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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任务 强化措施把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引向深入

2020-02-22

审计月刊 2020年7期
关键词:普法审理内审

去年,湖北省审计厅印发了《关于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及8个配套办法,搭建了依法治审基本制度架构,明确了高质量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今年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基本建成法治政府之年,也是深入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关键一年,抓好这些制度措施的落实,对促进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和水平具有现实意义。全省各级审计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全面抓好依法治审各项工作落实。

一、牢牢抓住学法用法普法这个首要任务

学法用法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审计法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审计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要做学法、用法、普法的表率,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要在学法上下功夫。突出重点学,对习近平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深入学,对审计、财经法规重点学,全面把握其思想内涵和精神要义,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创新方式学,通过学习强国、审计大讲堂、省厅法治服务窗口等途径,学习法律条文、研究审计案例、旁听法院庭审、观看法治微视频,进一步丰富学习载体、提升学法质效;推动全员学,既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又抓住普通干部这个“绝大多数”,通过编制培训计划、制定学法清单、开展法治考试等方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学法的良好局面。

要在用法上求突破。用法是学法的落脚点,要做到三个结合。与依法履职结合,把学习宪法、审计法、国家审计准则与履行审计工作职责相结合,做到牢记使命,依法履责;与更新理念结合,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诉讼法、民法典与更新审理理念相结合,促进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重要精神,促进提升审计法治水平;与指导实践上结合,要把学法的成效体现到查深查透上,体现到规范审计执法上,体现到更好服务审计事业发展上,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要在普法上再加力。今年是七五普法的收官验收之年,必须把普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再加力度,再添措施,确保取得优异成绩。普法对象层次要更高,要重点向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普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理财、依法用权,为审计执法营造良好环境;普法方式要更新,通过把宣传队建在审计组,大力开展送法上门、以案释法等活动,做到审计工作开展到哪里,普法宣传就跟进到哪里,打造具有审计特色的普法宣传方式;普法成果影响要更大,通过集中开展送法上门活动、制作微电影、微视频、微信H5、宣传册等,讲好审计法治故事、传递审计法治声音,不断提升审计普法影响力。

二、牢牢抓住审计质量管控这个关键核心

审计质量是审计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审计法治工作的关键核心。要以质量建设为龙头,落实好高质量建设目标任务,重点做到四个全面。

(一)全面贯彻审计署关于质量建设的各项要求。去年以来,审计署专门印发了《审核复核审理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特殊审计环境下审计项目质量控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质量建设作出了顶层规划,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审计机关要吃透文件精神,梳理文件要求,对比现行制度,将工作任务统一到审计署部署要求上来。同时,要结合当地实际,特别是今年疫情防控实际抓好落实,既体现上级要求的刚性,也体现实事求是的精神。

(二)全面落实省厅“1+8”制度规定。去年,省厅关于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及8个配套办法印发后,各地反响很好,在制度执行方面也落实较好。“1+8”制度是立足湖北实际、总结实践经验制定的,凝聚着全省审计审理人员的心血智慧,是推进高质量建设的制度框架和重要保证。现在是推进审计项目建设的关键时期,要在抓落实上再下苦功。要坚持力度不减弱,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抓高质量建设,坚决防止一阵风、走过场;要坚持标准不降低,始终突出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直击项目高质量建设的痛点、难点,高标准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坚决防止反弹回潮;要坚持程序不变通,严格落实“3+2+1”复核审理制度、审计业务会议制度、问题线索移送归口管理,以严格程序推动制度落实,坚决防止走样变形。

(三)全面遵循审理合法性、公正性、建设性三性原则。审计审理既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工作,必须牢牢把握好“三性”原则。一是合法性。依法合规是行政执法的首要要求。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决纠正审计程序不规范、不严谨,审计取证不合法、不充分,审计定性不准确、不客观等问题,特别是对查询账户、延伸审计、告知救济途径等涉及被审计单位权利的事项必须重点关注,确保审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公正性。公正是法治的灵魂和生命。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偏不倚地看待审计反映的问题,既不能搞先入为主、“有罪推定”,更不能丧失原则、开脱问题。三是建设性。坚决防止就审计论审计、就审理论审理。要站在更好服务审计事业发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看待审理工作,把审计事项放在改革发展大局中来审视、评判和定性,提出有建设性的审理意见,促进更好地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四)全面妥善处理好行政诉讼和复议事项。近年来,全省上下加强项目质量管理,项目质量得到大幅提升,但是复议诉讼风险仍然存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同样地,一次审计质量问题引发的行政败诉,足以摧毁很多个优秀审计项目积累的良好形象。行政诉讼复议事关审计法治建设大局,事关审计公信力和权威性,一定要妥善处理。要增强风险意识,牢固树立“100-1=0”的底线思维,决不允许违法执法造成败诉,影响审计机关形象;要强化沟通协调,加强与人民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在不影响司法裁判的情况下,全面介绍情况,依法依规答辩,积极争取支持;要善于运用法律资源,发挥好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专家作用,让专业人做专业事,妥善处理好涉法涉诉事项。

三、牢牢抓住创新驱动这个根本方法

创新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金钥匙。法治审理工作既要坚持原则,严肃严谨,也要结合实际,开拓创新。重点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创新:

(一)不断深化审计理念创新。思想理念是一切行动的前提和基础,是管总的,是引领方向的。当前审计工作面临着一系列的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要更新理念。要提高政治站位,全面深入分析审计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特别是紧紧围绕“六稳”“六保”要求,把是否有利于促进“六稳”“六保”作为评判的重要标准;落实好“六个统一”的审计理念,既严格按照法律规范实施审理,对问题定性不准、处理不当、证据不足的审计结论依法出具审理意见进行纠正,又全面贯彻“三个区分开来”精神,做到审慎评判、客观包容,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积极探索“研究式”审理,围绕土地出让、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预算执行等领域开展专题研究,汇编案例、总结规律、提炼要点、形成意见,推动纠错型审理向指导型审理转变。

(二)不断深化审理方式方法创新。针对审理工作人少事多的情况,必须不断探索审理方式方法。一是积极探索大数据环境下的审理方式。湖北审理工作还处于传统阶段,人工操作比较多,不能很好地适应自动化、信息化的要求。在网上审理、大数据审理等方面虽然起步早,但是发展慢,必须加强和改进,需要逐步地探索。二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既向内挖潜,又向外借力。省厅建立了审计审理专家库,聘请来自省直单位、高校、国有企业的17名审理专家,专业背景涵盖纪检监察、司法审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诸多领域,既充实了人员力量,又丰富了智力资源。各地也要结合实际探索新路子。三是创新审理组织方式,对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实行统筹集中会审,对交叉审计项目实行交叉审理,对综合性复杂性的审计项目探索嵌入审计组现场审理,促进提升审理工作效率。

(三)不断深化内审指导监督方式创新。机构改革后,审计署成立了内审指导监督司,出台了《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部门规章,内审工作得到全面加强。这是审计工作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增强审计监督合力、推进审计全覆盖的客观需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如何推动这些工作,需要各地积极探索。从湖北内审工作的实际来看,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完善顶层设计,坚持制度推动。近期,省政府公布了年度立法计划,将《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列入今年预备项目。法规审理处要加强调研,充分论证,做好规定的准备和起草工作。同时,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做好相关工作,推动审计委员会、人大、政府出台相关制度,夯实内审工作制度保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推动行为规范。加强内审指导监督是审计机关的应尽之责。要通过结合项目监督、抽查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机构工作开展情况、审计报告质量的监督检查,倒逼内审机构提升项目质量。三是强化内审结果运用,充分调动内审机构积极性。要研究制定审计机关运用内部审计成果的办法,定期收集内审机构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工作总结等资料,并将其作为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参考依据,对内部审计已经发现并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四是加强培训交流,促进共同提升。要通过专题培训、以审代训、现场指导、业务交流、内审评优、典型引路等方式,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指导,促进提升审计业务能力水平。

四、牢牢抓住队伍建设这个基本保障

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性的因素。当前,推进项目高质量建设的工作目标十分明确,制度路径十分清晰,关键就是要有一支本领高强、作风过硬、严守纪律的干部队伍。

一是要提能力。提高政治能力,立足审计机关是政治机关、党的工作部门的全新定位,提高审理政治站位,把握政治标准,要把审计发现的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下来考量,既要看是否过法规关、政策关,更要看是否过政治关,是否符合中央的决策意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方向;提升专业能力,主动适应审计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既要掌握财会、法治等基础能力,又要注重提升自然资源、科技、金融、信息化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向跨专业、跨学科复合型发展;提升实践能力,不能埋头审理、闭门审理,要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审计现场情况,强化与一线审计人员沟通,不断增强现场感、提升敏锐性。

二是要转作风。审理工作中要做到深、细、实。“深”就是要肯钻,钻到项目中去,深入研究和评判审计问题定性等重大事项,全面了解问题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不能浮在表面、泛泛而审;“细”就是要精准,通过细致的审理发现审计报告、证据、程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做到细致入微、一针见血;“实”就是要见效,提出的审理意见要有指导性和针对性,让业务部门知道如何下手、从何改起。要站在为审计机关负责的高度来开展审理,不能满足于消除审理的风险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三是要守纪律。严守纪律规矩是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严守政治纪律,经常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检视自己的理想信念和思想言行,时刻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工作纪律,对每一个项目、每一份报告、每一页证据都认真审核、严格把关,让严守规则、严谨细致、严肃认真的法规精神成为审理干部最硬底牌和最亮名片。严守保密纪律。审理部门是审计机关的业务枢纽,汇集着所有的审计报告、问题线索,掌握情况多、信息全,在保密上必须有更严格的要求,对于违反保密纪律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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