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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的探讨

2020-01-18魏松峰

关键词:闪店零售业购物

魏松峰

(兰州财经大学 长青学院 经济贸易系, 甘肃 兰州 730020)

一、引言

共享经济是指以获得经济利润为目的,基于陌生人并能实现物品使用权暂时转移的一种新型经济模式[1]。共享经济今后的发展方向将以高价值闲置资源和标准化服务为主,并逐渐渗透到诸多行业。共享经济对传统零售行业的冲击力非同小可,特别是对我国零售业的威胁,不仅体现在就业上,更重要的,是会导致传统零售业信心的丧失。零售业以卖货盈利为目的,而共享经济则以租赁形式经营,它们似乎是两个平行模式。共享经济虽然是一种商业模式创新,但其目的同样是为了吸引客户,其关注点不是客户某一次的消费金额,而是客户本身。换言之,客户资源才是经营者争夺的焦点。在互联网背景下,共享经济对传统零售业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导致传统零售业绩和员工信心急速下降,因此,传统零售业已经到了急需转型的地步,而共享经济这一创新模式正是零售业转型的切入点。

二、共享经济理念融入零售业的可能性分析

(一)共享经济在本质上与零售业具有融合的可能性

零售业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理念是经营模式的创新,两者在本质上具有融合可能性。共享经济的未来发展趋势主要表现在共享主体不断变换,即共享经济中的主体既有可能是买者,也有可能是卖者。这看似与传统零售业中以消费者优先的经营理念背道而驰,但仔细研究则会发现,这种新型经营模式才是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关键。我国传统销售行业正在逐渐认识到新经济所带来的机遇,但仍然存在缺乏转型战略路线、转型资源与资金投入所占比例低、内部信息资源混乱等问题,其最大痛点是产品卖不出去。究其原因,主要是缺乏与客户的有效链接渠道。在传统零售模式中,营销手段不仅成本高、费时长,而且影响范围有限。这种低效率模式与互联网营销的效果相差甚远。因此,互联网营销促成了传统零售行业的加速转型。共享经济产生的物质基础是大量闲置资源的存在,这为共享经济与传统零售行业融合提供了契机。共享经济基于互联网平台,而互联网在提供方便快捷的同时,实现了成本最小、价值最大的目标,这成为刺激传统零售模式向现代零售模式转型的一个重要因素。可见,共享经济与传统零售模式在本质上具有融合趋势,这为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提供了可能性。

(二)共享经济的高速增长为其融入零售业提供了可能

随着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及第三方网络平台的崛起,共享经济这一新兴商业模式已经逐步成为潮流。2013年,我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为5 250亿元左右,2016年接近57 000亿元,在2020年将会达到10万亿元[2]。共享经济所涉领域已经从最初的交通出行扩张到诸多方面。共享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快速扩张,为把共享经济理念融入零售业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

(三)共享经济的协同监管有利于促进零售业的发展

共享经济催生了政府与社会对零售业的协同监管。传统零售业监管大多以政府监管为主,而共享经济是网络经济,且建立在信用的基础之上。因此,对其实行包容审慎的监管,必然成为对共享经济的监管趋势。协同监管既需要政府及有关部门自主权的强化,又需要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网络交易监管的创新。政府与第三方平台等其他有关参与者共同组成一个新的监管体系,在改变人与组织关系的同时,给共享经济带来了极大发展空间。协同监管有利于促进零售业发展。这种优势主要表现在零售业受多方监管,不但能提高服务质量,也能得到更多有利于其未来发展与转型的意见和建议。可见,对共享经济的协同监管也将成为其与零售业融合的可能性之一。

三、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的模式选择

(一)现有模式及评价

共享经济与零售业融合的模式主要有两种:快闪店模式和众包购物模式。

1.快闪店模式

快闪店是以线下体验为中心的快闪零售业,是一种全新的共享经济模式。快闪店是不以长期开放为目的,而在短期内进行营销的临时店铺。快闪店的主要特征是限时限地、速战速决,时间一般持续3天到半年不等,但其影响力与爆发力却是不可低估的。在共享经济时代,零售业用特殊表现形式、走心文案等与消费者频繁互动,一度取得不错效果。

快闪店的模式主要分为销售型、品牌推广型、引流型、市场试水型等四种类型。目前,我国快闪店以销售型与品牌推广型为主,主要推广者为服装零售业。销售型快闪店是品牌商通过短暂租赁的形式,租用购物中心场地进行精心布置,吸引客户以达到购物中心的“集市”效果。这种模式规模可控、成本不高,能吸引极大客流量,因此深受购物中心欢迎。对于零售业来说,快闪店模式不仅能够节约长期租赁成本,还能通过调整场景、业态,引导多元生活方式、推广新兴商品。品牌推广型快闪店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了制造新鲜话题,推广品牌,扩大品牌影响力。话题性、新鲜性强的快闪店成了购物中心向消费者传递新信息、发布新品种的有效途径之一,对当下零售业的发展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引流型快闪店则自带流量、自带传播属性,其目的不在于销售商品,而在于宣传品牌,让消费者对品牌个性有一个更加直观的印象。消费者在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进行晒照片、打卡。这种病毒式的营销宣传成本低,宣传效果好,口碑效应足。市场试水型快闪店目的在于测试消费者和市场对商品或品牌的需求情况。品牌方通过快闪店的营销状况来观察消费者的偏好和习惯,探测新的消费趋势,发现潜在消费者,并可以随时调整和修正企业的未来营销策略。可见,在共享经济时代,快闪店已成为线上电商与线下实体店融合的创新点,因其能为客户提供多元化选择、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已成为促进共享经济与零售业融合的有效模式之一。

2.众包购物模式

零售众包购物模式是指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提出对新品质量及相关服务的意见,品牌商通过众包方式对其进行集中整理后交与消费者评估,最后由零售商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营销方案的一种新零售模式[3]。零售众包模式打破了制造商、零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界限,与传统零售业相比,在共享商品资源、共享客流资源及共享物流资源等方面,竞争优势明显。

在共享商品资源方面,传统零售业经营的弊端主要有:消费者购物效率低,既面临挑选困扰又恐惧商品质量;零售商品过剩及商家信用体系不健全等。而在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中,平台借助云计算和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分析消费者浏览记录主动推送其比较感兴趣的商品。消费者在购物后会把自己对商品的满意情况通过平台传递给其他潜在消费者,既完善了零售业信用体系,也降低了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在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下,消费者共享商品信息,在提升客户购买效率的同时,也营造了及时分享的消费环境。

在共享客流资源方面,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下的客流资源相对传统零售业来说具有开放性的特点。传统零售业客户资源具有固定性及隐秘性特征,而在共享经济下,众多互不相关的零售企业相互合作,并将自己的客户资源发布在同一个共享平台上,最终聚集更多对本企业更有价值的资源。在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下,共享客流资源既能提升自己在本行业当中的竞争优势,又有利于平台上各零售行业间实现共赢。可见,在众包购物模式中,共享客流资源也是提升零售业竞争力的重要方面。

在共享物流资源方面,则由企业员工全职进行配送转化为大众群体兼职配送的模式。我国较早进行这一尝试的当属“人人快递”。在此运营模式下,发件人把基本信息通过APP发布,平台注册的自由快递员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进行“抢单”并得到相应运费。当然,众包购物中的共享物流资源主要是基于最后三公里的配送。这种形式得到了资方的认可,解决了快递行业的固有顽疾,创造了一些更加灵活的就业机会。因此,共享物流资源也将成为零售众包购物的竞争力来源之一。

(二)模式优化与选择

在未来,共享经济将成为全球经济发展的热点。因此,将共享经济理念融入零售业当中必然会对我国未来经济发展有着极大促进作用。特别是在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传统零售业面临发展困境,共享经济理念受到大众欢迎。在这种背景及发展状况下,解决零售业发展难题,应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快闪店与零售众包购物相结合则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的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相融合的最佳模式选择。

我国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发展迅速,网上购物的优势越来越明显。由于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主要基于互联网、APP等第三方网络平台,因此,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相融合的模式中应以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为主。同时,由于购物中心存在大量的闲置空间,但长期店铺租赁费用仍然居高不下,吸引顾客的营销手段已不再新鲜,因此,传统零售业要想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提高新品影响力,快闪店模式则是最好的选择。综上,以零售众包购物模式为主、快闪店模式为辅的战略思路将成为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相融合的最佳选择。质言之,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相融合既有厚实的理论基础,又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是传统零售业在共享经济时代顺应时代潮流,向现代化转型升级的出路。

四、促进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的举措

快闪店与零售众包购物是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的模式选择,要想充分发挥这种模式的优势,促进二者更好融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革新经营理念,优化融合模式

经营理念不仅是一个企业的立身之本,也是其塑造良好形象的核心要素。一套完善的经营理念主要由三个方面组成:对社会、市场等组织环境的认识;对组织特殊情况的认识;对完成组织目标的核心竞争力的认识。当前零售业面临的最严重问题是顾客流失,众包购物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能产生顾客聚集效应,有利于缓解这一困境。互联网时代的核心不再是品牌或是平台,而是终身客户资源。因此,围绕目标客户,转变经营理念,成立顾客管理部门,打造终身客户社群化营销体系,已成为零售业解决顾客流失问题的当务之急。我国传统行业特别是零售业的经营理念已经阻碍了本行业的发展,而共享经济这一经营模式已成为零售业经营理念转型的先驱。因此,革新经营理念是促进共享经济与零售业相融合的有效措施之一。

(二)共享信息资源,促进互利共赢

我国传统零售业正在步入新零售阶段。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互联网媒介,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线上线下及现代物流资源而形成的零售新模式,有利于众包购物模式与快闪店模式在我国的推行,是应对传统零售业困境的新思路。共享经济这一创新经济模式的兴起,对传统行业特别是零售业转型也有着极大促进作用。在共享经济时代,各个零售业应该学会共享零售资源,而非各自为战。所谓共享零售资源,是指各个看似不相关的零售业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整合从营销客户类型、服务模式到物流运输等资源,最终找到适合本行业发展的信息,制定实现零售业共赢理念的有效方案。

客户资源的共享是指通过大数据及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分析各零售业客户相关信息。并对客户的年龄、爱好等进行分类整理,进而发布到第三方网络平台。由此,当一个客户来到零售店铺时,经营者就能从平台中大概了解客户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从而自然而然地提高成交率。共享经济理念给零售业带来了新的经营模式,快闪店模式在节约成本的同时,还有利于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重复利用。因此,共享客户、服务以及物流资源,是促进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的有效措施之一。

(三)强化政策支持,改善发展环境

促进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需要强化政策支持。政策引导既有利于传统零售业转型升级,更有利于同时提高质量与效益,是零售业未来发展方向。我国对零售业采取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在: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开展试点示范带动等。减轻企业税收、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增强企业信心。加强财政金融支持,有利于增强企业活力,引导零售业转型发展。开展试点示范带动工作,有利于突破创新转型过程中的机制体制障碍,为零售业未来发展探索路径并积累成功经验。改善环境是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零售业转型升级的保障。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需要政府转变职能,致力于打造创新的生态环境,把资源归还给市场,发挥企业积极性、主动性。可见,强化政策支持,改善发展环境既能促进我国零售业转型升级,又能促进共享经济理念与零售业融合发展。

(四)改进监督方式,增强融合实效

共享经济有利于实现消费者与生产者深度融合,形成买卖双方共赢的发展模式。但是,在共享经济中,也不乏投机取巧者打着共享名号为害社会,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其措施包括:首先,应当制定市场准入条件。对资源提供者应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因为其是共享经济发展的基础。第二,规范运营者行为。包容审慎的监管并非放任不管,必须规范运营者行为,不容许推出国家限制尤其是禁止的商品与服务。第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企业应当自觉接受来自法律、社会及平台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消费者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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