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后期对前期思想的融合
——从思维与语言的关系角度分析
2020-01-09刘扬
刘 扬
(北京外国语大学 中国外语与教育研究中心, 北京 100089)
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是20世纪以来影响最大的哲学家之一,他是系统地通过语言思考世界的第一人,在这个意义上,维氏可说是语言哲学的奠基人[1]156。他以独特的思维方式造就了当代哲学中对具体问题的研究路径,但后期摆脱逻辑分析和逻辑语言,通过日常语言分析解决哲学问题,对哲学本身形成摧毁性打击。[2]67对比维氏前后期的著作不难发现,其哲学思想似乎发生了巨大改变,但维氏曾说:“只有与我旧时的思想方式相对照并以它作为背景,我的新思想才能得到正当的理解”[3]2。换言之,维氏思想的变化离不开前期思想的铺垫,一定会保留其中的精髓。因此从维氏的哲学著作中探究其内核的变与不变,阐释其思想在变化之中的冲突与融合,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理解维氏哲学。在语言哲学中,对于思维和语言的关系、逻辑和思维的表达问题,维特根斯坦使用了大量平实的语言和鲜明的例证,遵循了日常语言路线探讨思维与语言的关系,本文以此为切入点,讨论其哲学思想的变与不变。
一、作为思维中介的语言:确定与不确定性
思维和语言不可分割,语言对思维而言具有功能性,是思维的中介。意谓、理解和思考等思维活动伴随听、说、读、写等语言活动,与之同步发生。思维是心智活动,因此思维不能直接观察[4]112,但可以通过内省或观察别人说话做事间接知晓。思维通过语言行为显现,因此思维就是语言使用。[5]244维氏认为意义即使用,语词的含义是其在语言中的用法。思维借助语言表达意义,语言是思维和意义之间的桥梁,通过语言实现意义就是在用语言显现思维,意义和思维之间似乎存在某种对应关系。考察“思维”的意义可以帮助我们了解思维与语言的关系。然而,在考察“思维”的概念时,我们无法找到合适的语言对其进行描述。“做一个错误的类比,正如哭是疼痛的表达,那么命题就是思维的表达”[6]266,其中的错误有二:第一,哭可能是疼痛的表达,也可能是其他情绪感受的表达,因此思维不一定只能通过命题来表达;第二,哭即使作为疼痛的表达,也不等同于疼痛本身,命题亦不是思想本身,因此“命题是思想的表达”是一个错误类比。意义与思维之间的关系不是确定且唯一的:意义在通过语言表达的同时传递了思维,展现了思维和语言双重维度的价值,而这两个维度性质截然相反,一个“不可说”,另一个“可说”;一个“确定”,另一个“不确定”。“可说”是语言维度的表达,而“不可说”是非语言维度的表达[7]26,语言无法跨越自身表达与自身非同构的思维,因此对于“不可说”的思维而言,几乎不能用语言表明,从而造成了不对等关系。
聋哑人通过手语交流意义传递思维,但没人能听到他们“内心的声音”,因此无法保证他们彼此清楚对方所表达的意义。世间存在的许多语言游戏体现“各种成分的多相性”[8]35-36,人们使用的语言中“没有共同的元语言”[9]142,因此无法了解“思维”的意义,这似乎对维特根斯坦的意义观点造成了毁灭。不过这样的观点是悲观的怀疑论,怀疑论者对外部世界和知识本身的怀疑都是语言用法的问题,要从语言层面遏制怀疑论需要回答这一用法产生于怎样的前提条件。怀疑论者在某种程度上存在词汇误用,消除误用的办法是概念分析,即“唤起我们关注使用语言的周边场景,关注语言使用中的非语言因素”,从而明确语言本身怎样被说出。[10]16
思维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遗憾的是我们没有学会如何描述它。[5]244维特根斯坦认为要厘清思维和语言的关系,需要考察我们思考的不同情景以及使用“思维”的各种场合,即考察“思维”出现的语境。在维氏看来,语境存在于语言、情景和社会三个维度,此三方面贯穿其思想发展全过程,在某一部分有所偏重。[11]11-12“不可说”的思维属于情景语境,而日常生活中使用“思维”这一语词属于社会语境,需要交际双方共享的背景知识以及交际者身处环境的社会规约对“思维”的含义进行限制,因此情景语境和社会语境参与调节语言使用、协商意义,最终达成交流的确定性。
在意义协定的过程中,“人”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因为“人”的存在创设了情景并组织了社群,形成先验的信仰和规约,这是语境产生的根本原因之一。维氏曾发出质疑:有些人不去请教物理学家,而是请教神谕。那么询问神谕且听从其指示对他们来讲是错的吗?难道我们不是在以我们的语言游戏为出发点来反对他们的语言游戏吗?[12]81显然,语言游戏具有自指属性,参与其中的人们会在情景和社会语境的作用下形成共识、信条等规范,信奉并遵守这些规范。理据充分的信念之基础是毫无理据的信念[12]33,但维氏关注的不是个人的心理,而是社会、历史、文化、传统等。他用范式(paradigm)与规约性(normativity)来说明自己的立场。也就是说,我们在交流过程中,语言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语言表达的意义也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从而导致思维的误传;但在规约的作用下,形成了情景与社会语境,语言的意义得到协商从而达成确定。因此我们不会在没有任何铺垫的情况下平白无故地问“你思考了什么”等类似问题,我们只会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说起“思维”。[6]277由此,思维和语言的不对等性在语境的作用下得以消解,不确定的语言得以确定,传递的思维得以保持不变。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跳出这个问题本身会发现,语境思想是维氏从未改变的思想内核,即使在其早期的《逻辑哲学论》中,语境也占居着极为重要的位置,是理解其前期哲学的核心思想,因此维氏前期思想的根本立场在后期并没有改变。
二、作为思维存在另一面的语言:本质与反本质
维特根斯坦认为,意谓一类的思维活动赋予了语句意义,思维是心智层面的活动,是绝对“私密”且别人无法窥探的,是梦一般的存在。[6]273“思维”问题实际上是一个被误解了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根本无法回答,因为根本就不存在“思维”这个东西[5]244,存在的只有与之不可分割的语言。换言之,思维和语言一体两面,维特根斯坦对思维存在的质疑透射出后现代主义“反本质”的色彩,与其前期思想形成了鲜明对比。
维氏的前期哲学一直在试图探清本质问题,这一点从《逻辑哲学论》第一个命题——“世界就是所发生的一切东西,世界是事实的总和,而不是物的总和”[13]22便可见一斑。语言与世界可能具有逻辑上的同构关系,因此想要清楚认识世界并探索世界的本质,须通过语言分析完成,因而语言无法触及的,就是“世界的边界”,“我的语言的界限意味着我的世界的界限”。[13]79这一观点对当时的哲学造成了极为深远的影响,促成了哲学研究的“语言转向”,自此语言占居了哲学研究的中心,也成为哲学研究的必经之路。而这一理论最终也发展成为了“语言批判”,凸显了语言的本体性特征,是维氏语言哲学思想的基点,更是理解维氏全部思想的指针。[14]26
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维氏后期的哲学思想发生了较大的转变,他似乎站到了反本质的立场上谈语言、游戏、语言游戏等概念。他认为语言并没有共性或本质,相反,语言是以目的为导向的、复杂的社会活动——语言游戏,具有自主性、多样性、易变性、目的性和自明性等特征。[15]171-174[16]21-22正如希顿所说: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更关心的是让我们的言行具有意义,而不是去认知事物。[17]80维氏便是如此,他绕过本质追问现象,避开标准(criteria)观察症状(symptom),将语言寓于具体的语言游戏中,认为任何一个场合的“思维”都只能体现出一部分与其原型呈现家族相似的属性,我们无法找到能涵盖“思维”概念全部内涵的语境,更不可能把“思维”意义的所有要素说清,知其存在却寻而不得,这可能也是他认为“思维不过是个梦”的理由。
家族相似性可以解决无法观照某一事物本质全貌的问题,因而可以认定维特根斯坦是在通过这样的理论消解本质,从而将语言批判推向后现代主义思想阵营。但我们也应该注意到,家族相似性是在描述本质所呈现的表征,因此它恰恰是在描述本质。意义能够独立于外在指称而存在,因此“红色”的意义可以独立于红色的东西存在,只不过当“红色”这一名称被忘记,在语言游戏中便不能实现意义,但我们不能因此否认“红色”这一概念的存在。换言之,使用的语言所实现的价值并不能用以衡量存在和本质。不同语言游戏中的语言价值如果不在统一的语境下衡量便没有意义,就好像在没有任何兑换机制的情况下,牧场的牛羊根本不能与货币形成等值,但其各自的存在与价值却可以在自身环境中不言自明;同理,当我们跳出某一语言游戏的语境而观照其他概念时,价值消失也无法说明其本质不存在。
维特根斯坦并不准备否定“不可说之域”的价值,只是认为这种价值须以一种特别的、非命题的方式间接而迂回地“显明”——尽管我们无法谈论神秘之域,但他们是存在的,并且可以自行显明本质在语法中道出自身,某种东西是哪一类对象,这由语言来说。[13]104与其说维氏在消解本质,不如说是在回避直接面对,采用迂回的方式言明本质,因此直接说维氏走进了颠覆本质的后现代主义阵营而完全抛弃对本质的追寻,似乎不够准确,有失公平。
三、作为思维功能实现的语言:科学与非科学性
无论是在维氏早期的《逻辑哲学论》中还是后来的《哲学研究》《论确定性》等著作中,维氏都以箴言短语来表达自己看上去具有强烈跳跃性特点的思想。[2]66特别是在后期,维氏“放弃”了逻辑分析探索本质问题,转而关注日常生活“显明”世界,研究问题的扭转和行文风格的巨变,就像是走出布满精密仪器的实验室,转头迈进田间地头,呈现出一种“科学”与“非科学”的对立感。
维氏在论述思维和语言的关系时,遵循“日常语言”路径,列举了丰富的日常实例进行“散碎”的论证,最终得出结论:我们只会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说起“思维”。为了说明思维和语言密不可分,维氏举例说明思维发生的速度非常之快,人们只能使用语言表达出来,因而语言是与思维不可分割的载体;为了说明思维的本质概念无法完全知晓,维氏提出了咽峡炎诊断标准和临床表现的区别,以阐明标准(criteria)和症状(symptom)的关系,因而对概念知识的局限成为了日常语言使用的局限,也成为了我们认知世界的界限;为了说明“思维”使用场合局限的问题,维氏举了动物及工具等例子,这些例证共同指向一个结论,“思维”的使用场合并不多。在众多哲学家眼中,这样“非科学”的论证方式很独特。
语言游戏说的意义,在于其改变了传统语言哲学观中一直独霸天下的科学主义论调,对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实证主义表现出不满。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心理机制的概念其实是对语言功能的误解,误解的原因是由于人们使用语言传达心理状态造成的。假设存在一个机制可以解释人类使用语言的现象,那么科学家一定会找到与大脑思考联系的对应机制的物理空间,由此便可解释思维和语言的产生。但如果这个设想成真,科学家发现的机制可能与我们想象中的情况并不相同,因为一旦这个机制被发现,那么思维就不再是“私人”的了,而且也不需通过回溯的方法观察了。也就是说,如果这个机制存在,那么它一定会在大脑中存在可见器官,而不像之前所说是“虚无缥缈”的了,可是目前我们所面对的现实并非如此,我们可以通过神经医学的技术探查人们思考时脑内发生的变化,找到思考发生时脑电产生微妙变化的脑区,但我们却始终无法了解到人们思考的内容几何。维特根斯坦认为这个机制可能真实存在,但对于思维本身而言,找寻其所在的价值并不大,因为这样的心理机制对我们探索意义、理解和思想的问题帮助不大;另外,用科学方法寻找这样的机制似乎不可行: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有思维活动的标准与我们判断自己产生思维的标准不同[4]115,当我们内省观察自身思想的时候,得到的信息是“思维发生过”,且知晓思维的内容并可以用语言表达出来;但在观察别人时,我们只能知道思维的发生,却不了解其思维的具体内容。维特根斯坦选择了更加简明的方式绕开实证和逻辑,颠覆科学性的讨论,从普通人在日常生活中不消费力便能理解的实例出发,“消解”思维的谜题。
选择这样的表达方式看似是在放弃逻辑与科学论证,但实质上可以看到维氏对发现思维器官的可能性持悲观态度,语言对思维功能的实现达不到科学性,因而他选择了日常语言路径,自然也就变换了表达方式。需要注意的是,作为语言哲学家的维特根斯坦并没有绝对否定科学的观点,他只是采用了自认为更加合适的方式来表达哲学思想,这是他一以贯之的价值观,毕竟“撒谎对自己有利的时候,为什么要说实话?”[18]3更何况这是在论证他认为真正重要的问题,选择更加平易的表达方式,或许可以引发更多人的思考。不过事与愿违,即使《哲学研究》相对于《逻辑哲学论》在语言表述上已经更加丰富、直白,但维特根斯坦的著作读来依旧神秘晦涩,这与维特根斯坦的独特思维与表达习惯是分不开的。
四、前后期的内在融合:维特根斯坦思维方式的开辟与一贯
从对思维和语言的关系探讨中展现出的三对关系——确定与非确定、本质与去本质、科学与非科学,看似对立冲突,甚至颠覆,但究其根本,其前后思想的发展或许可以理解为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在《逻辑哲学论》中要表达、显示的东西,在《哲学研究》中证实,后期思想是对前期思想的补充和完善。[11]23维氏并未完全放弃对确定性、本质和科学的观点;他坚持语境观,只是选择了“日常语言”的表达言明本质的表征。因此维特根斯坦的前后期哲学思想转变其实就是从宏观逻辑语言向微观日常语言聚焦。他前期开辟宏大的思维方式,尝试用逻辑语言表达世界;后期质疑逻辑表达世界的想法,把认识世界的任务回归到人类的日常活动,把逻辑这种形而上的语言还原成经验性的日常语言,使我们对世界的认识更加深刻。从“纵观”的视角来看,维氏选择的表达路径出现了变化,但思想内核保持了一贯性,因而前后期的哲学思想是一种更加成熟的融合。
维特根斯坦并不是一个语言学家,也不是心理学家或社会学家,他对哲学领域的具体研究并不是非常感兴趣,他无意弄清哲学的性质究竟是什么。相反,他的所有说法不过是为了表明他所做的工作并不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哲学范围,而是为了消解哲学工作的意义,以语言为手段反对我们的蛊惑。因此在维氏的著作中我们看到的是一种以消解哲学工作为出发点的探索、评价,甚至批判,以便更好地理解我们的语言语法。其次,维氏认为哲学本身就是一种需要消解和治疗的理智疾病,他一直在努力让人们尽量不要由于对哲学性质的错误理解而步入歧途,因而采用了日常语言驱散哲学迷雾,治疗语言引起的理智疾病,也最终努力将人们引回日常语言中。也正是这样像日常谈话一般且看似内容前后矛盾的表达,引发我们不断质疑所谓的常识和不言自明的真相。可见维氏本人的哲学观影响了其表达方式的选取,这与其思维方式息息相关。
维特根斯坦的思考方式非常独特,我们从未看到他大张旗鼓地宣扬过自己建立起了什么样的理论流派,他的哲学研究所产生的不能称作哲学理论或主张,只能是一种观点或思想,甚至只是一种立场,[2]65-66他不预设任何前提,也不强硬地基于任何理论作为出发点,而只是使用具体实例说明其中的问题。换言之,在维氏心中,生活世界的显现要通过不起眼的事实加以验证,也正是由于如此独特的思维方式,使得他的分析哲学家身份曾受到了质疑。
五、结语
在语言哲学家眼中,大多数问题和命题都源自我们并没有理解语言的性质,因而所有的哲学都应当是对语言的批判。正是在哲学上关注语言的强烈要求,促使哲学家们试图从语言学上重新解释传统哲学问题。20世纪的哲学受到语言学研究范式转换的影响,在现代逻辑的帮助下,开始将研究重点转向语言的表达形式,注重分析语言的逻辑结构,试图通过分析语言的逻辑句法确定语言意义,形成语言转向。由此哲学研究的对象转为语言表达,揭示传统哲学谬误,澄清哲学命题的意义。而后,在对日常语言的思考中,语言哲学对形而上命题的兴趣逐渐减弱,转而关注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维氏是这两段转折的见证者、亲历者、践行者。早期维特根斯坦认为日常语言有完好的逻辑顺序,主张通过分析将逻辑顺序表明,其《逻辑哲学论》关注的是语言经过深入分析之后所得出的逻辑结构;后期维特根斯坦认为,哲学原则上应停留在我们日常思考的事情上。因此维氏思想前后“割裂”的论断便很容易理解。
然而,“一个人的一生经历了一个世纪以来两次大的变革,这已属幸事; 而一个人一生的两项成就竟然能与这样两个大的事件相关联,甚至这样两个大的事件要以他一生的两项成就来做标志,他否定前期成就《逻辑哲学论》,认为‘每一句话都是一种病态’。一位学者这样完全地否定他的前期成果,以至于人们认为有两个维特根斯坦”[19]52,这样的观点可能是不准确的。在思维和语言的关系中,维氏坚持语言哲学的根本立场,凭借语境观消除“不确定性”,选择“非科学”的表达方式言明世界“本质”的表征。在维氏的思想中,不变重于改变。要理解维氏的哲学思想,需将其自身的发展看作一个连续体,对比之中找寻内在的联系更有利于我们理解、阐释维氏哲学,因此融合高于冲突、重于冲突。
哲学是“爱智慧”而不是“智慧”本身,因此对哲学家来说,消解哲学迷雾的价值远比认识哲学本身更重要。其中重要的不一定是对错,而应该是找到合适的语言以及正确地传递思想。审定“正确的思想”既不是绝对重要的,也不是唯一重要的。在特定的情景中找到合适的语言,最恰当地呈现与传递思想,是对生活世界负责的基本要求,或许这才是维氏哲学为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