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性研究
2020-01-17陈莉娟陈凤娟
陈莉娟,陈凤娟
(1.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南京210000;2.盐城经济开发区实验学校,江苏 盐城224007)
资助育人工作是高职院校学生工作的重要内容,帮助那些因特定原因无法完成学业的贫困生脱离“物质贫困”和“精神贫困”,是体现高等教育公平公正的当务之急。对于高职院校贫困学生而言,贫困问题一直困扰他们,这不仅影响他们的学业,而且也会影响到学生人格、情感、心理等发展。因此,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非常重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曾说过:“高校开展资助工作必须紧紧抓住教育的根本,把“育人”这条主线贯穿在资助工作的全过程”,由此可见,育人是根本,资助是其一种途径。
一、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价值
信息时代到来,使得人才资源成为各国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培养优秀人才,就要靠教育。充分发挥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对于构建高职院校资助工作体系,对于提升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随着高校扩招和学费制度的改革,高校的贫困生问题日益突出,充分发挥政府在资助工作中的主导力量,让社会各界关注资助工作,实现高职院校资助工作资助主体多元化和资助方式多样化。
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取得一定的成就,为国家培养了一批又一批优秀人才,使我们离中国梦的实现又近了一步,但“由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改革,大学生上学费用比较高,虽然国家有信用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补贴、贫困生补助等政策,但经济困难仍然是部分大学生最困恼的问题之一,就业竞争和压力增大,少数大学生在遭遇就业的挫折后缺乏理性思辨和分析能力,易将一些社会消极现象当成社会本质,出现对党和国家政策的怀疑……”。[1]为此,加强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功能的研究,有利于促进学生良性成长。
二、高职院校资助工作的现状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高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国家在政策层面上相应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如国家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国家奖助学金等等。有些高职院校还建立了企业奖助学金制度,从而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但由于各个高校之间的差异性和贫困学生主体多样化等因素,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经济,轻育人
随着我国资助育人体系不断完善,贫困大学生在经济上相对而言更容易得到解决,但精神贫困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中国青年报》指出:“部分贫困生对资助依赖性强,精神贫困才最可怕”。[2]何为精神贫困?简单而言就是贫困生由经济贫困而引起心理和思想上的问题,根据一项调查显示,“相当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经济贫困的压力不同程度地存在心理健康问题:80%以上的贫困大学生心理相对脆弱,主要表现为过度敏感、自卑、焦虑、忧郁等。尤其在刚步入大学校门的新生身上,由贫困带来的心理问题较为突出”。[3]由此可见,对高职院校贫困学生心理干预必不可少。在高职院校贫困生的心理关怀机制上,搭建心理健康教育平台,把心理疏导和人文关怀渗透到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中去,同时要加强师生和生生的沟通交流,特别重视贫困生的心理疏导,一旦发现他们陷入困境中无法自拔,要及时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二)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技术含量低
勤工助学是一种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报酬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帮助学生解决物质贫困,还能促进学生个体心智健康发展。高职院校必须遵循“立足校园,服务社会”的原则,合理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按照自己的意愿,主动申请,在课余时间里到助学岗位工作。
当前,虽然高职院校勤工助学工作取得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体现在:首先,勤工助学岗位供不应求,满足不了学生的需求。需要高职院校加大与企业的合作力度,开拓更多适应学生校外勤工助学岗位,为贫困生经济收入创造更多的空间和机会。其次,校外勤工助学岗位缺乏监管。由于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供应不足造成不少大学生将目光转向校外兼职。各高校在一定程度上会对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进行培训和管理,但是对于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往往缺少培训和教育。高职院校的学生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心智发展还没有完全成熟,再加上社会经验不足,很容易陷入诈骗、传销等组织。虽然有些高职院校通过宣传手段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例如在校园内发传单、手册,辅导员召开班会等方式进行宣传,但是效果不佳。最后,勤工助学岗位技术含量低。虽然各高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种类比较多样,但是技术型岗位偏少,主要还以劳动型低技术含量低岗位为主,在这方面,高职院校要加大与企业合作的力度,有意识为学生拓宽技术型勤工助学岗位。
(三)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健全
高职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认定材料不严、贫困生界定标准模糊、复审机制不健全等方面。从认定材料来看,一些佐证贫困材料存在着作假的可能性,比如,有些偏远的山区开具证明过程不规范、不严格,找熟人、托关系,贫困证明材料就能轻而易举出具。因此,在认定材料这一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高职院校资助工作者应引起高度重视。从贫困生界定标准看,高职院校在认定学生困难时,没有统一科学合理的量化标准。目前,高职院校普遍认为大学生资助工作的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2011 年6 月发布的《高等学校学校资助政策简介》中解释为“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由于各地经济发展差异很大,人们的消费观念也相去甚远,仅依靠简介中的标准显然无法具体细致开展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从复审机制看,虽然高职院校建立了复审机制,但其复审作用不是特别显著。有的高职院校只看材料是否齐全,不关注其问题,对资助工作带来滞后性问题。
三、提升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实效性之路径
高职院校资助工作的根本是育人,也就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高职院校资助工作者只有自觉的从学生全面发展角度认知资助工作,高职院校资助育人的功能才能够充分发挥。
(一)树立育人为本的资助理念
近年来高职院校资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学生缺失关怀教育,从而道德滑坡等现象屡见不鲜,引起社会各方面关注。高职院校资助工作者要树立育人为本理念,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贫困,提高育人工作的实效性。“教育部曾指出要打造资助育人体系,努力培养大学生爱党爱国、奋发进取、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勤俭节约、感恩奉献等六个基本意识,这即是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基本目标,推进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核心任务,也是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成才率的关键所在”。[4]由此可见,我们应当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注重资助与育人的协调统一,不仅仅给予贫困生物质资助,还要引导学生摆脱精神贫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首先端正贫困生心态。作为资助工作者,要引导学生积极认识这暂时性的贫困,积极搭建心理健康教育平台,帮助他们建立自信。其次,增强受助学生自力更生能力。古人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鼓励受助学生多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比如三下乡、支教、勤工助学等,体验社会实践,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实现自力更生能力,感恩社会。
(二)构建工学结合的资助工作体系
高职院校因校企合作、产学结合等方面需要与用人单位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这种合作关系有利于学校和市场结合,根据市场经济需求合理设置专业,有利于高职院校资助工作中育人功能的发挥。首先,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往往愿意出资设立企业奖、助学金,以资鼓励在学习和实习中表现优异的大学生。高职院校要充分利用好企业奖、助学金,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加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教育和感恩教育,理解和体验感恩。其次,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重要环节就是让即将步入社会的大学生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在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不仅将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而且通过劳动获得了一定的经济报酬。从教学意义上讲,学生所学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去,自己的专业知识转化了生产力。从就业方面来看,企业为贫困生提供了合适的就业岗位,解决了贫困生的经济困难。最后,高职院校可以构建项目式教学方式,所谓项目式教学就是在学校内创设一个类似于“车间”“工厂”的生产环境,学生扮演着一定的项目角色,承担着一定的项目任务,在整个项目任务完成之后,教师会根据各自项目角色表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这不仅让学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得到巩固,而且也让学生实现了自我价值,特别帮助贫困生找回自信,获得一定的成就感。
(三)完善高职院校贫困认定机制
有学者认为,“高校贫困生问题已经成为一个涉及社会、家庭、学校以及个人的综合性问题”[5]。因此,解决高职院校贫困生生活困难势必影响着学生个人身心健康发展,影响着高职院校办学水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成为高职院校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高职院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要想切实做好高职院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首先要明确贫困生的概念。关于“贫困生”的概念,有学者将其界定为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困难的学生。[6]就目前学界对贫困生的界定只停留在学生经济困难层面,没有对学生本人筹集资金能力以及心理进行界定。随着近年高职院校资助育人工作的研究不断深入,贫困生的概念界定是否涉及学生能力贫困、精神贫困有待深入研究。其次,规定贫困生认定的工作程序。开具证明材料的相关部门应严格把关,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杜绝在认定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任意盖章等现象,让最应该受助的学生得到最有效的资助,从而保障资助工作的实效性。最后,构建动态贫困认定模式。学校则根据掌握的学生情况,动态地进行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从而“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确保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高职院校配有专门人员对贫困生信息进行日常的维护、更新,一旦有“伪贫困生”受到资助,应立即取消其资格,情节严重的可根据学生守则给予一定的处罚,从而使资助资源得到合理的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