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向整合: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与创生逻辑
2020-01-19胡象明
胡象明,齐 磊
与社会总体文化相比照,政治文化是一种亚文化现象。作为引领政治人的行为规范和处理公共秩序的一套话语体系,政治文化愈发显示出自身促进政治发展的积极效应。政治文化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阿尔蒙德认为:“政治文化是一个民族在特定时期流行的一套政治态度、信仰和感情。它由本民族的历史和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活动的进程所形成。”[1]可见,政治文化的发展并非一成不变,其处于不断的流转变化之中。部分学者将政治文化作为铺垫政治体系的底基和感性材料,从特定民族和国家的现存制度入手挖掘文化发展与政治的关联性,以检视政治文化的性质与政治体系的关联程度。因此,对政治文化的重新建构则构成了学理意义上的文化赋权行动。诚然,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旨在探求个体行动在社群生活中公共理性的形成以及公共秩序的自觉维护。政治文化研究的叙事逻辑和经验事实在于管窥特定制度下的政治行为取向,文化公共性的再造过程暗合着人类在政治文明进程中的主流价值和文化向度。正如德国哲学家格奥尔格·西美尔所言:“每个时代确实需要有价值观和至高观念,用于指导其灵性的存在……文化在本质上是‘人类的一种完善’和政治人格的塑造。”[2]显然,文化是作为一种抽象的经验而存在,政治人在政治实践的处境化经验催生了政治文化的多元存在面向。唯有用“批判”性的工具才能消弭文化对个体惯习和体制刚性的约束,实现政治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及“转化性创造”。与文化本身相类似,政治文化也并非一个国家或民族自主选择的必然结果,而是政治发展进程中“人—政治—社会”之间交互作用的理性状态。
一、理解政治文化:作为一种处境化经验的解释
从政治人的价值取向来认知政治结构和政治现象,站在一定政治体系内理解文化的生成规律及政治文明的进程,政治文化就带有“文化持有者”所具有的行为惯习。用处境化经验来审视文化进程,政治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了民众的经验体系和政治生活的价值观念,作为处境化的产物,政治文化又反映着上层建筑对文化价值的择选。
1.政治文化形成的处境化表征
文化是人类主动改造主客观世界的精神产品,是对自身处境化经验的事实总结。这是因为,“所谓处境就是主体人参与改造客观世界的差异化实践……处境化经验就是活动主体日常实践中自发凝练出的一套话语体系及行为规范,强调处境化实践是基于对地方文化批判的本体存在哲学”[3]。进一步推演,政治文化就是具有政治人格的民众在日常公共生活中形成的主观经验的总结。可见,“处境化”更加注重“活着的文化”——从主体人格“内部的视界”来认识文化和感知政治文明的进程。由此可以判断,“政治文化的生成既是全社会历史经验的产物,也是每个人社会化的个人经验的产物”[4]。政治文化不但包括民众生活经验和相应处境化经验的总结,而且其形成过程也得到民众不断地印证且反复改造,因此,政治文化也属于“普通人”日常政治行为的一部分。从处境化经验来解释政治文化具有双重含义。
首先,政治文化本身具有一定的层次结构,政治人格和政治心理居于政治文化的核心位序。政治人格是指政治人物由政治刺激引起的持续、有组织和动态性的反应组合,而政治心理是社会成员在社会实践中对社会政治关系现象的自发的、直观的心理感受和反应,具体表现为“普通人”基于经验知识而形成的政治认知、政治情感、政治动机、政治态度等意识形态和价值规范的统称。因此,从公共意义上说,政治文化是将一个群体的价值观标准化的政治性重塑过程,在个体关系中起仲裁和调和的功效。
其次,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政治文化是作为处境化的经验而存在,它只在政治实践或公共生活中才能发生。但是,政治文化并非完全是一种地方性知识,但其本身已经被打上了个体的政治认知和价值标签。政治文化的处境化解释采取的正是主位需求的视角,鉴于此,政治文化又被赋予了特定国家、民族乃至个体的政治品格和价值认知。对于政治文化发展的“局外人”而言,政治文化必须建基于特定的国别或区域,以“文化持有者”的内部世界来认知各种文化现象。因此,对于“局内人”而言,特定政治文化的形成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与特定区域的物质条件和生产方式相呼应。同时,“局内人”的生存和生活技艺促使个体能够引领政治文化的发展方向,拓展政治体系的内容与框架。无论是“局内人”的“在场”表达,抑或“局外人”的“脱域”认知,政治文化皆表现为政治体系和理性经验的公共性统合过程。
2.政治体系建设是政治文化调适的根基
政治文化的发展没有统一的边界或标准,一切政治文化都是混合型文化,“它是政治系统借以适应其环境的一个柔性系统,如果政治系统发生了改变……政治文化终究要变”[5]。虽然政治体系可以表现为一种组织形态,但却不能被主观“设计”出一个处于至善状态的政治文化。政治文化的处境化特点与政治发展的“母体”——政治体系——具有必然的联系。任何政治制度的架构,都存在于某一特定的地域范围,进一步而言,政治文化的这种“处境适应性”内容应该深植于民族或国家的社会制度架构之内,政治文化的存在类型与政治体系相匹配,政治文化的流变特质与政治体系的功能相互依存。
任何政治文化都不是一种超自然存在。在政治体系建立初期,政治体系所倡导的政治价值能否被民众所接纳就显得尤为关键。作为一种“活的规章制度”[6],政治文化的培育过程充斥着民众的处境化态度,也即政治文化和功能的塑造要得到最广大民众的合法性认同。因此,政治文化与政治体系之间表现出一定的正相关关系,这是政治文化获得民众合法性认同的基石。民众对政治文化的肯定乃至反对的处境化态度就决定了政治体系架构的修正内容。由此而言,政治体系和政治文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政治体系扩容、行政成本增加、政治效能的下滑共同导致了政治文化的演变。
随着政治体系的高速运转,现行政治框架内的政治文化又开始出现民众支持或反对的声音,政治体系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可见,民众正是基于处境化经验,进而对政治文化做出“支持——反对——再支持——再反对……”的无限循环。随着政治制度化的实现,政治民主化的道路也日渐深入人心,政治文明化的水平逐步得以提升,民众对政治文化“公共性”功能的渴求被提到日程。反观之,如果政治体系不能及时回应民众的政治价值,那么政治体系与政治文化的发展就会陷入“政治体系的僵化——政治文化异化——政治秩序的失衡——政治文化价值日益背离政治体系”的死循环之中。完全被异化的政治文化会对现有政治体系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恰如亨廷顿所言:“政治文化与政治结构之间的和谐关系受到侵蚀或瓦解时,就会出现政治变革。”[7]由此可见,政治文化发展的“晴雨表”来自民众的处境化态度,民众的社会化需求是衡量政治进步与政治发展的基本标尺。
二、重拾公共性:政治文化发展的关照逻辑
在政治发展过程中,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叙事”向民众所展示的是一种以公正、平等、正义等为核心的共同体生存理念。政治文化规定了国家软治理的基本价值范畴。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能够提升引导政治体系的治理效率,达成多元共识的叠加效应。理性公民作为国家软治理的最佳单元,正是政治文化在国家与民众之间互动的结果。公民理性的公共性特征是对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的坚守,文化公共性的再造彰显了软治理的政治性重塑过程。
1.政治文化的公共性价值和治理范畴
公共性作为政治文化发展走向的重要侧面,折射出现代文化意识本身所具有的开放、包容、公平等社群特性。随着人类迈入文明社会,“公共性的洪流大有变得势不逆转的势头……这股洪流不加阻挡地直线向前迈进……它们虽被固有政治体系的余烬所覆盖,但没有谁认真地看待这波余烬带来的后果。”[8]毫无疑问,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是基于全体民众对公共性的价值诉求而发生。公共性犹如被雕刻过的一枚棋子,“公共性揭示了现代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源头,对公共性的追寻和政治知识的渐次生长是任何时代政治架构所崇尚的政治文化现象”[9]。诚然,在现代公共生活和政治实践中,公共性日益成为民众开展政治活动的基本价值规范,公共性这一工具的运用必须以公共利益为价值标杆。同时,作为政治文化发展的理论资质,要接受现代政治体系和政治活动的道德性考量。这是因为,“公共性理应是道德的行为,在公共领域和公共生活中如果回避或忽视道德的因素,就无法确切把握公共领域的运作范围”[10]。不难看出,公共性再造这一命题的提出是对公共性丧失的进一步回应,政治文化公共性再造的运作逻辑既是规制民众恪守伦理道德的突破口,也是政治体系得到民众权威性认同的契机。
在现代政治社会中,政治文化的公共性扩散是一个较为复杂的概念诠释过程,作为政府治理体系的“公器”,政治文化一定会受到官僚制体制的影响。“公共性”的丧失不仅是科层体系“部门之争”的结果,也是权力结构无序运转的主要弊病[11]。在民众与政治架构的互动过程中,“公”与“私”在很多领域显得并不是泾渭分明。重拾政治行为的公共性,就是要通过制度的建构压缩政府代理人“设租”“寻租”等集体性公权谋私行为,让民众关注到政治体系自我更新的意愿,促使民众在公共价值领域达成“重叠共识”。换言之,以公共性为价值引导的政治文化可以敦促政府在公共产品供给中能及时回应民众的民生诉求。一个公正且合理的政治文化一旦形成,就会自觉推动政治体系朝民主化和民生建设的方向发展。
2.文化公共性彰显了软治理的政治性重塑过程
任何国家都具有独特的国家体系和政治文化演进路径,政治文化是国家软治理的重要抓手。从学理原点来看,国家软治理是以民众的理性认同为价值指向,通过现代国家的建构对公民精神、政治文化和政治价值进行有效的治理。因此,国家软治理聚合了柔性治理和民众自觉认同的政治性重塑过程。这是因为,“软治理更强调柔性手段等非正式的治理方式,更加重视政治文化在国家治理中的渗透和影响”[12]。
首先,政治文化规定了国家软治理的基本价值定位。软治理是对民众政治文化价值理念的有序整合过程。如前文所言,政治文化折射出民众的经验体系和日常生活的价值观念,作为一种处境化的产物,政治文化又反作用于上层建筑。自由、平等、民主和法治都是政治文化和政治文明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软治理的基本要义。诚如习近平所明确指出的:“我国今天的国家治理体系,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13]
其次,政治文化贯穿国家软治理的全过程。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能够有效引导政治体系的治理效率,在凝聚民众多元诉求的基础上,达成多元共识。相对于刻板的政治宣传和政治教化,对政治文化公共性的重塑就显得客观和人性。通过民众对本国政治社会化的认同,“可以有效消除民众对国家执政方略的质疑,从而提高政权的合法性基础”[14]。从民众理性认知的价值判断来看,国家软治理涵盖的内容较为广泛,其既包含了民众对本国政治制度、政府施政方略和官方意识形态的认同,也能有效地提升民众对政府决策的认同,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政治体系的无效损耗。基于民众对既有政治体系和运行规则的认同,才能形成一个结构化的文化秩序,减少国家治理的成本。
其三,再造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可以有效提升公民的理性行动。不同的政治身份对应着特定的政治文化。开放、民主和包容的政治文化氛围不仅能够涵养公民的理性认知,而且能够利用软治理的理念来熏陶公民的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理性公民作为国家软治理的最小单元,正是政治文化与国家或民众互动的结果。同时,规则意识和法治意识是现代公民最基本的理性特征,政治文化的这种公共性特征对于塑造良好的社会秩序、优化公共舆论生态显得尤为关键。现代政治文化的有序发展与政治文明所折射的民主自由、公正、理性、善治等“软治理”理念必须通过政府和民众共有的“妥协精神”才能实现。因此,培养民众对政治体系的认同,必须以“文化多样性、流变性和断裂性”为切入点,塑造政治文化的培育方向。
三、文化创生与整合的对接:基于公共秩序的表达
文化创生的过程旨在组织并设计特定的制度形式促使公共秩序的达成,而公共秩序的均衡是一种发展状态,是多种社会力量的相互博弈。政治文化的创生逻辑并非线性的“创造性过程”,在处理“社会公正难题”和“公共悖论”难题上,政治文化更多呈现出了双赢乃至多赢的“共生”局面。公共秩序为文化创生与整合的对接提供了平台,无论是自发的秩序还是拟建构的秩序,都不能离开秩序本身固有的公共性特征。
1.政治文化再造中秩序维度的公共性合作
毋庸赘言,政治文化的公共性运作逻辑不可能仅仅体现在某单一领域,而是民众个体、共同体社会乃至全人类等多个维度交互作用的产物。托马斯基于政治文化的公共性特质,明确提出:“公共性是一个抽象的空洞……是一切,但又什么都不是,公共还是一个令人生厌的抽象,通过它,通过对民众对政治体系信仰的形塑,进而达到既定秩序……或则公共性就会在文化的巨浪中趋于淹没。”[15]在政治活动中,民众对政治文化的公共性认知和态度,决定着公共秩序的均衡程度。正如亨廷顿所言:“人类可以无自由而有秩序,但不可以无秩序而有自由。”[16]从人类长时段的发展来看,公共价值观的文化渗透是一个外在嵌入但非被动接受的过程。政治文化的叙事方式和政治秩序的形成是对政治文化批判性反思的建构过程。在现代国家,公共性理念的确立直接影响着公民社会发育的土壤,在此,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暗含了秩序生成的广度和深度。秩序的生成必须以特定社会制度的设计为蓝本,并以经济和政治发展、法律规章、道德约束等文化形式呈现。
显然,在有限理性的客观世界中,“处于政治体系中的人类秩序都趋向于一个共同的价值目标——作为共同善的至善状态”[17]。虽然现代政治社会都推崇政治文化的公共性目标,但是政治社会中所有的构成要件都将合作秩序视为维持社会良性运作的基础。整体而言,政治文化的公共性深植于政治体系的特殊结构之中。在社会急速发展的大背景下,民众的“公共生活”已经超越了“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范围。在政治体系超载政治文化的运作边界时,合作及合作方式被提高到有序秩序建构的日程。作为推动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公共性的扩散为和谐稳定的秩序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秩序成为联系国家对芸芸众生的支配性工具,民众在秩序这一“空间”中不断确立自己的位置。同时,国家也不再是民众活动的唯一范围,民众一旦脱域为“他者”的力量,合作理性和秩序意识就成为不同国籍乃至民族之间的一种共在、共生关系。共在、共生关系具有互利的存在合作理性,可以看出,国家与民众之间的合作理性是人类文明突破意识形态枷锁的先导性工具,纵观历史长河,正是不同国别和不同民族的公共性合作,才能催生政治交往中“规范保护合作者、惩罚不合作者”的文化秩序。
2.创生政治文化的秩序价值与公共性整合旨趣
政治文化公共性的存在状态是政治实践中所表现出的一种社会属性,是政治主体在“利己性”和“利他性”之间的共有性特征。文化公共性的再造过程中,必须对文化政治性的过去和当下以及未来的可能性进行检讨,在对现代性反思的基础上认识政治文化。毋庸置疑,理论家在创制任何理论之初,其原初旨趣一定是为生产某种共性的难题而发力。政治文化的创生逻辑一定要规避民众成为“物役性动物”的心智认知理性。在这种文化氛围之中,本应该具有“现代性”的个体就逐渐丧失了审慎选择和明断的是非能力。可见,在政治文化多样化的当下,文化的创生一定要在民众“现代性旅途”中挖掘政治因子,为民众“幸福性生存”与“诗意化栖居”创造环境,尽可能规避因文化公共性培育而造成的负累因素。
因此,政治文化“公共性”的创生过程,并非完全是国家意志的灌输,而是在公共领域或政治活动中所倡导的基本准则。对政治文化进行公共性整合的行动主张体现了文化“公共性”创生的政治过程,承担了民众对政治文化赋权的价值使命。这是因为,政治文化的发展与传承暗合了政治文明进程中官方主流话语与价值主张的“公共性叙事”[18]。一旦公共性理念深入人心,民众的公共生活将会以“差异共识”为最基本的道德底线。因此,政治文化的公共性价值理念理应成为协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纽带。作为一种暗驱性工具,政治文化发展的理论旨趣以践行“公共性”为目标,通过不断丰富政治文化内涵,创生个体的政治参与空间,为修正“公共性”理想做好铺垫。
3.建构“批判”与“整合”取向的“善治”文化
从未有一门学问离开自身发展的历史和现实语境而勃兴,恰如德国哲学家卡西尔所言:“任何一个时代都有存在的理由,在这个时代也都有其最高的价值观念,指引人类心灵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这种文化得以批判的必然结果。”[2]唯有凭借“批判性”的工具和“批判性”的思维方式,才能消除政治意识对人性思维的管控。因此,“当文化呈现出政治性特征时,就有不计其数的观点将动物的人变为创造的人、组织的人、思想的人、说话的人及计划的人”[19]。可见,对现有政治文化进行批判性的整合是达成民众理性共识的必由路径。
在通往“幸福生活”和“善治之路”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改变文化躯体中固有的概念、消除刻板思维方式带来的紊乱秩序,对当今世界上不同文化和文明加以倾注”[20]。文化一旦被赋予了政治的内涵,就有产生妙不可言的“倍增”效应。这是因为,“政治文化不但是多种思想流变的折射,而且是政治态度和思想得以认同和扩散的综合体”[21]。一方面,政治文明的进步可以突破不同国别和族际关系中意识形态的藩篱,不断消解政治主张带来的价值冲突。不同国别内的族群一旦拥有“公共善”这一武器,就能打破彼此之间的价值偏见,达成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地域认同态度。另一方面,对政治文化的公共性再造必须充分认识到“现代共容体”——秩序——这一“中层”的重要地位,政治与文化耦合体现在“政治主张”和“文化取向”的“批判”与“整合”过程。
结语
从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发展历程来看,政治文化的择选对于稳定本国的政治秩序皆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从本土化的视角,建构出与本国政治文化相契合的自洽发展形式,是当今政治文化研究理应关注的话题。诚如有学者所言“即使是最为普通、不起眼的生活形态也是文化发展和治理秩序的表达”[22]。综合来看,以政治文化为纽带建立起的政治体系涵盖双重使命:首先,政治文化作为政治体系的外在“硬件”系统,关涉着整个政治社会组织结构和规则系统的有序运行。其次,作为政治体系的“软件”,政治文化又是一套完备的国家信仰价值系统。在决定政治文化发展的双重系统中,政治文化的公共性重塑是“治理术”由“规训”到“自觉”的转向过程[23]。以此来看,任何国家的崛起过程绝不是偶然,国家治理的文化因子和政治价值应具有鲜明的特色,政治文化的创生逻辑应该折射出“文化身份识别”的本土化特色。同时,政治文化发展体现在“私人性”和“公共性”的共在形式,我们之所以提出建构具有“公共性”的政治文化,就是因为我们必须认识到当今文化在政治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政治文化作为国家软治理过程中“善治”与“良政”理想的源头,其涉及了文化与权力的支配关系、国家与社会互动中事关的公共议程设置完备程度等多个方面。因此,任何大国的崛起,都极其重视政治文化的发展。对我国而言,中国模式制度优势和后发优势的彰显,正是将文化强国作为基本治国理念的必然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