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前期民族史著述的理论建构与史学意义
2020-01-18吴凤霞
吴凤霞
(渤海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辽宁 锦州 121013)
20世纪前期的中国,社会变革激烈,学术文化领域也呈现出积极求新的局面。中国史学在社会变革和新的文化思潮的激荡下,许多著述新颖独特,一改往日风格,显示出新的气象。本文试以几部通史体的中国民族史典范之作为例作简要的梳理和概括,以明其变化发展之脉络、理论建构之表现及史学意义。
一、区分民族的标准:重视文化,凸显民族意识
20世纪初,梁启超首先撰文批评旧史学,倡导新史学,开启了中国史学新的纪元。他也是近代民族史学科的奠基人。陈其泰先生认为:“梁启超是在学理上为近代民族观的形成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人物。……值世纪之交,西方近代进化论学说传入后,他心悦诚服地接受,并以此指导自己的学术研究,他对民族问题尤为关注,突出地显示出其理论创新精神。他在1902年揭起‘新史学’大旗之前,即对民族观多有涉及,此后,他又相继写成《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春秋载记》《战国载记》《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等文,因而初步地构建了近代民族观的理论。”[1]230-231需要说明的是,民族史学科虽然形成于近代,但中国史书反映民族历史却有久远的传统,先秦典籍即已见所谓夷、蛮、戎、狄等不同族群活动的记载。从中国古代有关民族史记述中所表达的民族观看,华夷之辨不同程度地存在[2]。梁启超关于中国民族的论著在民族观上也不是截然有别于古代,而是承继中有发展,有新的理论认识提出。比如,1906年,他所写的《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1)本文所引梁启超所撰文章的年代均根据陈其泰先生《梁启超生平著述年表》,见《梁启超评传》,华夏出版社2018年版,第253—270页。,确定原始时代的中国,除炎黄一派的华族之外,还有苗蛮、徐淮、巴氐、百濮等族,该文的民族类别主要依据地域和文化习俗,显然,此时他主要遵循古代典籍中的民族称谓和分类,唯有对古人的自尊卑人之习并不认同,他强调华族之外的八族均为组成中国民族的最重要的“分子”[3]。1921年,梁启超又撰《中国历史上民族之研究》,尽管此文仍然主要采自古书资料来划分中国境内民族,但已完全摒弃尊华卑夷的思想,认为中国境内的民族始终不断进行着重新组合,为华为夷都处于动态演变之中,界限经常被打破,“甲时代所谓夷狄者,乙时代已全部或一部编入诸夏之范围”[4]8。梁启超在此文中关于民族区分标准的观点较从前有相当大的改变,他指出民族与种族有别,也与国民不同。在梁启超看来,血缘、语言、信仰等因素在民族形成过程中起过作用,但民族的界定关键还在于人们的民族意识。对于“民族意识”,他解释说:“对他而自觉为我。”[4]1他认为:“凡人类之一员,对于所隶之族而具此意识者,即为该民族之一员。”[4]2他没有提及地域,特别指明的是民族意识的标志意义,充分考虑人的主观意愿对民族区分至为重要的影响。
1934年,吕思勉的《中国民族史》出版。吕思勉显然深受梁启超的影响,他也不把血缘、体貌视为民族区别的要素,同样指出民族与种族存在差异。他认为,区分种族主要根据肤色、骨骼,所以一望可知;民族则考虑言文、信仰、风俗,因此,不能以外观区分。他也提到“能否抟结”的重要,即看重人心所向。[5]10吕思勉的《中国民族演进史》(1935年出版)关于民族的定义更明确提到的是共同文化与民族意识。对于民族产生的客观条件,他列举出多项,包括种族、语言、风俗、宗教、历史等,但他又强调各个民族的形成条件难以完全一致,各时代各地方情况各异。[6]255吕思勉关于民族的定义与梁启超一样都凸显了民族意识,只是他把共同文化也看得很重要。他认为,民族的成因本原于文化。
林惠祥的《中国民族史》于1939年出版。他认为,历史上的民族与现代之民族有联系,但古今民族不同。民族不是一成不变的,其变迁“时时在进行中”,名称常变,成分也会因与其他民族接触混合而发生变化。他阅读当时所见中国民族史论著,发现学者们关于民族的分类“殊不一致”,表现为:名称差异、民族数目不同、系统划分有别。他确认出现这些不一致的原因是大家视角不同:有的着眼于历史上的民族,有的注意现代的民族。[7]6他在书中试图兼容二者,并用两种分类,即历史上的民族分类与现代民族分类。对于前者,他采用最早或最通行的名称,对于后者,他依惯例用现代的名称。前者共列16系,诸如华夏、东夷、荆吴、百越、东胡、肃慎等系;后者则分为8族,包括汉族、满洲、蒙古、回族、藏族、苗猺族、罗缅族、僰掸族。[7]9其实,林惠祥没有谈及民族区别的标准,但从他沿用古今已有之民族称谓看,其分类本于种族和文化,又因种族混杂时时在进行,其实主要强调的还是文化的差异。
综观20世纪前期的民族史论著,对于中国历史上的民族区分多沿用古籍的分类,分为数种或十余种,但对于民族区分的标准则突出强调了文化与民族意识,倾向于把血统和地域视为民族形成初期阶段的重要条件,而不是区分民族的核心要素,把民族形成因素与民族识别标准区别开来。究其原因,与他们对历史与现实的各民族之间关系认识的主要倾向有一定的关系。
二、关于民族关系:混合、融合为主的认识与“多民族一体”思想
关于民族关系的认识,梁启超在20世纪初论及民族问题时就提到汉族多元来源问题。梁启超了解当时外国关于人种、民族研究的一些成果,比如,欧洲人主张的汉族外来说,但他并不信服他们的说法。他阅读中国史籍,“毫不能得外来之痕迹”[4]3。他认为汉族自始就是多元的结合,诸夏之说的“诸”就是多元结合的一种暗示。至于汉族形成的时间,他推定为大禹时代。他依据史籍所记对中国境内的民族作了大致分类。梁启超认为,自古以来各民族彼此交往及重新组合是普遍的,对此,他除了使用“混合”一词之外,还使用了“混成”“杂糅”“同化”“混化”“化合”等含义相近的一些词。他强调中华族(指汉族)“本已由无数支族混成,其血统与外来诸族杂糅者亦不少”[4]6。他分析春秋中叶民族分布的地域形势,按区域将其时的民族分为诸夏、东夷、荆吴、苗蛮、百越、氐羌、群狄、群貊8组,他认为其中有的组之全部或大部分已完全消纳于中华族中。至于汉民族混合同化他族的路径,梁启超认为有多条,大致包括长期接触、经济往来而自然发生的混合,如春秋时秦楚吴越诸国之同化、近代福建人开拓台湾;也包括利用政治军事手段而导致的混同,如对氐羌苗蛮等族屡次的改土归流、周代封齐于莱夷区域、汉徙百越于江淮等。其所举大多属于民族重组与融合的典型案例,同时也涉及人口迁徙和流动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梁启超重点探讨的是中国古代到近代汉族的发展壮大,兼及中国民族混合的主要趋势,但他没有提及“汉化”一词,他称之“我族不为被同化之客体,而常为能同化之主体”。他总结汉族常成为同化之主体的原因众多,而文化的因素所占比重较大,包括象形文字作为“传达思想之公用工具”,以及汉族与他族杂婚的盛行,都被看作促进彼此同化的因素。他也特别强调思想观念的因素,认为历史上的汉族,“怀远之教胜,而排外之习少”,所以常能欢迎接纳新分子。他还指出,独特的管理方式也有益于同化的发生,汉族对于他族杂居者的习俗,常常表现出相当的尊重。他也言及地理环境对民族混同的影响,认为汉族所居之地多为平原,地广人稀,能容纳各民族迁徙杂居。梁启超对于经济在民族融合中的作用也比较重视,他说:“我族经济能力,发展颇达高度,常能以其余力向外进取,而新加入之分子,亦于经济上组织上同化。”[4]33从其所列诸原因可知,他强调了文化的力量、思想的力量和经济的力量,也论及地理环境的因素。他认为正是文化、思想、经济、地理等多方面因素的综合作用,造就了一个复杂而极巩固的民族——汉族。而对于汉族之所以具有凝聚力,他提到自大禹时代汉族自名“诸夏”便生成一种观念,即“诸夏一体”[4]4,三代同祖黄帝等神话都由这一观念演绎而来。可以肯定,梁启超对于民族关系理论的深入思考是出于学者的责任,他曾指出:“民族为历史之主脑,势不可以其难于分析而置之不论。”[8]梁启超不愧是一位思想家,他关于民族意识的阐发,关于民族关系的论述,都有极高的理论价值,与古代民族思想有别,具有开拓性。陈其泰先生指出:“梁氏有的观点可视为近年在学术界极有影响力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之滥觞。”[1]239
在梁启超的影响下,20世纪初的学人对中国民族及民族关系多有思考,他们的思想言论在其论著中也有一定的反映。刘师培这样定义“民族”:“民族者,由同血统之家族化合不同血统之异族而成一团体者也。”[9]1也就是说,他认为民族作为一个团体其形成混合了不同血统的人。他也以“汉族与异族之混合”作为一个视角审视中国民族的发展。张其昀的民族观深受当时民族政策的影响,他承认中国境内有多个民族,也努力遵从孙中山倡导的民族主义观,主张各民族平等,也赞许扶持弱小民族。同时,他又指出中国为一完全发展的民族[10]。这又在某种程度上强调了中国各民族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黄兴涛研究认为,五四运动之后,尤其是20世纪20年代以后,各民族一体的中华民族观念得以基本确立,并逐渐传播开来[11]。的确,那时的民族史著作对此也有反映。比如,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上编)主要叙述中国民族混合的史实和过程。他于1924年6月20日所作《自序》用“蜕化”一词来表达中国民族适应环境变化而成长壮大,并实现民族融合的状况[12]5。虽然他称历史上的少数民族为“外族”,但他把所谓的“外族”视为与汉族平等的我国民族。他反对“排满”。在1928年7月26日他为其书所作自序中指出,光绪、宣统年间,国人在民族观念上发生两种误解:一是“排满”;一是“媚外”。[12]1王桐龄反对民族歧视,赞赏民族联合,强调:“中国人民为汉满蒙回藏苗六族混合体,不必互相排斥。”[12]542他也认为各民族各有其作为和贡献,他说:“中国舞台脚色,以汉族为正生、正旦。满蒙回藏族为净与副净,正生正旦以唱工及做工见长(文化),净与副净以架子及武工见长(武力),各有特色,彼此不相掩也。”[12]546这其实也是倡导各民族团结合作。1928年常乃惪的《中华民族小史》出版,常乃惪在其书中关于“何谓中华民族”的表达证实,多民族一体思想已深入人心。他写道:“中华民族,非一单纯之民族也,中华民族,非尽黄帝之子孙也;然至于今日,则人尽自觉为中华民族之一员,人尽自觉为黄帝之子孙,无他,五千年来文化陶镕之所自也,五千年来哲人志士之功也。”[13]宋文炳编写的《中国民族史》把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民族的总称,并指出:“现在的中华民族,是由数千年来多数民族混合而成。”[14]16他描述诸民族融合的趋势,“有一次的混合,就要有一次的统合,前推后进,愈演愈广,所混合的成份益多,所活动的范围益大,所形成的势力亦益伟”[14]31。上述言论反映出长期持久的民族混合(融合)使当时人们的中华民族认同意识得以增强。
20世纪30年代,吕思勉有关民族史的两部著作相继出版。他的思想认识可归纳为三点:一是历史上的民族同化成就了中国主体民族汉族,使汉族包容多族成分;二是历史上民族间曾有矛盾和冲突,但那属于“兄弟阋于墙”;三是各民族文化均有其价值。在他看来,汉族作为中国立国的主体民族,凭借其文化优势,不断吸纳其他民族。[5]10他通过梳理、考证相关史事,阐明了匈奴与汉族在历史文化上的相互影响,指出在中国国民中匈奴的成分必不可少。他列举古代中国较大的民族,北方有肃慎、匈奴、东胡、貉,南方有黎、濮、粤、氐羌,汉族居于中央。他分析四方的民族逐渐同化于汉族的原因在于汉族内部团结与汉族对异族宽大[6]288-289。吕思勉是一个求真的史家,他并不讳言历史上的民族矛盾与战争,但他强调历史上的事情已成为陈迹了。他在《中国民族演进史》的序言中也表达了相近的看法[6]254。正是秉持客观记史的原则,他在叙述历史上的各民族关系时讲述了汉族与“异族”之间的“龙争虎斗”,但他对现实民族关系的认识同样是赞赏多民族团结的。他在叙述民族同化问题时,也使用了野蛮民族(或劣等民族)和文明民族(或优等民族)的概念,认为一些民族的融合遵循的是“优胜劣败的公例”[6]327。他肯定野蛮民族和文明民族各有短长,认为:“以文明程度论,固然文明人优于野蛮人,以社会组织论,实在野蛮人胜于文明人。”[6]31320世纪40年代,他对野蛮、文明两种文化的认识有了一些修正。他说:“各种文化的价值,都是平等的,野蛮民族的文化,其为重要,正和文明民族一样。”[15]可见,他的民族平等理念还是比较明确的。在民族危机和社会变革的大背景下,思想者往往根据历史发展大势不断提升自己的认识,吕思勉先生也当之无愧是现代思想的启蒙人,他在论述构成民族的条件时言及风俗有言,“惟意识不能不受生活的决定”[6]329,“精神文明,是要以物质文明为其基础的”[6]332。这些看法显然已具有唯物主义思想倾向了。
林惠祥在著作中也摒弃古时狭隘民族观念而强调民族平等和民族杂糅。他认为民族的演变很复杂。历史上的一个民族往往不只是演化为一个现代的民族,而现代的一个民族也多数不仅仅是历史上单一民族的后裔。因为民族间总在不断地接触,混合、同化必然会持续地进行,民族成分因而变得复杂,不再纯粹。[7]8他在其总结的“中国民族史之公例”中申明的观点是:中国的各民族因接触而不断发生混合,在混合过程中每一个民族都在变化,华夏系是其中的主干,汇入与之接触的许多民族而成为一个大族——汉族,包容了众多民族的成分,其他民族也杂糅他族血统,只是不如华夏系那么复杂。他也指出汉族之大正是根源于各族的混入,所以不可以排斥其他各系[7]39-40。有学者认为林惠祥较早地表达了中国诸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历史发展规律[16]。值得注意的是,林惠祥概括不同阶段民族混合的情形用词不同:先秦至魏晋南北朝、隋唐至元、明至民国,林惠祥渐次使用了“同化”“混合”“汉化”等词语,他之所以认为中国诸民族今后的发展大势是日趋汉化,主要源自于他对历史上不同阶段民族接触及发展趋势的观察。当然他的这一推测今天看来不完全正确,但他对以往民族关系的把握还是比较符合历史实际的。
综上,20世纪初至30年代,民族史论著的著者均把古今中国境内诸民族的关系视为核心内容,他们有的基于对历史典籍的梳理,有的着眼于对当时民族政策的解读,形成了不尽相同的观点,但对于中国各民族关系的基本发展态势却不约而同地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即各民族混合、融合是中国历史的主流,多民族一体的思想与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三、中国民族史编纂体例的探索
20世纪前期的几部《中国民族史》均力图全面展示多民族中国的发展历史与现状,但由于史学家们着眼点和立场有别,除了均采用新式章节体外,他们在民族史编纂的表述形式的选择上,以及内容的把握上,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说来,当时的中国民族史在编纂体例方面体现出的特征可归纳为以下三种。
其一,针对具体民族问题一一分作专篇。此种结构灵活变化,起讫自如,因事命篇,具有古代纪事本末体的风范,加之章节体的层次分明,使所论述的问题既自成体系,又相互关联、前后呼应,结构谨严,极大地展现了编著者的问题意识和论辩能力,成为当时民族史专史主要表述形式之一。
梁启超虽然没有撰著一部中国民族史著作,但他在《中国历史研究法补编》之“政治专史及其做法”中表达了他对民族史编纂的初步设想。主张以具体问题各作详细专篇来组织一部民族史,他提及的问题涉及中国民族的数量,中国人的成分,中国民族哪一个是主体,各民族初起状况,后来发生的变化情况,民族间如何接触、同化,等等。[17]269梁启超认为只要阐明这一系列的问题,就可以使“中国人对于中国民族的观念格外清楚了”[17]269-270。张其昀的《中国民族志》也是按照问题进行梳理的。作为历史地理学者,他的论述不仅仅涉及民族历史和现状,而且述及“海外华侨与祖国之关系”“移民实边政策”“原始民族之开化运动”“西北回教徒之分布”“外蒙问题与西藏问题”“中国之民族精神”等多个层面的问题。同样,常乃惪的《中华民族小史》也按问题予以记述,该书共计十四章,其标目包括:何谓中华民族、黄河流域之开化、长江下流之同化、长江上流之同化、满洲之同化、珠江下流之同化等,主要围绕民族发展、民族关系、疆域开拓、外交关系等问题展开论述。吕思勉的《中国民族演进史》也属于按照民族问题编纂的中国民族史著作(2)吕思勉《中国民族演进史》共计十章阐述十个问题,包括民族含义、民族的起源、中国民族的形成、中国民族的统一与发展等。,该书较其《中国民族史》思想性更强一些,不以考证见长,而是着意于论理,民族观有进一步的凝练。
其二,以汉族为主书写中国多民族融合史。此种表述形式线索清晰、主题突出,又往往按照时间顺序叙事,既有传统编年体的优长,又有章节体的层次,是两种体裁的灵活运用。
刘师培是有大汉族主义思想倾向的学人,他在《中国民族志》的篇首“论本书大旨”中明确申明其书的主旨是:“以汉族为主,而以他族为客。”为此,他主要从三方面记述中国民族的历史:汉族界线之扩张;异族势力之侵入;汉族与异族之混合。全书共18章,按时间顺序记述了夏朝以前汉族的起源、汉族与苗族的关系,夏商周至清代所谓“异族”与汉族的关系,当时各省的民族情况,以及“白种之侵入”。[9]1-5王桐龄的著作没有明确地说明其体例,但从其篇目看也是按照时间顺序以汉族为主体予以叙述的(3)王桐龄的《中国民族史》分八个时期列为八章:汉族胚胎时代(太古至唐虞三代)、汉族蜕化时代(东夷西戎南蛮北狄血统之加入 春秋战国)、汉族休养时代(汉族与匈奴之接触 汉族与乌孙之联合 秦汉)、汉族第二次蜕化时代(三国两晋南北朝)、汉族第二次休养时代(隋唐)、汉族第三次蜕化时代(五代及宋元)、汉族第三次休养时代(明)、汉族第四次蜕化时代(清)。该书提到少数民族与汉族在不同时期的接触、交往,包括通婚、移民、为官,以及汉族在少数民族政权中的影响力等。,主题为记述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不同支系的少数民族陆续加入汉族的历史。
其三,从多民族平等的角度阐述中国各民族的历史与现状。此种表述有总论(或绪论),有分述,有的还有附录,可视为对综合体的新的探索。
吕思勉基于以史为鉴的目的而考察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他感受到当时所面临的民族危机而书写汉族抵抗异族的历史。其书表述形式是:除了总论之外,1个民族1章,12个民族共计12章,同时以附录形式对同一支系民族的相关问题作了认真考证,如,匈奴一章有四个附录:赤狄白狄考、山戎考、长狄考、秦始皇筑长城。宋文炳编写的《中国民族史》也采用分述各民族的结构。全书共计6编26章,除了诸夏族涵盖在绪论编中,其他5编分别记述通古斯族(满族 东胡族)、蒙古族、回族、藏族、苗族的历史。林惠祥《中国民族史》编纂体例与之类似,其书有总论,也有分论。全书共18章,前两章为总论,一是中国民族之分类,一是中国民族史之分期,第3章至第18章依次分述各民族,主标题为古代民族称谓,副标题标明其与现今民族之关系,比如,第3章华夏系(汉族来源之一),第7章东胡系(满族来源之一),等等。也就是说,兼顾古今民族的联系,在安排上显得很有章法和秩序。总体上说,总论(或绪论)与分述结合的表述方式旨在体现中国的多民族构成,又把每个民族的历史与现状作了系统的梳理,具有点面兼顾、内涵清晰的特点。
四、结语
在20世纪前期风云变幻的时代背景下,中国的思想家、史学家、人类学家们都对历史和现实中的民族问题十分重视,他们在新的历史观、民族观指导下,书写了体现新的认识的民族史著作,他们研究视角及表述形式虽然有上述的区别,但都试图反映中国众多民族的历史面貌,并对复杂的现实予以观照。尽管今天看来他们关于民族族别的区分有些不准确,他们的民族观也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相较于传统史学的民族史撰述已向前迈进了一大步。尤为可贵的是,他们中的一些史家的民族史理论摒弃了偏狭的民族观念,以开明的眼光审视中国历史上的民族与民族关系,为当时制定民族政策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具有引领时代思想的积极作用。
从史学角度看,20世纪前期的民族史论著在观念的更新和理论的提升方面颇有代表性,也具有示范作用和史学价值。王钟翰主编的《中国民族史》就充分肯定了几位著者的论著,在其书绪论中评论说:“对民族从宏观上作大视角的总体研究,是近代才开始的。最为著名的有梁启超、王桐龄、林惠祥等先生。”[18]2并分析了他们论著的各自优长,当然,撰者也指出了他们的历史与时代局限,即未能摆脱以汉族同化其他民族的标准。[18]3尽管如此,20世纪前期通史体的中国民族史著作在历史编纂上的意义依然值得重视。今天看来,20世纪90年代编纂的几部通史体《中国民族史》或多或少都从前辈学人的著作中获得了启示,概而言之,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从观点上看,努力提升思想认识,勇于推陈出新,表现为接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历史观来阐释中国的民族问题及多民族国家发展问题,以民族平等的原则客观审视与评价历史上的民族关系,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发扬了20世纪前期梁启超、王桐龄、林惠祥等学者的学术创新精神。二是从内容与体例看,宏观把握中国多民族历史演进,又注重揭示中国历史上各民族发展的特点,强调历史分期,集中阐释一些概念和理论问题,这些是从内容的把握上自觉借鉴前辈学者同类著作的体现;同时,在表述形式上,是在总结反思前人之作的基础上寻求达到新的境界。比如,王钟翰主编《中国民族史》的绪论部分既说明其书的分期,又集中申明了几个理论问题,包括历史观、民族平等原则、民族形成问题、中国民族史涵盖范围、民族竞争问题、中华各民族的个性与共性问题、民族战争、民族英雄问题等;正文部分按照时间顺序叙述各个时期多民族历史发展面貌的同时,依然保有重要民族一一予以分述的书写体例,这些都充分证明了20世纪前期诸部《中国民族史》的史学价值及其持久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