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安徽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
2020-01-18唐杰晓曹烨君
唐杰晓,曹烨君
(1.合肥师范学院 艺术传媒学院,安徽 合肥 230601;2.朝鲜大学 设计研究生院,韩国 光州 61452)
安徽地区是徽州文化的发源地,分布在安徽地区的古村落是徽州文化的重要载体。尤其是皖南地区的古村落数量众多,大都保存着传统文化风貌。其中,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村落民众的族群认同、情感认同、文化认同、地域认同的具体体现,它是广大乡村民众的智慧结晶和精神寄托,构成安徽传统古村落特有的文化魅力。结合地域特色,安徽在上世纪80年代就开始古村落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践探索,并积累了宝贵经验。
进入新世纪,凭借在采集、存储、传播等方面的突出优势,数字化技术引起了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关注,成为非遗保护与开发的重要手段。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利用多种数字技术形态对非遗项目进行数字化保护[1]53-58。2010年10月,文化部启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程”,于2011年12月完成了安徽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等多个试点项目的数字化采集。2012年12月完成国家级名录项目“吴歌”的资源数字化采集、专题数据库建设及数字化标准规范草案制定三方面工作[2]。与此同时,安徽不断推进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的进程,2015年9月,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承办了民间文学、传统戏剧等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采集专题培训班,旨在提高各地区非遗“数字化”保护、采集工作水平。2016年5月、11月,安徽省文化厅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联合承办“数字化与可视化在中国手工造纸行业的应用”研修班,涉及宣纸制作技艺等1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将部分非遗技艺与产业扶贫、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开发相关的文创产品[3]54-60。在信息化、数字化、产业化的今天,安徽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取得一系列的成果,体现了安徽在争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科技强省”过程中所付出的努力及取得的成就。
一、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概念和内涵
《非物质文化遗产蓝皮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2017)》指出,Internet、AI 以及数字化技术的广泛使用,使非遗保护技术得以不断进步、提升。
数字化,指将模拟形式的数据转换为计算机可以读取的一系列二进制代码形式,建立起数字化模型,进行统一处理[4]9。信息时代的深入发展,计算机技术、多媒体技术、网络信息技术、人机交互技术逐渐普及,“数字化”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展和延伸,它泛指通过一系列数字技术手段,将相关的事物、信息等转换成数字资源,进行存储、管理与共享的过程。“数字化”趋势是信息时代发展的潮流,很多行业积极与“数字化”结合实现自身的发展,如数字化设计、数字化制造、数字化城市、数字化校园、数字化博物馆,数字化教育等[5]。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不例外,“数字化”技术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采集、存储、管理、展示、传播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有效支撑,为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就是利用相关的数字技术对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文字、图片、音频、视频、多媒体等多种形式载体的采集,将相关数据资源进行标准化的系统的整理、分类、存储、展示、传播等,使其转换、再现、复原成可共享、可再生的数字形态,达到对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数字化保护、传承、开发、利用等。数字化技术的深入发展,使得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方式更加多样化、虚拟化、智能化,由简单的文字、录音、图片过渡到高精度、立体化的视频影像,由单机的数据文件过渡到大型联机的资源库,从封闭的管理单位集中建设过渡到开放的跨单位共建共享,从单向单一媒体展示过渡到多媒体交互展示。
随着“数字化”内涵的延伸,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体系也在不断丰富,它包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资源采集、数字资源存储、数字资源管理、数字化资源生产、数字化资源传播和数字化消费等数字化保护和开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共享和服务[6]122,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转换成可复制、可共享、可展示、可传播的新形态,促进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
二、安徽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现状
虽然安徽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保护与开发虽然起步较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总体来看,安徽古村落非遗保护与开发的效率、效益与安徽地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资源相比仍不相称。
(一)制订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相关政策,但支持力度不够
2014年10月,安徽颁布《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古村落非遗项目率先进行“数字化”保护。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于2011年,是安徽非遗文化保护主要职能部门,归安徽省文化厅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存在于古村落中,非遗保护的政策制订、管理规划往往涉及到古村落、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多个方面,需要多个部门的协调管理。目前,安徽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各项责任非常集中,工作量较大,而很多地区的非遗保护工作由博物馆、文化馆等文化宣传机构负责,运行机制、管理机制相对僵化。总体而言,缺少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开发的专门机构,不能适应“数字化”条件下的协同联动高效管理要求,临近省份如江西省、山西省等均已成了非遗数字化中心,并有专门的机构人员负责运行。缺少有力的省级部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严重降低了安徽古村落非遗的数字化建设的效率。
数字化时代,版权保护变得更为重要。目前,关于安徽古村落非遗数字化资源的版权保护政策缺失,后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网络资源必定成为版权保护领域的重要问题。此外,古村落非遗保护管理部门资金依赖于地方财政,一些地区对非遗项目资金投入较少,导致数字化软硬件不足,数字化技术和服务也得不到有效提升。因此,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不能单纯地依靠某一部门承担,也不能一味依靠行政力量。
(二)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建设缓慢,缺少相关数字服务平台
自2012年3月开始,安徽将省内国家级非遗的60个项目进行数字化保护采录,为建立全省非遗数据库完成了奠基性工程。此后,安徽省非遗保护中心联合省文化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开展的非遗数字化采录,截止2017年底,安徽目前已有72个国家级非遗项目数据入库,近百项省级濒危项目信息采录完毕,形成音像数据素材超过10TB[7]。但是,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保护还是采用传统的音频、图片、视频等为主,形式过于单一。地方住建部门、文旅部门、宣传部门等掌握了大量的古村落非遗数字化资源,但是相互之间缺乏沟通共享,数字资源碎片化、片面化、孤立化现象突出,缺乏与相关研究机构、企业、高校的衔接和沟通,制约了对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和文化创意产业开发。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网站较少,主要官方网站是安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缺少权威的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服务平台,古村落非遗“数字化”展示网站较少,设计单一且枯燥,缺乏对网络流行趋势的阅读能力及网络消费的运营能力。安徽省图书馆的网络资源里有安徽地方戏曲资源库、安徽美术、安徽杂技、安徽刻书、谱牒文献等一些特色数据库,也仅仅是以光盘、 图片、录像等方式对相关古村落非遗进行展示。一些地方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的网站数据化程度不高,对非遗的展示都是粗略的文字结合过时的照片,阅读观看时毫无特色和吸引力。
(三)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技术人才匮乏,缺少“数字化”技术设备
安徽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已完成基础性的数据积累,数据库的建立、数据收集、运行维护、后台更新,都需要依靠企业、数据中心等外部力量援助和支持,缺少收集、整理古村落非遗“数字化”资料的条件和能力,这反映出基层人员的技能不足,缺乏数字化技能知识培训。随着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的推进,数字化技术人员的技术短板,会严重影响非遗资源采集和数据信息整理。尤其是部分地区没有足够的资金在技术上对古村落非遗进行很好的数字化保护,先进设备的缺乏也会在相当大的程度上阻碍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和利用。仅仅依靠图片、音视频等很难表现出它们所代表的文化特色和内涵。如果运用数字化技术,设计出相应的三维动画和虚拟展示程序,复原再现原始的非遗场景,进行数字平台的展示和传播,既可以灵活生动地表现各种非遗的艺术形式和特点并也可以扩大非遗的影响力,吸引更多关注。
安徽部分高校纷纷成立了古村落非遗保护与开发的研究基地、教育传习基地,如安庆师范大学成立黄梅剧艺术学院,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把“芜湖铁画锻制技艺”专业的人才培养和“现代学徒制试点”改革相结合培养铁画学徒班,安徽三联学院建立安徽省最大的剪纸艺术培训基地——安徽剪纸艺术研究中心。但是对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人才的培养还处于摸索的阶段,没有建立系统的、专业的培养体系。
三、安徽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建议
一直以来,安徽古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建设进展缓慢。针对存在的问题,安徽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保护和开发要通过几个方面实现。
(一)完善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部门的组织建设,加强落实相关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原则,强化省级领导部门的指导和组织管理,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管理机构,统筹兼顾、综合管理古村落、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工作,避免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与古村落、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脱节,实现地方“数字化”工作协调同步进行。加强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法律法规建设。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的使用、开发途径丰富多样,相关部门应该加快立法进度,对古村落非遗数字资源制订相关政策和管理法规,涉及保密、非遗传承人隐私的信息要进行保密处理。严格遵守网络信息保护相关条例,对古村落非遗数字资源以及数字化衍生品、出版物等版权进行采取严格的版权保护措施,规避可能出现的网络版权风险,防止被篡改、滥用等,维护非遗数字资源的利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多元化合作模式,特别是基层乡镇村落政策资金支持力度较小,更需要强化政府的文化、宣传、教育及科技等主管部门的联动机制,开展与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以及群众艺术团体的合作,以发展、共赢的眼光来寻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产品和服务的开发,满足文化市场的需求,力求跨部门、跨系统、跨行业及地区整合资源,建立多元化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保护和开发的共享机制,实现全方位的保护与开发。
(二)构建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服务平台,推进非遗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古村落非遗“数字化”开发要把握时代的机遇,依托安徽初步建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进行整理、归档后通过统一的数字服务平台后进行发布。古村落非遗数字服务平台可以提供广泛的古村落非遗数字资源,入驻非遗管理部门和知识产品保护部门,进行非遗文化宣传和传播,也可以吸引非遗传承人、文创企业、民间资本等进行合作开发,搭建与非遗相关产品、服务的网络展示销售平台,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第三产业。借助大数据时代背景下人们对网络消费、文化产品和服务消费需求增大的契机,将古村落非遗从“抢救性保护”过渡到“生产性保护”,发挥资源共享的合作优势,将非遗数字资源同文化创意产业结合,推进古村落非遗融入现代人民的生活、工作当中,增强非遗文创产品的生命力和竞争力,打造特色文创产业发展模式。通过富有安徽古村落非遗特色的文创产品开发反哺古村落非遗的保护,推动古村落旅游和服务产业发展,在实现产业化增值的同时,也为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保护和传承谋取更大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发展古村落非遗文创产业,还需要与短视频、游戏、影视动漫、虚拟现实等艺术形式的结合,坚持电视、网站、移动端等媒介多渠道传播,打造具有徽派特色的古村落非遗创意产业,满足现代人对文化性、时尚性的需求,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代焕发出新的活力。
(三)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数字化”技能,加强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的合作
针对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人才的技术短板,定期组织数字化技术培训,促进工作人员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专业知识,并掌握数字化设备使用、设计、传播等能力,加强数字化人才团队的建设,提升基层工作人员,尤其是一些乡村城镇非遗工作人员的数字化资源采集、管理技能,进而提高非遗资源采集工作的质量,保证非遗数据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8]18-19。同时,组织面向非遗传承人的数字化教育培训,引导传承人关注文化创意产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促进非遗技艺与文创产业的开发,从根本上加大对非遗产保护和开发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相关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扩展古村落非遗保护的工作方式,提升数字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地方与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进行非遗数字化技术的研发、数字化人才的培养,如进行非遗数字化理论研究,开展非遗数字化技术培训,开发相关非遗数字化设备等。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对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机构和中心加大政策支持、资金扶持和科技支持,鼓励高校和职业院校开展非遗“数字化”专业建设,开设古村落非遗“数字化”课程,将人文社科、艺术设计及数字媒体等专业进行交叉培养,培养更多的非遗“数字化”技能人才,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提供人才支持和保障。
四、结语
“数字化”保护与开发是安徽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趋势和途径。总体来说,安徽古村落非遗“数字化”建设还处于发展阶段,开发潜力巨大,在后期的建设中,要逐步完善古村落非遗工作部门的组织机构,强化相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服务平台,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数字化技能,发挥企业、科研结构、高校在数重要作用,推进非遗“数字化”文创产业的发展,从根本上提升古村落非遗“数字化”保护与开发水平。需要指出的是,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要充分利用数字化技术展现古村落非遗的文化生态和文化内涵,保持安徽地域传统文化特色,进行可持续的数字化文创产品开发,让人们感受安徽特有的文化内涵和文化精髓,这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者的责任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