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不同抗结核治疗法的肝功保护作用
2020-01-14赖旭
赖 旭
(辽宁省鞍山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辽宁 鞍山 114000)
乙型肝炎和肺结核在我国都是比较常见的病症,乙型肝炎和肺结核这两种病症有临床合并发病的可能,两种病症合并发作对患者产生的影响十分巨大[1]。临床对患者进行治疗的过程中存在药物不良反应,为患者进行抗结核药物的治疗会必不可免的产生一些肝功能损害,这早已在临床上得以证实,而对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如何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同时保护患者的肝功能,这是临床上长时间以来的研究重点。本文在调查的过程中主要分析对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在进行治疗的过程中不同抗结核治疗方法对患者肝功能的保护,并将主要研究情况进行如下的论述。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6年2月至2017年3月到我科进行治疗的35例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作为本文的观察组,选择同期到我院进行治疗的另外35例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作为本文对照组,保证观察组和对照组临床资料基本一致,以方便进行分组对照研究。本文观察组中男性18例,女性17例,对照组当中男性17例,女性18例,χ2=0.0571,Z=0.2373,P=0.8124;观察组患者年龄最大为86岁,年龄最小为62岁,年龄平均为(72.56±8.14)岁,对照组患者年龄最大为87岁,年龄最小为61岁,年龄平均为(73.18±8.09)岁,t=0.3196,P=0.7512。本文两组患者均被确诊为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诊断符合标准,经过统计学方法检验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两组在性别和年龄等方面无差异表现,P>0.05,可比较。
1.2 入组和出组标准
1.2.1 入组标准:①本文所有调查对象经临床诊断均被确诊为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诊断符合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的标准[2];②所有患者均没有重要的脏器病变;③调查对象均对本文知情,签署知情同意书且临床资料完整。
1.2.2 出组标准:①本文排除存在有精神类病症病史或意识障碍的患者;②排除孕妇和妊娠期的女性患者;③排除对本文所应用的药物过敏或不耐受的患者[3];④排除有合并除乙型肝炎以外其他严重肝病的患者;⑤排除因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调查工作而退出研究组的患者。
1.3 方法:本文所有患者治疗的过程中均积极的进行常规的抗结核治疗方案治疗,在治疗的过程当中主要分为强化和巩固两个阶段。强化阶段治疗的时候,主要为患者应用药物为异烟肼、吡嗪酰胺、利福平、乙胺丁醇等,为患者顿服,持续用药两个月;巩固治疗阶段为患者主要应用的药物为异烟肼、乙胺丁醇、利福平,为患者顿服用药,持续用药4个月。在此治疗的基础之上所有对照组患者进行抗炎保肝治疗,主要为患者应用甘草酸制剂、益肝灵和硫普罗宁进行用药,而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之上进行抗病毒和抗纤维化治疗,主要为患者应用药物拉米定,并且在患者观察期之内反复的了解患者肝脏功能的损害表现,检查患者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血清谷氨酸转氨酶(ALT)和总胆红素(TBil)的相关值,当患者的AST超过正常上限值的二倍,ALT和TBil超过正常上限值的2倍,则表明患者已存在有肝功能损伤,如果ALT值或AST植身高超过正常值的2.5倍,可伴随或不伴随Tbil值的升高,则需要为患者停止使用抗结核药物。
1.4 评价指标:比较本文所有患者的病灶吸收率,统计本文所有患者经过不同干预以后的肝功能损害情况,主要对患者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血清谷氨酸转氨酶(ALT)和总胆红素(TBil)的相关值进行统计和比较。其中天冬氨酸转氨酶的正常参考值为0~40 U/L,血清谷氨酸转氨酶的正常参考值为0~40 U/L,总胆红素的正常参考值为3.4~17.1 μmol/L。1.5 统计学分析:通过统计学软件对所有调查对象的临床资料、数据和标本等进行统计学检验与分析,统计学软件版本为IBM SPSS25.0。对文中的计量资料均通过采用平均数加减标准差(±s)的形式列出,并同时选择采用t值对所有计量值进行验证性分析;文中所有的计数资料既选择采用自然数/百分数(n/%)进行表述,并同时选择卡方值(χ2)进行计数值的验证性分析;文中的等级资料均选择采用Z值进行校检,同时选择秩和检验与Ridit分析的方法进行统计学检验;两组数据之间的差异比较则通过P<0.05作为标准,说明数据之间的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观察组的病灶吸收率为85.71%(30/35),对照组为57.14%(20/35),P<0.05,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比较两组患者的肝功能指标(AST、ALT和TBil),观察组表现明显比对照组更优,P<0.05,差异存在统计学意义。具体情况详见表1结果。
3 讨 论
乙型肝炎是临床上一种病毒性感染的症状,根据患者的病症可将其分为急性期和慢性期。有研究认为大约存在60%的急性期乙型肝炎患者都存在发热疲劳的症状,患者会表现有黄疸和纳差,如果在治疗的过程中采取的手法不当或者患者对营养吸收不佳,同时又伴随其他传染性病症,比如合并肺结核存在,则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患者发展成为慢性乙型肝炎。而在病程进展的过程中,随着患者肝脏细胞死亡的增多,则会导致患者细胞外基质的过度沉积,进而会使患者形成肝纤维化,导致患者转变为肝硬化,甚至在晚期会导致患者存在肝癌。
还有临床研究认为,在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群体当中大约超过9成的人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肝脏病理生理学变化,主要是患者肝脏纤维化病变表现,并同时伴随着一定的生化指标变化,一般都是患者的天冬氨酸转氨酶(AST)、血清谷氨酸转氨酶(ALT)和总胆红素(TBil)的相关值存在升高的表现。因为患者是乙型肝炎和肺结核合并发病,所以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时候,会在原有的肝脏损害基础之上,导致相关的损害进一步加重,所以对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对患者肝脏的保护作用。乙型肝炎病毒而导致的免疫、乙型肝炎病毒感染人体的数量、乙型肝炎病毒的影响和复制则会直接对乙型肝炎患者肝脏的病理损害程度产生巨大的影响。当肝脏药物的清除率下降药物在体内滞留的时间会延长,对于患者肝脏的损伤也会加重。当患者肝脏受到损害的时候肝脏内部的肝星状细胞会被激活,这样就会导致纤维化的程度加重。临床有调查研究认为在进行抗结核治疗的时候,对患者进行抗病毒治疗和抗纤维化干预能够有效的对患者肝脏进行保护,而通过对本文的调查结果的分析也能够证实这种治疗的可行性。综上所述,对常规抗结核治疗的乙型肝炎合并肺结核患者进行抗炎保肝治疗的同时积极的进行抗病毒和抗纤维化治疗能够有效提升肺结核的病灶吸收率,同时可有效的保护患者的肝功能,是值得推广应用的治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