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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及建议

2020-02-22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所得税纳税人纳税

谢 琛 黎 涛

(山东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山东 济宁 272100;国家税务总局郓城县税务局,山东 郓城 274700)

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结后,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计算出该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应纳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到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的行为。当前,我国正处于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国家出台的各项改革和调控措施比较集中,其中涉及大量企业所得税政策,我们要充分认识企业所得税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科学研判、妥善应对,推动企业所得税工作再上新台阶。汇算清缴是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防范税收执法风险、提高纳税申报质量的重要手段。本文总结分析当前汇算清缴面临的涉税风险,提出防范风险的相关建议。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涉税风险分析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面临的风险,从主观上看,是由于纳税人缺乏对企业所得税的全面认识,纳税遵从度不高,财务人员计算错误等原因;从客观上看,税务机构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管理在征管模式、业务能力以及人员配置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寻求新的突破与转变。

(一)纳税人的申报风险分析

现实中一部分企业受利益的驱使,为达到降低成本、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不按照税法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采取隐瞒收入或多列成本费用的方法来逃避税收。

1.申报风险的表现形式。从多年来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来看,申报风险具体表现在补缴税款、受到处罚及增加额外税收负担等方面。

(1)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的风险。由于对税法理解不全面或理解错误,在填写所得税年报有关附表数据时出现差错,导致汇缴年度少缴或多缴了税款。多缴税款可以退抵;少缴税款若被发起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等,轻者需补缴税款、滞纳金等,重者要移交稽查处理。以房地产行业为例,通过大数据风险分析、评估等,发现存在以下共性风险事项:未按规定结转完工收入的风险,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风险,主营业务毛利率偏低的风险等。

(2)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风险。如果企业不了解税法或不遵从税法进行清算,一旦被查出,将会受到行政或司法处罚。例如,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吉林省宜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案件(行政判决书〔2019〕吉01行终17号),就是一个对政策理解不准确造成涉税风险的典型案例。该公司在税前列支无合法有效凭据的大额利息,被稽查局处罚,企业不服进行上诉,最终败诉。

(3)增加额外税收负担的风险。由于缺乏对税法的全面了解,忽视纳税调减项目,造成多缴或重复缴税问题。例如,视同销售和房地产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10)第21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22-26行),其中,第22行表示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第26行表示销售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如果发生了26行业务,没填写26行数据,就会造成多交税款,增加额外负担。

2.产生风险的原因分析。纳税人产生申报风险的原因在于:主观上,纳税人逃避纳税会直接增加被税务稽查的风险;客观上,企业所得税政策比较复杂,财务人员由于操作失误而产生风险。

(1)纳税人对汇算清缴的认识不到位。纳税人对汇算清缴的认识至关重要,但现实中不少企业存在为了降低成本而逃避纳税的行为。一些企业为减少支出,会聘请记账公司或聘用兼职会计,让他们按照老板的授意处理日常账务,在企业所得税汇缴时凭经验进行数据填报。从企业经营者角度来看,少缴税款符合企业利润最大化原则,虽然能使企业得到短期利益,但从长期来看,企业随时面临被税务机关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承担补缴税款、受到处罚以及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风险。

(2)纳税人税收遵从度不高。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直接影响涉税风险的高低,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越高,面临的风险越低;反之亦然。在现实中,不按照税法规定进行汇算清缴或少算应纳税额的企业可能会被查出偷逃税款而承担更多的处罚,这与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目标相去甚远,也不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和信誉。税务机关还有可能将其列为重点稽查的对象,追究无限期责任。

(3)财务人员自身素质不高。企业财务人员对税收法律法规的认识、对政策的解读能力以及实务处理能力等是影响纳税人是否会承担较高的税务稽查风险的重要因素之一。汇算清缴工作计算复杂、纳税调整事项较多,有的只对业务招待费及税款滞纳金进行调增,有的人为调整成本费用,故意延迟收入或视同销售不做调整等。企业财务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正确解读政策法规,掌握汇算清缴的关键问题,才不至于因自身的过失而承担税务稽查风险。

(二)税务部门的监控风险分析

2018年7月20日,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作为主要税种的企业所得税实现了统一管理。由于改革前国税、地税双方在政策执行口径、征收管理模式以及所辖税源结构等方面不尽相同,给企业所得税管理带来了挑战。

1.监控风险的表现形式。从机构合并后的运行情况看,税务部门的监控风险主要表现在基层管理、业务素质、监督考核等方面。

(1)基层管理风险。与其他税种相比,企业所得税具有优惠多、定性难、风险大的特点。当前优惠事项全部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于进户执法受限制,纳税人维权意识越来越强,这就要求税务部门必须有过硬的管理本领。当前,有些单位没有聚焦主业,认识不够,管理措施落后,没有建立所得税风险模型,风险分析和化解风险隐患的能力不足,很多风险指标没有实质性解除,汇算清缴工作存在很大的短板。

(2)业务素质风险。一方面,税务部门人员配备不足问题凸显;另一方面,人员能力素质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相符。从年龄上看,干部队伍结构老化;从能力上看,税务人员知识更新慢,综合型人才缺乏,所得税人才库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从活力上看,激励机制不完善,队伍活力不足,存在“鞭打快牛”和“干的不如看的”等问题。

(3)监督考核风险。随着市场主体的多元化、多样化、复杂化,各级党委、政府对做好减税降费和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的要求持续提高。企业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日益受到关注和重视,社会监督压力、舆论压力愈加明显,特别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多方面、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督检查频率之高、要求之严前所未有。各级的绩效考核指标也重点指向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上。因此,应及时转变旧有观念和传统习惯,更好地适应工作的需要。

2.产生风险的原因分析。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环节。由于原国税、地税部门之间相对独立时间较长,征管范围涉及较广,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管理面临诸多的问题和挑战。

(1)基础管理需加强。夯实基础事项是一切工作的前提。税务机构合并后,企业所得税的基础管理短板凸显出来,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户管信息准确性有待比对。对归并管理的税源情况、行业状况、税收收入等难以全面、真实掌握,需要进一步做好税源比对。二是重点事项真实性有待核实。对税收优惠、医疗机构、房地产、建筑企业等重点事项情况的掌握缺乏全面性,有待进一步核实。三是税收数据整合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金税三期系统尚未实现原国税、地税所得税业务互通,2013年以前年度的数据已无法查到,给日常分析管理带来了很多不便。

(2)业务能力需提高。企业所得税统一管理后,税源基数大幅增加,现有的征管能力难以满足工作的需要。一是人员业务素质与管理要求不匹配。面对各行业所得税相关政策,税务人员普遍存在“常干业务基本会、偶发性或无接触性业务浮于皮毛”,政策把握“倚轻倚重”,而且缺乏全面性人才、专业性人才、精尖性人才。二是人员规模与业务总量不适应。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管理存在县局专职人员少、分局专岗少、日常忙于事务多、工作创新少等问题,如何充分挖掘人力资源作用将是破解问题的关键。

二、防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风险的建议

在新形势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组织收入任务更加艰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优惠政策要求更高、取消企业所得税审批备案加强风险管理的新机遇、新挑战,必须要有新作为、新思路、新方法,推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针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就防范涉税风险提出相关建议。

(一)对纳税人的建议

依法汇算清缴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纳税人一定要提高纳税遵从度,不要触碰税法的底线;财务人员要真实地记账、做账,准确地进行财务核算,及时进行纳税申报,不断提高汇算清缴的能力,在不违背税收政策的情况下进行合理税收筹划。

1.不要触碰税法的底线。企业要想长远健康发展,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各项税费。要从观念上重视税法,按照规定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提高对税法的遵从度。要细化内部管理,加快转型升级步伐;要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战略,扎实练好内功,催生良性发展内生动力。首先,要结合企业实际尽快建立完善以公司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企业制度创新和素质提升,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内部管理和企业财务等方面协调发展。其次,积极寻求政府帮助和中介指导,主动获得技术成果,推动技术项目产业化,从粗放发展向集约发展转变。最后,加强税收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企业内部要成立相应的涉税风险管理机构或部门,通过复核、检查等手段进行风险阻断,将涉税风险扼制在萌芽状态。

2.提高财务人员汇算清缴的能力。首先,强化业务技能。财务人员应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储备,系统掌握编制年度申报表的内容和方法。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应当尽量做到使会计明细科目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调整项目相对应;如果有政策减免及税收优惠的事项,应及时办理相关备案留存手续;将税前扣除项目、应调整项目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期内进行调整或补充完整。其次,进行合理税收筹划。合理税收筹划是在法律法规的许可范围内进行的,是纳税人在遵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在多种纳税方案中,做出选择税收利益最大化方案的决策,如采用债权性融资,支付的利息属于税前扣除项目,可达到降低税收负担的目的,但会增加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对税务部门的建议

税务部门要牢固树立企业所得税全方位风险应对与防范理念,加强税收分析,夯实管理基础,不断优化系统功能,加快信息应用,抓好队伍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持续提升企业所得税全流程管理质效。

1.全面夯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基础。基础是干好一切工作的依托。要进一步强化收入分析,提升基础数据质量,优化绩效考核指标,全面夯实企业所得税管理基础。一是加强税收分析工作。以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作为研究对象,关注新旧动能转换发展情况,反映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进程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果。关注经济运行、政策调整对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准确掌握重点税源结构调整及变化动因、生产经营和纳税趋势,以及行业运行状况。二是提升基础数据质量。强化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年度纳税申报数据质量的能力,进一步夯实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在税收管理、税收分析等应用领域的基础作用,建立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数据的常态化审核机制,加快数据清理、异常数据处理进度,提升基础数据质量。三是优化绩效考核。绩效管理是促落实、提质效的有效手段。进一步完善考核指标,明确标准和时间节点,充分利用征管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动态地评价考核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

2.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政策对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继续以持之以恒的韧劲、精益求精的匠心、抓铁留痕的精神尽细尽实地把各项政策执行到位,使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法规政策,正确填报年度报表。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培训。抓好普遍宣传和精准宣传辅导,建立创新和共享机制,做到“百分百”全覆盖和“点对点”精准滴灌齐头并进,推动政策规定“应知尽知”。二是抓好重点优惠政策落实。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低税率、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创业投资企业、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等重点优惠政策,持续强化政策落实、督导检查和评估整改,推动优惠政策“应享尽享”。三是加强政策调查研究。要依托政策管理团队对并购重组、新兴行业等带来的税收问题以及扶贫捐赠等优惠政策开展调研,利用政策操作指引等方式提高政策执行力。

3.持续提升企业所得税全流程管理质效。要多措并举,切实做到税源监控不放松、征管力度不放松、风险防控不放松,持续提升企业所得税全流程管理质效。一是强化税源基础管理。加强新增纳税人和公立医院、教育机构、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等税种登记认定工作,积极推进核定征收纳税人建账立制,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提升基础管理水平。二是加强风险防控。重视信息化手段应用,充分利用各方面数据资源,综合分析年度申报、财务报表、关联税种申报信息,结合日常管理情况和汇缴数据审核疑点,加大风险防范力度,严格监督考核。三是开展企业所得税收入预警分析。定期开展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多税种联动分析,探索运用第三方涉税信息做好辅助分析,发挥大数据对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析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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