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异学视角下《我不是潘金莲》英译本的创造性叛逆
2020-02-28黄嘉乐谢欣伦
黄嘉乐 谢欣伦
(广东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320)
引言
在跨文化背景下,文学作品的交流要跨越文化的空缺,避免因误读、误释、误译而引发的文化失落、扭曲与变形等变异现象,使得原文本内涵得以再现。“只有遵循变异的路径,符合目标语国家的语言、文化和读者的口味,文学作品的译本才能真正融入目标语国家,并丰富目标语国家的文学宝库。”[1]127创造性叛逆是文学变异学的理论基础,在文学作品的翻译中,译者的“创造性叛逆”精神可以创造出一座文化交流之桥,连通读者和作者。“创造性叛逆”(creative treason)这一术语是由法国文学社会学家埃斯卡皮(Robert Escarpit)在其著作《文学社会学》中首次提出,他认为:翻译总是一种创造性的叛逆。
《我不是潘金莲》出版于2012年,是中国内地作家刘震云的力作之一,小说的主线索为“伸冤”,前半部分主要讲述女主人公“李雪莲”为了证明自己的假离婚案,一路不畏强权,层层告状,据理力争;后半部分主要讲述了女主人公“李雪莲”为了证明丈夫的妄加之罪——污蔑她为潘金莲,而再次走上伸冤之路,希望给自己沉冤昭雪。葛浩文与夫人林丽君在对这部作品进行译介时,始终面临着跨语言、跨民族、跨国别、跨文化的挑战。葛浩文与夫人虽然努力追求译文尽量贴近原文甚至忠实原文,这是一个最理想化的状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过于忠实原文却又是不现实的。因为,“翻译是译者和原作者之间两种意识的对话,是两种文化的对话,是对原文本的再创造”[2]195。理想与现实存在着差距,而这个差距又决定了《我不是潘金莲》英译本中蕴含着大量的创造性叛逆这一事实。
一、文化典故的异域传播
作为世代流传的文化典故,典故以简练的字词传达一个客观事实,构成其表面意义,其深层意义则蕴含着由此事件所体现的哲理或凝结在背后的文化内涵和意象。《我不是潘金莲》一书中,作者用典丰富,英译本中的创造性叛逆现象体现了译者为传递典故的文化意象,在中西方文化之间寻求一个平衡点,求同存异,进而使读者顺利完成文本的理解阅读。
例1:
原文:
秦玉河:“嫁我的时候,你是个处女吗?新婚那天晚上,你都承认,你跟人睡过觉。”
接着又补了一句:
“你是李雪莲吗,我咋觉得你是潘金莲呢?”[3]68
译文:"Were you a virgin when you married me?On our wedding night you said you'd slept with someone before me.Are you Li Xuelian,or are you Pan Jinlian,China's most famous adulteress?"[4]60
“潘金莲”这一文化典故首次登场,故事女主人公李雪莲首次被丈夫污蔑为潘金莲,怒不可遏决定把她与丈夫的假离婚案闹大,还自己一个清白。因为“潘金莲”在《水浒传》和《金瓶梅》中是一位水性杨花,通奸杀夫的淫妇荡女,这颠覆了李雪莲遵守妇道的形象,是对她极大的侮辱。在翻译的过程中,若平铺直叙,把潘金莲直接以人名的形式进行音译,恐怕会引发文学作品中文化内涵的失落,读者理解不了其背后凝结的文化意义。因此,葛氏夫妇通过增添的形式,对潘金莲这一人物加以解释说明,以期对文学作品的文化内涵进行相关补偿。除此以外,书名中也包含着潘金莲这一人物形象,倘若葛氏夫妇直接把它翻成 I am not Pan Jinlian, 此书在英语世界的销量可能会有所下降,因为国外读者缺少背景知识,并不知道潘金莲意味着什么。葛浩文译介中国小说的目标“是让目标语读者与市场能够更好的接受译本”。[1]128鉴于此,葛氏夫妇把书名创造性改写为 I did not kill my husband. 这样一来,标题营造了一场悬疑案,而这也更加扣住了故事情节,突出了这本书的叙事性风格特点。据葛浩文所说:“国外读者爱看故事,所以我现在翻译刘震云的小说。英语世界看他的小说没有问题。”[5]649书名的变异增添了读者的阅读兴趣,吸引了更多阅读人群,进而更好地推动书本的销量。
例2:
原文:“当了三年市长,还没见过治下的‘小白菜’。对了,没见过这个‘潘金莲’,刚才你又说,她是‘窦娥’,是三头六臂的‘哪吒’—没见过这个‘窦娥’和‘哪吒’。”[3]129
译文:"I've been in this job for three years and haven't had the pleasure of meeting the 'Little Cabbage.'Oh, that's right, I haven't met this 'Pan Jinlian,' or the one you just called 'Doue,'this supernatural demon-queen.."[4]120
“窦娥”这一人物是来自于元朝关汉卿的作品《窦娥冤》,她遭受官员陷害,最终含冤而终。“哪吒”在《西游记》中则是拥有三头六臂的莲花之身,能除妖降魔,本事超群。译者对窦娥和哪吒的文化意象进行了一个整合,使得两个人物形象都发生了变异。细读例子,发现“小白菜”,“窦娥”,“潘金莲”和“哪吒”都指的是李雪莲,因此葛氏夫妇为了减轻读者的阅读负担,省去理解文学典故的困难,用省略号略译了哪吒这一人物的翻译。取而代之的,是把哪吒这一人物形象所蕴含的能力以形容词supernatural体现出来,与此同时作者想要失落喻体窦娥和哪吒的文化意象,直接突出本体李雪莲demon-queen的性质。因为在各级官员看来,李雪莲不畏强权,绕过各种阻碍一级一级地告状,最终告上了人大。对于耽误和得罪过李雪莲告状的官员,李雪莲让他们闻风丧胆,因此葛氏夫妇觉得李雪莲更像是一位拥有超能力的(supernatural)女魔头(demon-queen)。于是,葛氏夫妇改变了窦娥原本弱小无助的人物形象,把她比作是拥有超能力的女魔头,此处的人物形象变异无疑是一处有创意的叛逆。
二、文化负载词的旅行变形
“文化负载词(culture-loaded items)是指标志某种文化中特有事物的词、词组和习语,这些词汇反映了特定民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积累的有别于其他民族的独特的活动方式。”[6]232作者刘震云在《我不是潘金莲》中运用了大量的文化负载词,从而得以在文学作品中勾勒中国民众的生活环境、民风民俗和思维习惯等。因此,文化负载词在英译的时候,为了取得语言文字和文化交流中的平衡,译者可能通过移植、诠释、变形等手段,使得文化负载词的内容信息得以顺利抵达异国文化环境中。
例3:
原文:找人找到第四天,两个随员病了。白天还只是咳嗽,到了半夜,发烧三十九度五。[3]214
译文:On the fourth day, two of the searchers fell ill, coughing during the day and spiking a fever at night, one as high as 102.[4]198
在描述具体事实和人物背景的时候,葛氏夫妇会变异处理相关的数字和计量单位,产生与原文本等效功能的译本,不破坏文本内在的逻辑和意图。中国的温度计量单位为摄氏度,而美国和其他一些英语国家多使用华氏度而较少使用摄氏度。因此,为了适应目标语读者的阅读习惯,译者不遵循原文的计量单位,而将之转化换算。计量单位的变异体现了葛氏夫妇的创造性叛逆精神,而这种精神又是基于目标语读者的接受程度,拉近文本与读者的距离。
例4:
原文:老董上前与卖肉的说,他们二人,从北京慕名而来,能否照顾照顾,给卖上四两肉,让他们尝个鲜。卖肉的摇头,别说四两钱都不敢卖给他们;卖给插队的一钱,排队的人会把他打死。[3]285
译文:So Dong walked up to the manager and explained that the dishes fame had reached them all the way to Beijing, and they wondered if they could buy a taste of the meat. Their request was greeted with a shake of the head and an explanation that he could not sell them even a sliver. If he did, the people in line would beat him to a pulp.[4]262
在翻译过程中,葛氏夫妇将读者的审美期待考虑进去,尽量追求语言的优雅。四两和一钱的重量究竟是多少,在这里已经显得不重要了。因为在原文里,“四两肉”是个微不足道的信息点,作者想要突出的是老董远道而来的目的。因此葛氏夫妇把握作者的思想,把四两肉译作a taste of meat(尝一下肉),而后面的一钱则起着强调卖肉摊主不可能卖给插队的人任何一块肉的作用,对此葛氏夫妇淡化了数字的概念,将之翻译为a sliver(一小块)。葛氏夫妇不拘泥于原文的条条框框,在把握住原作核心思想后,创造性叛逆意识在译文中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以期适应译语读者的审美趣味和阅读习惯。
三、以删而简的创造性叛逆精神
删译是对翻译忠实原则的一种叛逆。译者掌握很大的自主性,颠覆了原著和原作者的地位,决定了译文信息的去留。《我不是潘金莲》英译本中,删略的情况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出于语言层面上的要求,即简化语言复杂度,使文本变得流畅自然,顺应目标语读者的接受程度,删略一些字词句和比喻等修辞手法;二是出于文化层面上的考虑,删略文化负载词,以适应译语国家文化模子,省去冗杂的理解过程。
例5:
原文:为了躲避警察盘查,三年前,李雪莲花了二百块钱,在北京海淀一条胡同里,办了一个假身份证。身份证上的名字,取她名字中一个“雪”字,前边加一个“赵”字,叫“赵雪”,“平反昭雪”的意思;二十年告状,可不就为了平反昭雪吗?这假身份证制得跟真的一样,往年别的警察没有看出来,现在盘查李雪莲的警察也没看出来。警察将身份证还给李雪莲。[3]231
译文:She handed him a false set she'd spent two hundred yuan for three years before in a lane in Beijing's Haidian District specifically to avoid interrogations.They were so authentic looking they fooled the police,then and now. He handed them back.[3]218
葛氏夫妇删略的信息为李雪莲办理假身份证的时候所取的名字“赵雪”以及名字背后的意义。中国人的名字,不仅是一种文字符号,而且还是中国文化的缩影。李雪莲给自己所取的名字“赵雪”是取其谐音字“昭雪”,因为昭雪是出于成语“平反昭雪”。李雪莲寄自己的抱负于名字,希望给自己洗脱冤情,恢复名誉,紧扣故事情节的发展。但是葛氏夫妇在译文中并未提及,因为取名字背后的文化背景过于繁杂,无法在西方国家的文化模子里得以体现,若一字一句进行阐释,则需大费周章。此处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以失落中国人取名字的智慧为代价,换回了目标语读者的连贯阅读感受。
例6:
原文:历年出事的根儿,被秦玉河自个儿给刨倒了。李雪莲告状告了十年,雪球越滚越大,事情由芝麻变成了西瓜,由蚂蚁变成了大象;李雪莲成了当代的“小白菜”,成了名人;现在,这棵白菜终于烂到了锅里。更妙的是,这白菜不是被别人炖烂的,是被他们自个儿炖烂的;驴桩不是被别人刨倒的,是被他们自己刨倒的;现在芝麻和蚂蚁没了,西瓜和大象也就跟着解脱了。从来没有因为一个人的死,给别人带来这么大的解脱;从来没有因为一个人的死,给别人带来这么大的快乐。[3]257
译文:Qin himself had inadvertently seen to that.Li had gained fame as a modern-day Little Cabbage.Now the cabbage had turned to mush in the pot.Never had someone's death brought a man so much joyful release.[4]234
葛氏夫妇删略了一连串繁杂的隐喻,一开始的芝麻和蚂蚁是比喻李雪莲假离婚案,而西瓜和大象则是比喻官员的官场生涯受李雪莲告状的影响;随后的芝麻、蚂蚁是指秦玉河,西瓜和大象指各级官员;葛氏夫妇删略此处的修辞手法,很大程度上是出于简化语言,避免加重读者的阅读负担。但是,此处的“芝麻”和“西瓜”等暗喻,在原著258页又再次反复出现,同样葛氏夫妇也是在译文中对此隐喻进行删略。虽然葛氏夫妇的删略是为了追求阅读的流畅性,但是未以全局观的视角审视,可能会影响译作的互文性。从原著的写作技巧来看,小说分为三章,前两章是序言:那一年和序言:二十年后,叙述了李雪莲假离婚案如此芝麻绿豆般的事是如何变成涉及到层层官员的命运;但是第三章才来到小说的正文:玩呢。然而第三章中,李雪莲并未出现,取而代之的是效仿李雪莲告状方式的史为民想要惊动政府从而快速护送他离开正值人大会议期间的北京回老家。它以诙谐的方式描写了史为民是通过“西瓜,大象”(告状)变成“芝麻,蚂蚁”(回家),与李雪莲的“芝麻,蚂蚁”(证明假离婚案,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演变为“西瓜,大象”(告状)。如果删略前面两章大段的“芝麻变西瓜,蚂蚁变大象”等铺垫和叙述,别出心裁的第三章并未与前两章有联系,因而显得是独立和多余。这无疑改变了作者的写作手法,未从作者的角度思量反复出现的隐喻发挥的作用,使得作者的写作意图发生了变异。
四、语言文化内涵的误译偏离
误译显然不符合翻译标准的要求,但是谢天振教授在《译介学导论》一书中曾指出:“从文化交流的层面上看,误译有时候却有着非同一般的研究价值,因为误译反应了译者对另一种文化的误解与误释,是文化或文学交流中的阻滞点”[7]79。 《我不是潘金莲》一书中,译文出现误译的情况可分为译者的有意误译和无意误译。若从创造性叛逆的角度对这两类误译进行解读,则可探寻到译者对原作文化的无意误读和有意误读,发现跨文化交流中的阻碍点。
例7:
原文:正着急间,突然听人在身后喊:
“带鱼,舟山带鱼啊,清仓处理,十块五一斤!” [3]244
译文:At that moment she heard a shout behind her:
"Ribbon fish from Zhoushan, special close-out sale, fifteen yuan a catty."[3]221
人民币的法定名称是“元”,俗名是“块”。在民国时期,人们使用的是货币为银元,“块”是修饰银元的量词,如今中国货币的单位为元角分。然而在日常生活中,受过去文化的传袭,中国人很少使用货币单位规范化地说出钱的数目,人们依然习惯于把“一元纸币”称为“一块”。因此“块”成为今天群众使用的一种非正规的主币单位量词。原文中的十块五其实指的是十元五角,显然并非译文所理解的十五元(fifteen yuan)。译者出现这样的错误可能是因为对非正规的主币单位量词不熟悉,无法拿捏中间的块字起的是什么作用,因此忽略块字,误读为十五。这样的误读会造成无意误译,虽是无心之失,但是会扭曲正确的信息,使得文本信息内容发生变异。
例8:
原文:“老白羊汤馆”右手的摊主,是拔牙兼卖杂货的老余。[3]131
译文:The owner of the stall to the right of the café,Lao Yu,pulled teeth and sold odds and ends.[4]122
有意的误译则是译者在文化碰撞中,为了更好地迎合本民族读者的文化心态和接受习惯。汤水是一种典型的中国饮食文化,食物在炖煮的过程中,营养和精华汇入清水,因此有利于人体的消化和吸收。而汤馆是以喝汤为主的饭馆,在西方国家较为罕见。因此,译者在此处有意对汤馆进行误读,将喝汤的地方误译为喝咖啡的地方。考虑到西方人在喝的东西上,钟情于咖啡,特别是在美国,全民爱咖啡,葛氏夫妇将汤馆改写为咖啡馆也是合乎情理的。除此以外,café亦指可以提供饮品和便餐的小餐馆,变异的咖啡馆与原文的“老白羊汤馆”的定位也较为类似,符合目标语读者的生活经验。
结语
因为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我不是潘金莲》英译本中存在着大量的创造性叛逆事实。葛氏夫妇的创造性叛逆在文化典故和文化负载词的处理上尤为凸显;除此以外,译者的创造性叛逆主体意识也从删略和误译中得以体现。总体而言,葛氏夫妇在这部作品的英译中大多使用归化的翻译策略,适当地进行删略,增添和改写,以期提升译本的可读性与可接受性。译作的成功离不开译者的辛勤耕耘,对于这部作品的翻译情况,葛浩文自己也赞赏:“我给美国的代理人寄了刘震云的《我不是潘金莲》,不到两个礼拜,他们就打电话说:好小说!所以我这次要来找刘震云老师签个名,不是我要,是美国的出版社代理人要。”[5]649葛氏夫妇的创造性叛逆精神推动了这部作品走向更远的接受群体视野,甚至有机会为刘震云小说埋下 “下一个中国作家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