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术语中DAP 和DAT 浅析
2020-01-18龚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四研究所
龚雨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四十四研究所
《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TERNATIONAL RULES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RADE TERMS)是国际商会提出的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性统一性规则。该通则自1936 年制定以来为了适应国际贸易的不断发展已进行过八次修订与补充。最新版通则于2011 年1 月1 日起正式实施。新版通则将原有的13 个贸易术语减为11 个,创设了DAP 和DAT 两个新术语,替代了DAF、DES、DEQ、DDU。下面针对新版通则的两个新术语做一个浅析。
一、DAP 与DAT 的含义
DAP:Delivered at place,(…insert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目的地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目的地(at the 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将仍处于交货的运输工具上尚未卸下但已做好卸货准备的货物(ready for downloading)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DAT:Delivered at terminal(….insert named terminal at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终点站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在指定港口的指定终点站或在指定目的地(at a named terminal at the named port or place of destination),将已经从交货运输工具上卸下的货物(once downloaded)交给买方处置,办妥货物出口清关但尚未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时,即完成交货。
二、DAP 与DAT 的区别
(一)承担费用不同
DAP: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除进口清关外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DAT:卖方必须承担将货物运至指定的终站并卸下货物的除进口清关外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二)承担风险不同
从术语解释可以看出,DAT 要求从运输工具上把货物卸下来交给买方才算交货,而DAP 不要求卸货,只要做好卸货准备即算交货。因此如果在卸货过程中出现意外,其风险和费用在DAT 条件下是由卖方承担。而DAP 的卸货发生在交货之后,如果卸货过程发生意外,其风险和费用是由买方承担的。买卖双方的风险以交货为界而转移。一个要求“卸货”,一个不要“卸货”,看似细小的差别,却是关系到买卖双方的风险责任转移和费用的划分的重要问题。
(三)目的地不同
从incoterms 2010 中DAT 项下的引言可推知,DAT 和DAP 强调的是目的地概念是不同的。
DAP 强调进口国目的地,可以是陆地目的地或目的港。这个目的地既可以是大型交通枢纽,也可以送到枢纽下的其他地方。因为在国际贸易中,进口国买方所在城市并不一定有大型交通枢纽,在单一运输方式或多式联运的条件下,卖方需将货物送达买房指定的任何地方。
DAT 强调货物送至指定“终点站”。这个终点站可以包括任何地点,可以是港口、仓库、集装箱集中地,也可以是具体的街区、铁路或航空港等。但卖方在将货物送达到DAT 下的终点站或终点港之后,不再需要将货物继续送达另外的地点。DAT 项下的引言特别提出,如果双方意图让卖方承担将货物从终点站运至其他特定地点的运输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和风险时,应当使用DAP或DDP 术语。
三、新增术语的必要性
在INCORTERMS 2010 实施以前,D 组贸易术语有DAF、DES、DEQ、DDU。DAF叫作边境交货,即卖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承担接货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DES 叫作目的港船上交货,风险是在目的港船上交货时移交给买方,卖方承担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买方承担自船上接货之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DEQ 叫作目的港码头交货,卖方承担在目的港交货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承担自目的港接货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DDU 叫作未完税目的地交货,卖方承担除进口关税和进口手续之外的、货到目的地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承担进口关税和井口手续,并承担在目的地接货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DDP 叫作完税后目的地交货,卖方承担或到目的地之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进口关税和手续,买方承担自目的地接受货物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在近几年来的贸易术语使用中,DAF、DES、DEQ、DDU 由于划分太细却并没有清晰的界限,导致买卖双方容易在运输环节出现纠纷。如码头处理费问题,到底谁是该笔费用的责任方,如果没有弄清楚,则会出现重复收费问题。因此这几个贸易术语的使用频率并不高。
由于近年来单一运输方式和多式联运都成为了货物的主要的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成为货物运输的主要载体。在货物集装箱到达目的港后并不直接在港口卸货,而是进入堆场等待再次运输。即使是水上运输,货物也常常有需要直接送货上门的要求。在这样的条件下,原来贸易通则里的DEQ、DES术语就不适用了。而新通则下的DAP、DAT则涉及此种情形,可以满足多式联运。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了更加实用和多样的选择。
新术语DAP、DAT 可以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适用先前DAF、DES、DEQ、DDU 这四个术语可以适用的所有情形。虽然2010 版本颁布后,并不强制取代2000 版本,但鉴于新术语的优势,买卖双方在交易活动时订时都可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