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院静脉滴注药品说明书滴速限制项标注情况分析
2020-02-22王银平李艳娇张永凯
王银平,李艳娇,张 杰,张永凯
(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药学部,吉林 长春 130021)
静脉滴注是一种吸收迅速、生物利用度高的给药途径。影响其临床疗效的因素很多,如药物的理化性质、溶剂选择、给药剂量、滴注速率等。滴速越快,不良反应发生率越高,临床输液时调整合理的滴速,可提高临床疗效,减少或避免不良反应[1-2]。本研究中调查了某院静脉滴注药品说明书中滴速限制项的标注情况,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收集该院所有注射剂说明书,筛选出可用于静脉滴注的药品说明书共609 份,自行设计表格,对药物成分分类、药物作用部位、滴速限制项的描述方式及滴速要求等项目进行分别统计。
2 结果
结果见表1 至表4。609份药品说明书中,滴速限制项 标 注 率 中 药 类 为56.10% (23/41),西 药 类 为42.43%(241/568)。
3 讨论
3.1 分析
609 份静脉滴注药品绝大多数为西药,其中药品说明书中滴速限制项下有标注内容的不足50%,临床执行滴速设定的主要是护理人员,但由于学历及护理知识储备等不同,设定的滴速也不同,给患者的输液安全带来了隐患。为了确保用药安全,药品生产厂商应严格根据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规范做好药品说明书的制订和修订工作[3-4],对所有注射剂都应有滴速要求标注,且标注内容要具体化、规范化。
表1 不同系统药品说明书滴速限制项标注情况( n=609)
表2 药品说明书滴速限制项描述方式(n=264)
表3 需要减慢滴速的注射剂特点及代表药物
表4 需要加快滴速的注射剂种类及代表药物
不同系统药品说明书中滴速的标注情况也不同,其中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抗感染类、心血管系统及神经系统药物的标注率居前5 位。特别需注意的是以下几种代表性药物的标注情况:抗感染类药物(如万古霉素、左氧氟沙星、环丙沙星等)会由于滴速快而发生不良反应,故要求滴注时间必须在1 h 以上;抗肿瘤药物刺激性大,易产生不良反应,需降低滴速;吡拉西坦氯化钠注射液作用于神经系统,用于降低颅内压时需快速滴注;丁二磺酸腺苷蛋氨酸要求非常缓慢滴注,否则可能发生静脉炎;肝性脑病患者在使用电解质、酸碱平衡及营养药时,建议治疗最初阶段可加快滴速,起效后再降低滴速;血液病患者病情严重、体质差、易发生不良反应,故开始时应缓慢滴注,并严密监测输液全过程。
滴速限制项标注内容的描述方式有5 种,准确性和完善度各有不同。1)限制滴注时间:如依达拉奉注射液滴速限制项的要求是30 min 内滴完,但并未标注液体量的要求,以常用滴系数(每1 mL 20 滴)算,100 mL 和200 mL 液体的滴速分别为每分钟67 滴和133 滴,差异很大,描述不准确。2)依浓度而定滴速,如注射用阿奇霉素的滴速限制项下规定,药液质量浓度为1 mg/mL 时滴注时间应为3 h,质量浓度为2 mg/mL 时滴注时间应为1 h。这种描述方式全面、具体,具有实际的指导意义。3)滴速以每分钟多少滴计,肾康注射液滴速限制项的要求是每分钟20~30 滴。由于滴管孔径大小不确定,所以输液器的滴系数是不确定的,即1 mL 液体实际有多少滴不确定[5],因此这种描述方式最好建立在规定输液器滴系数的基础上。4)滴速以每分钟多少毫升计,如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的滴速要求为2 mL/min,但并未对药物质量浓度进行要求,可能会导致单位时间内输入患者体内的主药含量存在差异。因此,在药物质量浓度不确定的情况下,该描述方式不够准确。5)简单文字限制,如脑苷肌肽注射液只标注了缓慢滴注,说法不具体。这就要求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的年龄、疾病、药物性质等[6]多方面综合考虑,调整好具体的滴速。
药物滴速过快会增加不良反应。需要减慢滴速的药物主要有[7]:1)治疗窗窄的药物。治疗安全范围较小,药代动力学个体差异大,治疗浓度与其毒性浓度非常接近,是临床药物监测的主要对象[8]。而该类药物滴速过快会使血药浓度超过治疗范围,引起毒性反应。2)易引起静脉炎的药物(如红霉素、诺氟沙星、万古霉素、两性霉素B 等)。大多数抗菌药物静脉滴注时,由于对血管刺激性强,滴注浓度过高或滴速过快时常可导致静脉炎[9],表现为注射部位不同程度的疼痛和静脉变硬。3)损害肾功能的药物。是指主要通过肾脏排泄的药物,若静脉输注过快,单位时间内经肾脏排泄的药物浓度过高,可致药物性肾损害。4)有心脏毒性的药物(如林可霉素、咪康唑、两性霉素B 等)。滴速过快可发生心律不齐,严重者可引起心搏、呼吸停止。5)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的药物。氯化钾静脉滴注易引起刺激性疼痛,静脉过量使用或给药速率过快可引起高钾血症;钠盐输注过多、过快,可致水钠潴留,引起水肿、血压升高、心率加快、胸闷、呼吸困难,甚至出现急性左心衰竭;钙剂静脉注射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导致心室颤动或心搏骤停于收缩期。6)氨基酸、脂肪乳等肠外营养药物。氨基酸类药物因其渗透压常大大超过人体正常渗透压,若滴速过快,高渗作用可造成细胞脱水,增加细胞外液容量,使血容量急剧增加,继而增加循环系统负担,造成头晕、呕吐、低血压、心动过缓等现象[10],老年心肺功能差的患者,特别是肾病患者更应控制滴速;脂肪乳长时间输注过快则会引起循环超负荷综合征。
输液过慢会导致血药浓度低于有效治疗浓度,达不到治疗和急救效果,稳定性差的药物甚至可能因此失去药效。应适当加快滴注的药物主要有:1)脱水药。如用250 mL 20%甘露醇注射液降低颅内压时一般要求在15~30 min 内滴完,使血浆形成高渗状态,否则无效。2)青霉素类或β 内酰胺类抗菌药物。多数安全性好、不良反应小,为提高疗效,以充分发挥其繁殖期杀菌的优势,可采取高浓度快速输入,同时还可减少药物的降解。3)补充血容量药。当机体血容量迅速降低,出现休克症状时,应迅速补充有效血容量,短期内快速输入0.9%氯化钠注射液、右旋糖酐、全血或血浆、白蛋白以维持有效回心血量。4)阿托品。治疗有机磷农药中毒时,为迅速发挥治疗作用,尽快达到阿托品化,提高抢救效果,需提高滴速和浓度(伴有心脑血管疾病的患者例外)[11]。5)抗心律失常药、抗肿瘤药、肝素、血管活性药和催产素等。药物滴速太慢时,患者不能获得有效的药物浓度或液体量,还易导致输液针管被血凝块堵塞。
此外,使用多巴胺、间羟胺、肾上腺素、去甲肾上腺素、普萘洛尔、硝普钠等药时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血压、心率、脉搏、四肢温度及尿量等,根据患者病情变化随时调整滴速,使血压维持在正常水平[12]。
3.2 建议
要实现静脉输液滴速限制的有效管理,需多方共同努力[13]。在批准药品上市前,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强制要求药品生产厂家完善药品说明书滴速限制项的信息,加强标注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为医护人员提供有力依据[14];药师应加强说明书学习管理,把精确的滴速要求应用于医院信息系统中,做到一目了然;护士在为患者输液过程中,需设置成正确的滴速,并告知患者自行调换滴速的不良后果,随时巡逻检查[15];患者自身也要提高治疗依从性,不擅自改动输液的滴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