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思人类的解放:列斐伏尔与马克思主义差异性空间政治学
2020-02-10鲁宝
鲁 宝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
自列斐伏尔(Henri Lefebvre)的思想越出法兰西国土而在英美世界进行“理论旅行”以来,就不断遭遇这样或那样的误解。如爱德华·苏贾(Edward W. Soja)所说,列斐伏尔是20世纪所有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中最不为人所了解的人物,也是被人误解最深的人物。自1990年列斐伏尔去世和《空间的生产》英译本出版以来,马克·波斯特(Mark Poster)仍旧将他视为一位人道主义的或者存在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安迪·麦瑞菲尔德(Andy Merrifield)认为他实现了视野的空间化转变,是一位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地理学家或者城市社会学家;更有学者将列斐伏尔视为后现代地理学的鼻祖(爱德华·苏贾),认为其具有后现代血统(Michael J Dear),开启了后现代超空间的认知测绘(Fredric Jameson)。在英美学界,对列斐伏尔误解和误读的代表主要有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大卫·哈维(David Harvey)和爱德华·苏贾。当然,这种误解同时也可以说是一种创造性的“重构”,促进了列斐伏尔思想的传播,但同时又存在断章取义甚至完全“脱语境化”的问题。简言之,将列斐伏尔人道主义化、经济主义化和后现代主义化的观点都是值得商榷的。以上诸种误解既源于各自理论视野与立场的差异,也因列斐伏尔思想的整体性被忽视所致。所谓整体性,不是要用某种单一的标签去统摄列斐伏尔的思想,而是要具体地、历史地、全面地理解列斐伏尔的思想及其关心的核心问题。基于此,笔者以列斐伏尔晚年提出的空间政治学解放路径为案例,尝试澄清若干相关问题。
一、 差异化:筹划一种差异性社会的政治哲学方法
美国后现代地理学家爱德华·苏贾反复强调:“列斐伏尔始终保持着一种深深的边缘意识,在与现存的权力中心的控制作抵抗的过程中形成了一种桀骜不逊的、异端的生存方式与反中心的、空间性的意识与地理学的想象。”[1]列斐伏尔坚持将“差异化”置于社会与政治实践的具体情境之下,并将其与所谓的城市权与空间权的分析联系在一起。列斐伏尔的空间分析是以马克思主义辩证法为基础的。他在对资本主义抽象空间统治形式进行批判的同时呼吁必须认识到当代资本主义阶级斗争的多种形式,反对抽象同质化的、经济决定论的马克思主义,必须以差异性的空间政治哲学重新想象马克思主义[2]。
“差异”概念拥有浓厚的法国哲学思想传统,这种传统在20世纪法国哲学思想发展历程中体现犹为明显。托蒂·梅(Todd May)指出,那些外在于法国哲学思想传统的人可能会比较困惑,为什么法国哲学那么关注差异?在他看来有两个主要原因:
其一,差异之所以被边缘化或者被忽视是因为哲学本质主义的传统所导致的,笛卡尔思想即是后者的代表之一。
其二,是为了与极权主义(totalitarianism)作斗争,这一点贯穿于整个当代法国思想[3]1-3。
无论是从伦理学、语言学角度还是从形而上学角度思考该问题,传统思想都将差异排除、扭曲、压抑直至还原为同质化的“整齐划一”。20世纪法国诸多哲学家之所以如此关注差异,其基本原因是他们都试图恢复差异,避免哲学与社会实践的极权主义[3]4。毫无疑问,作为与法国20世纪一同前行的人,列斐伏尔对差异概念的使用和讨论无法脱离整个时代的思想氛围与理论背景,运用差异对教条主义和极权主义进行批评也是列斐伏尔思想中的应有之义。
第一,在《差异化宣言》一书中,列斐伏尔抨击了1968年之后西方社会政治体制持续不断同质化的控制倾向,他追寻了差异概念的起源与谱系学,指出我们应当追求一种以差异为基础的反抗策略与方法。列斐伏尔将葛兰西(Antonio Gramsci)的“霸权”概念都市化、空间化[4]200-201,并指出资本主义通过内在的城市殖民与外在的空间隔离驱逐、消灭日常生活和空间中的多样性与差异,进而再生产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以维护自身的霸权地位。差异性便成为抵抗那种霸权的重要理论入口。列斐伏尔强调,实践行为的差异不同于思想和观念的差异。哲学家和逻辑学家所说的那种有思想而无生命的差异与富有生命活力的差异是相反的。差异不可以还原为庸俗的重复性演示,相反,差异意味着独创性、差异性、多样性、区别性等[5]65-66。因此,差异权并非存在于文本和语言规定之中,而是存在于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社会实践中。正如他在《差异化宣言》的结尾所说的,“差异化是关于生活的。不是思考而是‘取用’差异”[5]186。因此,列斐伏尔所说的差异化是通过生活经验和社会关系的过程达到的,差异化不是一个固定的先验本体,而是一个实践敞开的过程,一旦建立新的生活方式和新的社会关系,差异性社会本身就会得以实现。
第二,列斐伏尔区分了三对范畴:第一是最大的差异与最小的差异;第二是诱导性(induced)差异和生产的(produced)差异[6]396;第三是特殊化与差异化,前者是基于自然的内在区别,而后者则是无限的可能的区别。诱导性差异是在资本主义制度运行中产生并与之相一致的差异,而生产的差异是国家霸权无法接受的差异。同样地,最小的差异是特殊性的无法“威胁到”既定秩序的差异,而最大的差异则是直接挑战现存霸权秩序的差异[6]372。国家力图将最小的差异粉碎散播到各个特殊性之中,并将生产的差异转变为诱导性差异。相反,列斐伏尔的差异政治学追求“总体”之中的“差异”,反对“现存抽象空间中的诱导的差异”[6]64。对列斐伏尔来说,只有对阶级斗争非同质化的、差异化的理解才能“阻止抽象空间对整个星球的支配以及它们对所有差异的掩盖。只有阶级斗争才有能力区分和产生不属于经济增长战略、逻辑或制度本身的差异,也就是说,这种差异既不是由经济增长诱导性产生的,也不是经济增长所能接受的”[6]55。
第三,列斐伏尔的差异概念与诸多迷恋差异概念的理论家、哲学家以及后马克思主义、后结构主义者不同。换言之,列斐伏尔所说的差异与伦理学的、语言学的或者本体论的差异概念不同。与种种后现代主义的脱离具体社会物质实践活动的抽象的语言哲学概念不同,列斐伏尔的差异概念更多的是指一种总体性差异,它是基于空间政治实践活动与无产阶级革命斗争获得的不同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抽象同质化空间统治的差异性的社会形态。“差异化”概念为未来可能性的社会政治规划提供了哲学基础。苏贾的后现代地理学仅仅强调“第三化”的语言游戏本体论,这种观点的集大成者当属于后马克思思潮语境中的德里达,其差异概念实则为“延异”主义(diffêrance)概念。它指的是一种延缓的、流动的、不稳定的语言,意指关系,它既指时间的延迟,又指其在空间上的区分。列斐伏尔的差异是一个“多维度的斗争概念”,而不是一个语言学概念,“差异性惟有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斗争方才能够生成”[6]64。列斐伏尔认为差异不是以特殊性、原初性或个人主义为基础的,差异来自于斗争、概念与生命体验[5]171。列斐伏尔试图避免差异概念流于一种空泛的平等性意义。正如斯蒂凡·凯弗(Stefan Kipfer)所说,“德里达的语言哲学的自我指涉的符号世界将会使人们局限在一个去肉身化的抽象的语言世界,它也同时预示着商品化的、国家主导的新资本主义抽象空间的等价逻辑”[4]202。法国当代后现代主义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费利克斯·加塔利(Félix Guattari)二人与列斐伏尔在追求差异性的空间政治方面具有部分共识,在《差异与重复》(1968年)一书中,二人主张要实现一种根本的本体论决裂,用差异和重复关系模式取代同一性及其否定与矛盾概念[7]。在《千高原》中,他们试图通过块茎学与游牧学来突破传统决定论,寻找偶然性的、差异性的、歧义性的空间政治,但他们无法为新社会形态的建立给出一个可以描绘的可能性方案。他们最终逃逸到一个颂扬艺术、躯体以及个人化存在模式的空间中避难,于是马克思的无产阶级革命斗争变成了一种无躯体的欲望形而上学的冲动与游牧。这是一种欲望游牧的后现代空间再现叙事,是一种尼采化甚至弗洛伊德化的欲望与力比多政治经济学[8]。
第四,列斐伏尔在其对日常生活的批判中以及在对资本抽象空间的身体反抗中,始终遵循着马克思主义总体性差异哲学的辩证批判性质。马克思认为,“具体之所以具体,因为它是许多规定的综合,因而是多样性的统一”[9]40。与黑格尔那种将实在理解为思维自我运动、自我生成的抽象同一性哲学方法不同,马克思通过对社会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环节的考察得出对社会形态进行考察的具体方法,即“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9]42。这种方法论也被马克思贯彻到他对未来社会形态以及社会主义新人的表述中。马克思认为,替代狭隘的同质化的虚幻的共同体的将是“自由人的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0]。时间是人类发展的空间,未来社会的新人也彻底摆脱了被碎片化分工所割裂的空间异化状态而成为全面的多样的总体人。因此,将列斐伏尔后现代化或者后结构主义化是一种脱离具体语境的抽象僭越。列斐伏尔仍旧坚持马克思宏大的历史叙事,并以微观的空间生产叙事改造它,他亦坚持无产阶级的革命解放议程,尽管这种主体已经泛化为包含更多边缘主体的次无产阶级。
二、 差异权与城市权:互补共生的空间政治学探索
列斐伏尔早在1968年初就提出了“城市权”概念,晚年他在重塑城市权概念的同时又提出了一个差异权概念。一些研究者就此认为列斐伏尔晚年走向了后现代主义的多元主义政治道路,并且认为“差异权”与早期提出的“城市权”之间是不可同时成立的。他们将城市权利视为一种特殊性的实证主义的固化的法条权利,从而认为它与流动多变的差异权是相互矛盾、相互冲突的。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城市权利像一个呐喊和诉求……一种改变和重塑城市生活的权利。”[11]173城市权利在列斐伏尔那里并非一种非常具体的特殊的资产阶级法权范畴,而是一个具体的城市作品的生产过程。城市与其说是一个工业生产与资本积累过程的产品,不如说是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居民或者公民的作品、一个再造的不断重构的艺术作品。城市权利就是让所有居民具有不被各种同质化、等级化、碎片化空间统治机制所歧视、隔离与抵斥的权利。城市权利代表着居住的权利、生活的权利,以及城市及其居民有权拒绝外在力量(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驱动等)的单方面控制,城市的权利就是居民控制空间社会生产的权利,是一种居民能够参与使用和制造城市空间的可能性[12]238-254。
晚年的列斐伏尔将城市权、差异权以及其他不同权利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一种手段,去挑战同质化、碎片化以及由于国家、市场和官僚机构相互配合以推动消费和加强社会控制而导致不平衡发展的控制力。在列斐伏尔看来,“城市权利,辅以差异权和信息权,应该对城市居民(citadin)和多项服务用户的公民权益进行修改、具体化、实用化。一方面,这将肯定用户的权利,知道了他们在城市区域活动的空间和时间的想法;另一方面,也涵盖了使用中心空间的权利,而不被分散排挤到贫民窟(工人、移民、‘边缘人’甚至‘特权者’)”[11]34。 他强调具有差异性的权利是“不被本质上相同的权力强制根据既定范畴归类的权利”[13]35。这种力量属于所有城市居民,首先属于那些居住在城市、体验城市空间的人,也包括无家可归的人、残疾人、新移民等;还属于那些被剥夺生活权利的失业者和贫困的人,以及受到不公正待遇的人。在此基础上,列斐伏尔强调“具有差异性的权利”不特别强调“差异”二字,也不能陷入后现代主义无尽的分歧和争论中。相反,试图更好地诠释“抵制/斗争的权利”以及特殊与差异之间的区别和二者之间的动态关系是列斐伏尔的“差异化”课题。他认为从前者向后者的运动是差异形成的时刻,且只有通过政治斗争才可实现[14]。
大卫·坎宁安(David Cunningham)强调,差异空间与抽象空间之间的区别要比列斐伏尔所提的关于替代性空间与抽象空间的区别更为根本,他认为要正确处理城市权利与差异化权利之间的关系,二者缺一不可、不可偏废[15]。如果没有差异化权利,城市权利有可能被激进化为一种实证主义与制度化范围内的集体权利。与之相类似,如果差异政治、差异化权利没有扎根于城市权利,很容易在各种各样差异化、多元化的物化概念解体过程中崩溃。后现代主义的多元主义诉求就陷入了此种泥淖中而不能自拔。在此,巴特勒(Chris Butler)批评了麦瑞菲尔德(Andy Merrifield)响应极左派政治号召而取消城市权力的错误。麦瑞菲尔德不断地批判列斐伏尔基于1968年风暴经验所提出的集体参与的城市政治实践与方案,批评列氏的差异空间生产表达了一种从可能到不可能的乌托邦的开端[16]158。不难看出,列斐伏尔意欲把城市革命、城市权利与差异权利辩证统一地结合起来,而这正是列斐伏尔空间政治学的一个基本贡献。列斐伏尔总结了抽象空间的典型特征:
首先,这是一个完整的 (global)空间,并且作为主权空间而继续其存在,在该空间中,强制规则被得以贯彻实施,因此形成一个拜物教的空间,因而是消解了差异性的空间;其次,它是一个碎片化(fragmenté)空间,是呈分裂、脱节状态的空间。这是一个有特殊化定位的空间,即有特定位置或者地点的空间,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不仅是为了控制它们,而且为了使它们可以相互交换;最后,这是一个等级制(hiérarchisé)空间,从最低贱的位置一直到最高贵的位置一字排开,从被禁忌物起直到至尊无上者。[6]282
那么,主张城市权利与差异权利,就是超越资本主义抽象空间机制,消除由商品化、技术化、消费化、城市规划设计、国家生产方式以及全球化对地方的粗暴压制所导致的同质化、碎片化、等级化等日常生活异化症状,恢复日常生活自身的节奏与差异权利。通过城市革命、城市权利的政治斗争,列斐伏尔深化了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差异性总体革命道路的探索。但与马克思不同的是,列斐伏尔建构了一种差异化的政治想象美学,使得空间政治成为一种基于可能与不可能之间的空间现实的具体乌托邦。大卫·坎宁安指出,列斐伏尔试图在抽象空间之外寻找另类的差异空间,有可能消除差异空间具体的可能性形式而使之成为一种同样沦为抽象状态的不可能的想象。正确的问题提法是,不是超越抽象空间的另外的差异空间,而是超越与抽象空间相对立的具体的差异空间。我们不能把抽象空间作为加了括号的东西省略掉,在此意义上,提出差异与抽象对立这样一个问题可能要比提出在差异与抽象之间二者抉一的方案更为简明可行。唐·米切尔(Don Mitchell)在2003年出版的《城市权:社会正义与为公共空间而斗争》一书中再次重申了列斐伏尔的城市权与差异空间的思想——权利的斗争是空间生产中反对抽象权力的工具。但是权利对话不仅仅是工具,如果成功的话,它就能提供支持差异空间生产的制度化保障,以反对抽象空间直至摧毁它。因此,权利是生产的空间过程的一部分[17]。
三、 取用性空间:对抽象霸权空间的批判性超越
资本主义抽象空间的霸权不是通过连接同一性而否定差异,而是通过不断生产最小的差异且在所有维度上将它们收编、统一起来。资本主义的都市规划者、建筑师和设计者的空间实践通过将日常空间还原为工业化的、新殖民的以及父权制的空间而建立新的资本主义的空间霸权。然而,资本主义都市空间无序、混乱且有差异的生产同时也揭示了资产阶级无法完全消灭“身体”和“感知性的生命领域”,无法完全将差异还原为抽象的霸权空间,于是就从中兴起了一种反霸权的(counterhegemony)空间。这是一种差异性的、具体的、使用价值居于主导地位的“取用性空间”(appropriated space)。取用性空间不是来自于抽象空间之外的虚拟存在,相反,列斐伏尔认为,“抽象空间本身包含着一种新的空间类型的种子。我将这种新型的空间称其为‘差异性空间’,因为就抽象空间倾向于同质化这一点而言,就其倾向于抹杀现存的差异性与特殊性而言,一种新空间除非强调差异性,否则是不可能诞生或产生的”[6]52。
通过对马克思和海德格尔(Martin Heidegger)等思想家的创造性挪用,列斐伏尔区分了一组重要的概念:支配性(dominated)空间和取用性(appropriated)空间(1)“appropriate/ appropriation”一词在《空间的生产》一书中也衍义甚多,向有“使用”“取用”“恰当”“占有”“挪用”之译法,甚至有海德格尔后期著作所说的“本有”(ereigenis)之义,在大多数情况下勉强通译为“取用”。。法国都市社会研究所(简称ISU)对法国当时的集体住宅与独栋住房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一份研究报告,在为其所写的序言中,列斐伏尔就已经简单讨论了取用与支配的关系[18]。所谓被支配性的空间是指被技术与社会实践所中介化了的空间,它与政治权力有着紧密联系,在近现代世界它主要是指被政治与资本所支配了的空间,是资本主义统治秩序的现实化、具象化表现。而所谓的“取用性的空间”这个概念,既是对马克思关于“劳动并非对自然的征服占有而不过是对自然物质形态的改变”[19]这个观点的借鉴,也是对海德格尔后期“存在历史观”中关于“后历史”的“居有”或者“本有”(Ereignis)概念的创造性挪用。这个概念主要指对自然空间的改造是为了满足社会群体需要与可能性要求的创造性活动。列斐伏尔以此强调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种身体化的具体“使用”关系,其与近代工业化社会以来的“去身体化”的抽象的“征服性/支配性”(dominant/domine)关系针锋相对[6]164-168。
取用空间和支配空间之间的对抗是一种历史性的、具体的、辩证矛盾关系。支配就如同交换价值一样,利用等价的逻辑与同质化、重复性的策略生产和再生产着资本主义的抽象统治空间。同时,这种抽象空间具有交换价值的等价形式和量化特征,它“否定了所有的差异,否定了那些源自于自然和历史,以及源自身体、年龄、性别和族群的差异……属于财富与权力的中心的支配性空间,不得不去塑造边缘性的被支配空间”[20]55。支配与取用之间的矛盾以及交换价值与使用价值之间的矛盾的最终根源是资本主义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是生产资料、空间的私人占有与不断扩大化的、碎片化的社会化空间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些矛盾最终导致空间的爆炸[20]52-53。
列斐伏尔认为西方激进知识分子应该积极把握空间的政治矛盾爆发的时刻,在空间中进行阶级斗争和空间革命,推翻资本主义财产关系制度和官僚空间的机构形式,从而建立一种差异性的社会主义空间。如果说马克思将社会主义社会中的生产定义为满足社会需要的生产,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那么列斐伏尔则提出了一个更加宽泛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空间的生产中,“空间的私人占有权将终结,与此同时那主宰空间的政治国家也会同样衰亡。这体现出了从支配到取用的转变,以及使用价值对交换价值的优先性地位(即交换价值的衰退)”[6]410。
列斐伏尔对差异性和“取用”空间的强调,与福柯对“异托邦”(heteroutopia)、他者空间的强调以及德波(Guy Debord)对“异轨”的强调具有异曲同工的效果。上述理论都是以差异和他者姿态为后“68”时代的激进批判理论打开新的理论空间,以异质性来反思欧洲中心主义和现代性路径,为后现代条件下的政治抗辩提供了可能性。这一理论诉求摧毁了西方社会奠基于同质性线性时间假设之上的宿命论和进化论历史观。不过它们之间仍有巨大差别。列斐伏尔和福柯对现代空间的批判与海德格尔的存在主义立场不同:福柯的政治学其实是一种空间统治术或者权力几何学,虽然他的分析是历史主义的,但他的“异托邦”概念却是非历史的,与具体社会的生产方式无关,他也无意于建立一般的权力空间理论;列斐伏尔则代表了以一种空间政治经济学批判路径来剖析资本主义病症,力求建立宏大的元社会空间理论的观点。对于德波代表的情景主义“异轨”,列斐伏尔虽然不无赞扬,却认为“异轨与生产在意义上是无法截然分开的……异轨不是创造,它除了暂时地摆脱支配性的空间统治外什么也做不了”[6]168。
列斐伏尔始终与经济主义和教条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解释作思想斗争,同时列斐伏尔对差异性空间与取用空间的强调并不是要回到想象的过去那种自然的乡愁之中,对于列斐伏尔而言,社会主义的革命性转变需要占用空间,需要自由地使用和创造差异性空间以及各种空间权利。“社会主义这种社会的转变,意味着空间的拥有和集体管理……最终克服工作空间与商品空间之间的分隔和脱离。”[20]53不过,社会主义革命的转变并不能完全接受资本主义所生产的空间,否则便形同接受既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但也不意味着完全打碎这种空间,空间和都市革命是要释放资本主义空间的生产力,最终为社会主义的城市空间建设提供物质前提和基础。
四、 社会主义新公民实践:人类解放道路的新起点
如果说马克思力图从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超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对立并确立人类解放的科学理论基础,那么列斐伏尔就是以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为基础,将差异权、城市权、空间自治权与新公民权结合在一起,为社会主义差异性空间政治寻找到了落脚点,为马克思主义无产阶级解放乃至新人类的理想提供了一种有意义的身份归属。简而言之,大众民主是社会主义差异性空间政治的具体化和现实化。如果说差异性政治是一种马克思主义方法论原则的话,那么新公民政治哲学实践就是对资产阶级狭隘公民法权思想的批判,因为它试图彻底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与上层建筑,为人民群众在城市社会中的空间正义而摇旗呐喊。它不是西方自由主义的形式民主,也不是后马克思思潮的修正主义诉求,而是对社会主义社会公民解放与人类解放辩证关系在城市空间维度上的进一步探索。它既对前苏联高度集权的官僚体制极其失望,又极力反对与资产阶级相妥协的改良主义。此种立场使列斐伏尔的政治哲学迥异于当时整个法国左派,他持续批判左派和右派生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局限。列斐伏尔之所以坚持走不同的道路,更源于他对二战以后城市抽象空间新趋势的研究,他认为在完全都市化的语境下,从城市权到新公民权是一脉相承、顺理成章的事情。它意味着在后社会主义时代,列斐伏尔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宏伟理想作出了富有勇气的政治探索。
在去世的前一年,列斐伏尔又发表了一篇政治哲学文献《从社会契约到公民契约》[21],重新强调一种区别于辩证唯物主义体系的新辩证唯物主义。他再次化身为一名政治哲学家,将日常生活批判与邻里关系、城市空间、乡村边缘、民族国家甚至全球规模的社会政治运动联系在一起,继城市权、空间权、差异权之后提出了新公民权利的问题。
首先,列斐伏尔提出的新公民权概念得益于其对自治(autogestion)问题的持续反思。列斐伏尔强调自治并不反对阶级斗争,而是对它的补充,它不仅是一个激进的民主治理的规划和议程,而且还是一个不断的自我批判和冲突斗争的矛盾过程,“工人自治并不消除阶级斗争。它能够刺激阶级斗争”[13]120,自治的永久的斗争只能是阶级斗争,这是对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与革命政治学的持续践行[22]135-136。他把自治描述为冲突性实践,认为它是攻破现存支配系统的突破口。自治意味着在社会所有层面上的一种新的社会实践。在列斐伏尔看来,自治是一个改变生活的口号,是革命的目标和意义。自治意味着一个新的社会的实践过程,这个过程牵涉到官僚制和集中化的国家管理的衰落,它是一个向着无限可能的、作为整体的社会开放的空间。自治“能够克服日常生活的分裂,并且能够建立胜过那些仅仅矫正分裂的新制度的社会实践,它最终导致国家的消亡、社会主义的重新定义”[13]124-125。列斐伏尔注意到自治概念的有限性以及被滥用的严重后果,意识到“自治”概念在左派中已经变成了一个“空洞的口号”,成为一个虚假的激进政治民主的“无限的垃圾理念”,如在后马克思思潮代表德勒兹、拉克劳(Ernesto Laclau)与墨菲(Chantal Mouffe)那里。列斐伏尔并不欣赏拉克劳、墨菲以及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对现代政治价值和形式还抱有好感甚至希望的民主之路,徳勒兹则意图取消一切层级化的国家专制,主张将物质生产和欲望从国家控制之中解放出来,即解辖域化。列斐伏尔反复强调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所说的“国家消亡说”,主张未来的自由人联合体、工人和新市民自治。徳勒兹使用逃逸线、革命性欲望机器表达了游牧无政府主义的或者无躯体的政治解放形式,欲望概念在他们那里成了生产性、中立性甚至革命性的本质主义存在,欲望机器解放便与当今不受限制的流动资本的消费主义达成了共谋。列斐伏尔不是把自治完全当作后资本主义的制度框架,他认为自治代表了当前条件下大众民主转变的重要基础,且只有通过从工厂、大学和政治机构到城市空间的政治联合,才可能形成去中心化的新的形式,才能最终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克服资本主义日常生活危机,进而创造新的社会主义空间。
其次,新公民权利作为一种政治解放策略,是人类解放的政治哲学前提。马克思在《论犹太人问题》中作了如下论述:“人作为特殊宗教的信徒,同自己的公民身份,同作为共同体成员的他人所发生的冲突,归结为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之间的世俗分裂。”[23]可见,公民身份的问题并非宗教解放的问题,也不仅仅是政治解放的问题,而是一个普遍的人类解放问题。但是人类的解放必须以政治的解放为前提,政治的解放必须以人类的解放为目标,二者是辩证关系。马克思后来力图从市民社会的政治经济学批判中超越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二元对立。列斐伏尔认为,“马克思主义传统的一个严重错误不是低估和忽视人权和普遍的权利斗争,而是没能利用斗争使之变得更加广泛、更加深入”[12]247。因此,要首先完成彻底的政治解放,把权力和生产资料所有权从资产阶级手中剥离出来,也就是首先获得新的公民权,尔后才能促进人类的解放,而人类的解放正是政治解放和新公民权的完成和未来目标。在目睹了20世纪资本主义与国家社会主义都市化的普遍失败之后,列斐伏尔试图强调都市社会将成为后社会主义的理想社会方案。这是现实的人的新归属方式、新的身份,它敦促人们在人权框架之外重新思考城市的权利,而不是将其理解为一种资产阶级法权意义上的权利(entitlement)[24]。列斐伏尔提出的新公民权利概念挑战了近代西方社会的自由民主传统及其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下旧的公民权模式,那种旧模式仅仅将公民权限制在代表制的狭隘范围内,且仅仅把主权民族国家当作最高的政治共同体。同时,列斐伏尔将新公民权利与他在20世纪60年代末提出的“城市权”联系起来:“改变和重塑城市生活”的权利“意味着一种革命性的公民概念”。所以说,城市权与公民权是辩证统一的概念,在完全都市化的社会中,公民同时也是市民。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还处处存在着剥削、种族隔离、贵族化和城市空间私有化的问题,公民权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列斐伏尔将新公民权奠基在城市权之上,正是为了扩大城市公民集体参与决策的权利以及根据他们的利益去生产自己的都市空间权利,它将改变构成城市空间生产基础的权力关系,从根本上将控制权从资本市场和国家转移到城市居民手中[16]149-150。到那时,国家不再是一个资本积累、政治统治、日常暴力的工具,而是一个通过斗争肯定和保障由差异产生的空间自治、直接民主、民主自治的舞台。
最后,差异性空间政治学既是他一生对马克思主义进行详细解读和发展的结果,也是他通向新世纪资本主义批判的政治哲学实践的重要途径。这是一种后社会主义时代的大众民主社会理想,其表面上类似于无政府主义的激进民主主义,但与拉克劳、墨菲等人主张的激进民主有着实质性区别:拉克劳、墨菲主张彻底的反本质主义、反经济主义,他们将马克思的革命主张变成了一种与社会集体无涉的个体对抗,无视经济条件而仅仅主张霸权斗争,其实质是一种与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存在勾连的“非阶级政治”,会最终沦为一个超越历史阶段的话语游戏。列斐伏尔的政治哲学目标则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则,是立足于无产阶级集体社会历史实践和革命转变的漫长过程的最终结果。简而言之,列斐伏尔用共享发展替代了不均衡的增长概念,用差异的政治学替代了国家霸权的抽象、同质化和消费主义,用大众民主社会或者空间自治替代技术官僚和统治阶级的抽象空间[22]4。总之,对共产主义的重新定义不是由国家和政治决定,而是由对国家和政治的批判决定,最终由对空间的生产、取用和自治决定,无论是个体还是集体,离开取用性空间都是无法存在的[12]205。以上这些分析最终在社会行动和政治哲学方面凝聚成一个新的世界化视野,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人类解放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