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体系·机制·效能
2020-01-08朱斌
朱斌
摘要:“三社联动”是一种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对国家基层治理转型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本文在行动主义视阈下剖析了“三社联动”中行动者在社区场域里承担的角色,从信任关系、资源共享、协同行动等方面分析行动网络建构的过程和运行机制,并论述“三社联动”在建立社区公共服务递送网络、缓解社区中“内卷化”倾向、提高社区里社会资本水平三个方面的治理效能,旨在从定位、体系、机制、效能四个方面阐释其治理逻辑,以促进“三社联动”进一步发展。
关键词:“三社联动”;行动者网络;行动者;治理效能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0)19-0073-12
Positioning·System·Mechanism·Efficiency
——The Grassroots Governance Logic of "Interaction of Three Agencies" Mode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tivism
ZHUBin
Abstract:"Interaction of Three Agencies" is a new type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model, which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promo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national grassroots governanc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tivism,this paper analyzes the role of actors in the field of community, analyzes the process and operation mechanism of their action network construction from trust relationship,resource sharing and collaborative action,and explains the governanceeffectiveness of "Interaction of Three Agencies" in three aspects:establishing community public service delivery network,alleviating the phenomenon of involution in the community and improving the level of social capital in the community.This paper explains its governance logic from four aspects:positioning,system,mechanism and efficiency,so as to promot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Interaction of Three Agencies".
Key words:Interaction of Three Agencies;actor network;actor;governance efficiency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基层治理效能,需要整合基层资源,不仅要将政府所拥有的资源下移,还需要引入社会资源、挖掘基层自治力量,激发基层资源活力[1]。创新社区治理方式,实现治理重心向基层倾斜,就需要将社区里的诸多治理要素联动起来,达到整体治理效能。为此,首要之策即将治理资源下沉,赋权于社区,使其能够调动不同主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形成多元主体参与的治理体系,进而实现“政府-社会-居民”三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三社联动”作为我国地方自发实践的一种社区治理模式,不仅有利于解决社区治理碎片化的问题,而且能够推动社区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问题的提出:实践与理论
“三社联动”是由地方先行实践,后经中央在全国推广的一种新型社区治理模式,其兴起、发展与完善经过了一个长期探索过程。21世纪以来,政府为补齐服务短板,开始大力推行购买公共服务。政府以定向购买、招标、公益创投等形式向社会组织购买各种公共服务,把社会组织引进社区,使其逐渐壮大,有能力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服务。起初,社区治理仍是以政府治理体制中协调工作为主,没有实现“政社分开”的目标。王名认为,政社分开的实质就是改革,以政府体制改革推动社会治理体制变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厘清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能够为社会组织发展创造更大公共空间[2]。由此可知,“政社分开”既是变革社会治理体制的核心,也是创新社会治理方式的前提。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新思路。在此背景下,一种创新社区治理的实践模式——“三社联动”逐渐成形。在实践上,“三社联动”模式发端于社会组织发展较为成熟的上海。2004年,上海市民政部率先提出社区、社工、社团“三社互动”概念,形成了“以社区为工作平台、以社工为队伍抓手、以社团为组织载体”分工合作的工作思路,是该模式的雏形样态[3]。此后,南京、广州、北京、苏州等城市也陆续出现类似模式。2015年10月,民政部在重庆召开了全国社区社会工作暨“三社联动”推进会之后,“三社联动”模式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开来。通过考察该模式推行概况可知,不同地区在推行力度和实际效果上存有差异,有的地方甚至只有“三社联动”之形,却没有之实。这与基层政府在具体推行过程中没有掌握“三社联动”模式创新精髓有关。由此,厘清这一模式的实质与要义尤为关键。
学术界对“三社联动”模式也表现出研究热情,并展开了多方面探讨。相关研究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明晰“三社联动”模式的概念和主体。目前学界对“三社联动”的概念尚未形成统一的认识,分歧之处体现在对“三社”主体的界定上。一部分学者认为“三社”主体指的是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是社区、社会组织以及社会工作者在互惠共赢的原则下产生的联合行动[4][5]。另一部分学者更倾向于“三社联动”是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为满足居民需求,提高社区治理水平而在社区服务、社区建设等方面采取的一致行动[6]。这一观点把社区居委会作为“三社联动”重要的行动者,将社区看作其行动场域,更贴合实践。这是因为即使将社区作为其中重要“一社”,最终也需要将社会组织和社工在社区的合作者落实到社区居委会上。第二,探讨“三社联动”的运行模式。叶南客和陈金城较早总结了“三社联动”治理模式类型,基于不同要素提出了五大驱动模式:内需驱动型、政府主导型、项目引领型、理念践行型和体制创新型[7]。叶南客从不同主体之间的联动方面提出了“协调机制、协作机制、合作机制”三大运行机制[8];而闫学芬、韩建民则提出了“动力机制、保障机制、信任机制、共享机制、协作机制”五个方面的内在机制[9]。第三,梳理“三社联动”模式的实践策略。这类研究主要是基于目前“三社联动”在社区推行的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可参考性的发展策略和路径[10][11][12]。综上,学术界已经较为清晰地界定和阐述了“三社联动”的概念及其内涵,把握了“三社联动”的运行机理与行动逻辑,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现有研究仅仅在实践基础上总结和提炼“三社联动”运行的经验,多集中于对其概念辨析、主体界定、运行模式的客观描述,缺乏有关“三社联动”行动网络的建构对推动社区合作治理的意义分析,以及其化解社区治理难题的行动效能等方面的深入探讨。
基于实践与理论的双重考量,本文试图从行动主义视阈出发分析其基层运作逻辑,进一步定位“三社联动”模式的行动主体,强调该模式运行过程中行动者各自角色定位,在行动网络中分析“三社联动”如何“联”、如何“动”,从“信任、共享、协同”三个阶段构建社区合作治理的局面,并论述“三社联动”在打造新时代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的治理效能。
二、角色定位:“三社联动”中的行动者
行动主义是在反思制度主义理论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理论。行动主义认为在高度不确定性和充满复杂治理难题的条件下,社会治理模式将从制度主义逻辑转向行动主义逻辑,并阐述了社会治理模式走向合作治理的可能性和必然性[13]。行动主义理论强调行动和行动者的重要性,在其提倡的合作治理模式中,包括政府在内的其他社会行动者都是治理主体,社会组织等其他社会主体也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张康之教授在《公共行政的行动主义》一书中指出,在合作治理网络中,每个行动主体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在享受服务的同时,也为他人服务,每个行动者之间是一种合作关系[14]。可见,合作治理是一种开放性治理,治理主体是多元化的,主体之间平等且能够在参与治理过程中发挥各自的功能。合作治理有助于构建一个开放性、平等性的合作网络。从行动主义理论来看,“三社联动”具有合作治理的一些表征:“三社”之间彼此信任,把满足居民需求作为共同使命,以平等互惠为合作原则,构建多元主体间的合作网络,进而实现协同行动。作为合作治理模式的一种形态,要最大程度发挥其治理水平,“三社联动”必须处理好不同主体间的关系,准确定位主体角色,避免实践中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以及社区资源内耗等问题。为此,在已有“三社联动”主体研究分析的基础上,需要从行动主义视角出发,重新界定“三社联动”中行动者的角色,理顺行动主体间的合作关系,推动社区治理方式转型,走向新型合作治理模式。
(一)社区居委会:资源配置功能
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需要社区居委会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开展活动提供资源便利。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里最重要的自治组织,法律赋予其在社区作为治理主体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而在我国自治实践中,社区居委会的角色往往出现异化,成为基层政府部门的附属机构,较多时间是完成上级政府派发的各种任务,缺乏自主行动能力。在压力型体制下,社区居委会具有行政化的面相,已然成为基层政府在社区的派出机构,忙于基层政府所分配的各种任务考核,两者形成了“类上下级科层关系”[15]。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就必须转变社区居委会职能。社区居委会不应充当政府在社区内的“行政之手”,而應该是社区治理体系中“服务枢纽中心”。在“三社联动”治理模式中,社区居委会更多承担着资源配置的任务,可配置的资源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方面,在保持自治角色前提下,社区居委会可以通过政治信任动员政府体系内的资源。在目前基层治理体系中,社区居委会作为代表居民的自治组织,在处理社区事务上必然需要和基层政府打交道,社区居委会可以利用自身与基层政府的关系网络以获得其支持。这并非要求社区居委会一味依附基层政府,而是与之保持一种良好的合作关系,最终形成街居治理共同体,以弥补社区资源不足的短板[16]。另一方面,作为社区内自有的行动者,社区居委会还可以动员社区的内生资源。社区居委会是长期深扎于社区的治理主体,在社区管辖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可以用资源换资源、服务换资源等方式动员社区内的学校、企业、医院、超市等不同类型的企事业单位,为社区活动的开展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17]。社区居委会要发挥本地化优势,充分利用可动员的资源,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设备、场地等支持。只有社区居委会充当好其指挥协调、资源调度的角色,在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之间架起联系的桥梁,成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进驻社区的引路者,“三社”才能有效地进行联动。
(二)社会组织:组织载体功能
社会组织可以为服务项目提供运行载体,为社会工作者提供活动的专业组织平台。社会组织作为我国社区治理中重要行动者之一,通过承接政府购买的公共服务项目,服务于社区居民,从而弥补政府公共服务能力不足的短板。在我国特有的制度安排下,社会组织的资源主要依靠政府资助,这样会使其对政府产生一定的依赖,但也要看到社会组织对缓解政府公共服务压力的显著作用[18]。社会组织作为具有专业性的服务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有专业优势。项目的实施离不开实体组织的承载,在“三社联动”模式中,社会组织是项目运行的组织载体,通过承接服务项目进驻社区,进而使社会工作者参与社区治理。同时,社会组织也是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活动平台,能够吸引和培养专业人才,并为其提供施展才华的空间,使社会工作者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才干。社会组织在社区居委会支持下服务于社區,并积极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服务项目,既可以使服务产生实效,也能培育居民的志愿服务精神。社会组织是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载体,能够引导其参与社区生活,激发居民的潜能,使社区居民在有组织性的参与中互帮互助,与“三社”一起推动社区共同体的成长[19]。
(三)社会工作者:专业服务功能
具有专业知识和方法的社会工作者可以为居民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的服务。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理念和使命促使其以满足居民需求和社区发展为行动目标,以解决涉及社区公共利益的事务为活动导向[20]。“三社联动”中的社会工作者并非一般意义上的社区工作人员,而应该是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志愿服务精神、能够自觉践行社会工作理念、方法和价值的专业人才[21]。社区工作人员虽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但存在专业知识不足、服务方式过于简单等问题。社会工作者作为个体行动者,应成为连接社区和社会组织的桥梁,协调两者的关系。同时,社会工作者具有专业的价值理念和服务方法,可以直接为居民提供服务[22]。社会组织缺乏高素质的社会工作者支撑,就无法有效开展社区服务项目。因此,许多社会组织为了解决专业人才不足的问题,往往和高校机构合作,利用高校的人才资源,例如聘请高校教师担任咨询人员以及与学校社会工作专业志愿团队开展合作,在为其提供实践平台的同时,也能缓解自身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四)社区居民:目标引导功能
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是“三社联动”模式的宗旨。在“三社联动”模式中,“社区居民”看似不在场,这也是部分学者提出“四社联动”的原因,但实际上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所有行动都是以社区居民为中心的,是以居民为中心构建社区治理网络[23]。“三社”始终围绕着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活动,以满足居民需求为行动宗旨,因此并不存在居民的“缺场”。社区居民也不仅仅局限于消费者的角色,同时也是活动的参与者,除了配合社会组织的调研活动并反馈自身的需求外,有时候也会成为活动的志愿者。这样既能解决社会组织人手不足的问题,也能培养社区居民的志愿精神,还能在活动中加强社区内居民沟通联系,增强彼此之间的信任,形成互惠网络规范。由此看出,“三社联动”通过治理重心下移、整合社区内外资源、拓展居民利益表达和参与社区事务治理等途径,为民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坚持以“社区本位”和“民本位”为发展理念,进而实现社区治理“善治”的目标[24]。
三、逻辑体系:“三社联动”的社区行动网络
行动主义者主张构建一个平等合作的治理网络结构,在网络结构中实现合作行动,其结果就是形塑了合作治理模式[25]。在这个网络中,每个行动者都有自主行动的能力,并在信任的基础上展开合作。“三社联动”从确立信任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促成多主体协同行动三个方面构建社区治理网络。这个网络将社区场域中的治理主体吸纳进来,以信任为前提,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交流等方式实现协调联动。“三社联动”的目标在于以主体联动整合社区治理要素,充分利用社区治理资源,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多元化的服务需求,提升社区居民的幸福感。
(一)前提:确立主体之间信任关系
合作的形成有两大前提:一是差异化,二是平等互信。双方没有差异就没有合作的必要,没有平等互信自然就无法达成合作的共识[26]。信任关系的确立是“三社联动”模式运行的基础,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彼此之间充分信任,以及“三社”与居民之间相互信任,才能形成合作关系,实现联动。若缺乏信任,各主体之间无法达成共识,也就不会产生一致行动。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初期进入社区开展活动时,社区居民往往会由于陌生感难以对其产生信任,不愿配合其工作,活动效果大打折扣。这时候就需要社区居委会“信任背书”[27]。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法定的自治组织,社区居民往往对其存在一定的信任。因此,居委会需要帮助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快速融入社区,方便其开展活动。同时,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也要凭借其专业能力赢得居委会和社区居民的认同,与社区建立长久的信任关系。由此看出,“三社联动”通过建立信任使各主体之间形成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信任促合作。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以过硬的专业能力取得社区居委会和居民的认可和支持,进而动员社区内部资源,实现主体之间有效地“联”与“动”。
(二)保障:实现主体之间资源共享
资源共享是构建社区行动网络的保障。在“三社联动”模式中,服务项目的开展离不开资源的支持,“三社”通过资源共享便能实现资源传递,使活动效果得到充分保障,使各主体在资源共享中提升水平。这里指的资源共享不仅仅强调物质资源的共享,还包括“三社”之间的平台共享、信息共享、价值共享等。充分的资源共享能实现多元化治理的增能增效[28]。“三社”主体存在各自的优势,相互之间分享自身取得的信息,能够共同为服务的开展提供指导:社区居委会不仅掌握着社区内部资源,还能动员政府体系中的资源,为社会组织提供政策、场地以及设备等各方面的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则分享自身的专业知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访谈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居民需求,实现服务精准化供给,满足其服务需求。可见,“三社联动”通过“科层体系”和“社会网络”整合了纵向和横向两个维度上的资源,为社区治理融入专业性资源,为服务提供资源保障[29]。
(三)关键:促成多元主体协同行动
协同行动是构建社区行动网络关键性步骤。“三社”的协同行动需要协调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彼此间的关系,在信任基础上开展协同行动。“三社联动”运行模式精髓在于协调社区中不同主体的行动,优化合作环节,激发社区活力,实现“1+1+1>3”的整体治理效果[30]。不同主体之间角色定位虽有不同,但却不能各自为战,必须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实现资源互补。政府部门要提供公共服务就必须构建和利用社区服务递送网络,充分融合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的优势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31]。“三社联动”模式的运行是以项目为联动载体,以解决居民需要为目的的治理模式,是围绕居民个体构建的社区公共服务网络。“社”是“三社联动”运行的基础,而“联动”则是其运行的关键。“三社联动”的运行是基于“三社”之间的协同合作,三方共同参与社区治理,积极动员社区内外力量,激发社区活力,促进社区发展[32]。“三社”在合作治理理念下协同行动,社区居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等方式引入社会组织,在项目活动开展过程中发挥指挥协调、资源配置的作用,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开展服务的资源,最重要的是在社区和社会组织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社会组织则作为承接项目的组织平台,利用政府资助资金,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开展活动。社会工作者是服务的提供者,社会组织为其提供活动平台。具有专业服务理念和方法的社工不仅能够为居民提供所需的服务,还可以将自身的专业知识分享给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为社区提供专业培训服务。可见,“三社联动”模式在确立信任关系、资源共享的基础上实现协同行动,建立起社区合作的行动网络,在实现各自发展的过程中精准递送公共服务,提升社区多元主体的协同行动能力,形成社区合作治理的模式。
四、“三社联动”运行机制的个案分析
XS社区是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的一个村民安置小区,是由原来靠近飞机场的七个行政村在2003年集中搬迁组建的“村改居”社区。村民因搬迁得到安置房和拆迁补偿款,生活得到改善,外出人员减少。社区居民集中分布在6个苑,总人口为2100余人,其中老人和幼童多达800余人,相关服务需求大,而XS社区自身缺乏提供“为老为小”服务的能力,便引驻南京市A社会组织,为社区提供公共服务。经过多年的实践,XS社区现在已经探索出较为成熟的“三社联动”治理模式,建立了信任合作、资源共享、协同行动的运行机制,极大提高了社区的治理水平。
(一)信任合作机制
信任机制是XS社区“三社联动”模式运行的前提。信任在XS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前期合作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社区居委会在引进A社会组织时是有特殊考量的,因为A社会组织的负责人M是本地人,与XS社区居委会副主任C相识,双方对彼此都有足够的了解与信任。XS居委会副主任C说:“当初考虑到社区里老人和幼孩这两块的服务比较短缺,就打算引进社会组织帮做这些服务,当时就想到他,知道他创办了一个社会组织,活动区域主要是南京城中心几个区,就打电话问他是否方便在我们XS社区也做些服务,因为是朋友嘛,比较熟悉,他就很快就应下来了。”(访谈资料:ZB-20190703-CDW)A社会组织进驻XS社区后,由于自身专业服务队伍规模有限,便联系曾经合作过的南京某高校一支由社会工作专业学生组建的XQN志愿服务队,为社区提供服务。通过A社会组织向XS社区居委会的引荐,该服务队赢得社区居委会的信任和认可,并与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志愿服务队为社区提供服務,而社区则成了志愿服务队成员的暑期社会实践和调研场所。这样既解决了社会组织人手短缺的问题,也能为高校学生提供实践平台,还能满足社区服务需求,实现了三方共赢。可见,熟人网络关系所产生的信任在XS社区“三社联动”的合作行动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前期信任的基础上,A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凭借自身专业能力为社区提供的优质服务,赢得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和居民的称赞,为日后的长期合作奠定了坚定的基础。
(二)资源共享机制
XS社区“三社联动”模式在资源获取的方式上形成了资源共享机制。居委会掌握着政府端和社区内的信息和资源,而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拥有着专业服务知识。在以往的社区治理实践中,主体之间缺乏合作和资源共享机制,存在着服务供给和资源碎片化的问题[33]。而“三社联动”则能充分发挥不同主体的资源动员能力,使其努力争取更多资源并相互分享,为举办活动提供支持。XS社区居委会除了可以为A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提供服务所需的活动室以及宣讲、投影等电子设备外,还能争取基层政府部门对活动支持和认可。而A社会组织依靠过硬的专业实力赢得社会认同,可争取一些社会企业的公益资金捐助以增加活动经费。A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所拥有的重要资源,就是自身所掌握的专业能力。A社会组织为项目的申请和运行提供组织平台,社会工作者则贡献自己的专业知识,为XS社区提供服务。XS社区的“三社联动”不仅实现了物质资源共享,同时也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了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分享服务“小知识”,并及时更新活动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居民也可以利用这些网络平台反馈自身需求和服务效果,为下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供参考指标。资源共享机制有利于“三社联动”中不同主体交换和共享物质和信息等资源,从而实现主体之间的有效联动。
(三)协同行动机制
XS社区“三社联动”模式在信任和资源共享的基础上以分工合作促成协同行动。协同行动以满足老幼服务需求、丰富其娱乐生活为活动目标,坚持目标引导。“三社”与居民等不同主体之间的具体行动目标可能有所差别,但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满足居民的服务需求,推动社区的发展。在整体理念的导向下,“三社”各司其职,XS社区居委会专注发挥自身资源配置、沟通协调的功能,而A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则利用专业知识,为社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例如,在XS社区居委会的支持下,A社会组织帮助社区成立了“心声·老村长工作室”,请原来村庄里的“能人”继续服务于社区发展。A社会组织的负责人M说:“当时发现XS社区原来的负责人在居民中仍具有一定的威望,而且也比较关心社区的事务,所以就让居委会的人帮忙协调把大家召集起来,成立了这个工作室,也组织专业社工对他们进行了一些基础培训,以便大家更好地工作。”(访谈资料:ZB-20190703-MM)在2019年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的活动中,A社会组织负责整个活动的筹划工作以及与XS社区居委会沟通协调工作。社区居委会负责提供活动场地、设备和材料,并通过“心声·老村长工作室”联系和动员社区居民参与活动。而社会工作者——由学生组成的XQN志愿服务队则在社会组织和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负责整个活动的具体事项,包括筹备宣讲的内容、负责内容的讲解、对社区内的老党员和退伍老兵进行访谈、撰写活动的总结报告以及制作风采影集等。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相互配合下,活动圆满举行。在XS社区中,“三社”合理分工,协同行动,也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从而共同推动XS社区治理创新发展。XS社区“三社联动”的运行模式如图1所示。
XS社区“三社联动”治理模式通过信任合作、资源共享、协同行动三种机制整合了社区资源,实现了多元治理主体的有效联动,提高了社区治理水平。可见,“三社联动”作为一种新型基层治理方式,创新了基层社区治理体系,较好地将社区治理体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破解了社区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难题。
五、“三社联动”的社区治理效能与困境
(一)建立了社区公共服务递送网络
社区公共服务递送网络是由公共服务的购买者、提供者、消费者所构成的合作网络[34]。“三社”的协同行动催生了社区公共服务网络,基层政府以及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居民等治理主体都在社区公共服务递送链中。在XS社区公共服务网络中,街道政府是服务的购买者,A社会组织与社会工作者是服务的生产者和提供者,居民是服务的消费者,而社区居委会扮演着支持者和协助者的角色。XS社区“三社联动”模式创新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方式,以参加公益创投项目为例,A社会组织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者,在前期居民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撰写项目申请书,参加街道组织的公益创投大赛;XS社区居委会为社会组织在申报和运行过程中提供资源支持和信息沟通渠道;而社会工作者为项目的运行提供专业支持,负责项目具体的运行,使项目在社区落地生根;居民不仅是服务成果的享受者,也需要参与项目,反馈自身需要。这样,每个主体都在公共服务网络中。社区公共服务递送网络的构建必须以社区居民需求为导向,以专业能力为支撑,以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为宗旨[35]。“三社联动”模式运行势必推动社区建立更加完善的公共服务递送网络,提高社区公共服务水平。
(二)缓解了社区中的“内卷化”倾向
“内卷化”概念是杜赞奇在20世纪80年代研究我国华北地区政权与农村关系时提出的[36]。长期以来,我国社区治理中一直存在“内卷化”倾向,主要表现为大量的资源投入却没有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出现了资源“边际效益递减”的倾向。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社区居委会的首要任务就是按时完成上级政府指派的各种工作,与社区自治和居民的服务需求相关的事情则较少引起其重视[37]。如在引驻社会组织之前,XS社区的居委会为应付基层政府派发的各种任务消耗了主要精力,形成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的怪象。同时,由于自身缺乏专业服务者,即使能动员到资源,也无法将其转化为服务能力,就出现了活动成本增加却没有带来良好治理效果的现象。而随着A社会组织被引驻XS社区,其专业服务为社区居委会分担了治理压力,尤其是形成了“三社联动”的新治理模式,让分工更加合理。A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协助XS社区居委会共同治理社区事务,尤其是在社区服务、居民自治等方面,帮助社区居委会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民主协商、基层党建等制度,为社区发展出谋划策。XS社区的“三社联动”模式能夠有效利用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的各自优势合力,使其相互配合,共同提升社区治理水平,缓解社区中存在的“内卷化”倾向。
(三)提高了社区中的“社会资本”
帕特南在《使民主运转起来》一书中提出了“社会资本”的概念,认为“社会资本”具有一定的可积累性[38]。社区中“社会资本”的增长取决于信任、规范和网络等发育的程度。在以往的社区实践中,社区居民由于参与活动积极性不高,缺乏交流,公众之间缺乏信任。尤其是XS“村改居”这类社区会冲击原来传统村落中的关系网络,降低其社会资本。而在“三社联动”模式中,“三社”之间不仅建立了良好的信任关系,而且与居民保持了良好的关系,居民对“三社”的信任得到极大的改善。在举办活动时,A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通常会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根据服务内容针对特定人群宣传活动的意义,并给参与人员发送具有纪念价值的小礼品,提高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在活动中,社区居民之间也能熟悉彼此,形成良好的网络关系。A社会组织为XS社区培育了社区自组织——“心声·老村长工作室”,并传授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一些专业的服务方法,提高了社区志愿精神。“三社”之间通过资源互补、协作行动,提升了社区服务质量,使社区居民更加信任社区居委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社区不同主体之间相互尊重,遵守社区管理规范,在互动过程中提升“社会资本”。
(四)“三社联动”运行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尽管“三社联动”模式因具有一定的治理优势而得以在全国各地的社区中推行,但也要看到一片繁荣景象背后存在的现实问题。基于选取的案例和全国实践发展情况,目前“三社联动”模式在运行中还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三社联动”运行资源对政府仍具有一定依赖性。目前“三社”活动经费主要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资金为主,得到社会力量的捐助较少,造成了对政府资源依赖的局面。“三社”主体对政府资源的依赖会削弱其独立性和自主性,不利于活动的自主开展[39]。二是社会组织缺乏专业的人才。目前,社会组织普遍存在人才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我国社会组织“自我造血”能力不足,财力有限,专业服务人才数量相对较少。同时,社会组织作为一种非营利组织,从事人员的薪金报酬相对较低,对社会工作专业的毕业生缺乏一定的吸引力。多种因素造成了社会组织缺乏专业的服务和管理人才,这样显然会降低社会组织专业服务能力。三是居民参与以“形式参与”[40]为主。“三社联动”虽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居民参与服务活动的积极性,但参与活动的频次并不高,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这可能是服务内容缺乏吸引力和居民未能认识公众参与意义的双重原因导致居民参与呈现“形式参与”的特征。社区居民的“形式参与”会降低服务的效果,影响“三社联动”的治理效能。“三社”资源依赖、社会组织人才不足、居民“形式参与”等问题,都是制约“三社联动”模式进一步发展的瓶颈,这也将成为实务部门和学术界亟需化解的难题。
六、结语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高基层治理水平,是推动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所必须面对的课题。近年来,国家不断赋权于基层,使资源下沉,基层的治理手段持续更新,实践形式日趋多样化。“三社联动”作为基层社区创新治理方式的一种典型,在全国范围内得到广泛推广。但“三社联动”因是一种实践发展先于理论的治理实践,困于缺乏理论的指导而停留在经验总结层面,不能进一步发展。针对该问题,需要在行动主义视野下从角色定位、逻辑体系、运作机制、治理效能等方面阐释“三社联动”在基层治理逻辑,以推动其进一步发展。从行动主义视角去厘定“三社联动”模式中不同行动者的角色,在多元行动者彼此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和协同行动,形成社区合作治理的局面,将有利于推动“三社联动”模式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有利于将自身的治理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水平。基于个案的研究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针对目前“三社联动”在实践中存在的资源依赖、社会组织专业性和自主性不足、居民“形式参与”等问题,在未来的研究中将选取多个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采用混合研究方法,进一步研究提升“三社联动”的治理效能的优化方案和发展路径,进而破解在地方实践中出现只有“三社联动”之形,而无其之神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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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钟雪
实习编辑:肖丽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