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形态的现代性:事实与价值的双重逻辑
——价值哲学的视野
2020-02-21晏辉
晏 辉
在世界化或全球化已成不争事实的今天,似乎没有哪一个国家可以离开现代化运动而独自发展;无论是主动地融入还是被动地拖入,由现代化运动带来的后果都在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和欠发达国家留下了挥之不去的印记。中国形态的现代性或现代性的中国形态更是把这个“印记”变成了中国式的和世界性的;它以事实逻辑和价值逻辑双重变奏的形态走进世界化,嵌入全球化,改造全球化,重置全球化。价值哲学作为面向价值实践或实践价值的哲学之思,能够也必须关注中国形态的现代性,从系统论奠基和生成论奠基两个维度,深思中国形态现代性的原始发生及其逻辑演进,以及由此产生的中国价值和世界意义。
一、何为价值哲学的视野?
价值哲学是基于此在而对此在之意义的追问,它要使基于创造价值和体验价值而产生的意义从遮蔽状态澄明到解蔽过程和无蔽状态中来;此在不但蕴含着意义,而且所有创设意义的道路也全由此在给出,因此,遗忘此在、丢失此在也就丢失了意义、迷失了方向。现代性就是我们的此在,我们所有的体验都立于其上,它以个体之“本己”的形式给出,却以集体的样式共出。用以标识“给出”和“共出”的概念便是呈现此在的“实际性”。“实际性是用来表示‘我们的’‘本己’的此在的存在特征,更准确地说,这个用语系指:当下的这个此在〔‘当下性的’的现象;试比较:逗留、停驻、寓于此的存在、此—在〕,如果它在其存在特征是存在方式中的‘此’的话。存在方式中的此在指:不是而且决不是最初作为直观和直观规定的对象,不是作为仅仅从中获得知识和占有知识的对象,而是此在为了它自己以其最本己的存在如何在此存在。这种存在的如何敞开并规定着‘此’之当下的可能性。存在(Sein)——为及物动词:去过实际生活。如果存在取决于它自身,即存在,那么存在本身根本就不可能是一个占有的对象。”〔1〕以扩大的外延形式表示这个“本己”的此在的现代化、现代性等范畴。对现代化、现代性、现代社会的研究有多种学科和立场,如社会学、历史学、经济学、政治学、文学,它们从不同侧面、在不同层级上厘定现代化运动的发生及其历史流变,或描述或判断,这些都为价值哲学把握现代化运动提供了素材和视角。价值学、价值论抑或价值哲学,作为部门哲学、领域哲学或哲学中的核心部分,必有其属于自身而区别于其他学科的原则、方法与实践诉求。借用康德哲学的论证方式,建构性和范导性构成了价值哲学的原则,可分为客体性和主体性两种。客体性的建构性和范导性描述的是社会结构的原始发生及其形成的规范体系;主体性的建构性与范导性则是价值哲学的理论建构和评价依据的创设。价值哲学的致思范式表现为向外和向内两个方面,向外的范式表现为对诸多价值事实的反思、批判与建构;向内的方法表现为价值哲学自身的系统论奠基和生成论奠基。价值哲学的实践诉求根源于价值哲学的学科使命,它是面向生活实践的理论形态,为实现实践诉求就必须对价值事实采取辩护与批判的立场,沿着问题—矛盾—冲突—出路的致思路径,指明一种好的价值事实是如何可能的。对现代性的中国形态的理论把握正是依照上述原则、方法与诉求进行的。
当先行标划出价值哲学研究的原则、方法和理论旨趣之后,更加重要的是我们对现代性的认知、体验、判断和反思。价值哲学是关于此在及此在展开方式的哲学沉思,对现代性的哲学沉思就是对“我”和“我们”的沉思,我们的此在构成了价值哲学的本体论。如何认知、理解和判断现代性场域下的此在,构成了价值哲学的认识论。除了对此在的体验和认知之外,对现代性价值哲学的把握还需三个具体的哲学方式,即思索、意愿和判断。“从前述那些时间性思辨的角度看,意愿和判断关注的都不是在场的事,这些事之所以不在场,要么因为它们‘尚未是’,要么因为它们‘不再是’;意愿和判断与思索活动相反,思索活动处理的是经验中的不可见物,而且思索活动总是倾向于一般化,意愿和判断处理的往往是特殊物,就此而言,二者与外观世界更接近……既然过去的已然过去,过去的归我们的判断力管,那么,相应地,判断力也不过是意愿的一个准备而已。这样的视角,持有它的人,毫无疑问,一定是行动中的存在者,而且在此范围内,这个视角也是很正当的。”〔2〕思索使我们将关于现代性的诸种表象纳入到先天逻辑的结构中,借以看到现代性场域的“是”与“不是”以及“是其所是”;意愿使我们立于对此在的当下体验而延展到“尚未是”的想象体验中;判断是对“不再是”的“真”与“值”的逻辑“链接”。归根到底,对现代性的价值哲学的把握方式就是对现代性场域下人们如何创造价值、怎样体验价值和期待何种价值的哲学呈现。人们通过现代化运动制造着问题、体验着问题,也在殚精竭虑地解决着问题。
二、现代性是何种形态的事实?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1卷第24章中的“所谓原始积累”部分说道:“虽然在14和15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是资本主义时代是从16世纪才开始的。”〔3〕世界性的现代化运动由三个支点构成:一、欲望的神圣激发,它提供了动力,一如马克思所指出的那样,生产就是消费,消费就是生产;二、市场的发现与充分运用,它提供了环境,似乎一切都要通过市场进行资源配置,依照等价交换原则和利益最大化原则进行设置和运作;三、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它提供了手段,交通的发达、媒体的运用、信息的交换,这一切都为现代化运动提供了信息保障。
如果说现代化描述的是一个由资本的运行推动的世界化和全球化过程,那么价值哲学视阈中的西方现代化则是一个充满剥削、掠夺、杀戮和战争的过程,这是一个既创造价值又毁灭价值的过程。从这个充满流动性的现代化的地图上可以看出,世界性的现代化运动是在极其不平等的场域下进行的,上游与中游、下游国家之间的交换和交往是在极不平等的情形下进行的,这就使得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形成了强势地位和优势心理。由资本的世界运行带来的世界化或全球化给人们带来一种幻象:资本主义乃是迄今为止最为成功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和经济组织方式。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拉开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幕。40多年后的今天,中国以经济、政治和文化为内容,以“后发制人”的方式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这从根本上颠覆了由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世界格局,原有的世界秩序因中国的崛起而重新建构,主导世界秩序的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强势地位和优势心理受到挑战。在此种背景下,以英美两国为代表的先发国家便通过贸易战开启了逆全球化和反全球化的“浪潮”,它们始终奉行着利益优先、强势支配的原则,走着既创造价值又毁灭价值的老路。
这是粗线条的现代化运动史,如果从现代化运动的史前史状态、运动史过程和后运动史着眼,用正向和反向的叙述方式如实地呈现它的全貌的话,那么现代化运动则是一个西方文化逐渐世界化的过程,因而表现出双重的价值逻辑,即创造价值与付出代价的相互交织,历史合理性与世俗不合理性的前后相随。
首先,从现代化运动之原始发生的内在逻辑看,资本主义的产生是现代化运动的前提,又是它的结果,而资本主义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后者的解体使前者的要素得到解放”,而这一“解放”的重要标志就是雇佣工人的产生,“使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的历史运动,一方面表现为生产者从农奴地位和行会束缚下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被解放的人只有在他们被剥夺了一切生产资料和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之后,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而对他们的这种剥夺的历史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4〕。通过严酷的法律,农民不得不离开土地,聚集到城市,充当廉价的劳动力;变成雇佣工人之后又被严苛的资本家压低工资,从事着繁重的体力劳动,忍受着恶劣的劳动环境。马克思运用大量事实材料描述了原始积累的原始性和野蛮性。可见,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就是使农民和学徒变成雇佣工人并对他们进行剥削和压迫的历史,资产阶级所倡导并被他们美化了的自由、民主和平等只对资产阶级有效。
其次,资本主义发展史还是一部资本扩张史、政治支配史和文化殖民史。西方列强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域建立了自己的殖民地,并掠夺资源、建构异域劳动力市场。随着国际市场的建立,资本主义也产生了新的存在形态,开始从个人资本主义、集团资本主义向国家资本主义转变。20世纪80年代,一种貌似平等、自由的国际资本化开始了。它开启与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及地区的现代生产逻辑,即将不同地区、国家之间的资源、劳动力、市场纳入到同一个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逻辑体系中,但这种表面上的自由和平等背后,则是实质上的不平等。其一,在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为根本环节的现代生产逻辑中,各个要素在国家市场上的配置是以不对等的方式进行的,稀缺资源从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流向发达国家,而发达国家则通过生产技术和监控手段以及垄断国际规则话语权支配整个生产逻辑。其二,废气、废物的排放、水资源的利用以及廉价劳动力的使用都在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完成,而成品、没有污染的生产资料则流向了发达国家。其三,在处理国际事务中,西方发达国家几乎控制着制定规则和解构规则的话语权,在各种国际争端的解决中,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往往失去的是政治的核心利益。40多年来,发展中国家和落后国家纷纷采取改革开放政策,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精神领域积累了一定的基础和力量,这导致由西方老牌资本主义国家主导的全球化结构正在发生性质的变化,如何正确认识和重新界定全球化,是中国形态的现代性所必须正视和重视的问题。
三、中国形态的现代性:原始发生的逻辑前提
在马克思和韦伯等人看来,“现代性与传统社会相对立,它具有革新、新奇和不断变动的特点。从笛卡儿起,贯穿着整个启蒙运动及其后继者,所有关于现代性的理论话语都推崇理性,视其为真理之所在和系统性知识之基础。人们深信理性有能力发现适当的理论与实践规范,依据这些规范,思想体系和行动体系就会建立,社会就会得以重建”〔5〕。这样一来,现代与现代性、后现代与后现代性便有了某种通释性。在当代西方有关后现代与后现代性的论述中,这些概念经常是混同使用的。作为描述性概念,“现代性”表述的是一个以欲望的神圣激发为动力、以市场经济的发现与运用为背景、以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手段的现代化运动的产生原因及发展逻辑,这是“现代性”的历史逻辑。作为规范性范畴,“现代性”论述的是现代化运动在给人类带来价值的同时,又如何把代价、风险甚至灾难带给了人类。如果说,现代化运动是一种用以解决现代社会之史前阶段的各种问题的观念和实践,那么经过几百年的发展之后,现代化运动也越来越成为了问题性、世界性的运动;如果说,现代化运动确立了以“市场万能论”“理性无限论”和“欲望无穷论”为核心的观念体系和实践系统,那么时至今日,层出不穷的问题已充分证明这些都是靠不住的承诺,只有对这些承诺进行全面的反思、批判和修正,真正的全球化或世界化才能到来,真正世界性的规范体系才能建构出来,真正有利于全人类的公共性才能创造出来。相反,相互攻击、相互掣肘、相互解构的全球化、世界化则会使刚刚构建起来的互惠互利、共同有利的世界价值系统濒临崩溃,世界规范体系解体,各种危机接踵而至。
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所推动的全球化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才真正拉开序幕,其中的代表是中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崛起。中国形态的现代性特指20世纪70年代末开启的改革开放进程。而这一进程的开启乃是一个三重逻辑相互嵌入的过程。
(1)历史的逻辑。恩格斯在1890年9月21—22日写给布洛赫的信中提出了著名的“平行四边形”理论:“根据唯物史观,历史过程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到底是现实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无论马克思或我都从来没有肯定过比这更多的东西。如果有人在这里加以歪曲,说经济因素是唯一决定性的因素,那么他就是把这个命题变成毫无内容、抽象的荒诞无稽的空话。经济状况是基础,但是对历史斗争的进程发生影响并且在许多情况下主要是决定着这一斗争形式的,还有上层建筑的各种因素……这里表现出一切因素的相互作用,而在这种相互作用中归根到底是经济运动作为必然的东西通过无穷尽的偶然事件向前发展。否则把理论应用于任何历史时期,就会比解一个简单的方程式或更容易了。我们自己创造着我们的历史,但是,第一,我们是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创造的。其中经济的前提和条件归根到底是决定性的。但政治的前提和条件,甚至那些萦回于人们头脑中的传统,也起着一定作用,虽然不是决定性的作用。但是,第二,历史是这样创造的:最终的结果总是从许多单个意志的相互冲突中产生出来的,而其中每一个意志又是由于许多特殊的生活条件,才成为它所成为的那样。这样就有无数相互交错的力量,无数个力的平行四边形,由此就产生出一个合力,即历史结果,而这个结果又可以看作一个作为整体性的不自觉地和不自主地起着作用的力量的产物。”〔6〕中国现代性的原始发生就是多种元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其中,经济要素无疑是最为重要的方面。中国的现代性是由中国共产党人在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智德性和道德德性的支配下开启的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的新阶段,因此,中国现代性之原始发生必须在由中国共产党人领导的社会主义运动中得到理解、分析和论证。在社会主义跌宕起伏、波澜壮阔的复杂运动中,经济问题始终是基础性和根本性的问题。在社会主义革命阶段,夺取政权具有优先性,土地革命、消灭私有制都必须以政治革命为前提。当夺取政权、建立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完成之后,新中国迫切需要找到实现积累财富、合理分配财富这一目标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体制。然而,尽管在20世纪50年代,新中国艰难地进行过经济体制改革,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终究未能完成实质性的社会转型,而是将政治的逻辑置于经济的逻辑之上,用意识形态的生产和再生产代替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生产和再生产。因此至20世纪70末,人们不得不面对贫穷、落后、保守和封闭的现状。只有面对落后的事实,并改变落后的事实,社会主义才能真正焕发出超强的活力。而这种意识、判断和愿望,恰恰成了拉开建构中国现代性大幕的观念基础。
(2)观念的革命。一如马克思所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7〕观念的革命常常先于实践的变革而发生。基于对社会事实的反思,一种观念上的变革沿着三种路向而生发开来,这就是反思、批判与建构。所谓反思指的是对过往社会主义革命的回顾与重估:什么是社会主义?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贫穷与落后不是社会主义,只有富强、民主、平等、自由、法制、文明、幸福才是社会主义的价值属性。那么如何实现这一属性呢?如何建构实现目的之善的现实道路呢?当终极之善被预设出来之后,手段之善如何彰显出来?所谓批判是指必须找到反思和重估当下社会现状的理论根据,这就是实践标准问题。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1938年7月,毛泽东在其著名的哲学论著《实践论》中说:“许多理论是错误的,通过实践的检验而纠正其错误。所谓实践是真理的标准,所谓‘生活、实践底观点,应该是认识论底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理由就在这个地方。斯大林说得好:‘理论若不和革命实践结合起来,就会变成无对象的理论,同样,实践若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就会变成盲目的实践。’”〔8〕通过实践检验理论、证明理论,同时通过理论指导实践、矫正实践,这是一个不断反复、上升的过程,对此,毛泽东精辟地总结道:“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9〕20世纪70年代末,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变得十分突出,如何正视并寻找解决这些矛盾的方法,变成了新的认识问题和实践难题。1978年5月开始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开启了全面反思、批判与重估已有观念和实践的观念变革。起始于理论界的实践标准大讨论直接促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观念的产生,这便是建构的观念。
(3)实践的逻辑。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哲学探索引发了社会的结构性变迁,一种以经济体制改革为先导的整个社会的变革就开始了。虽以经济改革为先导,但其结果却是经济、政治和文化整体结构的社会变迁,支配这种变迁的是价值和价值观的转型。在任何一种社会状态下,经济、政治和文化都是社会最基本的活动领域,它们分别为个体和社会提供着各种价值。经济活动为人们提供生活资料,它以效率与公平为其核心价值;政治活动为人们的活动提供秩序保证,同时还决定着社会资源的分配,它以正义与平等为核心价值;文化活动为人们的生活提供意义支持,它既是手段之善又是目的之善,以自由与幸福为核心价值。然而,人类并不总是理想地将三种活动进行合理安排,既相互分别又相互支撑,相反,在特定的社会历史场域下,人们只能优先发展某种社会领域,追求某种价值,从而造成相对不平衡甚至极不平衡的社会发展状态。当政治统合经济与文化,将权力、地位、身份作为社会运转的轴心时,必然会弱化效率与公平、自由与幸福原则,经济与文化只有取得政治的认可,才能取得存在的合法性。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的社会状况正是以政治为轴心的领域合一状态,而始于这一时期的观念革命和社会变革,正是人们试图摆脱政治统合一切致使经济落后、文化停滞之不合理状态的一种努力。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以及现代生产体系的快速发展,又出现了资本统合一切的趋向,似乎一切只有符合利益、符合功利原则才是合理、合法的。由于在初始的制度安排中,未能使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群充分分享到制度的益处,于是,便通过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矫正、修正已有制度的不合理方面,构建更加体现效率与公平、正义与平等、自由与幸福的制度体系。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中国形态的现代性正朝向平衡的方向发展。
四、中国形态的现代性:风险与机遇
中国形态的现代性不但具有中国价值,更有世界意义。这种价值与意义已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全球治理中逐渐显示出它的重要性。我们可以从诸多方面对这些价值和意义进行价值哲学意义上的辩护,但从价值哲学的实践诉求来说,必须正视和重视由此引发的国际间的价值冲突及国内深层矛盾的生成。一如亨廷顿在1996年出版的《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中所说的,中西冲突的核心是文明冲突,是文化身份的认同。24年后的今天,文明冲突似乎愈演愈烈。西方发达国家试图通过经济封锁、军事威胁和政治移植,达到文化殖民的目的,然而这种几乎贯穿整个现代化运动的单向支配行为受到了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后发国家的严正“抗拒”。解决国际间价值冲突的根本道路在于,如何在改革开放40多年已经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建设更能体现三个终极之善的社会主义制度。而无论是生成中国经验、创制中国方案,都必须建基于对此在状态的中国的现代性问题的理性认识之上。
(一)重叠式的现代性。一如前述,现代性作为一个描述性和规范性概念,所呈现的是一个整体性的社会运动,以及由此形成的一个复杂的社会结构及表征出的诸种性质,现代性同时也是人类试图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与效率、正义与平等、自由与幸福的价值运动和价值属性,由此,不论以何种形态出场,只要以上述运动、结构和价值为根本特征的社会运动即可称之为现代性。从时间逻辑看,有原发性的现代性,如起始于15世纪末的西方现代性;有复制性的现代性,如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现代性;有后发性的现代性,如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中国现代性。原发性、复制性和后发性现代性并存于当下,它们以各自的形态进行着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更以各自的立场和方式维持、解构和重构全球化、世界化,这就是重叠式的现代性。不同形态的现代性具备现代性的共同特征,且共同存在于一个须臾不可分离的公共世界。然而在手段之善和目的之善有机统一的意义上,三种形态的现代性又何其不同:原发性现代性国家,借助解构各种约定,通过军事打击、经济封锁、政治控制和文化殖民的形式,以逆全球化的方式,朝人类共同命运、共同价值逆向而行,保持自己的优势地位,推行利益优先原则,将自己所确立的价值原则如效率与公平、正义与平等、自由与幸福逐渐放弃和丢弃;它们既是“人类共同价值”的倡导者和践行者,又是人类价值的最大破坏者。复制性的现代性国家,面对原发性现代性国家的诸种逆全球化的违背人类共同价值的行径,要么紧随其后、甘做附庸,借以获得附带效应,要么隐匿消失、无语失语,任由帝国优先的资本逻辑、政治逻辑和文化逻辑横行于世。于是,无论从手段之善还是从目的之善以及二者有机统一的关系来看,原发性、复制性的现代性并没有甚至根本就没有从人类共同价值和命运的高度践行各自的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活动,相反,它们在广泛而持续地践行着利己主义、实用主义和机会主义的价值原则。它们无法创造出照看人类共同命运的哲学人类学体系,尽管不乏海德格尔的哲学人类学、哈贝马斯的人类世界理论,但它们均不能成为一个民族和一个国家的价值观。作为后发性的现代性,中国的现代化运动自其原始发生起就纠正、矫正甚至改造其他形态的现代性,从而显示出与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休戚相关的样式。首先,原发性的现代性是以向内私有化、向外扩张化的方式开启现代化运动的,无论从历史合理性和世俗合理性看,它都是以解构自由、平等、民主、人道的方式开启现代化运动的,这是一个对少数的统治阶级才有效的自由、民主运动。资产阶级与封建贵族为敌的同时,也与无产阶级为敌了。而中国形态的现代性则是通过内生发展式的道路开启现代化运动的,即通过建立、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式来实现效率与公平、正义与平等、自由与幸福这一系列基础价值和核心价值的,它要以正义原则为基础开启它的现代性逻辑。在它原初的制度设计中,基于手段之善之上的目的之善已经预先被预设出来,那就是让每一个中国人都尽可能共享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带来的好处。其次,在现代化运动中,中国形态的现代性表现出了超强的自我反思、自我矫正和自我完善的能力。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前的阶段,我们付出了经济停滞和文化倒退的沉重代价,而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又隐约出现了以资本统合政治和文化的趋向,如果让资本的逻辑代替政治、文化乃至生命的逻辑,就必然会滑向资本支配一切的深渊,而这是与社会主义的根本精神背道而驰的。如何超越原发性和复制性现代性的缺点,创造出坚守人类共同声音、倾听民众心声的新型现代性,无疑是中国走向世界以及世界接纳中国的根本性任务。
(二)问题丛:重叠结构的复杂性面向。现代化是一个不断制造问题又殚精竭虑地解决问题的过程。相较于原发性和复制性的现代性,后发性现代性具有优势与劣势意义上的二重性。从积极方面看,原发性和复制性的现代性其先天缺陷是逐渐显露出来的,这个先天缺陷集中表现为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人与人关系的危机以及人与自身关系的危机;后发现代性在其发生的初始阶段便认知和感受到了这种危机,于是在进行观念预设和制度安排上,便可将天人之道、人伦之道和心性之道渗透和贯彻到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了重蹈覆辙的风险。从消极方面看,中国形态现代性的发生和演进不过半个世纪之久,我们无法从传统观念和制度中承继支撑现代性的理念和文化,因为严格说来,支撑现代化运动的理念、制度、意志和行动只能在反复进行的现代化过程中养成、生成,而不能从过往的历史中寻找,更不能从原发性和复制性的现代性那里移植。中国形态的现代化是一个全新的现代化运动,既和以基督教为轴心的西方现代化不同,又与效仿和借鉴儒家文化的一些亚洲国家和地区的现代化有别。
从辩护与批判的立场审视中国形态的现代性,它存在十分明显的优势与缺陷。作为后发国家,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与发展可以理性地借鉴西方市场经济的成功之处而规避诸种缺陷。从成功之处着眼,市场经济作为一个复杂的社会设置,不仅仅是一个经济活动,更是一个复杂的政治活动和认识活动,相对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方式必须以更加合理的文化价值系统为基础,如健全的法律体系、成熟的公共理性、明确的契约意识、发达的监督系统、合理的奖惩机制等等。40多年的改革开放,一个重要的、可以取得共识的成就就是财富的快速积累,这是通过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的方式实现的。然而有增长而无法发展的情形又导致了新的社会矛盾,即不充分不平衡的矛盾。每个人或被动或主动地参与了社会改革,却没有平等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而这是与社会主义的价值诉求相违背的。在价值哲学的视野内,“中国问题”与“问题中国”是我们研究当代价值冲突的核心词语。从类型学角度看,“中国问题”乃是由普遍性、特殊性和个别性问题组成的“问题丛”。普遍性问题表现为任何一个推行现代化运动的国家都会遇到的问题,这就是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自我之间的价值冲突。例如,生态问题已经成为了世界性的难题;认同感和归属感危机成为横亘在人与人之间和谐交往的障碍;心灵失序成为自我关系的本质特征。特殊性问题表现为当代社会主义国家所面临的问题:社会主义制度是否存在进一步发展的可能性空间?是否可以用前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后社会主义来标识社会主义的递升进路?特殊性问题标识的是我们特有的问题。“问题中国”作为一个社会学用语,所表达的是价值哲学意义上的价值冲突,客观而准确地梳理和呈现这些问题,乃是为了修正它们、解决它们,为建设一个真正体现和实现终极之善的社会主义提供理论依据。
我们可以依照自上而下的顺序描述特殊形态的价值问题。(1)权力资本化与政治功能的消解。在经济、社会、军事和政治权力类型中,政治权力最具广泛性、深入性、权威性和弥散性,它依靠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而具有强制性和不可逆性。若对政治权力和行政职权没有足够的限制并划定清晰的边界,极有可能使当权者越过政治的边界而兑换成经济、知识和社会资本,从而降低政治的目的之善对手段之善的绝对约束力。(2)城市化及其伦理后果。现代化就是城市化的过程,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建设了超大城市,将政治、经济、文化资源集中在城市,使得城乡二元结构愈加突出。在城市空间分配上,也出现了空间分配不正义问题。城市社会的形成使得新型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交往和生活空间得以出现,它具有农村和城市边缘区所不具有的优势,如若将这种优势仅仅局限在城市市民中,而将其他身份的人排除在享用城市社会资源的可能性之外,与此同时城市的再建设、再治理所依靠的核心力量却是城市之外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话,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劳动者与劳动过程和劳动结果的严重分离呢?若此,就会加大、加深身份、地位、机会分配中的不公平,且这种不公平是由不正义的制度造成的。代内不公平会导致代际不公平。(3)教育理念和教育体制问题。工具主义的培养模式,造就了精致的利己主义。从外部结构看,如何公平地分配教育资源,如何最大限度地让更多处在弱势地位的人接受更好的教育,如何避免教育资本化、权力化始终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从内部结构看,如何保持教育规律的独立运行,少一些行政干预;如何解放教师的头脑,使之进行独立思维、正确思考;如何解放教师的双手,使之做出于意愿和能力且符合教育规律的事情;如何解放教师的耳目,使之观看世界的真相、倾听历史的声音和学生的心声;如何解放教师的嘴巴,使之合理表达自己的意志或进行意志表达,将言说天人之道、人伦之道和心性之道作为传道的重要基础;如何解放教师的空间,使之“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如何解放教师的时间,不让与教育规律和教育真理无关的行政事务剥夺他们自己的时间。教育行政化、资本化和技术化使教育偏离了教育的“是其所是”,将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功利主义和技术主义的观念植入受教育者的心灵深处,其结果要么使教师成为利己之人,要么使之成为无所追求的空灵者。(4)观念的革命与情感的转型。一种根深蒂固的政治观和权力观支配着人们。在相对可接受的意义上,把政治进行技术主义和本质主义的定义,获取权力的技艺,这是技术主义的定义方式。但就政治“是其所是”而言,政治是相关于每个人根本利益的所有方面。权力是一种能够排除抗拒以贯彻其意志而不被追问其正当性基础的可能性。如若把技艺意义上的政治和不问其正当性基础而单方面实施支配的权力观结合在一起,权力资本化就不可避免。在情感转型上,熟人社会是以自然情感为基础的,公共交往领域则以社会情感为基础。熟人关系陌生化、陌生关系熟人化是当下生活实践中的重要表现,它极易导致公共资源私有化,私有化比私有制更加难以发现、监督和防范。
五、中国形态的现代性:何所向与何所为?
一如阿伦特所言,思索、判断和意愿是人的精神生活的三种形态,这是任何时代的人都能够具备也必须具备的能力,但却由于不同的历史场域而有不同的高度、深度、广度和力度。现代性场域要求人们的是沉思的深度、论证的高度、知识的广度、判断的力度和意愿的长度。当把思索、判断和意愿这种内在于人的精神世界的潜质运行于外的时候,一种直接相关于中国形态的现代性的发展道路便被清晰地标划出来,这就是何所向与何所为的问题。何所向解决的是中国形态的现代性如何朝向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何所为回答的是完成这种朝向需要何种现实的能力体系。简约地说,这种能力体系就是信念论、观念论、德性论和实践论。
(一)朝向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信念论。信念论、观念论(知识论)和意见论是人们看待和对待世界的三种形式,关于三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先验方法论”部分作了精辟的论述,在此我们将充分运用这一思想,指明一种坚定的信念对于在全球化、世界化场域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何种重要的地位。一如康德所说,信念是主观有充分根据而客观上根据不充分的那种视其为真。任何信念作为一种意愿或意向,都是面向“尚未是”的“确信”。对中国形态之现代性的“尚未是”的确信,就是对尚未到来、对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极为重要的全球化、世界化的强烈意愿,是对一种好的全球化的孜孜以求。对“尚未是”的未来状态的确信和孜孜以求之所以极为重要,那是因为作为“尚未是”的好的全球化还只是一种可能,是对好的状态的预设,它只是多种可能性中的一种,而且是非常困难的一种。在理性的预判中,这种好的全球化不会自动实现,因为它除了受到自然规律的制约之外,还严重受到曾在不对等的全球化过程中持续获益的资本主义国家的阻挠,因为这些国家希望的仅是对它们有利而对其他国家不利的现代性,是不正义的全球化空间扩展和时间后移。同样都是对“尚未是”的确信,西方发达国家的信念与中国对人类共同利益的追求、对人类共同命运的关照这一坚定信念有着本质的不同。一种朝向人类共同利益和共同命运的坚定信念,突出地表现在目的之善与手段之善的预设和设计上。对世界化和全球化之终极目的的预设,就是对各自有利、全体有益的确信上。马克思曾就流通领域中的买卖关系的性质、形式、内容等问题以一种嘲讽的笔调说道:“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正因为人人只顾自己,谁也不管别人,所以大家都是在事物的前定和谐下,或者说,在全能的神的保佑下,完成互惠互利、共同有益、全体有利的事业。”〔10〕依据马克思的分析,在利己动机推动下发生的相互交换和普遍交往,首先满足的是个人、私人利益,结果却造成了公共利益的增加和积累,而这种被积累起来的公共利益也以自发的形式对每一个交换者有益,这也是斯密所坚信的市场交换的后果。如果此种情形已经或持续存在,那意味着这是一种自发的全球化。当公共利益增加到足够数量时,资本链条的上端国家就会制定不平等的国际规则,以阻止资本链条的中游和下游国家平等地享有这些公共利益,于是便出现冲突的、逆向的全球化。人类超越冲突的、逆向的现代性,将自发的公共利益变成自觉的公共利益,正是未来的现代性形态,可称之为自觉的现代性,它是对自发的、冲突的现代性的继承与超越。中国形态的现代性所欲构建的正是这种可分享和共享的公共利益。这就是朝向人类共同命运的信念论。当这个自觉的现代性作为目的之善被预设出来之后,能否找到实现目的之善的手段,也是一种信念,是可操作的、技术意义上的信念。这极其类似于韦伯的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的关系,当由信念所给定的目的已出现之后,责任伦理作为一种实现目的的技艺能否被落实到实践中,就显得极为重要了。二者之间更像是一种分析命题:目的之善蕴含着手段之善,如果手段是恶的,是对目的之善的消解,那么任何一种以手段之善的名义所确定的操作都是不可取的。在以此在出现的现代性场域中,在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中,约有三种逻辑相互交织,即资本、权力和文化。而这三个核心要素都是关于个体和社会的,但在不同的社会状态之下,三种要素会有不同的价值排序。一个好的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一定是把个体的生命、公共价值置于资本、权力之上,这便是由文化统合资本和权力,而不是相反。在公共卫生危机在世界范围内爆发并持续威胁个体生命之时,依旧将资本逻辑和权力逻辑置于个体生命和公共价值之上,那只能证明这样的国体和政体存在着严重的结构性缺陷和倒置的价值排序。相反,社会主义制度无论是在正常状态还是在非常状态下,都自始至终地用文化统合资本和权力,将民众生命和公共价值作为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的终极目的。如果说,将目的之善和手段之善有机统一起来以确立人类共同命运,乃是基于过往历史和当下事实而给出坚定信念,是主观上有其充分根据而客观上不充分的视其为真,那么只有将信念立于客观根据之上,坚定的信念才有现实性,这就是观念论问题。
(二)朝向和谐世界的观念论。于个体而言,价值总是先行于事实被给出;信念先于观念而被给出,然而,价值与信念只是主观上有充分根据但客观上不充分的视其为真,因此,如要实现价值和信念就必须使价值和信念获得充分的客观依据,而观念的生成正是为它们寻找客观依据的过程。观念是主客观都有成分根据的视其为真,是价值与事实的结合,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与现代性相关的观念,经历着构造的观念、冲突的观念和人类的观念三种形态。起始于15世纪下半叶的构造的现代性,不但构造了一个不同于以往社会形态的经济组织范式(由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要素组成的现代生产逻辑)、交往方式和生活方式,更是构造出了新型的观念体系,即以市场自治为轴心的经济哲学、以民主平等为轴心的政治哲学、以自由和解放为轴心的精神哲学。而将三种哲学统领起来的便是理性,无论是价值理性还是实用理性,一切神圣的和世俗的东西都要接受理性的批判和检验才能获得合理性和合法性。资产阶级在其构造现代性的初始阶段也曾信誓旦旦地要把平等、自由、民主、博爱变成普遍价值,即便是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为敌的时候,它们依旧以人类普遍价值的名义宣传着只对它们自己有效的核心价值体系。及至21世纪初逐渐出现现代性的冲突,作为现代化运动之既得利益的先发国家又不断制造出新的观念体系,如西方文明至上的观念、西方利益优先的观念、霸权话语的观念等等,并通过单边主义和贸易壁垒强化这种观念。事实证明,无论是在正常状态还是在非常状态下,这些观念和行动都是构建世界良序、实现人类共同利益的最大障碍。是退回到前现代性的分割、封闭状态,还是超越狭隘的观念和利益而朝向世界和谐,已然变成了百年不遇之大变局的根本性问题。在此种语境下,重建哲学人类学意义上的观念就变得极为重要而迫切。
第一,重建世界观念业已成为存在论、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共同主题。起始于15世纪下半叶的现代化运动,早已打破了民族与国家之间的空间隔置和文化藩篱。从积极的方面看,世界性的生产体系、消费体系、价值体系使得民族和国家的生产、交往和生活变成了世界性的,扩大了量,提升了质;从消极的方面看,地区性的风险、危机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成为世界性的危机,面对这些瞬间爆发、快速蔓延、持续破坏的公共危机,所有个体、民族和国家必须放弃狭隘的个体利益、独尊自大的傲气,全面合作,集体攻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既是一个存在论事实、认识论难题,更是一个实践论难题。
第二,重构法则观念。人类构造各种观念并非只是为了解释世界,更是为了改造世界,即将观念变成可以论证和公度的法则,再将法则变成行动。“在自然界中每一物件都是按照规律起作用。唯独有理性的东西有能力按照对规律的观念,也就是按照原则而行动,或者说具有意志。既然使规律见之于行动必然需要理性,所以意志也就是实践理性。如果理性完全规定了意志,那么,有理性东西那些被认作是客观必然的行为,同时也是主观必然的。也就是说,意志是这样的一种能力,它只选择那种,理性在不受爱好影响的条件下,认为实践上是必然的东西,也就是,认为是善的东西。”〔11〕康德为我们提供了两个思考法则的向度:一个是意志,一个是理性。作为动机,意志指引人们去制定一个普遍有效的法则,意志又推动人们去严格遵守法则。无论是指引还是推动,意志都决定着法则的给出和践行,如若是出于利己动机,仅制定一个于我有利而于他者不利的法则,或制定一个普遍有效的法则,但只希望或只要求他者遵守,而置自己于例外,那么结果便是要么没有普遍法则,要么不能遵守普遍法则。即便作为动机的意志已经确定,人们也未必践行法则,这需要实践理性的持存和运行,它能保证人们在行动过程中抵御外部诱惑、抑制内心冲动。在行动结束时,对自己行动的正当性进行反思,通过自我鉴定和自我修正以强化意志和理性。在现代性的初创阶段以及后来的迂回发展中,一种有利于各个交往主体的国际规则被逐渐确立起来,并在一定程度上得以践行。然而,在诸种国际规则的践行中,处在中游和下游的国家并不总能拥有平等的话语权,优先破坏规则的通常是上游国家。随着中国在国际舞台中的地位愈显重要,争夺话语权的斗争愈演愈烈。冲突的现代性已达到了只有重新定义和重构现代性,才能使全球化朝向对各个交换和交往主体共同有利的方向发展的程度。能否从冲突的现代性跃升为自觉的现代性,需要人类进行集体性的反思、整体性的省思,放弃以自由为伪装的任性,而以责任为道德基础重构和谐的现代性。
(三)朝向责任主体的德性论。如果说一个行之有效的国际规则体系作为在全球化过程中相互交换和交往的主体之间可以相互提出的有效性要求,还是一种外在的约束性力量的话,那么保证这种有效性的核心力量则是内在的德性。在全球化过程中,个体、集团、民族和国家是基本的行动主体,都有遵守国际规则的义务,也有获取收益的权利,但国家才是最为主要的利益主体,因为国际规则的制定和遵守都是以国家为基本单元的。表面看来,国家是虚拟的主体,它没有道德人格,更没有道德体验,但这却不能成为任何一个国家任意妄为、横行天下的理由,因为国家作为非人格化的集合,乃是以政治精英集团为核心力量的,国家意志就是精英者的意志,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国家伦理就是政治精英的德性。对此,黑格尔深刻地说道:“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是作为显示出来的、自知的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这种精神思考自身和知道自身,并完成一切它所知道的,而且只是完成它所知道的。”〔12〕那么,何种性质的国家才会成为实体性意志的伦理精神并完成它所知道的伦理精神呢?如若像西方国家所自诩的那样,它们拥有最完备的国家形式,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拥有最能体现自由、平等、民主的文明体系,那么就应该在国家治理、社会管理和全球治理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和实现黑格尔笔下的伦理精神,这种伦理精神不但在一国之内是有效的,在国家之间也是普遍有效的。然而在当下此在的国家治理和全球治理中,以个体为源初形态、以集团为中间形态、以国家为终极形态的利己主义成为了轴心性的观念和主流性的行动;持续不断的公共卫生危机更加暴露出以原子主义和个人主义为归宿的规范论和德性论存在的严重缺陷;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和结构性不平等更是暴露出西方制度的致命缺陷。相反,知止而行的道家道德境界,反求诸己、为仁由己的儒家伦理精神,以人民为行动主体和价值主体的社会主义精神,业已成为拯救冲突的现代性的文化资源。
(四)朝向行动正当性的实践论。信念论、观念论和德性论终究都要汇集到行动中来,人成为什么,一个国家成为什么,固然取决于他(它)言说什么,更决定于他做什么;只有不断做公正之事的人才成为公正的人;只有做有利于人类共同利益之事的国家才是负责任的国家。而要做得好、行得好,就必须拥有且反复运用实践智慧。超越冲突的现代性而跃升到自觉的现代性,其实践智慧的基础就是充分且公开地运用公共理性。在“逐渐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变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要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13〕的场域下,价值共识和公共理性到底具有怎样的规定呢?“政治社会,以及事实上每个合理和理性的行为体,不管是个人、家庭,或者社团,甚至某种政治社会的结盟,都有明确表达其计划,将其目标置于优先秩序之中,以及相应地作出决策的方式。政治社会这样做的方式就是它的理性。它做这些事情的能力也是它的理性,虽然是在不同的意义上:它是一种知识和道德权力,扎根于人类成员的能力之中。”〔14〕罗尔斯在指出了公共理性作为一种实践能力之后便明确规定了公共理性所指向的对象:“公共理性在三个方面是公共的:作为公民的理性,它是公众的理性;它的目标是共同的善和基本正义问题;它的性质和内容是公共的,因为它是由社会的政治正义概念所赋予的力量和原则,并且对于那种以此为基础的观点持开放态度。”〔15〕令人疑惑的是,公共理性作为一种道德权力和实践能力,原本是由罗尔斯提出的,这意味着西方国家有足够的愿望和能力来充分运用公共理性于一国的国民以及相互交换和普遍交往的国家之间,从而成为西方国家的伦理精神。然而它们却在国际冲突中丢失了这种精神,相反,社会主义国家却在全球化进程中,在继承和发扬本民族的伦理精神的基础上,越来越有强烈的愿望和坚实的能力运用这种公共理性。这充分证明了一个民族、国家的生命力就在于随着历史的变迁而不断反思、矫正、完善甚至超越自己。中华民族就是这样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