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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拾自我追寻自由
——《所罗门之歌》中的姓名文化

2020-02-26

绥化学院学报 2020年11期
关键词:所罗门托尼莫里森

许 妍

(集美大学外国语学院 福建厦门 361021)

托尼·莫里森于1993年获诺贝尔文学奖,成为获此殊荣的首位美国黑人女作家。自1970年起她共发表《最蓝的眼睛》《所罗门之歌》《宠儿》《爵士乐》等11部长篇小说。她的作品生动描绘了美国黑人生活、黑人与白人的矛盾与黑人群体中的矛盾。她将非洲神鬼传说带入笔下的黑人世界,重述那些光怪陆离的故事,带领读者体察黑人的伤痛,追寻黑人的文化传统与价值观念。托尼·莫里森深谙姓名在黑人文化中的意义,她笔下的人物姓名也经过精心设计,它们是充满意义的象征,是黑人对奴隶制的控诉、他们身后的历史与身份、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

一、托尼·莫里森与黑人历史

托尼·莫里森深受非洲文化影响,她父母原为美国南方阿拉巴马州佃农,20世纪初期为逃避南方种族歧视北迁。儿时种族问题带来的痛苦回忆使她父亲对白人群体有强烈的不信任,也让托尼·莫里森了解了奴隶制给黑人造成的创伤。歌曲,神鬼传说,音乐等非裔美国人的宝贵遗产伴随她的成长。她的家庭有良好的阅读习惯与故事分享的传统,大人给孩子们讲故事,孩子们再与父母分享自己的故事,这个习惯激起了她阅读的兴趣。成年后的她迷上了经典文学,简·奥斯汀,费奥多尔·米哈伊洛维奇·陀思妥耶夫斯基,列夫·托尔斯泰,这些作家对自身文化根源的认同与对此文化的展示能力令她印象深刻。[1]

她的作品以黑人为主体,描绘了丰富的黑人文化,非洲文化。她主编的《黑人之书》书写了美国黑人300年历史,被称为美国黑人史的百科全书。

1865年奴隶制废除,然而在之后的100多年中,黑人仍未结束对自由的抗争,还在探寻自由究竟为何意。托尼·莫里森的小说探究了非裔美国女性面对贫穷、强奸、乱伦、对美的追求与压迫时的态度与生存技巧,提出,非裔美国人只有拥有了自我,才能实现真正的自由。莫里森的小说描绘非裔美国人的生活,聚焦于自我与文化身份。她笔下的人物总是面临这样的抉择:阴影下生存而丧失自我,抑或抗争以证明值得被尊重的自我。[2](P69)

托尼·莫里森通过神话与民间故事将一段与史实不尽相同的“历史”呈现在读者眼前,无论书中角色必须追寻这段过去,抑或从过去的创伤中疗愈,“过去”决定了他们现在是谁,以及未来将去向何方。[2](P303)因此,对托尼·莫里森而言,历史是自我的组成部分,追寻文化根源,黑人才能拥有真正的自由。

二、姓名的意义——历史与身份

托尼·莫里森的许多作品以奴隶制时代为背景,她对笔下的人物命名独具匠心,往往象征着人物的奴隶地位或自由人地位,以及不同时期角色不同的心境与追求,这与非洲的姓名文化紧密相关。在非洲,名字表明一个人与社会、历史和地理的渊源。从宗教信仰的角度,它代表了人与外界、他人和上帝的关系。它关系到家族历史:你来自何方,你是谁,谁是你的亲人与盟友。[3]

在西非,名字很重要,非洲人的名字常随时间而变化,每到人生的一个重要阶段,就取一个新名字。美国黑人能做的事情莫过于起一个属于自己的名字,因为这个名字反映了你自己决定的内容。[4](P111)拥有一个怎样的姓名,由谁来取名,这些对于黑人来说,意义非凡。

有趣的是,托尼·莫里森自己也经历过姓名的更换:“我的真名叫克洛·安东尼·沃福德,这才是我。在我发表了第一部小说《最蓝的眼睛》后,我后悔给自己改名为托尼·莫里森。”[4](P111)托尼·莫里森改名的初衷是因原名Chloe Anthony Wofford发音拗口,改名之后她却觉得,自己原来的名字才是她自己。新的名字不再拗口,但那仿佛是把自己与自己的过去,经历与回忆割断的新的符号。一个与过去毫不相干的新名字,对一个重视传统、祖先文化的作家来说,仿佛是对过去的背叛与抛弃,令她怅然若失。

因此,在她的作品中,人物的命名总是蕴含着特别的意义。他们或源于圣经故事,或来自非洲传说,或为作品主旨设计,代表着角色的身份与命运,名字的变化也意味着人物身份与命运的转变。在奴隶制废除后的美国,黑人在争取精神自由的斗争中,名字是家族历史的印记,更是自我的标志。

三、《所罗门之歌》中的姓名

1977年出版的《所罗门之歌》是托尼·莫里森的第三部小说,获全国图书评论界奖与美国艺术与文学学院奖。该书绰号奶娃(Milkman)的主人公梅肯·戴德的生活陷入矛盾与混乱,他与家人感情淡漠,父亲麦肯戴德二代内心已白人化且自私爱财,母亲与父亲因金钱问题关系紧张,他与两个姐姐也几乎不交流,爱上了表姐却又因厌倦将之抛弃,遭到她的追杀;只有在与父亲交恶的姑姑彼拉多身上,他才能感受到生活的热情与温暖。他渴望获得经济自由逃离这个家,踏上了南下寻金之旅,听到了许多关于祖先的传说,激起了他对探究家族历史的好奇。他偶然听到孩子们哼唱关于自己祖先的歌谣,惊喜地发现自己是会飞的非洲所罗门的后代,并追查到了祖先的真正名字与去向,带着一直珍视家族文化的姑姑回乡寻根,并最终掌握了小时候未能学会的“飞翔”能力,学会了飞翔就意味着能回到故乡。寻金之旅变成了寻根之旅,他所追寻的不再是金钱,而是种族文化根源与精神归属——拥有对自我的认识、认可与自信,才实现了真正的精神自由。正如小说的题头:让父亲们得以飞升,孩子们得以知道他们的姓名。

小说人物的命名与最终的寻根之旅情节安排都体现了作者对种族文化的强调与追寻。

(一)麦肯·戴德——自我的迷失。麦肯·戴德是一家三代共用的名字,在主人公奶人祖父杰克初获自由身去登记时,由于白人工作人员的醉酒,将麦肯(出生地)错登为人名,将戴德(dead,其父的生存状态)登记为姓,而自己又不识字,便糊里糊涂地得到了一个与自己无关的莫名其妙的名字。Dead,这个潦草的姓氏可以从几个层次去理解:1.奴隶制灭亡,奴隶状态终结,黑人杰克获得身体上的自由。2.虽已获得自由身,但一个人丢掉了自己真正的名字,如同丢掉了过去,失去了自我。3.奴隶制虽终结,但白人对黑人的蔑视仍长期存在。从登记姓名的白人工作人员漫不经心的态度可以看出,一个黑人叫什么,不值得认真对待,就像一匹马叫什么那样无关紧要。在那个时代,白人仍然对黑人动用死刑而不被追究,麦肯·戴德一代被白人枪杀,仅仅是为了掠夺他的名叫“林肯天堂”的房产,但白人却能逍遥法外。

奶人的父亲,麦肯·戴德第二代,在北方积累了财富,但他看不起与自己同一肤色的同胞,对他们苛刻对待,将哀求他暂缓房租的黑人妇女赶出去,带着枪威胁在租处楼顶喝醉的黑人青年,无所谓他会不会往下跳,只在乎自己是不是能拿回属于自己的租金。虽然他也曾想过:“自己肯定会有一个祖先,是一个有着一身玛瑙颜色的皮肤、像甘蔗杆那样笔直的腿的轻巧灵活的年青人,而这个人会有一个真正属于他的名字。这个名字会是在他诞生时以爱心和严肃的态度给他起的。这名字不是个玩笑,也不是一个假名,也不是给奴隶打上的烙印标记。”[5](P19)但他却不愿意回到老家弗吉尼亚。正是在那里,1619年8月第一艘荷兰贩奴船抵达,开启了美国黑奴制的历史。[6](P3)过去意味着屈辱,而他被屈辱所奴役。白人价值观将他黑人的自尊践踏在地,而他无法重建自信,竟然被其同化,轻视与自己肤色一样的同胞。戴德这个姓寓意着精神奴役与文化异化:将财富视为唯一自由的麦肯戴德二代,在逃避、试图忘却祖先历史,黑人之心死去,价值观白人化,他虽已获得人身自由与经济自由,却未曾拥有精神自由,这便是奴隶制带来的悲剧。

(二)奶人——自我怀疑。奶人是主人公麦肯·戴德第三代的绰号,这一名称源于多嘴的奴役弗莱迪窥见了他的母亲露斯在解开胸襟给已13岁的儿子哺乳,想借此留住与丈夫温存记忆。这传播出去的绰号无疑是一种耻辱,将这位母亲对孩子的异样依恋、以及已长大的男孩与母亲间不恰当的行为公之于众。作者借由“奶人”这个绰号描述了主人公寻根之旅前对自我价值的怀疑:被给予绰号时他是还未断奶的大男孩,在成年后他依然是生活在父亲羽翼下,威严掌控中不能独立的,不自由的30好几的巨婴。他在冷漠贪财的父亲手底下工作,成年后仍与父母和两位姐姐同住,从未与姐姐有过超过四句话的聊天,从未想过给自己的母亲和姐姐端一杯茶,年少时恋上大自己几岁的哈加尔却最终抛弃了她,感受到姑姑的温暖却又听从父亲安排去她家里偷那个他们认为装了金子的麻袋,他自私冷漠,缺乏责任心,对家人不满,找不到自我的价值,也不认可自己的生活方式。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小说的最后,当麦肯·戴德第三代终于了解自己的祖先的故事,找到自己祖先的真名,找到自己的“根”,了解了家族历史,祖父母所受的苦难,父亲与姑姑的遭遇,开始理解他的父亲的贪财是因为祖父被白人射杀的不幸所刺激,他开始学会去从别人的角度去考虑别人的感受。在寻根之旅中,他也认可并喜欢上了黑人热烈的性格与生活方式,在南方黑人中找到了归属感。奶人最终冲破了这个名字的束缚,完成了“断奶”,实现了成长。

(三)吉他·贝恩斯——奴隶枷锁。吉他·贝恩斯是奶人发小的名字。吉他是源于他对弹吉他的兴趣,但贝恩斯这个姓却是他做奴隶时,奴隶主的姓,这个标志着他曾经的奴隶身份,以及至今仍摆脱不了的被白人轻视、迫害的地位。

南北战争后,黑人虽然获得了形式上的自由,但却未摆脱奴隶地位。黑人在经济、政治、生活、司法等方面遭受到了歧视、种族隔离、迫害:经济上,由于历史原因,黑人一开始没有生产资料,只能在农场或工厂等从事低等工作,遭受压榨,收入低,还经常面临失业风险;政治上,白人设置了种种标准来剥夺黑人投票权,如文化测试。形形色色的暴徒、法西斯分子、种族主义分子、三K党徒还会毒打敢于参加投票的黑人甚至将他用私刑处死;火车、公交车甚至车站,学校,体育活动场所、旅馆等地点实行种族隔离,黑人不能踏入白人专用车厢,有30个州的法律禁止黑人与白人通婚。密西西比州黑人戴推斯乃特因与伊白人女子结婚而被控,检察官声称:乃特“至少带有八分之一的母系的黑人血统和十六分之一的父系的黑人血统”。法院认定了乃特的“罪行”,并判处他长达五年的徒刑。甚至在华盛顿州,埋葬白人狗的地方都不允许埋葬黑人的狗。[7]

贝恩斯这个奴隶主的姓氏仿佛像一个套子束缚着吉他好不容易迎来的人身的自由,摆脱不掉的奴隶的地位与被压迫让仇恨在他心中淤积、燃烧,于是,吉他加入了名叫“七天”的组织,对无辜的白人进行报复。他觉得,杀掉白种人(无论他们无辜与否),才能改变自己的奴隶身份;每死一个黑人,就要杀一个白人,从而保持黑人的人口比例,保存黑人的根,震慑白人。[5](P184)然而,这并非作者赞同的方式,作者借由奶人对吉他的质疑表达了对这种极端复仇的否定。

(四)所罗门——归乡。奶人在南下寻金路途中,去拜访可能认识自己家人的人,听到了孩子口中的歌谣,并从歌谣中认出了自己祖先的名字:所罗门——太祖,杰克-祖父,辛-祖母。杰克与辛,其实正是麦肯·戴德夫妇,即奶人祖父母的真名。

所罗门这个名字包含丰富的文化联想。所罗门是古犹太联合王国的第三任君王,智慧与强大的象征。小说题目“所罗门之歌”出自圣经旧约中的 “Song of Songs”,译作“雅歌”,人们认为是所罗门国王所写男女爱情的诗歌,象征神对人的爱。作者将奶人的祖先起名为“所罗门”,让读者将所罗门君主的形象投射到黑人先祖身上,赋予他神秘与强大的力量,增强了神话的说服力——祖先能够“飞翔”,飞回非洲老家。

所罗门这个名字被赋予了“归乡”之意。与这层含义相关的还有“所罗门行动”。传说埃塞俄比亚的舍巴女王爱上了古以色列所罗门国王,拜访所罗门之后怀了他的孩子,之后回到了舍巴王国(Sheba),生下了所罗门王的长子,后来成为埃塞俄比亚的国王,曼涅里克一世(Menelik I)。他长大后去拜访了所罗门王,国王命人护送其回乡,这些人在舍巴定居,其后代成为贝塔以色列人(埃塞俄比亚信仰犹太教的以色列人)的祖先。近代埃塞俄比亚犹太人后裔遭受战乱,渴望回到老家。1991年5月,以色列政府与犹太组织在不到一天半的时将14310位犹太埃塞俄比亚人间空运回以色列。[8]1-2因此,所罗门所包含的联想增强了小说中主人公的归乡之意。

归乡与重生在非洲文化中是相互联系的。在奴隶制时代,许多贩奴船上的黑人在漫长的航行中不堪折磨跳入大海,奴隶们相信死后会复活,并能回到家乡,因此,他们想尽办法自杀。他们相信身体虽然“死后会腐朽,但可以再不朽中复活”。[6](P100)被贩卖为奴,黑人失去了自由、尊严与自我,归乡对黑人即重生。奶人南下寻金之旅带他回到了南部老家,偶然发现了唱着其祖先名字的歌谣,黑人中流传的祖先的传说激起了他探寻自己家族史的渴望。作为一个来自美国北部工业化地区、价值观已渐渐白人化的年轻黑人,他去靠近、接触这群他原本抗拒的南方黑人,慢慢感受到黑人热烈的性格与生活方式,逐渐接受、热爱、向往黑人独特的文化,慢慢融入这个群体,还同南部黑人一起像个男人一样拿起猎枪。可以说,归乡之旅帮他实现了文化归位,自我认同让精神独立成为可能,这可谓奶人的一次自我的“重生”。

(五)彼拉多——领路人,文化之根守护者。彼拉多(Pilate),奶人的姑姑。她的名字是在母亲难产死去后,他父亲从圣经里翻到“一个字母像一棵大树样地凌驾于一行小树之上,像是在庇护着它们。”[5](P20)于是这组字母成了名字,即便这是圣经中审判耶稣的犹太总督的男性名字,他依然坚持,认为这个词发音像pilot(领航员),并对基督没能保佑他的妻子生产的平安而心有怨气。[5](P21)这个名字的由来透露了黑人对不公命运的不满。

一个邪恶的名字与善良的女黑人之间的冲突是作者刻意的安排。圣经中的彼拉多唯利是图、脾气暴躁,如同奶人从父亲口中听说的姑姑彼拉多那样,是一个邪恶得像蛇那般的形象,但后来他发现,原来父亲憎恶亲妹妹是因为怀疑她藏起了金子不跟自己分享,而这仅仅是父亲的无端猜测。生来没有肚脐眼,这一安排也给彼拉多添加了神秘色彩,人们因此视她为异类,远离她。圣经中彼拉多的负面形象被强加在现实中善良的彼拉多身上,如同麦肯·戴德对她的恶意揣测中伤,人们对她原本无害的光滑肚皮的惧怕,这些被强加到彼拉多身上的猜想,正如同白人对黑人的丑化、曲解、无视。

彼拉多名字的负面色彩与奶人初次见到姑姑彼拉多所见截然相反。他面前的姑姑给人温暖,给他吃了世界上最美味的煮蛋,她的简陋的房子却总是充满歌声与笑声。她充满力量,打跑对女儿动手的混小子,做美食,帮助被哥哥冷落的嫂子。在他听从父亲安排,与发小潜入她家中偷那个他们觉得装了金子的袋子,被警察拦住后,她不计前嫌赶来解救。她温暖、包容,如同pilot(领航员)一般,引导他,让他从自我迷失的生活中暂时逃脱,回归到黑人生活本该有的样子——物质尚不富足,精神温暖热烈。

彼拉多对自己的名字十分珍视,这是父亲给她而非奴隶主给的名字。她将圣经上写有她名字的那页纸片撕下,放进她母亲的小铜盒里,做成耳坠挂在耳朵上,即便烧红的金丝穿过耳垂让自己受伤流血也在所不惜。她的哥哥麦肯·戴德二代已变成唯利是图的房产经纪,甚至看不起贫穷的黑人,他与自己的种族之根渐行渐远;而彼拉多却始终将象征自己身份的名字随身携带,她不贪图钱财,没有把山洞里见到的金子拿走,而是听从父亲鬼魂的嘱咐,取走了山洞里她以为是被哥哥杀死的那具尸骨,这具尸骨后来被奶人发现其实是彼拉多父亲的尸骨,这具亲人的尸骨一直被彼拉多保存在家,而她也时常与父亲的鬼魂对话。她在嫂子被哥哥冷漠对待时热心帮助,保护险些被哥哥伤害的未出生的奶人。黑人的美好品德、家族观念在她身上保存,展现。她从未忘记爱,从未忘记自己是谁,从哪来,未忘记自己的父亲,自己的根。最后,她同奶人回到老家,将一直保存着的父亲的尸骨埋在所罗门高地,并把存放着自己名字小纸片的耳环也埋在那里。这些象征意义十足的举动都在强调最终的文化回归。

结语

托尼·莫里森认为黑人只有拥抱自己的过去,认可自己与自己的种族文化,才能建立自我,一个摆脱了奴隶地位的自我,从而获得真正的自由。姓名对于非裔美国人的意义,在于其承载的身份意义与历史。她为笔下的的黑人形象设定的不同姓名,象征着不同的身份与历史记忆:麦肯·戴德是奴隶地位带来的自我迷失,“奶人”是追寻自我时最初的迷惘;而所罗门,彼拉多则是承载着家族记忆的黑人自己的姓名,一个记录着自己的家人、朋友、出生地、过去的经历等等信息的姓名,象征着黑人的新生:他们从被压迫的伤痛走出,珍视家族记忆,热爱种族文化,尊重自我,奋力抗争,摆脱奴隶的符号,告别奴隶地位走向真正的精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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