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里士多德两种幸福观探析
——基于理智论和包容论之争
2020-01-18赵娅丽
赵娅丽
(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200234)
人们对幸福的讨论由来已久,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对幸福的讨论更是吸引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其中讨论最激烈的是:最高的幸福是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与沉思活动一起构成的包容论?还是沉思活动的理智论?对此,陈庆超[1]、张彭松[2]、黄裕生[3]、于若冰[4]、丁万华[5]、田洁[6]等国内学者分别给出了自己的解释。
笔者认为,这两种幸福观产生张力的根源是亚里士多德对经验与形而上学并重所致,因而两种思想线路的交织就会在其伦理学著作中表现出两种幸福观优先权的张力。因此本文是在学者们包容论与理智论的启发下,探究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幸福观:即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幸福观(伦理德性活动+理智德性活动=幸福)与沉思活动的幸福观(纯粹理智德性活动=沉思活动=幸福)[7]108及二者之间的关系。在理解城邦的善和属人的善所要达到幸福的基础上,审视这两种幸福观在城邦生活和人的生活中所能够发挥的实际作用与现实基础,并以此构建出一个以善为统领的、关注现世生活的属人的幸福观。
一、由幸福是至善引发的理论困境
关于善的讨论由来已久,因为善的概念在哲学的世界里有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幸福与善的联系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并不是首创,他是在综合考量前辈们的研究后,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幸福观。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认为:幸福是至善,追求善的生活就是幸福所在,并且这种幸福是逻各斯的善,是与德性相关联的实践意义上的属人的善。
“每种技艺与研究,同样地,人的每种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8]3。在目的链中存在最终目的,相应地也存在最高的善——至善。亚里士多德排除那些以目的为手段的目的,认为因自身之故的目的是最为完善,“与所有其他事物相比,幸福似乎最会被视为这样一种事物”[8]18。它是因为自身的缘故,而不是因为他物。
紧接着,亚里士多德指出把最高善认为是幸福似乎是老生常谈了,我们还应该说出它是什么[8]19。然后,亚里士多德从吹笛手、木匠等具体有着某种实践活动的人的角度讨论,这些人的善就在于他们实现活动的完善。那么对于抽象人来说,其特殊活动又是什么呢?亚里士多德在排除了与植物、动物的共同的属性后,他认为人的特殊活动是“有逻各斯部分的实践的生命”[8]19,“人的善就是灵魂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8]20。亚里士多德认为如果德性不止一种,那么幸福就是那种合于最好、最完善的德性活动[8]20。沉思是最好的德性,最好的幸福就是沉思活动,而合于其他德性的实现活动则是第二好的。
行文至此,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解就出现了困境:从德性论的角度来说,沉思也是德性的一种,那么幸福是沉思活动也只是在幸福是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这个大命题下面的子命题,它不能够喧宾夺主,所以幸福是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沉思活动的幸福就是唯一。那么,深刻理解这两种幸福观就意味着相应地要做出两方面的思考:一是内部思考,沉思活动究竟是怎样的活动、沉思活动对于其他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的作用;二是外部思考,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与沉思活动之间的关系,即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的关系等。
二、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幸福观
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并不是单一、片面的,即不是只强调实践智慧或理论智慧。正如田洁所说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实践智慧和理论智慧是整体德性的两个部分[7]109,它们有着各自的目的与意义。在亚里士多德笔下表现出的两种幸福观并不是各自为营、互不相干,而是基于人性中对于幸福渴求的自然力并结合实际生活中人们生存的现实基础所体现出来的幸福样态。亚里士多德伦理学中提出的各种各样的德性是期望人们能够把这些德性运用得好,更为注重的是实践理性发挥良好。
(一)幸福是合德性的实现活动
由幸福是至善的理论出发,亚里士多德还会继续展开讨论,给予人们的活动一种评判。他的幸福观与德性相关联,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一卷结束时亚里士多德提到理解幸福的本性需要考察德性,因为“幸福是灵魂的一种合于完满德性的实现活动”[8]32。在对幸福是至善的理解中,亚里士多德提到善是属人的善,幸福当然也就指的是属人的幸福。“合于德性的活动就是这样的事物。这样的活动既令爱高尚(高贵)的人们愉悦,又自身就令人愉悦”[8]23。而“幸福是万物中最好、最高尚(高贵)和最令人愉悦的”[8]24。在这种情况下,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幸福表现得最为明显、最令人向往。
冯显德指出德性是被泛指一切事物的优秀性质和品质[9]。“那么人的德性就是既使得一个人好又使得他出色地完成他的活动的品质”[8]45。当人运用技艺只是为了完美地实现该技艺时,这就是实现活动[10]。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就在于出色地完成某种活动,医生、航海家、造船者、画师等技艺工作者,他们有着熟练的经验与高超的智慧,在这点上他们做的总体上是比业余爱好者优良,他们更为专业、技术更为精湛,把技艺德性发挥得淋漓尽致。而这种德性的获得是靠真本领才可以拥有的,它充分展现出技艺者的独特价值、地位与追求。所以这种合德性的实现活动是不以身份地位的不同进行评判、限制和规定,只要你可以出色地完成这项活动,任何人都可以欲求这种善。
其实不管是在伦理生活还是在城邦的政治生活中,亚里士多德从来没有脱离城邦的实践而考察生活,他是位生活实践的哲学家。正是因为面向当下的城邦生活,所以在他的伦理学和政治学中随处可见他对于那些技艺工作者或者说是各类工匠的关怀与照顾。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特色之处就在于它有着包容性与丰富性,兼具经验性关照与思辨理性纯粹的特点。因此亚里士多德主要是围绕着两种幸福观进行论述:一种是关乎普通人的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他们更多的是关注日常生活的种种;另一种则是追求理论理性智慧的人的沉思活动。
(二)幸福是沉思活动
幸福的完善性与自足性向我们展示了它丰富的内容,从具体可见的实现活动来看,人们可能对于幸福是什么有比较深刻的感知,并且可以断定这就是幸福。合德性的实现活动体现的是城邦经验生活中的实践智慧,而沉思活动表示的则是理论智慧的幸福。
面对城邦生活,面对着终日的忙碌,闲暇真可谓是古希腊的奢侈品,其实即便是在我们现代社会闲暇的生活也是少数人才有的。在这里并不是为了感慨古今的对比,而是说古往今来在人们对幸福的理解和追求中存在对纯粹思维追求的渴望。德性品质除了表示提升内在自我的道德修养,以及运用这些品质去感染他人与社会的外在道德,它还在于某种沉思。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从实现活动中获得其他的一些东西,诸如荣誉、财富等值得欲求的东西。而“沉思似乎是唯一因其自身之故而被人们喜爱的活动。因为,它除了所沉思的问题外不产生任何东西”[8]306。
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第十卷提出沉思德性是灵魂中最高贵的部分,是具有神性的色彩,沉思是最大的幸福。从德性论的角度来说,沉思也是一种德性,但是“亚里士多德德性的普遍性并非等量地存在于每一个德性概念中”[11],这就意味着每一种德性各有功能和特色。亚里士多德适度的原则就是保障德性的发挥能够恰到好处。人是非常复杂的综合体,具有非理性的思维方式,总是会被多种的欲望羁绊,而神是超越的、纯粹理性的存在。但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仍然是立足在属人的幸福基础上,并不是彼岸世界的幸福。人的生活与神的生活是无法相提并论的,属人的善的生活,就把人的生活限定、规范在了人的活动中。
从沉思与实践的关系来说,沉思并非实践的对立面,而是作为实践的一种。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提到“实践(‘有为’)就是幸福”[12]355,即便对于沉思的幸福而言,它也不是虚无缥缈的,“思想既然本身也是一种活动(行为)……也是有为的生活实践”[12]357。把沉思作为实践来理解,并不是要把高贵的沉思拉下神坛,而是帮助人们有个平静的心态去认识它。因为沉思的人并不是脱离社会而存在,他们沉思的内容、行动的结果也是要内化于城邦生活之中。
沉思活动是人身上比较好的部分,它是有某种跳跃的,这种跳跃就是与其他的实现活动有划界,保留它独特的空间与地位,它是第一好的幸福观。
(三)两种幸福观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幸福观是经由幸福是至善的理论阐释下发掘出来的理性主义的幸福观,它有着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的双重意味。它们看上去好像是各自独立、互不干扰。但实际上是有着内在联系的,即合德性的实现活动是沉思活动的基础,沉思活动的智慧又可以促进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发生。就前者而言,一个能够进行沉思活动的人是有外在善作为生活的保障,并且是能够对其他德性活动有所体悟的,否则他进入沉思活动的好状态是困难的。试想:一个要进行沉思活动的智慧的人如果外在善缺失严重,积极沉思会存在多大的阻力?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指出了三种善因:外物诸善、躯体诸善和灵魂诸善。人们认为只有幸福的人生才完全具备这些善事物[12]345。田洁指出外在善和伦理德性的实现活动本身就有其存在的价值,是值得追求的目标,但是它们好像也是需要给沉思活动提供保障[7]113。因而合德性的实现活动在一定意义上是沉思活动的幸福观得以进行的前提条件。
在城邦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存在着或多或少的联系与网络,那么沉思活动能够对合德性的实现活动起到反作用吗?田洁认为理论智慧活动对实践智慧活动存在反馈的可能性[6]57,亚里士多德认为自足性并不是要一个人过离群索居的生活,而是需要和家人、朋友等这样或那样的人生活在一起。所以哲学上的沉思活动或纯粹的思辨活动,它本身既可以是一个人的沉思也可以是和朋友一起沉思,就沉思的内容而言它是个人的,但思想的交流则是共同体的存在。而能够把沉思作为终极目标的人,那么他在生活世界的实践中一定不是一个狭隘的人,进一步来说,他一定不是一个精通理论理性而忽视实践理性的片面的人。从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论述幸福与沉思的内容中,我们一定程度上可以窥见柏拉图哲学王的影子,那些有智慧的人能够在沉思的基础上,满足公民的实践需要,对城邦的建设做出贡献。
从古希腊哲学发展的背景来看,苏格拉底把哲学的视野从自然界转向了伦理政治生活,从德性即知识的角度,把善知识作为引导道德行为的动力。柏拉图把善归置于彼岸世界,不关心流变的日常经验,营造出一个彻底的虚空状态与人世分离。与柏拉图比较,亚里士多德更是拥有一种关注现世的情怀。就《尼各马可伦理学》来看,他把柏拉图对于理想国特定人群的特定德性弱化为人人都可以实现的德性,这就体现出对幸福的理解有着更多的包容性。他关注各色人物合德性的生活与幸福,更为注重因自身之故的沉思活动的幸福观,这样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增添了高贵的品位,释放出更为广阔的思考空间。而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在苏格拉底与柏拉图继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于幸福的创新理解与阐释。
三、两种幸福观的现实基础与存在的意义
(一)现实基础
亚里士多德两种幸福观来源于现实的城邦生活。城邦中人们的身份、地位、所从事的工作、接触到的人和事千差万别。亚里士多德把城邦的生活分为享乐的生活、政治的生活以及沉思的生活。这样的分类就在告诉人们,幸福对于不同人来说是有不同的解读标准、方式和手段的。在亚里士多德笔下,人的生活是做了地位的排序和比较的,并不是用一个标准来衡量的。而这正是城邦的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现实。
幸福的实现是成就优良的城邦的重要基础。德性强调的是灵魂而不是肉体,是理性的指引而不是欲望的约束。亚里士多德提出的德性,如勇敢、节制、明智、公正、友爱等如此多的德性并不是仅仅在为了列举一系列的德性告诉人们伦理生活中的德性有哪些,而更是为了把这些德性放在人们面前,运用到个人的身上去体会这些优良的德性,并且尽可能地把这些德性运用到真实可感的城邦的生活中去。因而我们可以得出的一个结论是:人们把这些德性运用得好、展示得好,才有可能去成就自己和他人乃至整个城邦。其实这也是在呼应幸福是至善这个内涵,一个优良的城邦是要达成某种善业。
追求沉思活动的幸福是古希腊城邦生活的重要特色。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他们师徒三人的哲学理念有着相似之处,其中之一就是对哲学的尊重与敬畏。所以即便是亚里士多德不完全赞成柏拉图的观点,把柏拉图的理念世界拉到了经验世界,但是他并没有排斥形而上的世界,而是在人类追求幸福的内在渴望上注入哲学沉思的动力,用哲学的智慧为古希腊城邦的建设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二)存在的意义
1.对古希腊城邦的意义
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幸福观有扎扎实实的现实基础,有着各自面向的对象。古希腊工匠、技艺工作者把他们的作品完成得好,就是在表达幸福在于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爱智慧的人追求的是智慧,哲学上的沉思,那么对他们来说能够有所沉思就是幸福。亚里士多德笔下的丰富的幸福内涵能够给予人们生活的期望。在城邦中那些工匠、参与政治生活的人甚至是奴隶都是需要有自己的生活目标,都是需要有现实的内心归宿。而对于爱智慧的人来说,他们是有更多的闲暇,希望追求更高的生活品位。那么对于他们来说,生活的幸福就在于纯粹的沉思活动,在沉思中感受幸福。虽然沉思的人数是少数的,但是沉思内容却有广阔的天地。
人人都希望得到幸福,过上幸福的生活。而现实情况是具体的人本身是有差异的,所以这两种幸福观在一定程度上是把不同的人进行粗略的划分。以亚里士多德的视角来看,不同的人都能够有不同的幸福归属,而这不同的归属正是其现实意义所在。
2.如何获得幸福的些许启示
追求幸福是人类永恒的主题,过上幸福的生活始终是人们内心的期望。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对于我们当下最大的意义就在于,它启示人们踏踏实实的实践是获得幸福的重要方式。不管是合德性的实现活动的幸福还是沉思的幸福,它们的共同之处都在于行动,即便它们所代表的行动层次是不一样的。但是对于幸福的内心体验而言,人们觉得自己收获到了幸福。现如今不同的人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有着不同的任务要完成、不同的事情要处理。不管他们是身居高位的大人物,还是普通的百姓,其中可以肯定的一条是:行动、奋斗才是通向幸福的必经之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行动是创造幸福的重要法宝,真正的幸福要通过个人不断的努力成就最好的自己。因此这就启示人们只有做出努力,才有可能获得回报,收获两种幸福。
四、小结
综上所述,亚里士多德的两种幸福观并不是非此即彼的竞争与排斥的关系,而是在整体德性的基础上,各有其存在的目的与价值,二者缺一不可。在亚里士多德的笔下只关注一方面德性的实现活动是不完整的,如若不能合理地理解城邦的现实生活,理解合德性的实现活动,那么幸福在于沉思活动是不现实的。如若不能理解古希腊时期对于哲学沉思的崇敬,那么幸福的内涵显然就是比较世俗单薄的。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当下,人们对于幸福的追求不能止于其一,应该是立足于现实的追求幸福的过程,同时伴随着追求幸福的精神动力,形成动态平衡。这样才有可能在当下的实实在在的生活中感受到踏踏实实的属人的幸福,属于个人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