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六保”任务顺利完成的税费政策分析*
2020-01-18方吉杰
方吉杰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湖南 长沙 410114)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但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世界经济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六保”是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包括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
一、落实保居民就业税费政策,稳定和扩大就业
就业是民生之本,保居民就业是疫情期间高效复工复产的重要前提,是我国经济社会稳定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疫情发生后,各级政府全面强化了就业优先政策,税务部门也应从以下方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1)支持落实好重点人群就业的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好企业安置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就业的增值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多渠道促进就业创业。(2)做好失业保险费发放。税务部门应落实落细2020年针对疫情出台的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提高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等失业人员帮扶措施,充分发挥失业保险费保稳定、促发展的作用,为失业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采取积极措施关爱失业人员,帮助其渡过失业难关。(3)落实好企业取得的政府稳岗补贴的不征税收入政策。为了支持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向困难企业发放了就业补助资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税务部门要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业对接,落实好不征税收入政策。(4)为新型就业提供税收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国网约车、电商、外卖、快递、网红等新业态蓬勃发展,为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农转非人员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解决了全国近3亿人的就业问题。税务部门应深入研究零工经济、居家办公等新型就业形式的特点,进一步完善适应新业态劳动者灵活就业特点的税费政策,增强政策吸引力,多渠道促进就业和创业;特别要落实和完善地摊经济有关税费优惠政策,以优质的税收服务支持地摊经济发展,促进低收入家庭灵活就业,最大程度缓解其生活压力。
二、 落实保基本民生税费政策,解决实际民生问题
民生是人民幸福之基、社会和谐之本,税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社保、医保、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对特殊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工作。(1)凝心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目前,全国还有52个贫困县未摘帽,2707个贫困村未出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全部脱贫,虽然同过去相比总量不大,但都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是最难啃的硬骨头。税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好公益性扶贫捐赠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重点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挂牌督战地区和受疫情影响较重的地区倾斜,继续落实贫困县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税费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税费支持政策机制。(2)支持发展公平且有质量的教育。继续落实学历教育行业免征增值税,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扣除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以及个人所得税子女学前及学历教育、纳税人本人继续教育扣除政策;征收好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巩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上学难问题。(3)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健康中国战略涉及环保、体育、食品安全、公共安全、民政养老等领域,税务部门可针对痛点难点问题继续落实税收政策,促进战略落地,比如研究利用税收、价格调节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落实环保税征收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人民健康福祉;稳步提高医疗保险基金统筹层次,研究出台支持医疗事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助力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提供有力保障。(4)稳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国统筹,加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力度,对国家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的给予特殊性税务处理,确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大力落实社区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5)全力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未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人员按规定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对受疫情暂时困难的人员做好临时性救助工作。
三、落实保市场主体税费举措,为企业纾困解难
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经济基本盘,税务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落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政策,加快推动各类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恢复正常运行,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1)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2019年全国共减税降费2.36万亿元。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今年要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企业。从政策内容来看,主要政策基本都已经出台,关键在于建立健全政策落实的保障机制,重点落实好减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行业企业税费负担政策,落实好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等政策,以及国家延长执行期限的疫情防控期间的部分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紧盯减税降费重点任务,从供需两端稳定住经济增长,持续增强市场主体信心。(2)为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措施提供税收支持。疫情防控期间,国家采取了多项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的措施,例如国家要求国有房产业主为承租人减免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对减免的租金,税务部门应落实好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同时减免的租金不计入出租方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3)为市场主体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为保市场主体,要让中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明显提高,让其综合融资成本明显下降;继续加码“银税互动”合作机制,各级税务部门按照对应层级积极向相关银行推送重点帮扶企业名单,为民营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减轻融资成本;健全中小企业贷款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落实机制,支持金融企业发放中小企业贷款;落实好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企业所得税和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为初创期、种子期科技型企业提供直接融资支持;积极向地方政府汇报,确保近期反映较多的一些地方政府囿于财政压力而干预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等问题得到解决。(4)创新税收政策宣传和税收事项办理方式。疫情当下,最需要解决的困难在于帮扶包括小微企业在内的市场主体,而小微企业自身规模小、分布广,对很多税收政策信息了解不充分,这对税收政策传递、宣传提出了新要求。为了让小微企业会用、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税务机关应精细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利用电子税务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税收政策,积极提供线上问需解难服务;对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所需解决的发票等问题提供个性化服务,通过网上代开和网上申领等便民用票措施,千方百计满足企业复产用票需求。
四、落实保粮食能源安全税费政策,维护粮食和能源保障
粮食安全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问题,要做到粮食生产稳字当头,着力解决农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重点从农产品结构、抗风险能力、农业现代化水平上发力。(1)落实好支持承担国家政策性商品储备业务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五种商品储备任务的商品储备企业资金账簿、相关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其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2)落实好稳住农业生产者收益预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农、林、牧、渔行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适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力度,实现保供给、稳物价、惠民生、增信心。(3)健全和完善乡村振兴战略的税收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积极征收好耕地占用税,强化耕地保护与农田水利建设;落实好农户小额贷款、农业灾害保险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对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落实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让更多金融活水浇灌到希望的田野上。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保障能源安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2020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发布,能源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我国能源产业发展进入新的转型期。在全球政治经济格局和能源地缘政治态势出现大变动,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的复杂形势下,国际油市震荡再次给中国能源安全敲响了警钟。对于中国而言,能源安全矛盾集中体现在油气安全问题上,当前我国油气对外依存度不断攀升,国内油气资源不能有效地支撑经济持续发展,不仅需要花费国家大量外汇储备,还对国家能源安全构成威胁。税务部门应积极落实和完善相关税收政策,确保煤电油气安全稳定供应,积极推进高效利用能源税收政策落实,继续落实页岩气、煤层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开采利用资源税减免政策;支持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促进能源结构调整;免征稠油资源税,充分利用稠油资源,提高上产规模;加快研究出台储气库垫底气增值税退税支持政策,完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细化财税补贴政策,加快地下储气库建设。其次,税务部门应积极出台加快推动能源互联网建设的财税政策。我国能源事业在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征程上迈出了关键一步,但能源发展仍有一些瓶颈。利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改造传统能源行业,可打破不同能源品种单独运行的传统模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传统能源的依赖程度。未来,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将融通电力网、热力网、交通网,形成能源互联网,助力新能源、储能、储热/冷、氢能、电动车等新产业的快速发展,提升能源配置效率,最终实现能源体系从量变到质变,出台推动能源互联网平台建设的财税政策能为中国经济注入新动能。
五、落实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税费政策,支持创新发展,稳定外资外贸基本盘
产业链供应链环环相扣,每一环都不能有闪失,否则产业链条就可能不完整甚至被中断。在经济正常运行时期,产业链供应链问题更多地依靠市场机制解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产业链供应链问题不能按照常规方法来处理,在强调市场作用的同时,税费政策可以为产业链条完整性提供帮助。(1)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精准服务产业链供应链稳定。通过税收大数据密切跟踪上下游产业链制约因素,找出产业链薄弱点,精准定位,协同发力,及时有效疏通上下游堵点;通过电子税务局供应链查询系统找到产品销售商和原材料供应商,帮助企业寻找潜在供应商和经销商,实现产业链智联。(2)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深化增值税改革,精准降低企业税费负担,让制造业轻装上阵,稳定制造业经济发展,提升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落实好制造业全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引导资本、资源向战略关键领域聚焦,促进产业链向中高端迈进。(3)支持科技创新。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大对新冠肺炎疫苗和药物科研攻关的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健全鼓励基础研究、原始创新的财税支持体制机制,对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有针对性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大步伐。(4)稳定外贸外资基本盘。积极落实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的《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实现政策调整与退税管理的无缝衔接;继续落实好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政策,落实自贸港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培育外贸新增长点。对境外投资者从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的,实行递延纳税政策,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全国统一实行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电子化的基础上,各地税务部门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管理方式,进一步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质减负增效。对新办出口企业首次退(免)税申报等风险可控的出口业务,在限额范围内先行办理退(免)税,待疫情结束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5)积极推进“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秉承聚同化异、求同存异原则,加强税收征管协调对接,从加强税收法治、加快争端解决、提高税收确定性、促进税收征管数字化等多方面优化对外投资税收营商环境,促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引导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六、落实保基层运转税费政策,坚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
税务部门要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规律,把更多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下沉,保基层正常运转。(1)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受疫情影响,财政收支平衡压力明显加大,但压力越大越要坚持依法依规组织收入的底线。各级税务机关要继续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坚决不收“过头税费”,坚决杜绝违规征税收费行为,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改善税收营商环境;精准开展税收分析和税收风险管理,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深化数据分析,准确查找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风险点,有针对性地采取管理措施,促进堵漏增收;处理好减税降费与组织收入的关系,既要不折不扣减免税,又要依法依规收好税,努力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收入目标,为各级财政提供必要财力保障。(2)对发行的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者取得的利息所得给予免征所得税优惠。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2020年赤字率拟按3.6%以上安排,财政赤字规模比去年增加1万亿元,同时发行1万亿元抗疫特别国债,这是特殊时期的特殊举措。上述2万亿元全部转给地方,建立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特别国债和地方政府债券是保基层运转的纾困资金,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投资者享受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优惠。(3)健全地方税体系,调整完善地方税税制,培育壮大地方税税源。从健全地方税体系的总体要求来看,需要在税制改革的基础上,合理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制度,按照受益性原则,调整部分税种、税目的收入归属,完善地方税体系建设并适度扩大地方税权,以此稳定地方收入预期,增进地方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调节经济发展的能力;将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更好地激励地方政府改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