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历史回顾及现实启示

2020-01-18刘喜凤陈虹宇

河池学院学报 2020年3期
关键词:民族团结学院民族

刘 鹤, 刘喜凤, 陈虹宇

(贵州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州 贵阳 550014)

“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也是民族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任务”。新中国初期,面对民族地区复杂的斗争局面,党和政府确定“民族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为疏通民族关系、消除民族隔阂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1]192。民族院校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致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成效显著。

一、新中国初期的特殊情状需要加强民族院校民族团结教育

新中国成立之初,民族地区的特殊情状对民族院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提出了迫切要求,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民族地区的复杂矛盾需要民族院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当时,民族地区存在着错综复杂的矛盾,主要有三种:一是民族矛盾,二是阶级矛盾,三是敌我矛盾。在这三个主要矛盾中,民族矛盾处于中心地位[2]。民族矛盾能否顺利解决,直接影响到敌我矛盾和阶级矛盾的解决。而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反动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在各民族的心理上造成不良影响,汉族歧视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仇视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存在互不信任的心理”[3]13。特别是在边疆民族地区,民族关系非常复杂、矛盾相当尖锐,少数民族对汉族成见更深。这一情况表明,时代呼唤能够献身民族团结的干部在群众中普及民族团结教育,作为民族干部摇篮的民族院校责无旁贷。

(二)学员复杂的思想状况需要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新中国初期,民族矛盾、民族隔阂也反映到民族院校的学员特别是新学员中。“解放后,虽然从根本上改变了民族关系”,但“历史上造成的民族隔阂的影响,一时还不易完全消除。它在学员思想上还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4]28-29。广西民族学院的新学员“民族感情浓厚……乡土和家乡观念较强,平时喜欢和本乡本民族的人在一起”[5]13。很多新生“对学校不够信任,认为少数民族学校为什么有汉族干部,对汉族干部不敢接近”。而在边疆民族地区,这一情况更加突出。云南民族学院“学员基于自己民族成分的不同,普遍存在着程度不同的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思想倾向。这种思想倾向外化为对其他民族看不惯,瞧不起,思想上多是从本民族直接利益出发,对民族压迫的仇恨胜过对帝国主义的仇恨和对国民党反动派的仇恨,常常笼统的仇恨一切汉人,对汉人有戒备心理”[6]10。显然,学员这样的思想状况迫切需要民族院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由于民族院校学员来自于不同民族、不同地区,而且,他们的年龄、出身、文化程度、政治信仰等各不相同,思想差异非常大。这一复杂情况,使学员中民族矛盾激化的风险增大,因此,加强民族团结教育的任务也尤为艰巨。中南民族学院“一九五一至一九五六年时期共举办六期政治训练班……共培训学员1 098人。学员来自中南区六省二市,即广东、广西、湖南、湖北、河南、江西等省和广州市、武汉市。包括苗、瑶、侗、壮、回、黎、土家、畲、毛南、仡佬、仫佬、满、彝、傣、汉等十几个民族”[4]25。西南民族学院第一期“入学的500多名学生中,分别来自云南、贵州、西康和川西、川南等省区。分属藏、彝、苗,回、傣、羌、布依,纳西,景颊、白、佤、蒙古、满、哈尼、傈傈等24个民族。他们中的大多数是农牧民积极分子,也有部分知识青年,还有少数在职干部。学生的文化程度参差不齐,其中有大学生和中学生,也有小学程度和文盲,并有部分学生不懂汉语,学生中的年龄悬殊也很大,最大的30多岁,最小的只有15岁左右”[7]5。云南民族学院第一期共招学生675人,“有40种民族成分(当时还未进行民族识别工作,民族称谓混乱,统计为40种) ;边疆学员占56%;不懂汉话和略懂汉话的学员占30%;大学生占1.5%,高中生占13%,初中生占17.4%,高小生占17.9%,初小生占15.8%,文盲半文盲占35%;共产党员占6%,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员占7%,国民党员、三青团员等占6%;县区级干部占26%;年龄最小的14岁,最大的51岁,20-25岁的占73%”[2]。

因此,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民族团结教育的任务非常紧迫。一方面,民族矛盾突出的现实情况需要民族院校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另一方面,民族院校学员复杂的思想状态需要民族院校将民族团结教育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民族团结教育“具有特殊的地位,不仅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方向,还关系到民族团结,国家统一”[8]119,“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所以,民族院校提出“民族学院应该是贯彻执行民族政策的模范,是民族团结的模范”[9]140,并迎难而上,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二、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理论教学突出民族团结教育

(一)教育方针、任务设定时强调民族团结教育

教育方针、任务决定学校办学方向,民族院校对此非常重视,特别强调民族团结教育。1951年,西北民族学院制定了《西北民族学院教学试行方案》,规定其教育方针为“在团结的基础上,实施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和业务教育,肃清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主义的影响,反对大民族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倾向。使学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平等团结的民族观”[10]21。当年,中共云南省委规定了云南民族学院的任务:“对学员主要进行政治教育……对县区干部,重点加强民族政策的系统教育,以求对民族政策进一步的领会和正确掌握。对一般学员,重点是提高其政治觉悟,改造思想,使学员……初步了解民族政策和……有关民族团结发展的政策,加强民族间平等、互助、友爱、合作的关系”[6]5。创办初期,中南民族学院的教学方针为“在民族平等团结的基础上,加强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教育,克服大民族主义与狭隘民族主义的思想,树立正确的民族观”[4]29。西南民族学院非常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具体任务之一就是“进行民族政策教育,消除民族隔阂,树立民族平等团结思想”[7]10。

(二)课程设置凸显以民族团结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教育

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院校在课程设置时突出民族团结教育。中南民族学院第一—三期政治训练班开设主要课程有“民族政策”“中南民族情况与问题”“苏联民族情况介绍”等。第四期时,课程设置作了调整,开设了“总路线灯塔照耀下中南区当前的民族工作”“怎样做一个优秀的民族干部”等课程。第五、六期鉴于“民族政策”与“中南民族情况与问题”在内容上重复,合并为“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4]30。尽管称呼不同,但“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课“是作为主课列入教学计划以内的,不仅每期均开设此课,且占有重要地位”[4]43。同样,以“民族团结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思想”也是广西民族学院教学的主要内容。尽管开设的课程随时代变化屡有变更,但“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课是广西民族学院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门主要课程,“1955年以后,这门课程定为各班、各专业的必修课”[5]9-16。贵州民族学院明确将“民族问题理论与政策”列为主要课之一。“干部文化班均设政治课,讲授革命基本理论、马列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普通教育班次和高等教育班次,除按国家的统一规定开设政治课外,增设“民族问题理论与政策”,进行民族团结教育[9]134。西北民族学院也非常重视“民族问题与民族政策”课程,“这门课在学校开办以来,列为各系、各专修科和干训班开设的重要课程”[10]37,突出民族团结教育。

(三)课堂教学过程中倡导民族团结教育

民族院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特别注意从学员思想特点出发,坚持正面教育的方针”,倡导民族团结。其时,学校要求教师教学时要“深入讲授两种民族观,划清无产阶级的国际主义与封建地主阶级、资产阶级民族主义的思想界限”,并结合实际,深入剖析大汉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危害。“要明确当前的主要危险是大汉族主义”“始终贯彻批判大汉族主义”。中南民族学院“根据教育对象多是少数民族”和“学员的地方民族主义思想残余还存在”的实际情况,提出“适当地进行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思想教育是必要的……在这点上若放松教育,将不利于民族团结”。因此,广大教师“在大力批判大汉族主义的基础上”,也“以适当的分量正面教育学员正确认识地方民族主义的实质及其危害性,以达到加强团结的目的”[4]43。

(四)邀请校外领导作报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为更好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民族院校多次邀请各级各类领导到校作专题报告。中央民族学院结合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中央民委副主任汪锋同志给全体师生员工作了题为《关于民主改革、西藏改革及西藏统战政策》的报告。西藏自治区副主席阿沛·阿旺晋美向师生员工作了题为《西藏地方民主改革情况》的报告”[8]98。西南民族学院邀请了西南民委会副主任兼西康省藏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天宝、川西区党委宣传部部长杜心源、川西行署秘书长杜桴生、文教厅长张秀熟、公安厅长谷志标、川西区党委办公厅周颐等领导到校向学生介绍民族地区情况,讲解党和人民政府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7]6。1955年5月,西藏军区副司令员阿沛·阿旺晋美到校视察,并向全院藏族学生作了报告。他要求藏族同学要加强同其他民族同学的团结、互助[7]22。中南民族学院也“有计划地请上级领导机关的首长作报告”,学院邀请了中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邓子恢、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张执一、中南局宣传部部长赵毅敏等作有关民族政策的报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三、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实践教学推进民族团结教育

(一)校内外参观交流与民族团结教育的推动

民族院校认识到学生之间的误解在很大程度上源自各民族缺乏交流,因此,民族院校广泛地组织校内外参观交流,开展实践教学,促进民族团结。

一方面,民族院校组织学生“走出去”。贵州民族学院“每期干训班都由国家拨专款由学校组织学生到重庆、成都、武汉等地参观。通过对先进地区、现代化工厂、大城市、大型建筑(如长江大桥)等的参观,通过各地区党政领导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热情欢迎和招待,使学员们感到了祖国的伟大、各民族大家庭的温暖,增强了民族团结”[8]136。西南民族学院组织学生参观工厂、农村,参加成都市抗美援朝宣传,进行抗美援朝义演募捐,并组织学生参加成都市1951年“五一”国际劳动节盛大游行等。“所有这些教育和活动,使各族学生……消除了民族隔阂”[7]6。1951年9月下旬,该校还“组织全院师生600余人去重庆参观。在渝期间,听了西南军区副司令员李达,西南军政委员会秘书长孙志远,西南民委及其他有关部委、西南‘革大’等领导同志的报告,参观了规模宏大的西南区工业展览,参加了重庆市的国庆二周年盛大游行”[7]12。1952年“五一”期间,中南民族学院第一期学员到北京天安门参加观礼,毛主席还与学生代表杨瑞清亲切握手。“学员们在参观中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雨露阳光,沉浸在浓烈的民族团结的欢乐气氛中”[4]19。1953年3月,中南民族学院又组织第二期部分学生参加中南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的中南区少数民族文物图片展览会的工作,承担了展览会的全部讲解工作,工作时间长达四个月零六天。通过参加这些活动,学生们“认识到要为加强民族团结、共同建设伟大的祖国而努力”[4]46。

另一方面,民族院校把校外人士“请进来”。1953年9月,武汉市各界人士参观团五十七人代表武汉市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阶层人民来到中南民族学院参观访问,表达武汉市人民对少数民族学员的关怀。“他们与同学们一起开座谈会、联欢会……通过各族各界人民来校参观访问,增进了民族团结”[4]19。

校内外的参观交流加强了同学们的友谊,增进了民族团结。“学员们很有感触地说:过去我们不敢下山,上街就被人骂‘山佬’、‘苗子’、‘瑶古老’,今天穿着本民族服装,跳着本民族舞蹈,和解放军、外校学生一起联欢。从前被人歧视的少数民族,今天真正得到平等了,这是有史以来没有过的事情”[4]34。

(二)民族文物场馆的建设与民族团结教育之开展

民族文物场馆既是民族团结教育的标志性建筑,又是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实践教学的场所。民族院校都重视民族文物场馆的建设,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实践教学。

1952年,西南民族学院设立了固定的民族文物陈列室。1955年,改建为民族文物馆,面积达200余平方米;1956年,面积进一步扩大到500余平方米,分设民族情况和民族政策陈列室、四川民族文物陈列室、云南民族文物陈列室、贵州民族文物陈列室4个部分,成为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场所[7]31。1953年,贵州民族学院“设立了民族文物展览馆。展览馆共搜集、展出苗族、布依族、侗族、彝族、水族、瑶族等少数民族的文物三千一百五十件、图片一千六百六十七张”[8]138。1955年2月,中南民族学院成立中南少数民族文物陈列馆,“其主要任务是配合教学,对学员进行民族政策的直观教学”。该馆馆藏少数民族珍贵文物达13 000件,设6大陈列室。该馆不仅是本校学生民族团结教育的试验场,还“先后接待了来自全国22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少数民族参观团共4万多人次,以及来自49个国家和地区的友好团体和人士共1万余人”[4]50。

四、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注重日常生活中渗透民族团结教育

民族院校注意到学生“不仅听你怎么讲,而且看你怎么做;不仅看老师的行动,而且看一切工作人员的行动”。因此,民族院校提出“人人是教师,个个是学生,处处是课堂”[6]16,将民族团结教育渗透到日常生活中,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尊重民族饮食和服饰习俗与民族团结教育的结合

尊重民族饮食和服饰习俗既是党的民族政策的要求,又是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方式。云南民族学院“专门为回族师生办了清真食堂,为藏族学员办了藏族食堂,为傣族师生办了傣族食堂”。尽管回族学生很少,广西民族学院仍然“为回族师生设回灶和回族餐间”[5]17-18。西南民族学院“尽量按照大多数学生的生活习惯和爱好,供应主副食品,对于有特殊生活习惯的学生,则按照该民族的风俗习惯……办事”“对藏族学生,在可能范围内尽量给他们采购酥油、糌粑以及牛羊肉”。为实现民族团结,西南民族学院“为各族学生缝制了民族服装,这些民族服装的式样、装饰以及所用的材料都是反复征求学生的意见之后缝制而成的,使学生在假日和盛大集会中,都穿上鲜艳的本民族服装”[7]38。

(二)尊重民族节庆习俗与民族团结教育的融通

尊重民族节庆习俗是对学生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重要途径,民族院校对此非常重视,全力支持。中南民族学院“对回族的开斋节、古尔邦节、圣纪节三大节日,学校派专车送回族师生到清真寺去过节。农历三月三日是广西壮族和中南地区其他少数民族都喜欢过的节日,这天,学院召开庆祝会,院领导向学员们敬酒祝贺。春节是各民族共同的最隆重的节日之一,为了让学生在学院欢度春节,学院成立春节筹委会,认真组织各种活动,给每个同学远在家乡的家庭发春节慰问信,发动每个同学给家里寄照片,以解决彼此思念之情……学院在院内外组织各种联欢,使各族同学感到比在家里过节还热闹”[4]22。广西民族学院“组织各族同学欢庆自己的民族节日。哪怕一个民族只有一个人,也为他进行庆祝活动,使每个少数民族师生都能像家一样热热闹闹地欢庆自己的节日”。西南民族学院“每逢民族节日如回族的‘开斋节’、藏族的‘藏历年’、彝族的‘火把节’,都按照本民族的习俗进行庆祝,并在伙食上进行补助”。贵州民族学院“很重视组织师生欢度民族节日,为他们加餐、煮糯米饭等。菜饭的烹调也尽量做到适合他们的习惯和要求”[9]140。

(三)尊重民族宗教信仰与民族团结教育的落实

尊重民族宗教信仰是民族院校落实党的民族团结政策,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又一重要方式。云南民族学院在“房舍紧张的情况下,选择较好的房舍,为信天主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学员提供了进行宗教活动的场所,稳定了他们的情绪,使他们坚持学完了规定的课程”[6]12。西南民族学院还在其民族文物博物馆内设有藏族喇嘛教佛堂、伊斯兰教经堂,为各族有宗教信仰的同学提供方便[7]31。

(四)尊重民族歌舞习惯与民族团结教育的贯通

民族歌舞是各民族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民族院校积极开展富有民族形式的文体活动,借此开展民族团结教育。贵州民族学院“针对贵州少数民族能歌善舞的特点,学校大力组织开展了具有民族形式的丰富多采的文娱活动”。中南民族学院“积极开展具有民族形式的文娱体育活动,学员演出的海南岛八音舞,曾获得武汉市1955年群众业余文娱观摩汇报演出一等奖,教工演唱的《喀斯噶尔》《阿拉木汉》《远方的客人请你留下来》等三个少数民族歌曲曾获得1955年群众业余文娱观摩汇报演出一等奖”。西北民族学院“各班级都利用课余时间普遍开展了民族音乐、歌舞、戏剧的排练演出,并定期举行会演比赛”。1952年10月,在兰州市举行的甘肃省第一届人民体育运动会上,西北民族学院表演了《民族大联合》舞蹈。这些活动,“对促进民族情感的交流和加强民族团结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0]35。

为满足各族学生需要,增进民族团结,民族院校还组建了民族文艺工作组织。1952年,贵州民族学院成立了专业民族文工团,团员曾发展到50余人。1954年文工团并入贵州省歌舞团后,学校又成立了有近10名专职工作人员的俱乐部,负责组织开展全院的文娱体育活动。在节假日特别是民族节日,都组织各种文娱体育活动。1951年3月,西南民族学院从外单位陆续调来11名文艺工作干部,成立了文工组。1952年10月,学校成立了文工队,有汉、藏、彝、回、维吾尔、满、蒙古等七个民族的队员45人,分为音乐组、舞蹈组。1955年,学校文工队与西康省军区文工团合并,组成西南民族学院文工团。文工团分为舞蹈队、乐队、声乐队和话剧队,团员人数发展到89人[7]36。

民族院校的民族文艺工作组织是民族团结的组织,各成员相互学习,相互交流。不仅如此,他们还在校内外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了成员间的感情,促进了民族团结。1953年,西南民族学院文工队奉命代表西南民委赴西康省的雅安和甘孜藏族自治州泸定、康定、九龙等地慰问演出。1953年至1954年两年间,文工队又连续去凉山彝族地区、阿坝藏族地区以及云南昭通部分县区慰问演出。从文工队成立到1954年,大小演出共260余场次,观众近40余万人次。“这些演出活动,增进了各民族之间的了解,促进了民族团结”[7]37。贵州民族学院文工团参加贵州省民族访问团到赫章、威宁、水城、盘县等地访问演出,还“经常给师生演出,对于增进民族团结……起到了一定的作用”[3]13。

(五)尊重民族内部纠纷解决习惯与民族团结教育的融合

在我国少数民族中,往往存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尊重民族内部纠纷解决习惯,既能够体现民族平等,又能够有效解决民族纠纷,促进民族团结,是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又一重要方式。西南民族学院“在遇到有碍民族团结的问题发生时,依据问题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在坚持说理,分清是非的前提下,进行调解,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使纠纷处理得当,妥善地得到解决。在解决纠纷时,吸收本民族中有威信,有影响的同学参加,通过他们多做工作。对于涉及民族间、地区间的问题,则尽量缩小范围,作个人纠纷处理。在纠纷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后,按照民族习惯,采用民族形式,召开团结会握手言和,藉以教育本人,并扩大团结影响。学院第一、二、三期就按照上述作法,处理了几件妨碍民族团结的问题,收到良好效果”[7]23。

民族院校还从民族团结教育的角度出发,将尊重民族内部纠纷解决习惯与尊重组织纪律、正面引导和纪律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体现了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原则性与灵活性的有机统一。云南民族学院倡导“订立民族团结互助公约,树立正气,克服邪气。同时,也适当地运用组织纪律的约束力,去规范一些违纪学员的行为。在执行组织纪律时,注意了以下四条原则:1.‘宁宽勿严’和‘先宽后严’;2.充分考虑整体需要和利益,不仅仅从民院的需要出发,还要充分考虑到边疆对敌斗争和民族团结的利益;3.执行组织纪律时,不仅需要被处分学员的自觉,还需要大多数群众觉悟,否则就不执行;4.制定适合各民族实际与思想实际的纪律标准,不机械的按汉族一般的标准来要求少数民族学员”[6]15-16。

五、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启示

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多措并举,开拓了民族团结教育的新局面。“少数民族师生的政治思想觉悟,有了很大的提高,由旧中国统治者所造成的民族隔阂和仇恨基本上已经消失了”[11]。“学史可以明智”,新中国初期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的成功经验给新时期民族院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很多启示。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同时,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我们更要团结一致”[12]。习近平指出,“民族分裂势力越是企图破坏民族团结,我们越要加强民族团结”。因此,民族院校要警惕国内外民族分裂势力的破坏,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

第一是民族院校要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理论教学。民族院校要充分利用理论教学主渠道,加强民族团结教育。在设定教育方针、任务时,民族院校要旗帜鲜明地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在课程设置时,民族院校要凸显以民族团结为核心的民族政策教育;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民族院校要倡导民族团结教育,充分挖掘民族团结教育内容;此外,民族院校还要多方邀请各级领导、专家学者作报告,开展民族团结教育。

第二是民族院校要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教学。一方面,民族院校要充分利用并创造条件,组织民族院校学生“走出去”,并把校外人士“请进来”,开展实践教学,加强横向交流,推进民族团结教育。另一方面,民族院校要加强民族文物场馆的建设,增强各民族的文化自信,推进民族团结教育的实践教学。

第三是民族院校要在日常生活中渗透民族团结教育。民族院校要积极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并落实到日常生活之中,从而将民族院校营造成民族团结的大家庭。民族院校要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饮食、服饰习俗、节庆习俗等,使各民族感到身心愉悦;民族院校要充分尊重民族歌舞习惯,使民族院校成为各民族的乐园;遇到涉及民族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时,民族院校既要利用好国家法律的权威,又要充分尊重民族内部纠纷协商解决习惯。

总之,民族院校要高度重视民族团结教育,努力建设成为民族团结教育的窗口和典范,为“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猜你喜欢

民族团结学院民族
我们的民族
民族团结之歌
一个民族的水上行走
MINORITY REPORT
海盗学院(12)
求真务实 民族之光
海盗学院(7)
西行学院
让民族团结之花愈开愈艳
关于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实践与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