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毛泽东婚姻观探微
2020-01-17谢宏芝周小李
谢宏芝,周小李
(1.华中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北 武汉 430702 2.湖南第一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婚姻观作为一种价值取向,是对婚恋问题的信义、倾向、主张和态度的系列观点,影响着人们对婚恋问题的行为取向和评价标准,受到价值主体所处的时代背景、社会地位、教育水平、主体意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作为一个出生在旧时代,思想却引领新时代的人,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具有跨时代的开拓性意义。本文以《毛泽东早期文稿》为主要研究范本,探索青年毛泽东婚姻观出场背景与主要内涵、价值意义,企望为新时代青年处理恋爱、婚姻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一、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出场背景
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形成有其深厚的时代背景。在毛泽东的青年时代,中国正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之下,封建私有制的存在使女性成为了男性的附属,“三从四德”“男尊女卑”的观念束缚着女性。鸦片战争之后,列强侵略中国,广大妇女同胞遭到了严重迫害。十月革命之后,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迅速传播,青年毛泽东受到大量新思想的冲击。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观对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形成有着重大意义。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后,中国先进知识分子提倡男女平等,婚姻自由,对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形成产生了深刻影响。青年毛泽东认识到了中国封建社会制度和中国封建婚姻制度对人们思想的约束和禁锢,看到了婚姻问题上社会的不开放、不自由。在这个过程中,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初步形成。
(一)理论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婚姻观的深刻影响
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青年毛泽东如饥似渴地阅读了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其思想深深地影响了青年毛泽东价值观的形成。马克思和恩格斯虽然没有专门的著作论述婚姻观,却在多本著作及书信中,间接表达了自己的婚姻观。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婚姻观的中心思想是“婚姻的道德基础是爱情”。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人类在漫长的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三个社会历史形态: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和文明时代。“群婚制是与蒙昧时代相适应的,对偶婚制是与野蛮时代相适应的,以通奸和卖淫为补充的一夫一妻制是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1]73由此可以肯定,从蒙昧时代的群婚制到文明时代的专偶制,无论内容还是形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群婚制和对偶制与专偶制不同,前两者实质上是男性占主导地位,是男性方面的一夫多妻,而不允许女性一妻多夫。现代的专偶制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一夫一妻制,男性和女性处于平等的地位。现代的婚姻是夹杂着两性之间的爱,所以恩格斯主张:“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1]73其次,马克思和恩格斯是支持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的。恩格斯说:“年轻的王公的未婚妻都是由父母选择的……对于骑士或男爵以及对于王公本身,结婚就是一种政治行为。”[1]76但是,这种以契约为基础的婚姻不是自由的,它具有局限性。婚姻的动机应该是男女双方之间互相爱慕,这就保证了婚姻是由两个人选择的结果,而不是一种政治行为。而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实现之后的附加物。虽然他们主张离婚自由,但不主张轻易使用离婚的权利,在给考茨基的信中说到:“每个丈夫会发现自己妻子的某些缺陷,反之亦然,这是正常的,夫妻之间双方应相互谅解,丈夫只有在万不得已时,只有在考虑成熟以后,才有权利决定采取这一极端的步骤,而且只能用最委婉的方式。”[1]107-1081920年,毛泽东收集到并如饥似渴地阅读了《共产党宣言》等马列主义著作和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文学、理论和著作。在接触到西方开放、民主的婚恋爱情观念之后,毛泽东对婚姻的认识更为全面和清晰。深受包办婚姻之羁的青年毛泽东在马克思、恩格斯婚姻观的影响下,加速了对中国社会新式婚姻观的探索。马克思、恩格斯的婚姻观为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形成奠定重要的理论基础。
(二)社会背景:“吃人”的社会制度禁锢国民自由
被鲁迅讥讽为“吃人”的封建社会严重禁锢人性,尤其是女性普遍遭受神权、政权、族权、夫权的压迫,封建伦理纲常更是把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传统观念更加进一步具体化,加紧对妇女的阶级压迫和精神束缚,使得妇女甘心忍受阶级压迫,才导致了婚姻问题上的不自由。深受马克思主义影响的青年毛泽东很不满意中国的封建社会制度对人的约束和禁锢,不满意“三纲五常”,“不满意中国国民性的奴隶心理,坚持人应具有独醒的觉悟,以重塑民族的新人格”[2]70-71,他认为国民“奴隶根性”的根源是封建社会制度,是封建社会制度扼杀人性,使得人们养成了目光短浅的“奴性心理”,以致于当时的青年男女“完全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青年毛泽东正是看到了封建社会制度的畸形,看到了中国国民受到的约束和禁锢,看到了人们在婚姻问题上毫无自由可言,由此,开始了对新的婚姻观的倡导。
(三)文化熏陶: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强烈冲击
五四运动前,中国早期具有革新思想的人所进行的革命活动,传播了西方的先进思想,尤其是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的统治,传播了民主共和的思想。在婚姻习俗方面,适龄青年开始摈弃传统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进而追求平等的新式婚姻。五四运动给中国人民带来了马克思主义,也带来了先进的婚姻观,在其影响下,民主和自由开始进入民众视野,动摇了原有的婚姻价值体系。人们迫切地希望摆脱封建伦理纲常,追求自主选择婚姻的权利。五四新文化运动中先进知识分子对婚姻自由问题的阐述,对解决当时中国婚姻问题引入了全新的视角,在社会上形成了自由的文化氛围。由此可见,五四新文化运动为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形成提供了坚实的文化依据。
二、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主要内涵
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是以当时的传统包办婚姻的历史条件为背景,在其生活过程中经验地形成的,这与毛泽东本身婚姻体验密不可分。并且,当时长沙城里发生了一件轰动全城的事,即“赵五贞自杀事件”。1919年11月1日,南阳街眼镜坊赵海楼女儿赵五贞,年方二十一,经父母包办,续弦给柑子园古董商吴凤林。赵五贞极不满意这桩婚事,在反抗无果的情况下,于出嫁之日在花轿中用剃刀刎颈自尽。受五四运动影响的青年毛泽东觉得这是一件大事,应该用以启发民智。于是他猛发文章,猛烈批判封建婚姻制度对人性的毁灭。通过分析整理这些文章,我们可以从中窥探总结出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主要内涵。
(一)社会层面:铲除封建礼教,“改革婚制”
青年毛泽东从个人亲身经历与“赵五贞自杀事件”中,深切感受到了封建礼教的极大弊端和婚姻制度对人的压制,因而极力主张摈弃封建礼教,改革婚配制度,支持男女婚恋自由。
其一,“铲除封建礼教的三大弊端”。青年毛泽东在《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一文中,他一针见血地指出赵女士之死“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志的不能独立、恋爱的不能自由、是环境逼着他求死的。”[3]292为进一步论证他的观点,他相继写了《恋爱问题——少年人与老年人〈打破父母代办政策〉》《打破媒人制度》《婚姻上的迷信问题》三篇文章,深入探讨了中国封建礼教的三大弊端。弊端之一是父母代办政策。父母代办政策是父母的意志凌驾于子女意愿之上,形成桎梏。毛泽东在《恋爱问题——少年人与老年人〈打破父母代办政策〉》一文中说“这种包办婚姻的形式,只讲经济,……不顾子女本人意愿,‘讨媳妇’‘选快婿’,都是父母为自己打算。”[3]292在中国传统婚姻制度中,父母无视子女的独立人格,剥夺子女的“自由意志”,从而导致人间悲剧。弊端之二是媒人拉合制度。由于以媒人为中介,造成了男女双方家庭信息的不对称。男女双方的家庭在选择之前,媒人会先进行信息的过滤与筛选。媒人实际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婚配的选择范围。传统的婚姻制度中,男女双方可能未曾见过面,只依靠媒人的嘴,媒人为了“拉拢”成功,“离不开一件事情,便是‘说谎’。倘若男女双方,经由媒人撮合,结合到了一起,却发现不合适,只好将错就错。”[3]292弊端之三是婚姻问题上的迷信。在《婚姻上的迷信问题》一文中,毛泽东认为“婚姻命定说”其本质在于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片面地强调先天条件等环境因素的作用。甚至将婚配的合适与否,诉诸没有任何科学依据的神秘的仪式。这种学说衍生出一系列封建迷信的习俗,比如合八字,指腹为婚等,均是在没有主体参与的情况下完成的。所以毛泽东认为,要铲除封建礼教的三大弊端,就要普及教育,更新人们的观念,驱除封建迷信思想,提高人们的素质,从而营造出一种新社会、新家庭、新风气,只有将传统婚姻制度的三大弊端给解决掉,铲除掉封建礼教,“婚姻自由、恋爱自由的大潮,接着便将泛滥于中国大陆。”[3]295
其二,“改革婚制”。青年毛泽东婚姻观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改革社会婚姻制度,只有在制度上破除了封建礼教对人的束缚,婚姻自由方可实现。在《对于赵女士自杀的批评》一文中,赵五贞所处的环境有三:第一是赵五贞所处的社会,第二是赵五贞的赵宅,第三是娶赵五贞的吴宅。这三个环境就像三面铁网一样,活活地把赵五贞给逼死了。毛泽东在文中做了假设,如果这三个环境只要有一面是开放的,赵女士也不至于走上绝路。是这三个环境把赵女士杀死的,是这个罪恶的社会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使人的自由意志得不到充分展现。只要身处于这个社会中,随时可能会有另一个人自杀,所以,要根除这种现象,就要“高呼社会万恶!”[3]293毛泽东以尖锐的眼光看到,是传统封建婚姻制度将女子置于此,改革社会制度,改革传统的婚姻制度,在社会上形成自由的氛围,迫在眉睫。毛泽东揭露了正是万恶的旧社会才让中国的青年男女不能追求自身的幸福,只有扫荡万恶的旧社会,改革社会婚姻制度,实现男女平等,恋爱婚姻才能自由、幸福。并且,他还呼吁社会上要有强烈的舆论作为这些为自由意志而抗争的后援,形成自由的社会风气,如此,社会上为自由恋爱而自杀的现象才会减少。
(二)个人层面:倡导“男女平等”,“婚姻的中心在恋爱”
毛泽东在观察了旧中国之后发现,“打着屋大的灯笼,寻遍了全中国的社会,竟看不到半点恋爱的影子。”[3]314对此,他感到十分痛心。他主张,“新式婚姻的成立,都只要男女两下的心知”,为此,他还给“恋爱”作如下界定,“所谓恋爱,不仅只有生理的肉欲满足,尚有精神的及社交的高尚欲望的满足。”[3]309所以,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是一种新式的婚姻观,主要包括:
其一,“女子要自立”。从“赵五贞自杀事件”中,毛泽东总结出,如若想要在一定程度上遏制这种现象的发生,首先要做的一点就是:女子要自立。并且,关键还在经济自立。以前男女处于平等的地位,大家共同劳作,女子不必求于男。那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不平等了呢?毛泽东进一步从心理和生理两个方面来论证,从心理上看,表面上,女子的意志力没有男子强;从生理上看,女子身体没有男子强。但是毛泽东认为,这些都不是根本的缺陷。“求根本缺陷于女子生理,便是唯一的生育问题了。”[3]300而这种差别所带来的,就是男女经济地位的改变。女子本可和男子一样,拥有同样的经济地位“然不能在生育期内工作,男子便乘他这个弱点,……以‘服从’为交换条件,而以‘食物’噢咻之,这便是女子被压制不能翻身的总原因。”[3]300但是,没有女子为人类繁衍后代,人类必将灭绝。“男子竟忘此绝大恩惠,反因区区经济关系,妄自尸德加以压迫,真所谓恩将仇报了。”[3]300女子为繁衍人类后代,做出了如此大的牺牲,却因为“区区经济小惠”,受男子压制,实属不公。所以,要提倡新式婚姻,其根本就在于女子要自立,在经济上自立,不依附男子,才有可能去选择自己的幸福。
其二,“男女平等”。男女不平等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经济地位上的不平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毛泽东在《女子自立》一文中充分认识到,经济地位的平等给予女子追求其幸福的底气,物质条件保障女子的基本生活,其意味着女性不再需要依附于男性而存在,唯有如此,才能实现真正的平等。其次是政治权利上的不平等。“男子虽已脱离了农奴的地位,女子却依然是男子的农奴或半奴,她们没有政治地位,没有人生自由,她们的痛苦比一切人都大。”[4]240长期以来的男本位文化贬低妇女能力,排斥妇女参政,毛泽东则强调女子参政的特殊重要性。女子参政意味着其在政治生活中拥有与男性同样的身份,能够为女性团体的诉求发声,能够有途径和机会维护自身的权力。最后是教育权利上的不平等。由此所导致的后果是“全中国二万万女子一字不识”[4]547。这是中国妇女被封建桎梏束缚、从而导致没有独立人格和自由的根源所在。女子只有获得学习权利,才能在思想与智识上拥有改变自己人生的力量,才能在生产劳动中与男性处于同样的地位,在社会独立生存,进而突破传统桎梏,在婚姻选择与家庭生活中获取主动的地位。
其三,“婚姻的中心在恋爱”。毛泽东在《婚姻上的迷信问题》一文中写道:“婚姻的中心在恋爱,人生恋爱的要求,其势力比任何要求都要大,……他的势力又非常之大,那么人人便应该各有所求,婚姻成立之后,夫妇之间便应该充满了恋爱。”[3]319在青年毛泽东看来,爱情的内涵包括下列三层意思。第一是地位上平等,由上文可看出青年毛泽东认为男女两性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男女双方均享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权利。第二是感情的纯粹,他主张男女的结合不应该掺杂太多个人意志之外的东西。而只是凭借男女双方真挚的爱恋去对抗一切反对的力量,无论阻力多大,也要义无反顾。其三,是恋爱动力的强大,恋爱不是为了享受一时的欢愉,恋爱的意义是附着于人生之上,是为了给人生提供前进的动力。从此看来,青年毛泽东反对以繁衍后代为主要目的的传统婚姻观念,认为爱情是以男女两性的平等为基础,以纯粹而强烈的感情为婚姻的核心。
三、青年毛泽东婚姻观的现实价值
随着交往方式的便捷化,思维模式的多元化,媒体种类的多样化,当代青年的思想价值观念、生活态度以及人生价值追求等方面不再受传统价值观念的捆绑,婚姻自主意识显著增强,对爱情、婚姻有了自己独到的见解。然而,目前存在着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譬如离婚率上升、婚外恋、家暴等现象屡见不鲜,让一部分青年对婚姻产生了恐惧心理。同时,由于部分青年自身思维能力发展不充分,认知水平能力不完善,价值体系尚未完全形成,其婚姻观受到社会多元价值观念的影响,中西方各类思想观念和文化思潮之间的激烈碰撞,呈现“感性偏激”式态势。因此,学习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对当代青年来说,无疑不是一剂强心剂,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为当代青年正确处理婚姻问题指明了方向,为其树立正确的婚姻观提供了良好的范本。
(一)树立正确婚姻观,回归婚姻的本质
婚姻观是个体对爱情、婚姻、家庭的总体看法和观点,对于个体正确处理婚姻中出现的问题发挥了指导性作用。当前,随着社会的进步,封建社会的“父母代办政策”“媒人拉合制度”“婚姻问题上的迷信”在经济发达的地区,已经销声匿迹,但是在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对此依然还有迷恋。因此,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为指导当代青年正确处理婚姻问题提供了很好的思路。首先,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启示当代青年婚姻的基础是爱情。青年毛泽东倡导“婚姻的中心在恋爱”,爱情是婚姻的基础。当代青年走进婚姻关系之前,双方应该对彼此的生活方式、价值观念、道德取向有基本的了解,衡量彼此的性格是否适宜,对未来的规划是否基本一致,在爱情的基础上建立婚姻关系,对于促进家庭和谐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其次,青年毛泽的婚姻观启示当代青年婚姻的延续是责任。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倡导爱情是婚姻的基础,但家庭才是婚姻的伦理实体。在爱情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婚姻关系,不仅要夫妻关系和谐,还要承担家庭这个伦理实体所衍生的家庭责任,夫妻有共同承担风险的责任、共同抚养子女的责任、共同赡养老人的责任,这些责任使夫妻之间的羁绊日益加深,从爱情过渡成亲情。最后,青年毛泽的婚姻观启示当代青年婚姻的本质是自由。青年毛泽东看到了封建社会婚姻的不自由导致了诸多的悲剧,故倡导婚姻自由。婚姻自由既包括恋爱自由和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双方因为爱情走到一起,建立家庭,若能长久保持良好的婚姻关系固然是完美状态,但当婚姻出现裂痕,应及时止损,保留对爱情和婚姻的美好期望。当代青年要以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为指导,理性看待婚姻,正确处理婚姻问题,建立以爱情为核心的婚姻关系,树立正确的婚姻观。
(二)提倡男女平等,维护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
青年毛泽东婚姻观倡导的男女平等,包括政治、经济和教育上的平等,这是权利上的平等,不仅如此,还有义务上的平等,且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相辅相成,不容分割。新中国成立后,男女平等这一原则被写进了宪法,男性和女性在政治权利和教育权力上基本实现了平等。但是封建传统观念的残留,让女性在家庭地位和社会分工方面与男性相比,依旧存在差距,导致男性和女性在经济上的不平等。因此,青年毛泽东倡导的男女平等,维护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具有显著的当代价值。其一,家庭地位要平等,尊重每个家庭成员的人格。夫妻平等的家庭地位即包括双方在家庭事务的等量投入和经济的均衡配比,也包括观念上的相互理解和相互包容及保持家庭成员之间人格的独立。只有建立平等的家庭地位,才能真正感知对方的价值。当代青年要以科学态度和客观的角度正确看待男性和女性在生理上的差别,意识到女性维系家庭稳定方面发挥的独特作用,看到女性为家庭付出的时间投入和精力投入,尊重女性的价值。同时,女性也要看到男性为家庭所承担的经济压力和社会风险,尊重男性为家庭的付出,夫妻双方共同努力,化解摩擦,平等互爱。其二,社会分工要平等,客观看待职场女性。青年毛泽东婚姻观倡导要把女性从旧社会的桎梏中解救出来,给予女性劳动的权力,实现同工同酬。随着时代的发展,女性渐渐走出家门,走向社会,逐步实现自我价值。但是,社会上对“女强人”一词多是带有贬义成分,部分企业片面认为适婚女性要面临结婚、生子、承担较多的家庭责任的境况,故在入职、升职、加薪等方面,对女性诸多苛责,歧视女性的社会地位,违背了男女平等这一原则,造成男性和女性在收入上的差距,间接导致了男性和女性在家庭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因此,学习青年毛泽东的婚姻观启示我们要完善同工同酬的机制,保障女性在职场的权力,与男性平等竞争,实现社会分工的平等,构建平等社会。
(三)主张婚恋自主,构建和谐社会生态环境
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对构建和谐社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当代社会意识日益开放,受各类西方社会思潮的影响,“拜金主义”思潮和“消费主义”思潮深刻地冲击了当代青年的意识,当他们面临婚姻选择时,不少人难免落入物质主义陷阱,以物质性的得失来丈量婚姻的价值,这不利于和谐家庭的建设。青年毛泽东主张改革社会婚制,扫荡旧社会,重塑自由的社会风气。因此,以青年毛泽东婚姻观为当代青年树立正确婚姻观的指南,为建设和谐家庭生态环境供科学的理论指导。启示之一是当代青年婚恋应自主,为追求个体幸福奠定精神基础。青年毛泽东追求爱情的纯粹,提出要勇于与美好爱情的对抗力量抗衡。我国《婚姻法》中也明确规定,男性和女性在婚姻选择上,有充分自由选择的权利。但是,当前社会,部分父母以爱之名过多干涉子女婚恋,限制子女自由选择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损和谐家庭关系的建立。因此,当代青年要敢于保障自身合法权利,在尊重父母意愿的基础上,慎重选择人生伴侣,追寻属于自身的幸福。启示之二是当代青年夫妻要勤沟通,为构建和谐家庭奠定人际基础。青年毛泽东认为婚姻出现问题在所难免,当婚姻出现问题,夫妻双方应该采取科学的方法、和善的态度、平等的姿态主动与对方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处理生活的矛盾,互相理解,维系和谐的家庭关系,这也是实现社会人际和谐的基础。启示之三是当代青年夫妻均自立,为建设美好社会奠定物质基础。青年毛泽东认为经济地位的平等是男女平等的保障。夫妻要实现自立,一方不应过多依附于另一方,应将双方视为经济的独立体,夫妻双方都应该是经济价值的创造体,通过经济自立保持人格独立,缩小社会地位的差距,打造平等、和谐、美好的社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