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气、情、声的关系谈《礼记•乐记》的音乐形成理论
2020-01-09甘比海
甘比海
从气、情、声的关系谈《礼记•乐记》的音乐形成理论
甘比海
(遵义医科大学 管理学院,贵州 遵义 563003)
《礼记•乐记》是系统讨论音乐理论的著作,总结和发展了先秦儒家的乐论思想。“气”“情”“声”是《礼记•乐记》关涉的重要概念和理论范畴。《礼记•乐记》讨论音乐的形成,主要是围绕“气”“情”“声”三者相互间的关系展开的。《礼记•乐记》关于“气”“情”“声”三者间关系的论说体现了儒家“人本位”的音乐形成理论。
《礼记•乐记》; 气; 情; 声
《礼记·乐记》(后文简称《乐记》)系统地总结和承继了先秦儒家乐论思想,今本《乐记》为小戴《礼记》中的一篇,存《乐本》《乐论》《乐礼》《乐施》《乐言》《乐象》《乐情》《魏文侯》《宾牟贾》《乐化》《师乙》十一章。《乐记》在直接承继《荀子·乐论》基础上有所发展;《史记·乐书》将《乐记》附载于后,与《乐记》几同。历来对于《乐记》注解和阐释颇多,《礼记正义》中郑玄之注、孔颖达之疏,去古未远,最近古意;《史记·乐书》裴骃集解、司马贞索引、张守节正义犹有可参;清代对《礼记》的研究和注解可谓卷帙浩繁,具代表性的有孙希旦的《礼记集解》、朱彬的《礼记训纂》等,其中以孙希旦的《礼记集解》最为周详、成就最高。《乐记》讨论音乐的形成主要是围绕气、情、声三个基本概念展开的,以情为中心,系联气和声,三者间的互动,导致了雅正之乐的形成。本文主要以清嘉庆刊本中华书局2009年影印《礼记正义·乐记》文本[1]为依托(下文所引《乐记》文同此,免于繁冗,概不详注),参照众家的注解,从气、情、声三者间的相互关系,尝试对《乐记》关于音乐形成的理论作点探讨。
一、气、情、声内涵阐释
气、情、声是我国古代哲学、文艺美学所关涉的重要概念,先秦时期的诸子典籍中,往往以气来解释宇宙生成和自然现象,以情(或性)来谈论人伦关系。此后,气、情、声的概念又借以讨论文学创作,成为文学批评的重要范畴,如“文气说”、“缘情说”、声律论等。气、情、声内涵的阐释和界定,是本文讨论的前提。
关于“气”的阐释。许慎《说文解字·气部》:“云气也,象形。”[2]20段玉裁注:“气、氣本古今字,自以气为云气字。”[2] 20气最初的涵义就是云气的象形,之后气的涵义经历了从最初的自然范畴到哲学范畴、伦理范畴,再到文论范畴的演变。正如郭绍虞先生所说:“气本象形字,其本训为云气。云气嘘吸出入,虽无定形,但论其本义,并非绝对之抽象名词。其后一再引申,以指天地之元气,以指吐纳之气息,以形容流动之气象,于是渐由具体进入抽象。”[3]115古人最初用气来解释宇宙和自然万物的形成,认为气是物质生成的最基本元素,万物皆由气生成,形成了“一元论”“二元论”“五行说”等这样一些朴素的自然哲学观,这在先秦诸子典籍中都有体现。进而,气又被用来解释人的生命原理。如《管子·心术》:“气者,身之充也。”[4]758《庄子·知北游》:“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5]318气充于天地间,人应天地之运化而生,集天地灵气之精华而形,气不仅是人体的构成要素,而且是生命最本质的特征,元气聚合人存而生,元气消散形朽身死。元气的运动不仅构成了人的机体,而且人的精神活动实际上也是气动所致,如《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子产曰: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贾逵曰:“好生于阳,恶生于阴,喜生于风,怒生于雨,哀生于晦,乐生于明。”[6] 766阴、阳、风、雨、明、晦“六气”,是天地运化所形成的,民感于“六气”而有好恶喜怒哀乐之情。《乐记》中所关涉气的讨论,是对先秦诸家气论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在六千余字的《乐记》中,“气”字共出现17次,有天地阴阳之气及血气之义。
关于“情”的阐释。许慎《说文解字·心部》释“情”云:“情,人之阴有欲者。”[2]502段玉裁注引《孝经援神契》:“性生于阳以理执,情生于阴以系念。”[2] 502所谓情,就是人欲望的体现,是人不学而能的本能,产生于天地阴阳之气。同时,“性”是一个与情甚为切近的概念。《说文解字》释“性”曰:“人之昜气,性。善者也。”[2]502所谓“昜气”即阳气。段玉裁注引《孟子》曰:“‘人之性善也,犹水之就下也。’董仲舒曰:‘性者,生之质也。质朴之谓性。’”[2]502据《说文》及段注所引的解释,性产生于阳气,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质特性,处于隐而不发的状态,性与情既有区别又关联密切。郭店楚简《性自命出》:“道始于情,情生于性。”[7]88《荀子·正名》也说:“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8]274可知,情生于性,是性外显的表现形式。《乐本篇》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性”是人自然之性,生而有之,静而内隐,感于外物而动,形为喜怒哀乐,即是情。此外,据上可知,性、情与气的关系同样甚为密切。据《说文》段注所引的解释:“情,人之阴有欲者”,“性生于阳以理执,情生于阴以系念”。则可知性生于阳气,以拘执于“理”;情生于阴气,系动于欲念。又据《左传》所云,人“好恶喜怒哀乐”之情生于“阴、阳、风、雨、明、晦”六气,六气者,天地运化所生。人为血气所充,情、性生于阴、阳之气,性之发为情,情之感于物而动,实际上皆因气而动,或者说本身就是“气动”。综上对性、情的论述,可知情生于性,性因气感于物而动,发而形为情,喜怒哀乐惧忧是情的具体表现和内容。“情”字在《乐记》中重复出现凡18次,有情感、情欲、情实之义,但多为情感义,本文论述多取情感义。
对于“声”的阐释。《乐本篇》云:“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礼记正义》引郑玄注曰:“宫、商、角、徵、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9]1074孔颖达正义曰:“言声者,是宫商角徵羽也。极浊者为宫,极清者为羽,五声以清浊相次。云‘杂比音者’,谓宫商角征羽相杂和比谓之音。谓‘单出曰声’者,五声之内,唯单有一声,无余声相杂,是‘单出曰声’也。然则初发口单者谓之声,众声和合成章谓之音,金石干戚羽旄谓之乐。则声为初,音为中,乐为末也。”[9]1074-1075郑玄和孔颖达解释了声、音的具体所指和区别,声——音——乐是三个不同层次的概念,也是一个艺术的生成过程。孔颖达又解释篇名说:“名为《乐本》,乐以音声为本,音声由心而生,此章备论音声起于人心,故名《乐本》。”[9]1074乐之所本一为情感,一为音声。乐以音声为本,具体说来是音以声为本,乐以音为本。《乐象篇》:“声者,乐之象也。”孔颖达疏曰:“‘声者,乐之象也’者,乐本无体,由声而见,是声为乐之形象也。”[9]1113声是乐的原初外显形象,探讨音乐的形成应追溯“声”的由来和形态。经统计,“声”在《乐记》中重复出现凡48次,有乐声、人声义。本文所论兼有二义。
二、气、情、声互动理论体系的构建
情、声、气三者并不是三个完全独立的范畴,而是有着内在的相互关联,情、声、气三者间的相互内动构成了一个看似玄妙实合情理的理论体系。对于情、声、气三者的具体关系,无论是先秦诸子典籍,还是其后的文论著作都多有论述,但较少把情、声、气三者构建成一个体系来讨论。明代徐祯卿《谈艺录》曰:
情者,气之精也。情无定位,触感而兴,既动于中,必形于声。故喜则为笑哑,忧则为於戏,怒则为叱咤。然引而成音,气实为佐;引音成词,文实与功。盖因情以发气,因气以成声,因声而绘词,因词而定韵,此诗之源也。[10]765
徐祯卿认为发自人内心的情感是气之精华,情感的变化引起血气的运动,血气运动而发出音声,音声转化为词,再因词而定韵,这就是诗歌产生的路径。喜、忧、怒是人情感的表现,气为人之血气抑或禀气,情感的变化发而为气,气形而为声,声再进一步形化为具体的文词。诗的产生过程实际上是将人内在情感逐步形象化的过程。
徐祯卿的论述实际上承继了《诗大序》和《乐记》的论说传统。《诗大序》在论述诗的产生时说:“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永歌之,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11]270从《诗大序》的论述可知,诗歌的产生实际为人内心“志”的感发,“志”即是内心情感的总结和升华,志发而为言,再咏而歌之就是诗。《乐本篇》论述音乐的形成时认为: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
《乐记》认为音乐的产生是人心“感于物而动”的结果,情感发而为声,比声成音,配以文饰,辅以干戚,即是乐。从《诗大序》和《乐记》的论述可知,诗与乐都有着共同的源头——人心,亦即人内心的情感。所以早期的诗与乐是一体的。可以说徐祯卿的论说在继承了《诗大序》和《乐记》理论传统的同时融合了后世的文气说和声律论。而文气说和声律论实际上又是在诗乐分离后,分别从形式层面和价值层面继承了乐论的文化精神而形成的。[12]179因此,基于早期诗乐本一体和后世论说对其承继关系,徐祯卿的论说体系又可借以讨论《乐记》关于音乐产生的理论。
关于音乐的产生,历来就有很多论说,诸如模仿说、情感说、巫术说、游戏说、劳动说等等。《乐记》在谈论音乐的形成时把人作为音乐产生的主体,把人的情感作为音乐产生的渊源和中心,认为音乐的产生是人内心感于外物(外境)而动,发为音声,音声再逐步地实体化,便成为乐。因此,音乐的产生过程,实际上就是人的内心情感逐步外显和形化的过程,所以《乐记》的论说实际上就是一种“情感”说。故《荀子·乐论》和《礼记·乐记》在定义乐的时候都说:“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音乐最初确实是为了满足娱乐需要和情感表达而产生的。也正因为如此,儒家的很多思想其实都是从人的性情为起点而延展开来的。综众说而论,儒家的论说充分地考虑了人的主体性。《乐记》关于音乐产生和形成的讨论是从情、声、气三者间的关系展开论说的,认为音乐是在情、声、气的双向互动的关系中产生,所倾重的要素是“情”,系联气和声,三者间的运动并不是单向的流动,而是双向的互动。
在情、声、气互动体系中存在一个隐藏的要素——“性”,它是情生发的源头,是体系运作的起点,但是“性”作为一个“静”的范畴,与外物不产生直接的互动关系,因此不参与体系的运作;情是体系运动的核心内容,是音声的发源地;气是体系的动因和“内动”的“物质载体”;声是情感外化的“形象载体”,也是体系内外交接的中转点。体系的运动由两条不同方向的路线组成:(性)——气——情——气——声,这是体系顺向运作的阶段,在这一流程中,是情感动发和形化为声的过程;声——气——情,这是体系逆向运作的阶段,这是体系内蕴的过程,在这一流程中,外在的音声转化为音律,通过节制和调谐情、气的动发,使得所发出的音声具备成为乐的条件。两条线路的循环运动,最终导致了雅正之乐的形成。下文将结合《乐记》的文本内容,从气、情、声三者间相互的关系展开论述《乐记》关于音乐生成的原理。
三、气与情的互动:气动情发与情发气畅
气之于情的关联在于气是情动发的原因和载体。据前文所论,性是人生而有之的自然本性,性因气而动,发而为情,表现为喜怒哀乐惧忧等形式,喜怒哀乐之情再发而为音声,进而成为音乐。
如《乐本篇》云:“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对于“物”的解释,孔颖达《礼记正义》疏曰:“外物”。[9]1074《史记·乐书》张守节正义曰:“物者,外境也。又外物来触于心,则应触而动,故云物使之然也。”[13]1180裴骃集解曰:“王肃曰:物,事也,谓喜怒哀乐和敬之事感人而动,见于声。”[13]1180朱彬《礼记训纂》也说:“物,事,谓哀乐、喜怒、和敬之事。”[14]559无论是把“物”解释为“外境”还是“喜怒哀乐之事”,“物”都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体,外在的“物”要与人内在的情产生关联必须有一个媒介,这个媒介就是气。
据前文的论述,情与性皆生于气,具体来说情生于性,感于外在的物事而动,则发为喜怒哀乐之情。然人为血气所充,情之所动实际上是依托于血气之动。气是体系内动的“物质载体”,情之所动发者依于气,情之所形于声者亦是依于气。《乐言篇》云:“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血气心知之性”人生而有之,“哀乐喜怒之常”是性发为情的表现形式,是人心感于外物所生发的结果。《乐象篇》云:“是故情深而文明,气盛而化神。和顺积于中,而英华发于外,唯乐不可以为伪。”孙希旦《礼记集解》曰:“情深者,谓喜怒哀乐之中节;气盛者,谓阴阳刚柔之交畅。”[15]1006音乐是直指人心的,是人真挚情感的体现,内有阴阳刚柔之气交畅,故而喜怒哀乐之情发而得以“中节”,进而外化为音声,是为人之“英华”。刘勰在《文心雕龙·体性》中也有大致相似的论说:“才力居中,肇自血气,气以实志,志以定言,吐纳英华,莫非情性。”[16]1023刘勰认为人的才力出于禀性,“居中”隐而不显,因血气的动发而升华为志,志为情感的总结,情志因气发而为言、形于音声,是为性情之“英华”。
再如,早在刘勰之前,曹丕在《典论·论文》就说:“文以气为主,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譬诸音乐,曲度虽均,节奏同检,至于引气不齐,巧拙有素,虽在父兄,不能以移子弟。”[17]720曹丕认为文章以气势风骨为主,文章的气势风骨源于人内在的气性,人内在的气性涌动,外发而成文章,如同音乐本为人心感动于外物,依气发为音声。因此,文章和音乐所求的都是气势的通畅和平和。曹丕的“文气说”没有涉及情感,而是绕开情感直接论气,但是气的动发和外显实际上是与情感相关联的。曹丕以音乐为喻,实际上潜在地说明了这一点。这里以“文气说”来讨论音乐形成过程中情与气的关系,主要是基于“文气说”对于早期乐论思想的继承和早期诗乐一体的关系。《乐记》在讨论音乐时,是以情感为中心的,兼及元气理论,把先秦时期的性情伦理学说和元气哲学结合到一起来讨论。据此,气不仅是人体的构成元素,而且是人体生理和精神特征的动因,人情感之所动实际是依于血气之动,情之所发也是依托于气而动发。因此《乐记》所谓“情动于中”“感于物而动”云云,都是寓于气以动。情无定形,必依附于气以动发。
同时,情之于气在音乐形成体系中的关联,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情感的动发,二是情感的外显。人心性本静,感于物而动,发而为情,情因气之动而表现为喜怒哀乐,又因气而形化为声。同时,气因情的感发而顺畅无滞碍,这是体系得以正常运作的前提。
《乐言篇》云:“是故先王本之性情,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而不怒,柔气而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于外,皆安其位不相夺也。”孙希旦《礼记集解》曰:“情性,先王一己之情性也。先王之性,天理浑然,其发而为情者,无不中节,此中和之极,而作乐之本也。”[15]1000《中庸》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18]18此谓先王明君在感发情性时,合于天地自然之法度,能做到无所偏移,喜怒哀乐之情的感发都能够“中节”,而达于中正平和的状态,因而可以稽考以定天地之“度数”,制作礼义之范式,合和阴阳刚柔之气,使得阳气动发而不至于流散,阴气守静而不至于闭塞,刚气奋起而不至于暴怒,柔气和缓而不至于畏慑。四气畅通于身,不相错乱,从而见发于外,则各得其所。因而,淫邪、流漫之气无从得以接于身心,从而实现“耳目聪明,血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乐象篇》)
四、情与声的互动:情动声发与声发情形
从情到声,是情感外显和形化的过程,这个过程体现了《乐记》音乐形成理念的两个倾向:一是情感性,二是声用性。儒家认为人是音乐形成的能动主体,而人的内心情感是音乐产生的源头和核心内容。情感的动发必然会外化为声,声又是音乐呈现的形象载体。儒家非常注重音乐的政治功用性,圣王明君制作乐的目的是教化万民,所以《乐本篇》云:“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也,非以极口腹耳目之欲也,将以教民平好恶,而反人道之正也。”音乐主要以音声为用,音声本出于人心,再反过来用以感化人心,因此,感人最深,化人最速。但音声有奸邪淫溺与雅正平和之别,奸邪淫溺之声感人,则人心流漫而思乱;雅正平和之声感人,则人心和敬而思安。所以儒家非常重视情之所发和声之所象:情感的动发必期中和,音声的赏鉴必求雅正。
《乐本篇》为《乐记》的第一篇,所谓“乐本”,孔颖达解释说:“名为乐本者,乐以音声为本,音声由人心而生,此章备论音声起于人心,故名《乐本》。”[11]1074本文认为,音乐所本有二:一为情,二为声。正如《乐本篇》反复地说:“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动于中,故形成于声。”《乐化篇》亦云:“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者,乐也”,这是对音乐直接的定义,音乐产生之初就是为了表达和满足人的欢娱之欲而制。然而人的情感不止于欢娱,还有喜怒哀乐忧惧等,孙希旦《礼记集解》:“方氏悫曰‘凡人之情,得所欲望则乐,丧所欲则哀,顺其心则喜,逆其心则怒,于所畏则敬,于所爱则悦。’”[15]933据此,音乐的发源地是人心,具体地说是人内心情感的变动,有什么样的情感就会发出什么样的音声,所谓“心声”之说即在于此。所以《乐本篇》又说:
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是故其哀心感者,其声噍以杀;其乐心感者,其声啴以缓,其喜心感者,其声发以散;其怒心感者,其声粗以厉;其敬心感者,其声直以廉;其爱心感者,其声和以柔。六者非性也,感于物而后动。是故,先王慎其所以感之者。
喜、怒、哀、乐、敬、爱是情感的表现形式,是人心“感于物而动”的结果,人心有哀怨之情,就会发出躁急而肃杀之声;有欢乐之情,就会发出宽缓而纾和之声;有欣喜之情,就会发出放散而无辄碍之声;有恚愤之情,就会发出粗重而猛厉之声;有和敬之情,就会发出正直而廉隅之声;有慈爱之情,就会发出柔软和顺之声。六种情感是感于六种不同的外在“物事”而生,发出的音声也就不同,不同的音声就会形成不同的音乐。所以“先王慎其所以感之者”,并以礼义疏导其心志,以正乐谐和其音声,以律法规范其行为,以刑罚禁防其凶奸,谨防流辟奸邪之声的产生。
人之心性感于喜怒哀乐之事,而有喜怒哀乐之情,喜怒哀乐之情形于外,则有或放散、或粗厉、或肃杀、或纾缓之声。同时,不同的音声形之于外,则知人内心有不同的情感动发。从情感到音声的转变,是音声的形化过程,音声是情感附着的实体。审察情感可知音声的特性;审识音声,可知情感的动发。故《乐言篇》云:
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是故志微、噍杀之音作,而民思忧;啴谐、慢易、繁文、简节之音作,而民康乐;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作,而民刚毅;廉直、劲正、庄诚之音作,而民肃敬;宽裕、肉好、顺成、和动之音作,而民慈爱;流辟、邪散、狄成、涤滥之音作,而民淫乱。
此段所论的“音”为乐音之义,乐音是由声杂比而成,音以声为本,因此论音实际可追溯及声。前面讨论了人心有哀、怒、喜、乐、敬、爱之情,则有噍杀、粗厉、发散、啴缓、直廉、和柔之声。反之,志微、噍杀的音声兴作,则人民的悲思愁绪形而可见;啴谐、慢易、繁文、简节的音声兴作,则人民安康平和的情性形可见;粗厉、猛起、奋末、广贲之音声兴作,则人之刚猛坚毅的情性形而可见;廉直、劲正、庄诚之音声兴作,则人民庄重和敬的情性形而可见;宽裕、肉好、顺成、和动的音声兴作,则人民慈善和爱的情性形而可见;流辟、邪散、狄成、涤滥的音声兴作,则人民放诞无度的情性形而可见。据上所引《乐言篇》文句,前一部分的语词都是对音声特色的描述,后一部分的语词则是对人的情性的描述。音声由人心感于外物而情感内动所发,由情感到音声的转变,是无形的情感逐步实体化的个过程。因此,通过音声的特性便可了解人内在情性的状况,人内心情感的动发和音声特质的显现是相辅相成的。
五、声与气的互动:因气成声与声以和气
吴中杰先生在《中国古代审美文化论》中说:“‘气’既指宇宙生命的精神,又指审美虚静心胸。而音乐就是由审美虚静产生的,是用声音的运动来表现宇宙的生命精神的。‘凡声者,气也’,‘气者,与声合并而出者也’。审美心胸也被看着是‘气’,宇宙生命精神也是‘气’,故音乐的活动就是一种‘气’的活动。‘气’是‘作乐之主’,故音乐的创作和表演首要的一点就是要‘养气’,‘气盛则声自叶’。”[19]257吴中杰先生的论说充分体现了音乐的产生与审美过程中“气”的主导作用,他将“气”抽象概括为“审美虚静”,并将音乐的产生归于“审美虚静”,进而认为音乐活动本身就是“气”的活动,故而要“养气”。这与曹丕在《典论·论文》中谈论“文气”时以音乐为譬有异曲同工之处。吴中杰先生所谓“音乐是一种气的活动”,这种“气”即可以理解为天地阴阳之气,也可以是人人所有之禀气。曹丕以音乐为譬喻讨论文气,绝非仅仅是作一个形象直观的比喻,其实是要用音声与“气”的关联来说明“文以气为主”这样一个论题,所以二者有相通之处,因此,认为“文气说”是对乐论价值层面的文化精神的继承应是不刊之论。
气之于声的关联,《乐记》是从两个层面的来讨论的:其一,“大乐”象法天地阴阳之气而作;其二,先王制礼作乐本于性情。《礼乐篇》云:“地气上齐,天气下降,阴阳相摩,天地相荡,鼓之以雷霆,奋之以风雨,动之以四时,暖之以日月,而百化兴焉。如此,则乐者天地之和也。”又《乐论篇》谓“大乐与天地同和”。天地阴阳之气交相切迫、激荡不已,产生了雷霆、风雨、日月以及四时变化之象,因而万物生生不息,而所谓的“大乐”也正是从天地万物和谐中产生,又能化育万物。从这一角度看,《乐记》关于音乐的产生又体现了古代朴素的“模仿说”。
《乐本篇》:“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又《乐论篇》:“乐由中出故静。”张守节正义曰:“乐和心,在内,故云静。”[13]1189音乐的产生始于人心感于物而动,发而为情,从根本上说,乐产生之起点是性,而情又生于性。性为人自然之本性,生而有之,其本质特点是“静”,即自然纯粹、无欲无求。吴中杰先生所谓音乐产生于“审美虚静”,其渊源正在于此。据《说文》,性生于阳气,因此,性之所动发为情,实际上也是“气之所动”。张中杰先生又说音乐的活动其实是一种“气的活动”,或也正在于此。《乐言篇》云:“夫民有血气心知之性,而无哀乐喜怒之常,应感起物而动,然后心术形焉。”人禀天地阴阳之气而生,生而有“血气心知之性”,感于外物的变化而动,因而有喜怒哀乐之情,情本无所依托,因人体之“血气”而外发,“血气”外发则形为音声。“气”在这一过程中不仅起了一种媒介的作用,而且是情性感发的动因。《乐言篇》云:“是故先王本之性情,稽之度数,制之礼义,合生气之和,道五常之行,使之阳而不散,阴而不密;刚气而不怒,柔气而不慑。四畅交于中而发于外,皆安其位不相夺也。”先王圣贤本于性情之静,调和阴阳刚柔之气,然后象法天地,依之血气,发为音声,制作正乐,以陶化人民,使阳气不至于舒散,阴气不至于闭密,性刚者不怒,性柔者不惧。
声之于气的关联和作用也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音声对气的感应,其二是音律对血气的调谐。《乐象篇》云:“声者,乐之象也。”乐本无形,依托于声而见,所以说声是音乐的形象。音乐形象化为声音的过程,实际上是由于情感于外物而动,再依托于气而发为声。同时,声又反作用于气,对气的动发进行应和与调谐。《乐象篇》:“凡奸声感人,而逆气应之。逆气成象,而淫乐兴焉。正声感人,而顺气应之。顺气成象,而和乐兴焉。”奸邪之声感动于人,就有逆气来应和,二者相合成象,淫逸之乐大兴;雅正之声感动于人,则有顺畅之气来应和,二者相合成象,则有和乐产生。对此,儒家认为要“反情以和其志”(《乐象篇》),即慎于情感的动发,使得奸声不闻于耳,乱色不见于目,这样一来,慢惰之气不会自内而出,邪辟之气也不会自外而入,则雅正之乐得由是而生。
另一方面,声又发展为音律之义。如刘勰《文心雕龙·声律》也说:“夫音律所始,本于人声者也。声(含)合宫商,肇自血气,先王因之,以制乐歌。”[16]1209刘勰谓音律肇始于“血气”,从“血气”到音律并不是直接转化的关系,“情”依佐于“气”而外发,最初的形态只是“人声”,音律的形成一方面是本于“人声”的特性,另一方面参照天地本有的法度。宫、商、角、徵、羽五声,所本为人,用以调谐人声的高低、轻重、清浊。《乐本篇》:“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征为事,羽为物。五者不乱,则无怗懘之音矣。”孙希旦《礼记集解》注引《乐纬·动声仪》说,宫、商、角、徵、羽五声实际上是脾、肺、肝、心、肾之动所发。[15]980因此,五声在调谐人声的同时,实际上也是对人体“血气”的调谐,使所发之“声”与所动之“气”达到最佳的和谐状态,因而才有中正平和之声发出。再则,十二律吕分阴阳,《史记·律书》司马贞索引:“《释名》曰‘律,述也,所以述阳气也’,《律历志》曰‘吕,旅也,助阴气也。’”[13]1139律吕是依据十二种乐器所发出的音声而制定,所本为外物,用以调谐人体之外的阴阳之气。音乐演奏时咏以人声,伴以乐器,舞以干戚,方可谓之乐。人体有和畅之气内流,物器有阴阳和顺之气外动,两气相合,方成中正平和之乐。
六、结语
综上所论,音乐的形成是在气、情、声三者所构建的互动中产生,系统的运作由顺向和逆向的两条路径来实现。其中,顺向路径是情感不断形化的过程:人体由“血气”所充,有“血气心知之性”,人心性本静,感于外物,“血气”涌动,发为情感,情感依托气发而成声,声成为人情感的载体;再通过“杂”声成音,“比”音而成乐,音乐才得以最终形成。这一过程实际上又是借助于体系中另一条逆向运作路径进一步实现的:情感形化为声后,体系的内动并没有停止,这时以声为起点,反向运动,一方面取法外物阴阳之“象”以调和阴阳之气而成为律吕;另一方面为了调和人体之血气而定“五声”,通过调谐人体之血气,进而节制人情感的外发,最终达到对声的调节,使所发之声无淫邪;五声律吕是为音声之“文饰”,它通过对内(人体)、外(外境)的节制和调谐,使得中正平和之乐最终得以形成。这就是音乐形成的整个流程。《乐记》关于音乐的形成的理论体现儒家“人本位”的思想,对之后的文学理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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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Discussion on the Music Formation Theory offrom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Qi, Emotion, and Sound
GAN Bihai
( School of Management, Zunyi Medical University, Zunyi 563006, Guizhou, China )
is a part ofthat discussed the music theory, which systematically summarized and developed the music theory thought of pre-Qin Confucianism. "Qi", "emotion" and "sound" are important concepts and theoretical categories involved in "". It discusses the formation of music, mainly arou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Qi", "emotion" and "sound". The theor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Qi", "emotion" and "sound" in this book embodies the Confucian theory of "person-oriented" music formation.
,Qi, emotion, sound
I206.2
A
1673-9639 (2020) 04-0111-08
2020-05-12
遵义医科大学2015年硕士启动基金“《礼记·乐记》的音乐形成理论和乐教思想研究”(FS-2015-28)。
甘比海(1987-),男,苗族,贵州思南人,遵义医科大学教师,贵州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诗赋。
(责任编辑 郭玲珍)(责任校对 肖 峰)(英文编辑 田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