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困境及国际经验借鉴
——基于经济伦理视角
2020-02-25郑林曼
郑林曼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48)
近年来,互联网和移动终端技术的快速发展为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了新思路,即利用数字化金融服务解决普惠金融发展中存在的动力不足、突遇瓶颈等问题。但数字普惠金融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推行并非十分顺利,在与农村金融对接的过程中产生了诸如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金融监管不严、金融机构行为不合规范等许多问题。为此,有必要正视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困境,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发展模式,为中国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数字普惠金融的内涵
数字普惠金融泛指一切通过使用数字金融服务以促进普惠金融的行动。其内容涵盖多种金融产品与服务,以及数字化的货币交易等。主要依托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生物识别等能够提升金融效率的相关数字技术,为原来不能有效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群体提供一系列正规金融服务(董玉峰,2018)。数字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在信息化社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的数字普惠金融在经历了小额信贷、微型金融、传统普惠金融发展阶段的形态演变后才最终形成。
二、数字普惠金融国际发展经验
(一)数字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印度的普惠金融综合平台。以当下数字技术为基底搭建,目的是提高政府转移支付的效率,客观上为金融服务的地域限制扫清障碍。通过数字身份证,对个人和企业进行远程识别,打破了传统金融时空的限制;同时,进行无纸化操作,希望打通各参与主体间的资料和信息,实现信息共享;进行无现金交易和支付。
(二)数字普惠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英国和美国的“监管沙箱”。“监管沙箱”的设立旨在平衡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创新与风险,为金融产品创新做好风险防控,同时确保消费者的信息安全。“监管沙箱”项目的推行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第一批参与“沙箱项目”的有24家企业,涉及支付和区块链、零售银行、抵押贷款和保险、咨询、分析和信息披露及数字身份识别等领域。
(三)数字普惠金融监管框架搭建。奥地利“监管科技”是政府监管部门和业界合作的典范,政府监管部门与大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开发监管科技平台,共享信息。例如,奥地利央行与银行业共同推出了一个新的软件平台(Aurep),使得央行和商业银行的信息直接对接,既保证了央行数据来源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又能保证商业银行数据信息的保密性。
三、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困境
数字普惠金融的产生为避免“普惠金融悖论”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解决途径。这体现了数字普惠金融的经济伦理价值,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引发了新的经济伦理问题。主要体现在宏观层面政府的政策导向和金融监管力度,中观层面金融机构的商业道德、行为规范,以及微观层面金融消费者个体金融认知能力、行为规范三个方面。
(一)数字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金融监管不严。互联网、移动终端是支撑数字普惠金融快速发展的利器。而互联网和移动终端特别是智能手机的顺利应用还要依靠光缆、宽带、网络传输等一系列基础设施的搭建。中国农村地区数字化基础设施发展程度总体远落后于城市,宽带普及率低,网速较慢。2018年6月,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城镇居民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2.7%,而农村居民互联网普及率仅有36,5%,可见城乡居民的数字化基础设施发展的差异。
由于国内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尚未成熟,相应的金融监管不到位,对于金融机构和接受金融服务的农村居民的监管法规没有进行细分。同样地,针对个人和企业的信用档案没有有效建立起来,失信如何惩戒、惩戒力度如何统一等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解决。
(二)金融机构创新服务动力不足,欺诈行为频发。能否提供创新性金融产品是衡量金融机构在数字普惠金融下是否具有积极性的一个重要标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金融机构普遍缺乏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的动力。这其中不乏对成本和收益的考量。针对待开发的农村金融市场,前期的投入成本会增加,能否获得相应的收益是个未知数,不完善的农村数字基础设施以及农村居民可能会产生的一些道德风险问题都让一些金融机构望而却步、犹豫不前。此外,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信息不对称现象为某些金融机构提供了滋生欺诈行为的温床,影响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的推广。
(三)农户数字金融素养欠缺,认知和接受能力差。中国大部分农村地区人口结构失衡,留守老人、儿童和妇女的数量多,年轻人和受高等教育的人数量少,加之部分农村地区地理位置偏僻,交通闭塞,造成当地农户整体受教育水平低,接受新鲜事物能力差,对数字化金融工具不了解、上手慢,甚至存在一部分抵触心理。这在无形中形成了一道短期难以逾越的鸿沟,阻碍了数字金融工具的推广与应用。
四、经济伦理视角下的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国际经验借鉴
(一)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加强金融监管。第一,增加农村数字基础设施投入,特别是网络基础设施的补贴力度,督促三大运营商“提速降费”工作,改善农村地区的网络环境;第二,加快推进个人征信体系建设,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与大型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合作与沟通,统一个人征信标准,例如可将阿里旗下的蚂蚁信用数据和测评标准纳入个人征信体系;第三,加强数字金融监管,保护客户信息。
(二)明确创新责任,依法合规经营。金融机构应该增强责任意识,积极研发数字金融产品,推进行业研发协会成立,由几个较大的金融机构牵头,共同开发金融产品,共享信息与资源,降低进入农村金融市场的成本。金融产品创新应该因地制宜,各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产品不应局限于单一的金融服务,涉及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事项,如医疗、教育、生活缴费等业务都可补充进来。
(三)增强农户数字普惠金融能力,提升金融风险防范意识。政府和金融企业应加强沟通,共同致力于农村居民的金融知识培训与教育,包括如何使用现有的移动终端进行快捷支付,如何正确下载和使用金融机构的APP,以及如何防范金融风险,识别金融诈骗。针对不同地区可有不同的举措。例如在开设金融服务实体店的农村地区可以充分利用这一优势,由店内负责人定期组织免费开设数字金融基本知识培训课堂,并将这一实践作为相关负责人工作业绩考核的一部分,督促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数字金融知识宣传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