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鼓励政策对中国外商直接投资进入的促进作用
——基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微观企业数据分析
2020-02-24田素华李筱妍
田素华 王 璇 李筱妍
(复旦大学 世界经济系,上海 200433 )
一、 引 言
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从改革开放早期每年不到100亿美元发展到2010~2018年的年均超过1000亿美元,并持续位列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流入首位和全球所有经济体国际直接投资年度流入前3位,牢固地奠定了中国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世界大国地位。中国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正从改革开放早期的弥补资金缺口、外汇缺口、技术缺口等目标,转向以促进中国经济质量全方位提升为目标,对利用外商直接投资正从规模管理转向数量和质量并重管理的阶段迈进。
中国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具有比较强的政策导向性。中国国际直接投资流入发端于改革开放,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开始了“是否应该利用外资”、“以市场换技术是否必要”等讨论。1980年设立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这四大经济特区,1984年首批沿海开放城市设立。这在20世纪80年代对中国吸引国际直接投资进入发挥了积极作用。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对利用外资政策给出了明确回答,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报告明确指出:“兴办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四个经济特区是对外开放的重大步骤,是利用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来发展社会主义经济的崭新试验,取得了很大成就。”
1995年6月中国颁布了第一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引导外商投资进入基础设施、高新技术等领域,外资政策更加注重产业导向性。2001年末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在对外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积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外商投资体系,逐步减少了外资超国民待遇。《“十五”计划纲要》指出,要“更好地利用外资加快发展”,提高利用外资质量。2008年“两税合一”改革取消了外商投资企业在税收方面的超国民待遇。2013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在利用外资方面更加关注营商环境优化,以及外资价值链提升的作用。2013年上海自贸区成立,2015年广东、天津、福建相继设立自贸区,2018年4月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2019年8月设立江苏、山东、河北、黑龙江、云南、广西等六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利用自贸试验区吸引外资和对外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开始成为中国外资政策的实施重点。
从2008年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并轨到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设立和2018年对外商投资实施负面清单管理,以及2019年3月《外商投资法》正式通过,中国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政策正从外资超国民待遇转向内外资一视同仁,对所有类型企业实行政策普惠正成为共识。研究外资政策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可以解释中国外资经济发展规律,对中国持续完善和调整外资政策有重大实践意义。
关于发展中国家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理论解释有许多方面。Chenery和Strout(1966)的外汇和储蓄“两缺口”理论认为,利用外资能帮助发展中国家突破资源约束,弥补外汇和储蓄缺口(1)H. B. Chenery, and A. M. Strout, “Foreign Assistance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56.4 (1966): 679-733.。现有关于外资政策的研究文献相当丰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研究全球范围内的外资政策变动规律。比如,曹更生和杨民(2006)将全球范围内的外资政策分为鼓励外债限制外资、有限制地鼓励外资、积极鼓励外资和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等四种类型(2)曹更生、杨民:《四类利用外资政策的国际比较》,《当代经济》2006年第5期。。冼国明和葛顺奇(2002)研究指出,东道国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促进政策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激励为主,第二阶段以规制为主,第三阶段则侧重于提高东道国本土企业与跨国公司的关联度(3)冼国明、葛顺奇:《促进关联:东道国外资竞争政策新趋势》,《国际经济合作》2002年第1期。。戢梦雪(2011)总结了印度外资政策从自由化改革到“利用中管制”再到放宽准入条件的变动特征(4)戢梦雪:《印度外资政策改革:历程、经验教训和启示——基于文献梳理视角解读》,《南亚研究季刊》2011年第3期。。类似的研究还有Sauvant 和Chen(2014)等(5)K. P. Sauvant, and V. Z. Chen, “China Needs to Complement Its ‘Going-Out’ Policy with a ‘Going-In’ Strategy,”Social Science Electronic Publishing (2014).。
第二,研究外资政策实施效果。Ng和Tuan(2010)研究发现,中国外资鼓励政策能有效促进外资流入,并以税收优惠政策最为有效(6)L. F. Ng, and Tuan C. Y, “FDI Promotion Policy in China: Governance and Effectiveness,” World Economy 24.8 (2010): 1051-1074.。Reiter和Steensma(2010)研究指出,限制外国投资者进入某些经济部门,且相对于国内投资者歧视外国投资,可以提升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积极效应(7)S. L. Reiter, and Steensma H. K., “Human Development an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The Influence of FDI Policy and Corruption,” World Development 38.12 (2010): 1678-1691.。Arbatli(2011)研究发现,降低企业税率和贸易关税、采用固定或有管理的汇率政策以及取消与外国直接投资相关的资本管制,能有效促进国际直接投资流入(8)E. C. Arbatli, “Economic Policies and FDI Inflows to Emerging Market Economies,” IMF Working Papers 11. 192 (2010).。徐子福和洪昊(2006)研究浙江省数据发现,国际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管理能有效缓解投机性资本对国内市场的冲击(9)徐子福、洪昊:《外汇管制环境下外资流入管理政策效率研究》,《金融研究》2006年第3期。。李宗卉和曹小春(2007)研究发现,1996年取消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优惠,并未降低中国整体吸引外资水平,但原有实行进口关税优惠城市的外资流入增长幅度出现了下降(10)李宗卉、曹小春:《外资企业进口关税优惠政策的取消对外资流入的影响分析》,《财经理论与实践》2007年第4期。。章文光等(2014)研究发现,中国外资政策在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的同时,也造成了产业内部发展失衡和产业结构偏差加大等问题(11)章文光、白易彬、尹宗平:《中国外资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研究》,《理论学刊》2014年第2期。。
第三,基于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实证研究外资政策实施的国际直接投资流入效应。殷华方等(2006)研究发现,中国外资产业政策影响了国际直接投资进入的行业流向(12)殷华方、潘镇、鲁明泓:《中国外商直接投资产业政策测量和有效性研究:1979~2003》,《管理世界》2006年第7期。。侯欣裕等(2018)利用《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计算了中国224个四分位服务业的管制程度,根据投入产出数据,计算了制造业行业上游服务业的放松程度,验证了上游服务业放松管制对制造业国际直接投资进入的促进作用(13)侯欣裕、孙浦阳、杨光:《服务业外资管制、定价策略与下游生产率》,《世界经济》2018年第9期。。孙浦阳等(2018)研究发现,服务业开放提高了下游制造业企业出口倾向和出口量(14)孙浦阳、侯欣裕、盛斌:《服务业开放、管理效率与企业出口》,《经济研究》2018年第7期。。此外,杨光和孙浦阳(2017)(15)杨光、孙浦阳:《外资自由化能否缓解企业产能过剩?》,《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2017年第6期。研究了外资进入管制放松对中国国内产能过剩的影响,蒋灵多等(2018)(16)蒋灵多、陆毅、陈勇兵:《市场机制是否有利于僵尸企业处置:以外资管制放松为例》,《世界经济》2018年第9期。研究了外资进入管制放松对国内僵尸企业的影响。也有文献研究了外资产业政策实施的负向溢出效应,比如Lu等(2017)将2002年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颁布实施作为政策冲击,运用工具变量方法,检验了外资进入对中国本地企业生产率的溢出效应,发现外资进入越多的行业中国本地企业生产率越低,外资进入对本地企业生产率有负向影响(17)Y. Lu, Z. Tao, and L. Zhu, “Identifying FDI Spillover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07(2017): 75-90.。韩超等(2018)的研究也得到了类似的结论(18)韩超、朱鹏洲、王震:《外资产业准入政策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的溢出效应——逆全球化思潮下吸引外商投资政策再思考》,《财经问题研究》2018年第7期。。
现有文献表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及其他外资政策的实施,对中国国际直接投资进入有显著影响,但基于微观企业数据匹配,估计行业鼓励政策对中国吸引国际直接投资进入影响强度的研究还比较少。本文分析了行业鼓励政策对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影响机制,以历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为基础,通过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行业信息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企业产品信息进行关键词精准匹配,区分属于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和不属于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基于大样本微观企业数据,采用双重差分分析方法,测算了行业鼓励政策对中国国际直接投资进入的影响强度。
二、 理论机制
(1)
在(1)式中r为世界利率,sH为中国政府给予外商投资项目的优惠措施,政策鼓励可以显著提高企业产出水平。为保证企业产出为正,假设ε∈[-1,1]。根据一阶条件,企业的最优资本存量K由(2)式决定。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只有当企业生产率高于ε0时才能吸引到外商直接投资,ε0由(3)式决定。
AHF′(K)(1+ε)(1+sH)=r+δ
(2)
(3)
(4)
(5)
当F(K)=Kα且ε服从[-1,1]上的均匀分布,即g(ε)=0.5时,最优资本存量K、企业生产率门槛值ε0、单个企业FDI流入量和中国FDI流入总量TFDI分别由(6)式、(7)式、(8)式和(9)式给出。其中,(8)式和(9)式中Z的表达式由(10)式给出。
(6)
(7)
(8)
(9)
(10)
将(8)式和(9)式对sH求偏导分别可得(11)和(12)式,其中Z对sH的导数和ε0对sH的导数分别由(13)式和(14)式给出。参数设定表明(13)式大于0,因此(11)式大于0,亦即吸引外资鼓励强度变大时,外资企业会在生产过程中投入更多的资金,单个企业FDI规模增加。
(11)
(12)
(13)
(14)
此外,(13)式大于0表明(12)式右边的第一部分也大于0;参数设定表明(14)式小于0,当吸引外资鼓励强度变大时,外商直接投资并购中国本地企业的生产率门槛值ε0降低,会有更多的中国本地企业被外资并购。因此,(12)式右边第二项小于0。结合(13)式和(14)式的符号讨论,我们可得到(12)式大于0的结论,即吸引国际直接投资的鼓励强度sH越大,国际直接投资流入越多。其内在机制在于:鼓励强度sH变大时,被并购企业的生产率ε0的门槛值降低,会有更多的中国企业被外资并购;外资并购进入后会增加企业投资,两方面的共同作用使得国际直接投资流入总量显著增加。
三、 数据说明和样本处理
(一)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外资行业鼓励政策
从1995年到2019年,中国共九次出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已有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外资进入行业分为鼓励、限制、禁止等类型。从1995年首次出台《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开始,中国先后于1997年、2002年、2004年、2007年、2011年、2015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对该目录进行了修订。2002年和2007年两次调整以后,属于鼓励类的条目大幅增加,2017年与2015年相比制造业禁止类项目大幅减少。
2018年首次提出负面清单管理,2019年继续减少负面清单中的限制行业。2018年6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该负面清单自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将201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63条限制和禁止类条目缩减为48条特别管理条例,缩小了外商投资的审批范围。2019年6月30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进一步减少了对采矿业、制造业等行业的进入限制。
将历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比后可以发现,1995年和1997年(以下简称1997年目录)的鼓励、限制和禁止条目与上一次发布的目录极其相似,变更比较小。就条目内容来看,2002年和2004年(以下简称2002年目录)类似,2007年和2011年(以下简称2007年目录)类似。
(二) 数据来源和数据匹配
我们使用的第一个数据库为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此数据库包含企业基本信息和财务信息两类数据。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人代表、所属行业、地址代码、产品类型等;财务信息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总计、职工人数等。本文用到的第二个数据库为CEIC数据库,我们使用了其中的中国地级市层面的人均GDP数据和总人口数量数据。
对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我们使用企业法人代码作为识别代码,将各年数据合并,去掉年度数据中法人代码重复出现的企业,删除企业年龄大于200年的观测值,删除企业成立月份不是1至12的企业,删除注册类型错报企业。我们删除了资本金小于0的企业,选取的样本年份为1998~2012年(21)样本年份中不包括2009年和2010年。原因在于2009年数据缺失国家资本金、集体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外商资本金和港澳台资本金等关键数据,2010年工业企业数据因存在关键指标统计问题被广泛质疑,缺乏可信度。参见H. Fan, F. Lin, and L. Tang, “Minimum Wage and Outward FDI from China,”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135 (2018): 1-19.。中国在2002年前后调整了行业代码标准,我们根据Brandt等(2012)的方法,对2002年前后企业所属的行业代码进行了调整(22)L. Brandt, J. Van Biesebroeck, and Y. Zhang, “Creative Accounting or Creative Destruction? Firm-level Productivity Growth in Chinese Manufacturing,” 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97.2 (2012): 339-351.。在基础回归时,我们使用登记注册类型识别企业类型,将企业分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考察行业鼓励政策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影响。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采用的是产业或产品名称,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提供了企业产品信息和所属行业信息。为解决以上信息匹配问题,Lu等(2017)将清单中的条目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对照,首先根据鼓励、限制、禁止、允许(未列出)等四种类型,对所有四位码行业进行归类,再将各行业按照开放程度变大、开放程度不变和开放程度减小等分为三类(23)Yi Lu, Z. Tao, and L. Zhu, “Identifying FDI Spillovers,”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s 107 (2017): 75-90.。上述做法部分解决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产业和行业不能完全对应的问题,但分类行业所涵盖的内容多数超过《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对特定细分产业的描述。
为了更精准地识别企业是否属于鼓励、限制或者禁止类行业,我们将历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条目涉及的产品拆分成关键词,与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特定企业所报告的产品名称进行匹配,(24)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企业列出了产品1、产品2、产品3等三种产品类型,只要三种产品中有一种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行业关键词匹配,我们就认为该企业属于中国外商投资鼓励行业。若该企业是外资企业且产品与目录中的条目一致,则将该企业列为受外资产业政策影响的外资企业。
(三) 研究样本和被鼓励外资企业的统计分析
考虑到工业企业数据库的样本年份为1998~2012年,我们重点考察1997年至2011年的五次《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选取2007年作为政策时点进行分析。我们将2002年和2004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作为同一政策,将2007年和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作为同一政策。在样本处理时,若企业生产的产品有一年出现在2002年目录的鼓励条目中,则认为该企业从2002年开始直至2007年都享受行业鼓励政策;若企业2007年和2011年生产的产品有一年出现在2007年目录的鼓励条目中,则认为该企业从2007年至2012年都享受行业鼓励政策。(25)2002年版目录实施日期为2002年4月1日,2007年版实施日期为2007年12月1日,我们根据上下半年的原则,认为2002年版目录2002年开始生效,2007年版目录2007年开始生效。对此我们的解释是:外商投资合同签订时间和实际缴纳注册资本金时间存在不一致。政策出台后,可能有部分外资企业会加快资本金缴纳到位。在后文中,我们会针对2007年版目录生效时间与企业样本列为鼓励与否,进行稳健性检验。
表1 受行业政策鼓励的外资企业样本统计
表1显示,1998年至2001年被鼓励外资企业样本数量大约为未被鼓励外资企业数量的3.5%,2002年至2006年被鼓励外资企业样本数量大约为未被鼓励外资企业数量的8%,2007年至2008年被鼓励外资企业样本数量大约为未被鼓励外资企业数量的10.2%,2009年至2012年被鼓励外资企业样本数量大约为未被鼓励外资企业数量的13%。
四、 估计方法和估计结果
(一) 计量方程
我们选取1998年至2012年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中的微观企业信息进行实证检验,考察2007年和2011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政策实施效应(26)我们也分析了2002年版和2004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鼓励政策实施效应,因为匹配后的数据平行趋势检验没有达到统计显著性要求,无法进行双重差分计量回归。受篇幅所限,这里没有报告相关结果。如果需要的话,本文作者可以提供。。我们不考虑样本中被列为限制类和禁止类的外资企业,将样本期内从未被鼓励的外资企业作为对照组,将仅在200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属于受鼓励行业的外资企业作为实验组,构建双重差分计量方程,见(15)式所示:
Foreigncapitalit=βProducti×Incentivet+γXit
+ni+yeart+εit
(15)
其中i表示企业,t表示年份,被解释变量Foreigncapital表示企业外商资本金的自然对数。我们使用工业企业数据库中港澳台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数据加1后再取自然对数,作为企业外资流入。
Product表示企业产品是否与指导目录中鼓励条目匹配。若外资企业列示的产品类型与当年实行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所列的鼓励行业条目匹配,则Product设定为1;若不匹配,则Product设定为0。Incentive为政策实施年份虚拟变量,我们只考察200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及以后年份Incentive设定为1,其他年份Incentive设定为0。
ni和yeart分别表示企业固定效应(Firm FE)和年份固定效应(Year FE),εit表示随机误差项。为了解决可能存在的组内相关问题,考虑到鼓励政策针对不同行业来实施,我们将标准误聚类到行业层面。
Xit表示控制变量,包含企业特征变量和企业所在城市特征变量。企业层面控制变量包括:(1)企业销售收入的自然对数值(Log firm sales);(2)企业固定资产的自然对数值(Log firm assets);(3)企业职工数量的自然对数值(Log firm employment);(4)企业年龄的自然对数值(Log firm age)。
城市层面的控制变量包括:(1)城市人均GDP的自然对数值(Log city GDP per capita);(2)城市人口数量的自然对数值(Log city population)。
(二) 平行趋势检验
为验证双重差分分析方法的准确性,我们利用(16)式进行平行趋势检验。在(16)式中,我们将(15)式中Incentive变量替换成年度虚拟变量yeart,并以1998年为基期。
+ni+yeart+εit
(16)
从表2的回归结果可知,在2007年《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实施以前,基于外资是否进入相应鼓励行业而划分的对照组和实验组的外商资本金投入不存在显著差异,2007年、2008年、2011年和2012年两者之间均存在显著差别,符合双重差分方法平行趋势要求,可以据此进行双重差分实证分析。
表2 平行趋势检验
说明:***、**、*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统计显著。
表3 行业政策鼓励与外商资本金投入增加
说明: (1)括号内为标准误差,聚类到行业层面;(2)***、**、*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统计显著。(3)此处根据中国工业企业数据库填报的企业类型来区分外资企业。
(三) 基本估计结果
表3报告了计量方程(15)式的回归分析结果。在表3中,第(1)列和第(2)列控制了企业和年份固定效应,第(3)列和第(4)列控制了企业、行业—年份固定效应,分别报告了加入控制变量和不加入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
在表3中对应于Product × Incentive的系数显著大于0且在1%水平上统计显著。其含义是:2007年和2011年实施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所对应鼓励行业的外资企业资本金投入显著高于不在被鼓励行业中的外资企业,被鼓励外资企业中的外商资本金投入比未被鼓励外资企业中的外商资本金投入高出17.1%。(27)根据计量方程(15)式,我们知道lnY1-lnY2=0.171,ln(Y1/Y2)=0.171,ln(1+(Y1-Y2)/Y2)=0.171。因此(Y1-Y2)/Y2=17.1%。Y1表示属于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投入,Y2为未被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投入。
实证检验结果表明,属于《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行业的外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投入显著增加。加入控制变量(企业销售收入、资产规模、员工人数、企业年龄),以及企业所在地区人均GDP和人口规模后,计量分析结果稳健。我们认为,外商投资鼓励目录出台能有效提高外资企业的投资水平,外资企业会通过增加资本金投入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被鼓励行业会吸引更多外资进入,以新建或者并购的方式在中国进行生产经营。
(四) 对不同类型外商投资企业的估计结果
表4中第(1)列至第(4)列从外资企业类型角度,分析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行业鼓励对不同类型外资企业资本金增加的影响。我们根据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将外资企业分为合营企业和独资企业。独资企业是指由外国或港澳台资本金100%控股的企业;中外合营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和合作企业,是指由外方在中国境内同中国居民或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表4的第(1)列和第(2)列为合营企业回归分析结果,第(3)列和第(4)列为独资企业回归分析结果。
表4 行业政策鼓励对不同类型外资企业资本金的影响
说明:(1)括号内为标准误差,聚类到行业层面;(2)***、**、*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统计显著。
表4的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行业鼓励对中外合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增加均有明显的正向作用。受行业鼓励影响,外国投资者选择与中国企业合资时会在合营企业中增加资本金投入,外商资本金投入比未受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高出约18%。独资企业受行业鼓励也会增加资本金投入,外资独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也有显著增加,外商资本金投入比未受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高出14.3%至22.4%。
五、 稳健性检验和拓展分析
(一) 重新界定外资企业
为了验证基础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我们使用资本金占比重新定义外资企业。我们将外国资本金和港澳台资本金之和占总资本比重超过25%(包含25%)的企业定义为外资企业,重新对表3中第(1)至第(4)列进行回归分析。回归结果表明,即使调整外资企业界定方法,行业鼓励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方资本金投入增加仍有显著促进作用,属于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资本金投入显著高于不属于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高出约6.2%。
(二) 对2007年样本的讨论
200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在2007年10月31日公布,2007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为排除政策公布时间和实施时间对企业决策的影响,我们不考虑2007年样本而进行回归分析,以及将2007年看作2007年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还未实施年份进行回归分析。实证检验结果显示,2007年的样本处理不影响《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行业鼓励政策对外商资本金流入影响显著为正的结论,受行业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资本金投入比未受行业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高出18.5%至21.6%。
(三) 拓展分析
行业鼓励有助于外国投资者增加资本金投入,也会影响企业经营活动。我们从企业从事出口贸易概率和出口贸易规模等角度,分析行业鼓励对外商投资企业生产与经营的影响。表5报告了行业鼓励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贸易影响的计量分析结果。
表5 行业政策鼓励对外资企业出口贸易的影响
说明:(1)括号内为标准误差,聚类到行业层面;(2)***、**、*分别表示在1%、5%、10%水平上统计显著。
表5中第(1)列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是否出口的虚拟变量(Export or not)。企业有出口贸易时Export or not取值为1,反之取值为0。表5中第(2)列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年度出口交货值的自然对数(Export value)。
表5的计量回归结果表明,行业鼓励对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贸易有正向影响。相对于未受鼓励的外商投资企业,属于鼓励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口贸易的概率显著增加,出口贸易规模显著扩大。表5中第(1)列Product × Incentive的系数大于0且在1%水平上统计显著,鼓励行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出口贸易的概率比其他外商投资企业高出2.6%;表5中第(2)列Product × Incentive的系数大于0且在5%水平上统计检验显著,鼓励行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贸易规模比其他外商投资企业高出21.8%。
六、 结 论
我们基于行业鼓励政策对外商直接投资进入中国的影响之相关分析,以2007年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颁布实施为准自然试验,利用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了行业鼓励对中国吸引国际直接投资进入的影响。基于1998年至2012年的中国工业企业微观数据,我们分析了行业鼓励对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投入的影响,以及对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本文研究发现,行业鼓励会显著促进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商资本金投入增加,有助于被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贸易增加。根据以上结论,我们对中国外商投资产业政策给出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以是否有利于经济高质量增长为标准来不断完善外资产业政策。以有利于本地产业升级与发展为标准,通过吸引高质量外商直接投资,为全球高端要素进入中国、扎根中国构建扎实平台。以不断完善外资产业政策为着力点,促进外资经济和中国本地经济充分融合,发挥外资经济对国民经济高质量增长的引领与示范作用。以2019年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山东、江苏、广西、河北、云南和黑龙江等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设立为契机,借鉴国际经贸惯例,探索与创新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政策思路。
第二,坚持“负面清单”管理和政策普惠原则,不断完善外资产业政策。应深入总结外资超国民待遇的经验与教训,坚持内外资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原则,将外资产业指导目录与国际惯例接轨,充分考虑外资产业政策实施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影响,确保外资产业政策依据公平普惠原则进行动态完善;保持《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与中国签署的双边经济贸易协定、多边经济贸易协定中的投资条款相一致,减少与投资条款相关的国际冲突。
第三,继续鼓励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的外商直接投资进入。根据全球产业发展态势和中国经济要素变动特征,抓住数字经济和人工智能发展机遇,动态完善中国利用外资产业指导目录,为中国引进外资指明方向。结合2019年3月通过的《外商投资法》和国际直接投资全球竞争特点,考虑2017年12月的美国减税政策和2018年3月开始的中美贸易冲突对世界范围内的国际直接投资流动的影响,以及对跨国公司全球资产的再配置作用,借助于外资产业政策动态调整,抵消全球范围内吸引国际直接投资政策竞赛对中国国际直接投资流入的负面影响。依托沿海地区和“一带一路”地区的区位特点,鼓励各地区结合自身资源和地理优势及经济特色,具体制定适合本地情况的利用外资产业政策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