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和平时期的暗涌:英国对公使优待礼仪的交涉与晚清近代外交的形塑

2020-02-26管世琳

关键词:照会总理衙门公使

管世琳

外国公使驻京开启了晚清外交近代化的潘多拉盒子。它并不像桂良等人所想的那样,只是约束几十个人而已,随之而来的有洋人及物品进京的管理问题、洋人遇皇帝出宫的回避问题、公使等外交官与清政府官员的社交范围问题等,均涉及体制的改变。《天津条约》第四款写明:“泰西各国于此等大臣向为合宜例准应有优待之处,皆一律行办。”①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97页。由于涉及体制,这一条款的落实受到了清政府上下的层层阻挠。不过,条约的规定为英方的后续交涉打好了埋伏也提供了依据。在英方看来,优待条款的落实,不仅事关西方概念下的“外交”的正常开展,更关乎对清朝官民排外情绪的压制,以便为经贸活动创造和平的环境。公使驻京后,英方在争取公使优待礼仪方面进行了一系列交涉,主要集中在游历禁地园囿、觐见皇帝、与部院大臣交往三个方面。在这一交涉过程中,英方首次向总理衙门介绍了国际法中关于驻外公使的相关内容。关于朝觐皇帝的问题,学界多有关注,相关成果较为充分,本文仅就其他两方面加以分析。①关于外国公使的朝觐问题,王开玺的《清代外交礼仪的交涉与论争》(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和尤淑君的《从宾礼到礼宾:外使觐见与晚清涉外体制的变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相关章节有较全面细致的分析。

一、总理衙门的交涉模式

中英《天津条约》第五款规定:“大清皇上特简内阁大学士尚书中一员,与大英钦差大臣文移、会晤各等事务。”②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97页。与俄、美、法签订的条约中也有相似的条款。俄国在条约签订以后,即将交往文书“专送军机处”,“俄国如此,他国恐从而效尤”③《奕析桂良文祥奏各省新闻纸分别咨送章京司员请仍兼本衙门办事折》(1861年1月26日),贾桢等编,中华书局编辑部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八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709页。,建立一个专门的外交机构势在必行。

1861年,奕析在奏请设置总理衙门时言道:“在该夷视之,以为总理之所,名目甚大;而在臣等,则视同四译馆等衙门之例。……一切规模,因陋就简,较之各衙门旧制,格外裁减,暗寓不得比于旧有各衙门,以存轩轾中外之意。”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2卷,顾廷龙主编:《续修四库全书·四一八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影印本,第338页。这不仅表明,清政府在对外政策变革之初,对旧体制的维护造成了思维衔接的滞后,更折射出这一新机构的设立所遭遇的困难与争议。总理衙门原意只是在“灭发捻为先,治俄次之,治英又次之”方略下,羁縻外夷的临时机构,“俟军务肃清,外国事务较简,即行裁撤,仍归军机处办理,以符旧制”。⑤《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71卷,《续修四库全书·四一八册》,第315页。然而,英美等国的外交官却对此一无所知。奕析请设总理衙门当天,威妥玛恰好来京“察看明年驻京房屋”,听闻清政府将设立总理外国事务衙门,“甚为欣悦,以为向来广东不办,推之上海,上海不办,不得已而来京。如能设立专办外国事处地方,则数十年求之不得,天朝既不漠视,外国断不敢另有枝节”。⑥《奕析等又奏威妥玛来京探询片》(1861年1月13日),贾桢等编,中华书局编辑部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八册,第2682-2683页。

总理衙门和西方使馆的相继建立,为中西互动搭建了一个稳固持久的高层平台。西方此时提出“合作政策”⑦合作政策率先由美国于19世纪60年代提出,合作政策主要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以利益均沾为基础的西方列强之间的合作,既可以避免瓜分,也可以联合向中国政府施压;二是西方列强与中国政府的合作,加强与中央政府尤其是总理衙门的合作,维持中国秩序,“抓住中央政府,勒令地方官员俯首帖耳地顺从,而不要使领事与地方官发生直接摩擦,以致引起中国人民对英国的反感”(王绳祖:《中英关系史论丛》,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5页)。,客观上为总理衙门树立了威信,让总理衙门经办的事务越来越多。这一“临时机构”不仅成了常设机构,更成为晚清政局的中枢。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早在1862年9月,就通告各领事:“我们真正的政策是强迫外交部(指总理衙门)办理对外事务,并于必要时惩治那些违反条约的官员,用这个手段给它以力量和威信,且教训官员们,当一个领事要求把一个案件提交北京公使注意时,他们就会感到惶悚不安。这样一来,外交部将被看作是中华帝国行政中一个有权力的部门。”⑧1862年9月2日,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给各口岸领事的通告,转引自王绳祖:《中英关系史论丛》,第5页。蒲安臣使团出访时,又得到英国方面的保证:“为中国的利益计,它的中央政府不但应该被完全承认,而且应该在帝国内确立起来。”⑨泰勒·丹涅特:《美国人在东亚》,姚曾廙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330页。

驻京公使馆与总理衙门的工作往来,有照会、书信、会晤三种形式。照会是最严肃的一种形式,严正表达己方的诉求,对方必须给予书面回复。照会存档即是日后辩论的依据。书信往来较照会要缓和一些,虽也付诸文字,但属半公半私性质,言语多为商量口吻。巴夏礼对于书信往来有过比较直观的评价,他说总理衙门大臣“似乎更加热衷于写信”,“如果你给他们机会这么做,那么你将会一无所获”。⑩斯坦利·莱恩-普尔、弗雷德里克·维克多·狄更斯:《巴夏礼在中国》,金莹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440页。会晤则是最直接有效的一种办事方式,有定期和不定期之分。英方与总理衙门商定的是“逢三”会晤,即每月初三、十三、二十三驻华公使前往总理衙门与总署大臣会面。①“逢三之期”一语,见总理衙门致英使馆的信函,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档案号:F.O.682/1995/131;F.O.682/1995/142。如果逢三之日有其他大臣来访,或大臣有其他事务不在总署,则修书另定会晤时间。如有紧急事件,公使馆可不定时与总理衙门约会面时间。总理衙门大臣也会回访公使馆。

虽然总理衙门是清政府处理对外交涉的专门机关,但在建立之后的很长一个时期,总理衙门官员尤其是高级官员对交涉事务不大热心。总理衙门大臣办事拖沓,喜欢夸夸而谈却答非所问。虽然总理衙门有多位帮办大臣轮值,但很多事“须候王爷看过方好定局”,直到1895年情况仍是这样,驻外公使虽常去总署会晤,由于和王爷见面的机会极少,往往一件事久拖不决。公务会见尚且如此,私人交往就更少了。直到甲午战争之后,外交的氛围才变得较为热络,通过驻外公使在海外的见闻,才逐渐认识到外交中应酬联络的重要性。如驻英公使汪大燮所言,“外交学问实另有至精至深蕴蓄,非可率尔操觚”,“观外人外交界之妙,令人恐怖”。②上海图书馆编:《汪康年师友书札》(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839,857页。

二、关于外交官游历禁地园囿的交涉

关于驻京外交官在北京的活动范围,《天津条约》中虽没有明文规定,但桂良等人在谈判过程中对此是有所限制的,“京城各处,除宫禁要地不准往来,其余各处任行无阻”③贾桢等编,中华书局编辑部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三册,第936页。,《天津条约》也规定“大英钦差公馆眷属、随员人等,或有越礼欺藐等情弊,该犯由地方官从严惩办”④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第96-97页。,可以说双方在这方面有一定的默契。不过,北京对于进京的外国人来说充满了神秘,对于清政府的相关约束政策却不甚明了,容易出现问题甚至冲突。

1863年1月29日,天津海关英籍工作人员张勉行,不顾看守太监阻拦翻墙进入圆明园内观看,并至空闲屋内翻阅书籍。为了防止“各国人等纷纷效尤”此类“不成事体”的行为,总理衙门便于2月3日致函英、法、美、俄四国驻京公使,“令其酌给洋字谕单一纸,交园庭值班官兵执照,随时遇有外国人前往,持单阻止”。之所以要请各国公使写“洋字谕单”(即外文告示),是因为值班官兵不通洋文,根本无法有效地与洋人交涉和劝阻。⑤《奕析等又奏天津关英人张勉行潜入圆明园已交税务司威立士查办并请四国公使谕禁片》,宝鋆等编,李书源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二册,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63页。英国公使卜鲁斯知道圆明园“为皇上驻跸之方”,对这一要求很爽快地答应了。2月8日,总理衙门又致函卜鲁斯,“禁地非止一处,诚恐谕单一纸不敷应用,务望再照前单补缮二纸即交本衙门,俾发各该处收执”,这引起了卜鲁斯的不满,拒绝再次缮写英文谕单。表面上,卜鲁斯是因为“今闻各该处虽归园亭之类,究非皇上常幸之室”而感到不满;本质上,卜鲁斯是要借机向清政府争取外交官的优待礼仪。卜鲁斯指出,“恪修礼仪之邦,适遇他国使臣带同属员进境,因视来臣承有代国重任,是必有格外优待各等礼节,尤以国主囿庭、庙院诸处果与私室起居无妨,皆必特准该大臣暨属员等任便游历,以昭宾主之礼,而敦和好之谊”,“此各国待使臣以及属员与伊国众人不同之通例”。与此同时,卜鲁斯强调,“如贵国嗣奉大皇帝钦派大臣前往本国,我大君主于此等地面亦必特准贵使臣俱各出入,既以广示两国和谊,又令远臣得以畅怀”,运用西方所谓“平等”的原则,做出许诺和利诱。⑥“卜鲁斯致奕析照会”(1863年2月18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101号。

1865年1月18日,总理衙门又因太常寺提出“禁地向派官兵看守,不准闲人出入行走,历久遵行,诚恐有外国人误行走入,一遇官兵阻拦致生事端”,照会署理公使威妥玛。威妥玛再次强调,某些国家虽也有禁地,但“该国不分官民虽不得任便进入,而我钦差大臣并各随员等俱有特准随时进入,以示优待秉权大臣之意,此各国交派大臣之常规”,同时指出“条约所云,我国特派秉权大臣驻劄京师,实照各大邦和好常规等词,何乃进京以来按照各国常规优待至今未得一邀”,要求清政府恪守条约、尊重西方外交“常规”,“凡泰西诸国于代国大臣向为例准应有优待之处,贵国皆应一律行办”。①“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65年2月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194号。此番交涉对清政府方面并没产生什么影响和触动,总理衙门和英国驻华公使馆之间,仍就“城内城外何处可使外国人游逛”之事,“时常文信来往及屡屡面谈”。②“阿礼国致奕析照会”(1867年11月17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350号。

1867年10月29日,总理衙门又以外国人翻墙入圆明园游历,请英国驻华公使阿礼国“照前任大臣卜成例,发给洋字谕单数纸”。阿礼国对于相关交涉反复发生毫无结果大为恼火,将此前卜鲁斯、威妥玛的照会抄送总理衙门,指出“泰西各国以及东方诸国,普天之下凡代国大臣及其属员欲行游观,断无禁止之处,现在贵国已至此时,凡禁地慢待之事亦可更改”。阿礼国此时以1866年斌椿使团到访英国时,英国“大君主尚且优礼相见,凡朝宫院宇以及本国各处,无不请其游历”等礼遇为依据,说得更为理直气壮,声言“如贵国仍执故见,不肯按照各国优礼相待,则本大臣只可将前后文卷寄回入奏,使本国得知本大臣常受贵国轻慢,听本国如何酌夺施行”。③1866年初,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英国人赫德要回国休假,行前他向清政府建议,带几名同文馆学生到英国开开眼界。这一提议得到了总理衙门的响应,后派斌椿带领三名同文馆学生赴欧游历,开创了中国官方代表团游历欧洲的先河。引文参见“阿礼国致奕析照会”(1867年11月17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350号。

英方在交涉过程中,并不仅仅是介绍西方国家通行的惯例是什么,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分析这样做对于加强与友邦关系有何益处。精通汉语、熟悉中国文化和中国思维的威妥玛,在这方面尤其出力。在他署理公使期间向总理衙门提交的照会中,就详细陈明了此中奥要:

盖溯从前以来,中外屡有事端不能速定,皆由中国自以为尊,视各国均非平等。今既约定凡泰西诸国于代国大臣向为例准应有优待之处,贵国皆应一律行办,而中国尚存故见仍不肯按约相待,则各国怀疑向日隔膜贵国已觉颓坏,尚欲以为异日缓图。④“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65年2月6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194号。

威妥玛强调,清政府是否给予优待礼仪,不仅是能否按约办事的问题,还是清政府对外立场及政策的问题。如果清政府不这么做,西方各国就不能安心,对清政府会卷土重来恢复旧制乃至报复西方各国,就始终存有怀疑与担心。客观地说,威妥玛的观察十分深刻,清政府不仅保守派坚决排斥洋人,即便如曾国藩等洋务人士也时刻有“雪耻”之心,期待国家强大后再将洋人赶出去。

在这种情况下,游历禁地园囿的交涉很难取得突破。不仅如此,清政府还曾试图加强对洋人进京的控制和管理。如1873年津海关道建议“洋人赴京游历,将跟役名数、行李件数注明执照”⑤“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4年2月7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610号。。对于英方来说,游历禁地园囿,也不似入宫朝觐以及与部院大臣开展社交那般关系大局。只是在遇到相关案件时,才有所争取,并不会作为落实优待礼仪的主要方面。到了辛丑议约之后,中外形势以及清政府对洋人的心态,已经得到了根本性的扭转。慈禧太后为了缓和与各列强的关系,多次在宫廷举办宴会,外国使节及其眷属得以较为频繁地出入宫禁。

三、关于外交官与部院大臣交往的交涉

无论是《南京条约》还是《天津条约》,对于驻华外交官与清朝官员的交往,只规定了文书往来以及会晤仪式方面“照平仪相待”,公事之外如何交往并无规定。这表明清政府官员并不想与洋人有过多的来往,即便在公事公办的情况下,也往往派下级官员出面。这严重影响了条约的落实,也极大影响了相关事务交涉的进度。有鉴于此,英方希望驻华外交官能像在西方开展外交活动那样,开展丰富的社交活动,拉近与清政府官员的私人关系,以此形成一种中外和谐的气氛,从中央影响到地方,缓解地方官民对洋人的抵触乃至仇视情绪。

在实际交涉过程中,英方之所以重视这一问题,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条约虽然规定“会晤文移,均用平礼”,但有些地方官员并没有按约而行。例如,福建“大宪与本领事札文款式言词仍用秉权饬令属员之貌,其文大半有饬令、饬遵、遵照该领事某人等字样,有时并用红圈红点,如官员告示军民、大宪饬谕微末属员之式”。阿礼国在照会中指出:“本国领事官驻劄中华及各国者,均奉有大君主亲笔谕旨,作为领事官在该口均属代国之员,是以不能容其受人轻慢。”①“阿礼国致奕析照会”(1866年11月24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307号。又如,1870年驻华公使阿礼国在访问汉口后赴抚台衙署辞行,“次日见有巡抚辕门抄内大书‘英国委员阿利国、葛纳利俱差人禀辞’字样”。“禀辞”二字不符平行礼仪,“英国臣员按礼与巡抚告别,降改似为属员向上司恭禀之仪”,“此举大为欺藐之极”,英方由此提出照会抗议。②“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0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447号。二是在各地方出现与洋人发生冲突甚至殴打洋人几于致死的案件时,地方官的处理不及时、不积极。英方对官员的不作为提出了质疑,“因念历年以来各处街巷告白,百式凌辱远人。凡有向该管官据情咨请查办者,该官恒以此等告帖委系小民无知妄作。因思中华士大夫素于民之愚鲁不责于官,责在谁乎”③“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0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447号。。

将上述两层结合起来看,英方便抓住了把柄,“上官如此妄为,下民何怪效尤”,“此次鄂抚辕抄之言,封疆大吏施于内地敌体之官,其事必不敢行,竟于外国钦差大臣任意公然示民。试问愚民何日化为明晰,敌心何日改作友谊”。④“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0年1月3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447号。1870年7月23日,同治帝就天津教案问题,向沿海各督抚马新贻等十三人下发谕旨,“近日各省民教仇杀之案不一而足,洋人动以兵船恐吓讹索多方,虽兵端不必自我而开,然暗中防维实属刻不容缓之举。万一事有决裂,断不能任其肆意猖獗,不思未雨绸缪”。英国驻九江领事得到上谕内容后即抄送署理公使威妥玛。这道上谕让威妥玛十分警惕,“中华仍视泰西诸国俨如贼匪,甚至在上亦用‘肆意猖獗’等字,则各省遍贴前日奉谢贵亲王送看之告示,敢问在官在民者当待远人岂能期其改易成见”⑤“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0年11月1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档案号:“军机处照会”英字484号。该照会附件中全文抄录了同治帝的上谕,该上谕另见宝鋆等编,李书源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第八册,第2959页。。威妥玛认为,这种从皇帝到大臣、从中央到地方、从官到民 “上行下效”的排外行为必须予以阻断。

由于同治年间,总理衙门以皇帝尚未亲政为由,停议朝觐皇帝等优待礼仪问题,拖了十余年。光绪冲龄登基后,威妥玛担心总理衙门又以同样的理由继续推延,即在光绪元年正月(1875年2月),借新皇登基之机,向总理衙门提出优待公使的问题:“英国大臣驻京应得按约优待之处,同治年两宫垂帘数载之久,本国于此事诸多体谅。今以恭遇皇帝大行,再奉新君冲龄不能亲政,时日与前同为迟久。因念条约第四款所载并未照办,嗣后本国有无必索照行,俱由本国定日催请。”⑥“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5年3月27日),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档案号:F.O.682/2081/33。

不久之后马嘉理案发生,威妥玛看到了短期内解决问题的机会。由于马嘉理身为英国驻华公使馆翻译官的外交官身份,他的被害给了威妥玛渲染事件严重性的可能。1875年3月,威妥玛即在交涉马嘉理案时,借机提出了公使优待问题,与部院大臣的社交往来是其主要目标之一。他在4月28日给恭亲王的照会中,详尽地阐明了他为何要在交涉马嘉理案时,提出驻京大臣与各部院大员交往问题的理由:

中国例应施与各国驻京大臣一切事宜一日未能尽悉,其要则历年以来关乎各国交谊种种非善非妥之处一日仍难整饬。何以非善非妥,实因各省督抚及所属各官员难保何时行为失宜,致使邦交决裂,而各省督抚各大员即或未奉朝政大臣明谕令其与各国宣示增〔憎〕恶之心,然朝政大臣恒时注意在于泥守曩日遗规。若遇事故有与遗规相离者,非明即暗总须设法阻止勿行,遂见各省督抚及大小官吏概行随声附和。……所谓凶事巨案,其责不由于中国庶民,实由于中国官宪自行授意,或袖手旁观毫无防范之策。①“威妥玛致奕析照会”(1875年4月28日),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档案号:F.O.682/2081/47。

威妥玛认为各地不断出现的排外案件(包括马嘉理案),根源在于“朝政大臣恒时注意在于泥守曩日遗规”以与外国订交为耻,以致上行下效,如果“中国朝政大臣稍欲以与外国订交自觉实无贻羞之故令人共晓”,便不会发出此类惨剧,因而优待礼仪关乎中外和好大局,总理衙门应将其视为“首先紧要之段”。因此,威妥玛坚持将马嘉理的处理与优待公使条款的落实挂钩。这与总理衙门就事论事、避免事态扩大的立场南辕北辙,这也导致了谈判多次破裂。

最后,威妥玛扬言动武,李鸿章不得不做出妥协,以“俟威妥玛到京再议”答复,“俾有转圜”。②《总署奏英使在津向李鸿章提出滇案六条藉端要挟片》(1875年8月28日),王彦威纂辑、王亮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书目文献出版社1987年版,第56页。威妥玛在马嘉理案谈判中发挥的作用,及其与英国外交部、赫德、其他国家驻京公使在此问题上的分歧,见方英:《合作中的分歧:马嘉理案交涉再研究》,《史学集刊》2014年第4期。此前清政府反对公使与各部院大臣交往的理由在于,“中国臣子向例不应外交,是以未便与各国驻京大臣往来”,即恪守“人臣无外交”的古制,如今威妥玛声明与部院大臣交往,“并非商办公务,无非以往来交接显明友邦睦谊”,这才做出妥协。③《照录复英使威妥玛节略》(1875年8月28),王彦威纂辑、王亮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第59页。上文已经述及,威妥玛曾提醒总理衙门,如果清政府不在优待公使方面仿照西方礼仪,那么日后清政府派出公使将很难开展工作。此前清政府已经答应威妥玛派出使臣赴英“惋惜滇案”并在英常驻,因而“往来礼节自未便置之不议”。④《总署奏驻京使臣与部院大臣往来礼节未便置之不议片》(1875年8月31日),王彦威纂辑、王亮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第62页。9月22日,总理衙门在给威妥玛的照会中,同意了公使与各部院大员来往的条款。⑤《总署复英使声明中国于滇案确系持平办理照会》(1875年9月22日),王彦威纂辑、王亮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第65页。9月28日,总理衙门又照威妥玛的要求,请旨将各国驻京公使与各部院大员交往一事“宣示中外”,“庶各省不致轻视各国”。⑥《总署奏陈中外交际往来情形请旨明白宣示折》(1875年9月28日)、《总署奏马嘉理案与英使往来辩论情形折》(1875年11月4日),王彦威纂辑、王亮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第66-67、72页。这一请求得到了皇帝的恩准。至此,关于公使与各部院大臣交往的交涉告一段落,威妥玛的要求得以满足。

光绪元年十二月初十日(1876年1月6日),农历新年将至,总理衙门即上折:“中国各部院大臣与各国使臣往来之始,拟请以光绪二年为开办之日。……拟就各国使臣于开岁订定初次来见时,由臣衙门先期知照各部院大臣,届期至臣衙门与臣等一同接见;并由臣等与各部院大臣于接见后,商定日时前往各国使臣寓馆回答。”⑦《总署奏各国驻京使臣新年拟与各部院大臣互相道贺片》(1876年1月6日),王彦威纂辑、王亮编、王敬立校:《清季外交史料》第1册,第82-83页。自此之后,此前诸如年节互相拜会之类各国公使与总理衙门官员之间的社交活动,开始扩展到各部院大臣中去,有力地扩大了驻京公使的社交圈和影响力。

四、结语

通过两次鸦片战争签订的城下之盟,以英国为首的西方列强构建了与清政府开展政治经济交往的总体框架。在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束到义和团运动之间,中英之间有近30年的“和平时期”,英国等列强与清政府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合作”关系。如果说公使驻京奠定了英国与清政府开展政治交往的基础,那么公使优待条款的落实,争取在华可以开展西方意义上的“外交”,则是这三十年“和平时期”的主要交涉内容之一。

1861年12月27日,时任英国驻华公使卜鲁斯向恭亲王奕析发出了一份长照会,非常直白地向后者提出了一个中英外交史上的命题“初因小故遂生大衅”①“卜鲁斯致奕析照会”(1861年12月27日),英国国家档案馆藏,档案号:F.O.682/1997/38。。所谓“初因小故遂生大衅”,就是两国间剧烈的冲突往往起源于一个很小的事件,诸如洋人、教民与平民的冲突等。卜鲁斯认为,之所以造成因小故生大衅,是因为“各省督抚于外国交涉事件并无尽心守约之理”。因此,从卜鲁斯开始的多任驻华公使,都将公使优待条款的落实,在中央政府层面营造中外和谐的氛围,作为扭转这一被动局面的关键。然而,在维持对外关系“一个外交两种体制”的情况下,清政府担心这种礼仪的改变会影响到朝鲜、琉球等藩属国的朝贡体制,很难做出让步。早在《天津条约》议约时,反对公使驻京的大臣就已指出“朝鲜、琉球等国,久奉正朔,每遇朝贡,皆极恭顺。若见该夷之桀骜倨侮,必皆有轻视天朝之意”②《周祖培等奏外使驻京八害折》,贾桢等编,中华书局编辑部整理:《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第三册,第953-954页。。公使优待礼仪的真正落实到甲午之后才取得大的突破,辛丑议约之后更是蔚然成风。

正如何伟亚所言:“外交官和军官们常常把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看作是一个教育过程,一个通过枪炮和笔所进行的、由教育和学习两个方面构成的过程。”③何伟亚:《英国的课业:19世纪中国的帝国主义教程》,刘天路、邓红风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年版,第4页。像这种关乎体制的重大转变,卜鲁斯等人的交涉乃至说教在没有枪炮的配合下,很难发挥其作用,清政府的每一次妥协都是在舰炮压境的危急关头做出的。虽然优待礼仪以及文书往来仪式的最终落实,依然落入了“炮舰外交”的窠臼,但我们还是可以看到,漫长的交涉过程其实是英国传播西方外交知识,对清政府近代外交逐渐形塑的一个“规训”过程。通过对清政府近代外交的形塑,营造所谓和平的环境,以利于其在华攫取利益。

一方面,英方在与清政府官员的公私交往中,通过邸报、辕门抄之类的清政府公文等资料不断汲取知识,争取交往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平等。甚至出于实用主义的需要,为了在中方的话语体系中占据有利地位,英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印信、公文等出现了“中国化”的现象。④详见拙文《晚清英国驻华外交代表机关印信、公文的“中国化”》,《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5期。另一方面,不断向清政府官员灌输西方的外交和国际法知识,力求与中方的交往实现西方意义上的外交。最突出的表现,就是试图通过《万国公法》的翻译以及《新议略论》和《局外旁观论》,影响总理衙门的外交活动,鼓动清政府向外国派出常驻公使。这也就是何伟亚所说“英国的课业”教育和学习的两个方面,两者不可偏废。

猜你喜欢

照会总理衙门公使
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如何处理“争端”*
中国驻美公使梁诚与日俄战争
普京签署法令废止《开放天空条约》
试论《宋西北边境军政文书》形式研究的意义
总理衙门:近代外交机构的萌生
大清为何强撑也要万国来朝
变与不变之间
清政府与《江华条约》关系新论
争于庙堂的道器与中西
外国公使为何苦苦相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