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广西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测评价分析
2020-02-26周芳华
胡 振, 周芳华, 韦 波
(1.广西医科大学 公共卫生学院,南宁 530021; 2.广西食品安全监测评价中心,南宁 530029;3.广西医科大学 信息管理学院,南宁 530021)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们对食用油质量安全要求水平不断提升[1]。为了解和掌握广西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水平,特对广西 2016—2017 年食用植物油抽检监测结果进行分析评价,为进一步开展食用植物油监管治理活动和制修订食用植物油监测计划提供参考。
1 材料与方法
1.1 实验材料
根据2016—2017年抽检监测方案和采样计划的要求,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按食品安全采样规范,在14个地级市对食用植物油进行抽检监测,涉及生产加工、经营销售和餐饮3个环节就生产企业、个体油炸作坊、农贸市场、超市、餐馆、食堂、中央厨房等共抽取食用植物油样品3 821份。抽检监测数据均统一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平台。
1.2 实验方法
1.2.1 检测方法及评价标准
酸价、过氧化值和浸出油溶剂残留测定按GB/T 5009.37—2003规定的方法进行,黄曲霉毒素 B1测定按GB/T 5009.22—2003酶联免疫法测定,总砷、铅和苯并(a)芘的测定分别按GB/T 5009.11—2003、GB/T 5009.12—2003和GB/T 5009.27—2003进行,依照 GB 2716—2005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进行评价(酸价(KOH)≤3.0 mg/g,过氧化值≤0.25 g/100 g, 浸出油溶剂残留≤50 mg/kg,总砷(以As计)≤0.1 mg/kg,铅≤0.1 mg/kg,苯并(a)芘≤10 μg/kg,黄曲霉毒素 B1≤20 μg/kg(花生油、玉米胚芽油),黄曲霉毒素 B1≤10 μg/kg(其他油))。有一个指标超标者即为不合格。
1.2.2 质量控制
所有样品测定均在质量控制下进行,均进行平行样分析和回收率测定。
1.2.3 统计分析
数据采用 SPSS17.0 统计软件进行统计分析,以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与分析
2.1 不同年份食用植物油抽检情况(见表1)
由表1可知,2016—2017 年,广西共抽检监测食用植物油3 821份,其中合格3 517份,总合格率为92.04%。2016年和2017年分别抽检食用植物油样品576份和3 245份,其中合格样品分别为557份和2 960份,合格率分别为96.70%和91.2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2016—2017年广西食用植物油不同年份抽检情况
2.2 不同种类食用植物油抽检情况(见表2)
由表2可知,从抽检的食用植物油种类看,主要有花生油、玉米油、芝麻油和其他食用植物油(包括大豆油、菜籽油、山茶油和调和油等)。其中,花生油抽检最多,有2 440份,合格率为87.83%;玉米油抽检81份,全部合格;芝麻油抽检32份,合格率为93.75%,其他食用植物油抽检1 268份,合格率为99.61%。分析不合格项目发现,花生油不合格302份,主要为黄曲霉毒素B1、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超标率分别为8.85%、2.42%和1.11%。黄曲霉毒素B1最大检测值为499 μg/kg,最大超标倍数为24.95倍。芝麻油不合格2份,为酸价超标。其他食用植物油不合格5份,为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
表2 2016—2017年广西不同种类食用植物油抽检情况
2.3 不同包装食用植物油抽检情况(见表3)
由表3可知:3 821份食用植物油样品中,预包装样品1 991份,合格率为99.70%;散装样品1 830份,合格率为83.72%;预包装食用植物油的合格率明显高于散装食用植物油,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抽检预包装花生油828份,合格率为99.40%;抽检散装花生油1 612份,合格率为81.89%;预包装花生油的合格率明显高于散装花生油,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玉米油、芝麻油和其他食用植物油的散装和预包装合格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进一步分析发现,散装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超标率13.21%(213/1 612)明显高于预包装花生油的0.36%(3/82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3 2016—2017年广西不同包装食用植物油抽检情况
2.4 不同环节食用植物油检测情况(见表4)
由表4可知,2016—2017年广西食用植物油合格率最低的是生产加工环节,为88.01%,经营销售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合格率分别为97.76%和97.97%。
表4 2016—2017年广西不同环节抽检食用植物油结果
3 讨 论
本文通过分析2016—2017年广西食用植物油的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发现,总合格率为92.04%,低于邻省广东(98.7%)[2],表明当前广西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状况欠佳,应引起足够重视。
从种类看,玉米油质量情况较好,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样品。芝麻油合格率为93.75%,检出酸价超标。其他食用植物油(大豆油、山茶油、调和油等)合格率也较高,为99.61%,检出过氧化值和酸价超标。花生油合格率最低,主要是黄曲霉毒素B1超标。进一步分析发现,花生油散装比例占66.07%,多为个体小油坊生产的散装花生油,生产条件和水平有限,对原料筛选控制不严,加工过程未采取有效去除黄曲霉毒素B1的方法,是导致其超标的主要原因。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环节合格率最低,也可能是样品多来自小油坊的散装“生产”有关。
检测结果显示,花生油、芝麻油和其他食用植物油中有部分样品过氧化值、酸价超标,主要可能是与原料筛选不合格、加工过程控制不严,或与储存时间过久等有关,导致游离脂肪酸和过氧化物增加即酸败,而油脂酸败的程度与光、氧、油脂中的水分和组织残渣以及微生物污染等多种因素有关。
黄曲霉毒素(Aflatoxin,AF)最早被发现于1960年,热稳定性强,常规烹调和加热不易分解,具有很强毒性,广泛污染花生、玉米和棉籽等油料,由此导致食用植物油中存在黄曲霉毒素污染现象[3]。在被污染的食品中,以黄曲霉毒素 B1最常见,长期进食含低浓度黄曲霉毒素的食物易诱发肝癌、胃癌、肠癌等疾病[4]。花生是最易受黄曲霉毒素 B1污染的食品之一。本研究显示,花生油的黄曲霉毒素B1超标率达8.85%,其中散装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B1的超标率高达13.21%。徐文静等[5]对我国8省738份市售食用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污染调查研究显示,食用植物油样品黄曲霉毒素B1检出率为17.21%。刘展华等[6]研究显示,2014年广西食用植物油样品黄曲霉毒素B1总体不合格率为25.14%。由此可见,近年来广西食用植物油黄曲霉毒素 B1污染情况已有所改善,但不合格率依然偏高,这主要与广西气候温度湿度大,花生等易受黄曲霉毒素污染有关[7]。气候条件相似的广东省也发现黄曲霉毒素B1在花生油中的阳性率明显高于其他污染物[8],而东部地区的浙江省2016年9—12月对全省市场销售食用植物油抽检1 208份样品,黄曲霉毒素B1超标率为0.0%[9]。可见,控制原料的储存条件,加强原料筛选,是预防黄曲霉毒素污染的方法之一。目前,人类还没找到根除黄曲霉及其毒素快速有效的方法,仍然是全球性难题[10]。
综上所述,2016—2017年广西食用植物油抽检检测合格率较低,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结合广西实际,应加大抽检监测和监管执法力度。一是要督促以花生为主要原料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加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重视原料安全,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及质量管理[11],逐步改善工艺技术和流程。目前,一些大型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已采用高温加热法、物理吸附法、紫外线照射法[12]、电子束加速辐照(EB)技术[13]等黄曲霉毒素降解技术。二是要督促食用植物油的销售经营者严格执行查验索票制度,建立健全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溯源体系[14]。三是要做好科普教育工作,科学准确解读国家相关标准法规,引导消费者注意产品的标签、标识,做到在保质期内妥善储藏和食用,倡导科学理性消费[15]。四是科研机构和技术部门人员应加大对食用植物油污染及控制手段的研究力度,为保证食品安全提供更有效的科技支撑。
4 结 论
通过对2016—2017年广西食用植物油质量安全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发现,广西食用植物油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应引起各地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从对不同种类、不同包装、不同环节的广西食用植物油抽检监测结果看,玉米油抽检未发现不合格样品,花生油合格率最低,主要问题是黄曲霉毒素B1超标,预包装食用植物油的合格率明显高于散装,食用植物油的生产加工环节合格率最低。另外,花生油、芝麻油和其他食用植物油中有部分样品还检出过氧化值、酸价超标的情况。广西食用植物油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主要多为个体小油坊生产的散装花生油,由原料筛选和储存不严格,生产工艺落后等导致。提出应进一步强化监管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食用植物油,严格落实原料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同时,强化科普宣传力度,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支持食用植物油污染及控制手段的创新研究,不断改善生产工艺水平,使食用植物油质量得到不断提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健康安全营养的食用植物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