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签证得不偿失
2020-01-17郑雅丽周怡然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
郑雅丽 周怡然/四川泛华航空仪表电器有限公司
为促进“十三五”战略的有效落地,公司加快了能力建设节奏,固定资产投资随之加大。为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对内部审计机构在监督评价建设项目过程真实、合法、效益性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公司在某年完成了由B公司施工,报审金额为2 000 多万元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内审部门无相关资质,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赋予内审部门“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职能,公司内审部门按程序委托了具有相应资质的A工程造价咨询公司(以下简称“A 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竣工结算审计。随后,A 公司向公司出具了审定金额为1 900 多万元,实现审减100多万元的审计报告。
为确保审计质量,公司内审部门对A公司出具的审计结论开展了审计质量评估。就在本次审计质量评估中,内审人员通过开展工程造价签证真实性测试,成功避免了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一、合同执行测试,初露端倪
通过内审部门多年从事内控评价经验判断,鉴于公司已执行严格的合同审批程序,“那合同执行情况如何呢”,这是内审部门最先选择的测试程序。经查看,该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价为1 900 多万元,实际报审金额2 000 多万元,比合同金额增加100多万元。这增加的100多万元立刻引起了内审人员的高度警惕。内审部门遂决定对A公司在采取必要审计确认程序方面的符合性进行复核。
二、不负责任的审计确认程序,“重复”工程“浮出水面”
根据审计职业敏感性,在履行完合同执行有效性测试后,抱着对实际报审金额比审定金额多出100 多万元的疑问,内审人员对A 公司实施的审计程序适当性进行了复核。在复核过程中,两笔工程内容(均为屋面某板)、工程量(均为1 176.91 m2)完全相同的分项同时出现在已审核工程量清单里的情况立马引起了内审人员的警惕。本着审计谨慎性原则,内审部门立刻作出了重新审查该项目报审资料的决定。接下来,让人匪夷所思的一幕出现在眼前:在该项目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仅存在一项工程量为1 176.91 m2,工程内容为“屋面某板”的分项。
内审人员随即调阅A公司签证单审核档案,果然有一张内容为增加“屋面不锈钢板”,工程量为1176.91 m2的签证单。但是,A 公司却未提供对这张签证单开展现场真实性审计的过程记录,这显然不符合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的质量要求。
为何A公司未提供这张签证单的现场审计过程记录?为何A公司提供的审计发现问题现场确认会议纪要没有项目管理方(以下简称项管方)、监理方、建设方等几方签字?增加的相同工程量的屋面某板分项到底用在了什么位置?增加的工程内容是否真实?增加的签证会不会暗藏玄机?是否存在虚报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的风险呢?带着这些疑问,内审人员随即联系了A公司项目负责人。面对内审人员的质疑,该负责人承认,当时因受到屋面条件限制,又不想破坏隐蔽工程,未对该签证开展现场勘查,而是抱着侥幸心理,仅依据相关方签字确认的签证单和会审图纸,就将其确认计入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实际未履行恰当的真实性确认程序。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瞬间增加,为避免因此疏忽造成实质性经济损失,内审部门决定立即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排除疑惑。
三、实地初勘,锁定“偷梁换柱”
内审部门随即组织A 公司造价师和质量主管、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对增加的“屋面某板”工程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实地勘查。经过现场初步勘查,基本可以断定,不仅是施工图中的某板施工内容存在未完全按图实施的情况,而且会审图纸中标注女儿墙内侧实施的某板也基本确定系“偷梁换柱”的谎报。为避免“打草惊蛇”,让施工单位、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心服口服,内审部门在对竣工图、会审资料、现场照片取证的基础上,在暂不打开隐蔽工程、保持工程原貌的前提下,启动了立即向公司内审工作领导组汇报要情,并通知相关各方限时到场的方案。
四、先定规则,斗智斗勇
在征得公司内审工作领导组“必须对错报的工程内容进行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的批准后,为避免国有资产损失,内审部门与项管方、施工方展开了一场斗智斗勇的较量。针对竣工图和报审资料中谎报的工程内容,内审人员分别与项管方、B 公司进行了沟通,然而双方均拒不“认账”,表示现场审核无误,不可能出现谎报的情况。“先说断,后不乱”,内审部门马上组织公司工程管理部门、项管方、监理方、A 公司、B 公司五方会议,形成了五方共同签字的会议纪要,确定了“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据实结算,工程款多退少补;以会议当日参会五方代表共同在施工现场确认的工程内容与工程量为结算依据;价格结算以双方合同为依据,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有效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的审计原则。
五、打败对方的最好武器就是以事实说话
有了共同签字确认的“白纸黑字”会议纪要,也就有了审计依据,内审部门瞬间长舒了一口气。民间有句话叫做“不见棺材不落泪”,为了让那些想钻空子的各方打消所有邪念,会后,内审部门组织上述五方代表共同对屋面系统工程内容重新进行实地勘查和测量,在做好取证的前提下,让B公司当众打开了隐蔽工程。在众目睽睽之下,项管方、监理方、A 公司、B 公司不得不羞愧地低下了头。经五方共同确认,证实了此签证单工程量全部虚报,此项投标工程内容以彩钢板“偷梁换柱”某板谎报的事实。
六、重新结算,挽回损失
在现场核实的基础上,内审部门当场让B公司在A公司重新出具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确认单上签字,取证过程中心里一直悬着的“石头”终于落了地,内审人员为这份来之不易的胜利互相击手庆贺。根据现场勘查结果,A公司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两项共计2353.82m2的某板进行扣除,重新计算增加彩钢板474.19 m2对原竣工结算审计报告进行了调整。在本次审计质量评审中,内审人员发现了不实签证内容,由此牵出了竣工结算审计错报的事实,及时敦促A公司调整了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将审计报告抄送公司财务部门据实付款,为公司挽回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
七、分别处置,得不偿失
本次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中,因一张虚假签证单涉及到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A 公司、B 公司的不正确履职,在内审部门的建议下,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因监理单位未正确履行其工程监理职责,从公司合格监理供应商名录中剔除;本次项目管理单位相关人员不允许再参与公司今后建设项目管理;B 公司不按合同报审,诚信度不足,将其从公司合格施工供应商名录中剔除;A公司在开展竣工结算审计中,未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造成结算结果失真,但鉴于其配合有效,对其下调合格咨询公司排名,优先咨询资格不再保留。
八、经验与体会
回顾整个审计质量评估过程,所有的签证和会审图样,均是经过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管单位、建设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但仍然发生虚假签证事件,同时给公司管理层和内部审计机构敲响警钟。
(一)工程内容真实性审核是保证工程造价真实的前提
逐项审核是项目竣工结算的最基本的要求,而工程内容真实性审核是客观反映工程造价的保证。在建设项目报审中,施工单位虚报项目、重复计算等情况比比皆是,审计人员若不按照审计规范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仅仅对工程内容进行抽查,很容易造成审计报告失真。本案例中,A公司未充分履行签证真实性审计程序,而是仅依据竣工图、签证单和会审图样对工程内容进行确认,导致结算与事实不符的事件。由此可见,建设项目分项审核全覆盖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二)审计职业谨慎是发现审计问题的必备条件
在开展审计项目中,内审人员要重视现场核实工作,眼见为实、耳听为虚,保持高度的职业谨慎,只有确凿审计证据才能确保审核结论的客观性。同时,为防微杜渐,内审人员应强化工程造价审核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避免由于自身能力不足发生的审计风险事件。同时,要随时保持高度的审计职业敏感,善于从蛛丝马迹中发现问题。
(三)坚持审计质量评估是防范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之一
内审部门要树立“购买了审计咨询不等于购买了审计报告客观性保险”的观念,要确保外包审计项目的质量,开展必要的审计质量评估是防范外包审计风险的又一道“屏障”。虽然外部审计咨询公司看起来是独立第三方,但同时,也存在其尽职不充分或者是被施工方“围猎”,共同舞弊的风险。本案例中,内审部门若未开展审计质量评估工作,就不可能发现A公司因审计程序执行不充分发生的错报事件,近40万元的经济损失将不可避免。
(四)审计关口前移是防范基建风险的又一利器
要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价,发表客观的审计意见,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是无法实现的。这就需要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过程的监控,推动审计关口前移,紧盯基本建设项目开工前的招投标和合同管理环节审计、事中审计,特别是施工环节的隐蔽工程审计,做到有条件时,尽量现场核实;没有条件时,尽量留有施工过程图片或其他影像资料,为结算审计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据。
(五)强化合格供应商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证服务质量
建立健全合格供应商评价机制,从资质、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方面设置合理的合格供应商评价KPI 指标,对委托的监理、中介咨询、项目管理等单位开展综合评价,建立完善的评价档案,并严格评价结果的运用。针对综合评价结果为“不符合”的供应商,坚决将其从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中予以剔除,才能从源头上保证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