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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理学文化权力的获得及对宋季文学的影响

2020-01-16邓莹辉

华中学术 2020年2期
关键词:理学权力文学

邓莹辉

(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湖北宜昌,443002)

一、文化权力与文学发展之关系

文学与权力有密切关系,由政治权力、经济权力、传播方式、文化资本以及话语交往等构成的庞大“文学权力网”,会从不同角度对文学产生深刻影响。“换言之,文学者,盛也权力,衰也权力。”[1]宋代文学形成重视才学、强调义理的特点,与宋学尤其是理学的发展与繁荣密切相关。作为自诩儒家经典的唯一正统传承者,理学利用理论体系系统化的学术优势和正统化的文化权力,最终在南宋后期实现了对宋代文学的全方位渗透与干预,控制和决定着宋季文学发展的历史走向。

文学不是独立的存在,它与官方意识形态、政治权力、美学等息息相关,是特定的历史语境和文化语境的产物。仅从治道层面言,政治对文学的干预贯穿始终,北宋的“乌台诗案”“车盖亭诗案”,南宋的“江湖诗祸”等无一不是政治干预文学的生动例子。萧华荣先生认为:“一般文化、学术思想对诗学的影响,常常表现为不同的途径与方式:或直接的,或间接的,或仅仅为诗学思想的发展开辟着道路,开拓着空间。直接的影响带有强制的色彩,要求以诗的形式径直阐发宣扬某种思想原则和人生哲理。”[2]作为宋代最有影响的学术,理学正是通过政治和意识形态权力的获得而直接影响甚至干预晚宋文学的。关于权力概念的界定,西方学者有诸多诠释,其中马克思·韦伯所提出的“权力意味着在一种社会关系里哪怕是遇到反对也能贯彻自己意志的任何机会,不管这种机会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的”[3]的著名论断为多数社会学家所接受。而文学作为一种语言艺术,其权力的运作必然要依赖话语这一工具。因此,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提出了“话语权力”这一理论:“在任何社会中,话语的生产是根据一定程序被控制、选择、组织和再分配。这些程序的功能就在于消除话语的力量和危险,处理偶然事件,避开它沉重而恐怖的物质性。”[4]“依据他的观点,话语权力指话语中蕴含的强制力量或支配力量。话语通过语言的表述来达到价值和规范的建构,进而将这种价值与规范强加于或以潜移默化的方式传送给参与者,从而规范他们的思想行为与价值观念。权力通过话语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领域之中,规范并驯服主体,使其服从并被整合到社会秩序之中。”[5]由于权力需要通过话语来传播其影响,话语便成为权力争夺的对象。中国历代王朝对权力话语的掌控是千古不变的传统,从秦始皇焚书坑儒禁锢思想到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思想统一,从宋明理学高居官学地位到清廷文字狱接连不断,“统绪绵远,相传奕世”,完美体现了统治者的权力意志对民众思想文化控制的深入程度。而文学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存在,它或潜在或显豁地表征着这个时代的文化权力。文学参与学术、政治教化和意识形态的建设,通过对道德、社会价值的艺术阐释,确立自身的合法性意义和文学规范。从民间走向官方的程朱理学必然要与宋季的官方权力意志结成牢固的政治同盟,生成强大的权力话语系统,从而影响文学创作与批评。

宋季是理学官学化的时代,由于其正统地位的获得,对文学的影响力达到空前的高度,显示出意识形态对文学的强大控制能力。理学借助与文学和其他学术流派的论争,逐步确立起自身话语的权威性,并借助朝廷的力量,将其他话语或排斥,或整合进自己的话语系统,从而建立起新的文学规范。一般认为,宋季文学处于衰歇期,诗文创作呈现出“中小作家腾喧齐鸣而文学大家缺席”[6]的局面,这自然与理学对文化的消极影响有直接关系。但同时也应该看到,理学家借助手中的文化权力,建立起新的文学规范和学术统绪,文学随着理学正统化而开始了新的嬗变,理学文学成为与文人文学并驾齐驱的文学新形态。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透过宋季理学文化权力争夺的分析,探讨理学对宋季文坛文学嬗变所产生的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

二、两宋理学对文化及文学权力的争夺

理学是宋代最著名的学术流派。从两宋学术史来看,宋学流派纷呈,王安石新学、三苏蜀学、程朱理学、陆九渊心学、叶适等的功利之学彼此交锋,在两宋政治、经济、文化、学术等各个方面展开对学术话语权的争夺。但最终取得官学地位的,前有王安石新学,后有程朱理学,其他学派几乎只是陪衬而已。理学与其他学派对话语权的争夺是全方位的,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术地位之争

作为宋代思想界百家争鸣中的一家,理学经过“北宋五子”的发展和建构,逐渐形成与荆公新学、三苏蜀学等鼎足而立的代表性学术之一。虽然诸家学说各有所长,影响此长彼消,但直到南宋孝宗乾、淳前,基本上是王氏一家独尊,其他学派则多处于民间状态。其后王氏学说的官学地位开始动摇,并在学术竞争中因缺乏得力的传承人逐渐式微而最终被淘汰。

王氏新学渐衰,周、程理学却得到迅速发展。从政治层面言,绍兴二十六年高宗因“赵鼎主程颐,秦桧尚安石”的偏曲而颁布“愿诏有司精择而博取,不拘一家之说,使学者无偏曲之弊”[7]的诏令后,给理学提供了一定的发展空间。从学术传承层面看,北宋理学周、程一脉相承,门人众多;二程弟子杨时等为程学南传不遗余力:“时在东郡,所交皆天下士,先达陈瓘、邹浩皆以师礼事时。暨渡江,东南学者推时为程氏正宗。与胡安国往来讲论尤多。……凡绍兴初崇尚元祐学术,而朱熹、张栻之学得程氏之正,其源委脉络皆出于时。”[8]周、程之学经弟子们不断弘扬,至孝宗朝迅猛发展,“乾道、淳熙间,儒风日盛,晦庵朱公在闽,南轩张公在楚,而东莱吕公讲道婺女。是时以学问著述为人师表者,相望惟三先生,天下共尊仰之”[9]。其中朱熹的贡献尤大,影响也最为深远。“朱熹对文本的建设是从北宋诸儒入手,清理南宋前期洛学传衍中所表现出的思想混乱;继而进入《四书》的诠释;最后以《四书》为阶梯进入《五经》。经的诠释虽然仍是朱熹的最终目标,但《四书》显然被强烈地凸显了出来。”[10]其对朝野士人的影响既广且久:“二十年之间,道德性命之说一兴,迭相唱和,不知其所以来。后生小子读书未成句读,执笔未免手颤者,已能拾其遗说,高自誉道,非议前辈以为不足学矣。”[11]经过“东南三贤”的传承发展,理学成为宋代系统性最强的学术思想,逐渐占据了南宋中期学术的中心地位。

当然,学术界的独秀于林并不等同于政治上的定于一尊,理学与新学此消彼长的过程也非一帆风顺。到宁宗庆元年间,王安石的学术著作依然是官学的主要参考书,而理学在官方政治和科举文化中影响甚微。相反,它在南宋屡遭打击和压制:孝宗朝针对朱熹而禁道学,宁宗时借道学为“伪学”的罪名排斥异己、打击正道直行之士。直到“庆元党禁”解禁之后,道学人士才逐步借助政治权力进一步倡导理学,通过表彰朱熹、“荐引诸贤”、刊行理学著作等方式积极争取正统化。理学官学地位的获得是通过诸子赐谥、褒奖《四书集注》、诸子从祀等形式逐步完成的。

自打压道学人士的权臣韩侂胄倒台后,继任者为收拾士人之心,采取多重手段对道学家予以褒奖。一是赐谥。嘉定二年,朝廷加封朱熹谥号为“文”,称“朱文公”;次年再次追赠朱熹为中大夫,宝谟阁直学士。嘉定八年,朝廷追谥张栻曰“宣”;九年,追谥吕祖谦曰“成”。十三年,根据魏了翁等人的请求,朝廷追谥北宋理学家周敦颐曰“元”、程颢曰“纯”、程颐曰“正”;十六年,追谥张载曰“献”。

二是褒奖理学著作。嘉定三年,国子司业刘爚“请以熹所著《论语》《中庸》《大学》《孟子》之说以备劝讲,正君定国,慰天下士大夫之心。……又请以熹《白鹿洞规》颁示太学,取熹《四书集注》刊行之”[12]。五年,应李道传、刘爚等人的奏请,朝廷将朱熹的《论语集注》《孟子集注》立于学官,成为官方法定的读本。宝庆三年正月,理宗特下诏称:“朕观朱熹集注《大学》《论语》《孟子》《中庸》,发挥圣贤蕴奥,有补治道。朕励志讲学,缅怀典刑,深用叹慕。可特赠熹太师,追封信国公。”[13]嘉熙元年,理宗又下诏国子监刊印朱熹的《通鉴纲目》。

三是诸子从祀。淳祐元年正月,理宗欲亲临太学视学,颁诏让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和朱熹从祀,而将王安石排除从祀之列,从而宣告正式肯定从二程到朱熹是孔孟以来道统的真正继承人。

总体看来,到宋宁宗时期,“理学不过是得到了一个自由发展的宽松环境,还并未完全压倒‘新学’和‘蜀学’而取得儒学之正宗地位”[14]。直到理宗亲政,程朱理学才真正从民间走进朝堂,成为封建正统思想和钦定的官方哲学,其标志性事件是,宋理宗于淳祐元年下诏对理学诸子加以表彰:“朕惟孔子之道,自孟轲后不得其传,至我朝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真见实践,深探圣域,千载绝学,始有指归。中兴以来,又得朱熹精思明辨,表里浑融,使《大学》《论语》《孟子》《中庸》之书,本末洞彻,孔子之道,益以大明于世。朕每观五臣论著,启沃良多,今视学有日,其令学官列诸从祀,以示崇奖之意。”[15]并亲临太学进谒孔子,颁布《道统十三赞》。至此,理学终于确立起官学地位,成为凌驾于其他学术思想之上的国家意识形态。

(二)教育科举权力之争

从某种意义上看,掌握教育资源是理学获得社会话语权的重要方式,理学家通过著述、讲学和授徒等途径传播学术、扩大影响。“从学术的角度看,道学的确在不止一个方面要比其同时代的竞争者高明。而它之所以臻于显位,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该学派对传播的倾力投入。”[16]理学家多为教育家,其思想传播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借助为皇帝讲经说文而获得学术解释权力,如北宋程颐一生以著书讲学为主,因其“力学好古,安贫守节,言必忠信,动尊礼法”[17]而被司马光等上书举荐,后被授崇政殿说书,成为帝王之师。他的学生及再传弟子尹焞、杨时、朱熹以及张栻都先后作为学者被推举为帝王讲官,为皇帝说文讲经,从而为理学获得空前的声誉。二是利用自身的教育优势和学术声望担任官学教职,程颐曾管勾西京国子监;程门弟子刘绚曾为京兆府教授和太学博士,游酢曾任职太学博士和颍昌府教授,杨时曾任荆州教授;朱熹门人李燔曾教授襄阳府,黄灏曾担任隆兴府教授;吕祖谦、叶适、陆九渊、陆九龄亦皆有太学任教的经历。据统计:“《宋史·道学传》记载了24位理学家的生平,其中15人有过在州县官学和太学、经筵中讲学的经历,5位曾亲任皇帝的老师,3位曾极有可能或已经实际上担任了帝王师的角色,5位在太学和国子监中担任博士或祭酒,5位在州学中担任教授,5位有记载曾经在郡学讲学过。”[18]三是通过创办书院和讲学的方式,宣扬、传播理学文化。朱熹在南宋书院的恢复和兴建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正是由于他申请兴修白鹿洞书院成功,才为岳麓书院、石鼓书院等官办书院的兴复树立了榜样与传统,同时也使得民间私办书院成为一种风尚,且宋代著名书院里几乎都有理学大家及其门人主持或讲学。

掌握了教育权力就获得了科举场上的主动权。随着南宋政权的建立,理学家渐次被朝廷所起用,理学便逐步介入科举,尤其是高宗绍兴初年赵鼎、张浚为相,大量举荐道学名流入朝为官,并任命廖刚、朱震等理学家主持科举考试,“伊洛之学从此得昌”[19]。而理学也首次进入科举,以致“殿试策,不问程文善否,但用(程)颐书多者为上科”[20]。这对理学进一步介入科举奠定了基础。孝宗、光宗年间,虽然程朱的学术和文风逐步渗透到上层建筑,但理学与科举的关系处于动荡之中,读书人或因尚程朱义理之学而取高第,或因“庆元党禁”而在取士时“稍涉义理,悉见黜落”,使得庆元二年“是举,语涉道学者,皆不预选”[21]。嘉定年间,宁宗不仅将朱熹的《论语集注》《孟子集注》列为官学教材,而且同意以理学作为评判科举程文的标准。理宗更是通过“诏以周敦颐、张载、程颢、程颐、朱熹从祀(孔子)”的行为奉理学为正统,理学著作亦成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理学彻底占据宋季选拔人才的科举阵地。

(三)文学经典之争

所谓文学经典指的是文学领域中具有合法性与权威地位的文学作品。文学经典与文化权力具有密不可分的共生关系。“文学经典总是变动不居、时起时落的。有的作品历来被奉为文学经典,但它也许有朝一日被看做毫无价值的东西,命运一落千丈,遭到冷落和拒斥;而有些作品在文学造诣、审美价值上未必算得上乘之作,但其恰逢风云际会、时机合适,也能风靡一时,荣登‘文学经典’的宝座。”[22]可见,文学经典并非与生俱来或恒定不变的,它必定会随着相关文化权力的更迭与转化而沉浮变化。宋代文学经典的变迁亦作如是观。

经过晚唐五代大混乱而重新统一的宋代,亟须重塑价值观念和重建道德秩序,而统一经典是统一思想的一种形式表达。熙宁年间王安石主持变法,罢诗赋取士而用五经试士,将其亲自主持编著的《三经新义》颁发给学校,成为科举考试的标准文本。在其主政时期,“朝廷极力用新的正统理论取代旧的经学注疏”,虽然“结果遭到失败”[23],但为后来理学成为正统、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等作为科举用书奠定了基础。文学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者意志的体现。为了加强文化话语权的控制,对于文学经典标准的重新阐释自然是重建文化的题中之义。可以说,宋代文人一直走在寻找典范的路上,从宋初“白体派”对白居易诗的提倡、“晚唐派”对贾岛等诗的追随、“西昆派”对李商隐诗的推崇,再到对陶潜、杜甫诗的最终选择,无一不证明经典之争的激烈。

文学选本作为一种富含批评意义的文学文本,对一个时代的文学创作具有风向标的引领作用。从文学发展史上看,《文选》是一部以“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24]为标准编选的规模宏大、选择严格的诗文总集,集中了梁代以前的文章精华。由于文人的大力推崇和科举诗赋取士的政策导向,《文选》成为唐宋家弦户诵的必备教科书,受到士子的普遍重视,并因之成就了一项专门学问——“文选学”。钱锺书《管锥编》云:“昭明《文选》,文章奥府,入唐尤家弦户诵,口沫手胝。……词人衣被,学士钻研,不舍相循,曹宪、李善以降,‘文选学’专门名家。词章中一书而得为‘学’,堪比经之有‘《易》学’、‘《诗》学’等或《说文解字》之蔚成‘许学’者,惟‘《选》学’与‘《红》学’耳。”[25]但宋代随着文人质疑风潮的出现,《文选》的经典地位受到空前挑战,逐渐衰落并被取而代之。宋人先是通过扬杜崇陶建立新的诗歌典范和注解韩文建构新的文章经典,然后在诗文创作上改革创新,“将古文的某些特点引入诗歌创作,使诗歌章法、句法散文化,内容议论化,即所谓‘以文为诗’,这类作品被统称为‘文人之诗’”[26]。由此建构起以苏轼、黄庭坚等的诗歌,欧阳修、三苏等的文章为代表的宋代文学经典体系,以“宋调”取代“唐音”。尤其是江西诗派领袖黄庭坚的诗歌被南渡前后的诗人视为诗歌经典而加以推崇;其后由于大儒叶适对“永嘉四灵”的反复揄扬,《四灵诗选》得以广泛流传,其“绎寻遗绪,日煅月炼,一字不苟下”的作诗模式弥漫晚宋诗坛,严羽《沧浪诗话·诗辨》有云:“近世赵紫芝翁灵舒辈,独喜贾岛姚合之诗,稍稍复就清苦之风,江湖诗人多效其体,一时自谓之唐宗。”[27]陈起刊印《江湖集》,集中诗人多四灵之徒也。戴复古《论诗十绝》其一云:“文章随世作低昂,变尽风骚到晚唐。举世吟哦推李杜,时人不识有陈黄。”[28]明确指出宋代不断寻找诗歌经典的过程。

文学经典“得以形成的价值评定因历史的变化而变化,而且,这些价值评定本身与社会意识形态有着紧密的联系。它们最终不仅指个人爱好,还指某些社会阶层得以对他人行使或维持权力的种种主张”[29]。由于文学经典往往是作为文化权力的表象而被建构起来的,因此经典之争实际上是文学权力的博弈。两宋文人多借助编纂文学选本,以达到影响文坛的目的。如北宋杨亿所编的《西昆酬唱集》,李昉等的《文苑英华》、姚铉的《唐文粹》、王安石的《唐百家诗选》《四家诗选》、郭茂倩的《乐府诗集》等;南宋吕祖谦的《皇朝文鉴》《古文关键》、邵浩的《坡门酬唱集》、陈起的《江湖集》、魏天应的《论学绳尺》等;宋末元初方回的《瀛奎律髓》等。或分体编录、以人系篇,或采用分门别类、以类相从的编排方式;从编选目的言,或“文藻相乐于升平之世”[30],或有补于治道,或服务于场屋,都在利用其文化资源和权力,重新构建自己认可的文学经典,以取代唐宋以来《文选》的经典地位。

理学家也试图通过文学选本等的编选方式建立起道学的文学统绪。虽然其本身并没立即取得进入文学中心的“通行证”,但却以自己的方式建立起一套有别于文学家的诗学观念:一是重新分配传统经典在士人学习中的比重,将“四书”视为道学正典的核心内容,置于比“五经”更重要的位置;二是提倡“学者之诗”,否定“文人之诗”;三是建立道学认同的文学经典。北宋邵雍持“自从删后更无诗”的说法,视《诗经》为道德与文辞完美统一的唯一典范;南宋朱熹虽然承认先秦以来诗歌的价值,但认为有高下之分:“尝闲考诗之原委,因知古今之诗凡三变。盖自《书》、《传》所记,虞夏以来,下及汉魏,自为一等;自晋宋间颜、谢之后,下及唐初,自为一等;自沈、宋之后,定著律诗,下及今日,又为一等。然自唐初以前,其为诗者,固有高下,而法犹未变。至律诗出,而后诗之古法,始皆大变,以至今日,益巧益密,而无复古人之风矣。”[31]他将诗分为三类,试图以理学家的标准重建诗歌经典。宋季真德秀的《文章正宗》、宋末元初金履祥的《濂洛风雅》等都是理学主动介入文学经典建设的产物。《文章正宗》入选的标准就是要符合“明义理切世用”的原则。其《纲目》明确表示:“夫士之于学,所以穷理而致用也。文虽学之一事,要亦不外乎此。故今所辑,以明义理切世用为主。其体本乎古,其指近乎经者,然后取焉。否则辞虽工亦不录。”[32]这种重义理、轻文辞的文学观正是宋季理学所提倡的正统诗学。《濂洛风雅》强调“率皆天籁自鸣,出入风雅,无一不根于仁义,发于道德”的选择标准[33]。这些文学文本虽然在艺术造诣、审美价值上并非上乘之作,但因适逢理学官方化的历史机遇而风靡一时,得以荣登“文学经典”的宝座。宋季文坛道学家和文人之间展开的文学经典之争实际上是一场文化权力的博弈。当程朱理学取得独尊地位以后,它便掌控了文学的话语权,并对文学加以渗透。

三、理学官学化对宋季文学的影响

理学登上官学地位以后,便以强大的辐射能力渗透到宋季社会、文化、社会风气等各个方面,以至于“通天下读朱文公之书,尊文公之道,其始生之乡、侨居之里、宦进之邦,与乾、淳诸老盍簪倾盖讲贯切磋之处,往往肖其像,庋其书,聚成学之士,敬事而传习焉”[34]。一边是理学家利用自身的主流话语权力,主动引导文学的创作方向;另一边则是处于浓厚理学氛围中的文人受其影响。在新的文学语境下,过去存在的文学家不讲所谓心性之学,理学家多不工文的状况得到巨大改变,理学和文学之间的壁垒被打通,呈现出彼此融合的局面。其主要表现在:

(一)诗学观念上的调适文道关系

文道关系乃有宋一代文人特别关注的诗学核心问题,北宋时期文人和学者观念紧张对立,文学家提倡“文道并重”,而理学家强调“文以载道”,极端者如程颐甚至认为“作文害道”。但到南宋中期,理学家的文道观不断向理性化的方向发展,至理学掌握文坛话语权的宋季,理学家更是有意识地调和二者的关系,给文一定程度的重视。如真德秀提出“以诗人比兴之体,发圣门理义之秘”[35]的理学诗歌功能论,强调诗歌表达义理的同时,亦应注意比兴寄托的艺术手法;而另一晚宋理学大师魏了翁则以更为宽容的态度对待文人与文学作品:“人之言曰:‘尚辞章者乏风骨,尚气节者窘辞令。’某谓不然,辞虽末技,然根于性,命于气,发于情,止于道,非无本者能之。”[36]从本体论角度肯定了文的功用和文人创作的意义;包恢则提出诗歌应“自咏情性、自运意旨以发越天机之妙,鼓舞天籁之鸣”[37],承认诗歌主体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可见,宋季理学取得官学化地位的背景下,理学家既强调义理优先,也注重“文”的特性,一定程度缓和了文与道长期的紧张关系,对晚宋文学的发展有一定积极作用。

与此同时,宋季文学家亦在诗学观念上主动向理学家靠近,强调“道”的统治地位。江湖诗人戴复古《谢东倅包宏父三首癸卯夏·其一》云:“诗文虽两途,理义归乎一。风骚凡几变,晚唐诸子出。本朝师古学,六经为世用。诸公相羽翼,文章还正统。”[38]倡导以儒家经典和理学义理统贯诗歌。严羽《沧浪诗话》亦承认诗歌讲究性命义理的重要性:“诗有词理意兴。南朝人尚词而病于理;本朝人尚理而病于意兴;唐人尚意兴而理在其中;汉魏之诗,词理意兴,无迹可求。”[39]宋末文坛领袖刘克庄虽然批评当世“为洛学者皆崇性理而抑艺文,词尤艺文之下者也”[40],但其论诗却以“有补世教”为标准,以理学的标准评价文人作品:“词不诣理,工无益也;学不尽性,博无益也。”[41]“虽然,诗之内等级尚多,诗之外义理无穷,先民有言:德成而上,艺成而下。前辈亦云:愿郎君损有余之才,补不足之德。”[42]其强调气节道德为先,文辞艺术为后的态度与理学家并无二致。针对晚宋江西诗派与晚唐诗风的对立,他抱持中庸立场:“余尝病世之为唐律者,胶挛浅易,窘局才思,千篇一体;而为派家者,则又驰骛广远、荡弃幅尺,一嗅味尽。”[43]主张调和江西诗派与晚唐,“融液众格,自为一家”,倡导“简淡微婉,轻清虚明”的诗歌风格,力图确立一种新的作诗典范,体现出其诗学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特征。

(二)文学创作上的攀附洛闽道学

在文学家与理学家文道观念趋于相对一致的情况下,晚宋文学也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即多数文人的创作遵从道德至上的诗学原则,体现出某种唯道学是从的总体倾向。对此,钱锺书先生一语中的:“山谷已常作道学语,如‘孔孟行世日杲杲’、‘窥见伏羲心’、‘圣处工夫’、‘圣处策勋’之类,屡见篇什……曾茶山承教于胡康侯,吕东莱问道于杨中立,皆西江坛坫而列伊洛门墙……名家如陆放翁、辛稼轩、洪平斋、赵章泉、韩涧泉、刘后村等,江湖小家如宋自适、吴锡畴、吴龙翰、毛翊、罗与之、陈起辈,集中莫不有数篇‘以诗为道学’,虽闺秀如朱淑真未能免焉。至道学家遣兴吟诗,其为‘语录讲义之押韵者’,更不待言。”[44]这说明,南宋后期无论诗坛大家,还是江湖小家数,或是江西末流,都喜作“道学语”,“攀附洛闽道学”乃成为南宋后期的文坛风气。这在江湖诗歌中表现得尤为明显。

作为理学诗的对立面而存在的江湖诗派是宋季诗坛一支重要力量,一定程度代表这一时期的诗歌成就。他们作诗多学晚唐贾岛、姚合等,以五律和七绝为主,其主题表达和审美风格都与理学诗大异其趣。然而,由于江湖诗派的许多成员或有理学家传,或与理学之士有交往,加上理学主导文学的话语权,无法真正摆脱理学的影响。因此江湖派诗人在对抗理学的同时,也被迫迎合理学,以换取自己生存的空间。笔者试以刘克庄、戴复古、林希逸等为例加以说明。刘克庄被视为江湖诗派的领袖,他不仅家学与理学渊源颇深,而且一生交游师从众多理学名流。这使得他一方面理论上赞美理学诗,在创作实践中也写出“妙在心通与理融,卓然有见是英雄。大儒晚作韩考异,往哲曾非墨尚同”[45]这样充满道学气息的理学诗。戴复古是江湖诗派的另一代表性诗人,其诗多发挥理学义理,呈现出一种冲淡平和、体格纯正的儒家气象。理学家包恢认为“古诗主乎理,而石屏自理中得;古诗尚乎志,而石屏自志中来;古诗贵乎真,而石屏自真中发。此三者皆源流之深远,有非他人之所及者。……故其为诗正大醇雅,多与理契,志之所至,诗亦至焉”[46],充分说明戴复古在创作诗歌时具有向理学靠近的自觉意识。而“以道学名一世”[47]身兼理学家和江湖诗人双重身份的宋季诗人林希逸由于濡染理学甚深,其为诗多谈义理,如《论文有感》《答友人论学》《至学》等都是将道学与诗学融会贯通的典型作品。而更多晚宋诗人所创作的义理诗,则“率是语录讲义之押韵者”,内容迂腐乏味,意境枯淡平庸,堪称诗之一“厄”。

综上所述,理学在理宗朝官学化以后,利用手中政治、文化和学术资源,从诗学观念、创作主题、审美取向等各个方面对晚宋文学进行渗透,极大地改变了宋代文学发展的历史走向。宋季文学在理学的强力干预下,一方面理学文学以前所未有的繁荣姿态走到文学的前沿,与纯文学双峰并峙,成为晚宋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理学亦试图通过文道关系的调整,尽量缓解与文学家的紧张对立。这种努力客观上繁荣了宋季的说理性文学,但由此造成文学艺术性的弱化对后世文学的健康发展的伤害也不容低估。

注释:

[1] 朱国华:《文学与权力:文学合法性的批判性考察·序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4年。

[2] 萧华荣:《中国古典诗学理论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页。

[3] [德]马克思·韦伯:《经济与社会》上卷,林荣远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8年,第81页。

[4] 转引自黄华:《论“话语的秩序”——福柯话语理论的一次重要转折》,《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2期。

[5] 闫欢:《话语权力与文学经典建构》,长春: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年。

[6] 王水照:《南宋文学的时代特点与历史定位》,《文学遗产》2010年第1期,第51页。

[7]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47页。

[8]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743页。

[9]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65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5页。

[10] 何俊、范立舟:《南宋思想史》,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6页。

[11]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7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37页。

[12]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171页。

[13]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789页。

[14] 范立舟:《理学的产生及其历史命运》,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323页。

[15]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821页。

[16] 刘子健:《中国转向内在:两宋之际的文化转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6页。

[17]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12719页。

[18] 李娟:《宋代程朱理学官学地位研究》,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77页。

[19] (清)黄宗羲:《宋元学案》卷四十四,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1411页。

[20] (宋)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545页。

[21] (元)脱脱,等:《宋史》,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3635页。

[22] 姚文放:《文学经典之争与文化权力的博弈》,《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第2期,第135页。

[23] 袁征:《宋代教育:中国古代教育的历史性转折》,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26页。

[24] 萧统:《文选》,李善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3页。

[25] 钱锺书:《管锥编》(四),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2176页。

[26] 祝尚书:《论宋人的“诗人诗”“文人诗”与“儒者诗”之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第57页。

[27] (清)何文焕:《历代诗话·沧浪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88页。

[28] 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第5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3607页。

[29] [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第19~20页。

[30] (宋)田锡:《咸平集》卷三,成都:巴蜀书社,2008年,第41页。

[31]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24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19~220页。

[32]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13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76~177页。

[33] (元)金履祥:《濂洛风雅·胡凤丹序》,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34]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3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50页。

[35]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13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49页。

[36]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1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68~69页。

[37] (宋)包恢:《敝帚稿略》,《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1178册,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724页。

[38] 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第54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3460页。

[39] (清)何文焕:《历代诗话·沧浪诗话》,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696页。

[40]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2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73页。

[41]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30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253页。

[42]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2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190页。

[43]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2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79页。

[44] 钱锺书:《谈艺录》,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215页。

[45] (宋)刘克庄《对卷》,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编:《全宋诗》第58册,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36485页。

[46] 曾枣庄、刘琳:《全宋文》第319册,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年,第303~304页。

[47] (清)纪昀:《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42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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