加强自身“绿色金融”的发展,在政府的协同合作下引导农村资金安全投入到农村绿色经济的发展中,在扩大自身群众基础的同时推动农村地区绿色产业的发展。所以金融机构还需要加强绿色金融的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像完善农村绿色金融产品评级制度和完善农村金融信息披露体系等都是需要考虑的方面。只有做好了基础设施的建设才能为农村金融工作的后续创新提供动力,保证金融工作长远、可持续发展。
加强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改革
通过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来防控金融服务风险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重要指示,所以金融机构的深化改革是我们需要重视的工作之一。首先,我们需要加强金融工作和“三农”工作的紧密联系,引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服务“三农”,推动银行体系向多层次、广覆盖等方面构建。在这一点上还需要长期保持县域法人的稳定性,切实保障金融机构服务本地。其次,还要保证金融机构动态金融监管工作的深化改革。像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机构都属于我国的金融监管机构,一方面我们要建设多元化的监管体系,明确金融监管机构的职责和范围,在分工明确的基础上保持密切联系,这样的措施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金融监管机构的工作效率更能在一定方面降低金融机构的监管成本。另一方面,我们也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当前农村金融工作的现状,对金融机构进行差别化监管。避免农村地区各类金融风险,并推动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支农业务的拓展。
结语
乡村振兴战略对于我国全局发展来说有着重要意义,在此战略的指导下农村金融工作需要重点发展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这样的要求是农村地区的发展现状提出的,也是我国农村地区未来的发展趋势,所以本文通过对相关方面的论述,对农村金融工作的创新改革提出了建议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