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反腐与公众腐败感知
2020-01-08张猷星
张猷星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明显加强了惩治腐败的力度,但这轮反腐行动对公众腐败感知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现有研究所得结论却并不一致,在因果关系识别上也存在明显不足。鉴于此,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2年与2014年的两期数据,文章结合各省市副省级以上官员因腐败问题被审查的情况构造了一个准自然实验,通过双重差分法来识别政府反腐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研究表明,查处地方高级别腐败官员显著降低了相应地区公众的腐败感知,在多种形式的稳健性检验中该结果依旧有效。进一步的异质性分析发现,政府反腐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城乡差异以及不同经济条件下的差异。
关键字:反腐败;腐败感知;准自然实验;双重差分
中图分类号:D26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5103(2020)19-0050-14
Anti-corruption and Public Perception of Corruption: An Empirical Study Based on the Method of Difference in Difference
ZHANGYouxing
Abstract:Chinese government has obviously strengthened its efforts on anti-corruption since the 18th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However,in regard to the impact of this round of anti-corruption on the public perception of corruption,no consistent conclusion was reached in existing studies,in which the identification of causality also has obvious deficiencies. Based on the data China Family Panel Survey in 2012 and 2014,combining the information of investigation onofficials at the sub-provincial and ministerial level and above in each province censored for corruption,this paper designed a quasi-experiment to examine the influence of Anticorruption targets on senior officials on public perception of corruption.The results demonstrate that investigating and treating local senior officials has significantly reduced public perception of corruption in corresponding regions.The results stay valid in several robustness tests.Moreover,this paper further investigated the gender differences,urban-rural differences and differences under different economic conditions of above effects.
Key words:Anti-corruption;perception of corruption;quasi-experiment;DID
一、引言
作为一种社会经济现象,腐败不仅会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加剧贫富分化[1],而且不利于社会投资、人力资本开发和国家政治稳定,最终阻碍长期经济发展[2][3][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反腐败斗争提升到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轮反腐风暴,尤其是针对高层干部的“打老虎”行动引发了全社会的强烈反响。据统计,2012年12月至2017年6月全国共立案审查“中管干部”280多人、厅局级干部8600多人、县处级干部6.6万人,反腐败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已形成压倒性态势[5]。然而,公众对政府腐败程度的感知并不完全等同于真实的腐败情况,在很多时候与实际水平有一定偏差[6]。那么,我国这场针对高级别官员的反腐行动是否改善了公众的政府腐败感知呢?实际上,这个问题可能存在两种对立的答案:一方面,政府惩治贪腐官员可以改善实际腐败状况,反腐力度的加大会使公众产生正向预期从而认为腐败状况得到了改善;另一方面,腐败案件的查处也意味着腐败行为的败露,给公众留下政府廉洁水平较差的印象。国内关于政府反腐与公众腐败感知的研究并不多,现有文献所得结论也并不一致:倪星和孙宗锋(2015)基于我国某省县级腐败案件数据分析发现,政府反腐力度的增强和公众腐败感知水平之间没有显著的相关关系[7];孙宗锋和杨丽天晴(2016)认为,由于信息透明度低和政治影响小等方面的原因,查处县级贪腐官员并不能有效反映政府反腐力度的加大,而惩治更高级别的官员由于牵涉广泛更能体现政府反腐的决心,因此他们基于广东省2014年两个市委书记被调查事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对该问题进行重新评估,结果表明,反腐力度的加大反而导致相应地区公众腐败感知度上升[8]。
然而,这些研究均只采用了单一横截面数据进行分析且对内生性问题处理较为简单,并不能有效地揭示反腐力度與公众腐败感知二者间的因果关系[9]。举例来说,在这种数据结构中,反腐力度加大的地区公众腐败感知更高并不能说明是反腐力度加大导致了公众腐败感知的上升,也可能由于某些不可观测因素(如地方文化)使得这些地区原本的公众腐败感知就高于其他地区。并且,单独考察一个省份也很难反映全国层面的情况。有鉴于此,笔者利用中国家庭追踪调查2012年和2014年有关个人对政府腐败的主观评价数据,结合两轮调查间隔期间各省份中副省级以上官员因腐败问题被审查的情况,构造了一个准自然实验来识别政府反腐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具体而言,在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处理样本的基础上,采用双重差分法来识别经历过所在省份高级官员落马的个体(处理组)和没有该经历的个体(参照组)之间的腐败感知差异。这样的研究设计能够较为可靠地识别地方高级官员落马与相应地区公众腐败感知的因果关系[10]。此外,由于公众腐败感知的主观性特点[11],不同背景身份的群体对高官落马事件的解读可能存在差异,但相关研究却几乎没有考察反腐败对公众腐败感知影响的异质性。为此,笔者按照不同背景条件对样本进行分组别研究,为国家深化腐败治理提供更细致的参考。
二、相关研究与理论假设
公众腐败感知是个人基于自身认知对政府腐败程度的主观判断,尽管其并不一定完全反映实际的腐败水平[12],但却是一种重要的民意表达,是社会心理和信念的体现,因而会对社会政治经济产生重要影响[13]。首先,公众的腐败感知会影响他们对待政府的态度,腐败感知程度越高则对政府或社会制度的信任度越低[14],这种不信任会危害政府执政的合法性,使许多政策的实施丧失民众基础,其破坏性不亚于腐败本身[15]。其次,当公众腐败感知程度很高时,他们会认为腐败是一种正常现象,并形成一种“腐败是解决问题的办法”的信念,从而增强自身参与腐败行为的意愿[16]。腐败意愿促成了实际腐败行为,腐败行为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增强腐败感知,这将陷入一种恶性循环[17]。因此,研究公众的腐败感知程度对于反腐败斗争全局意义重大。
那么,哪些因素决定或影响着公众的腐败感知呢?国内外学界对该问题有着较为丰富的研究,按照研究视角,大致可将这些因素划分为个体和社会两个层面。个体层面的因素包括性别[18][19]、年龄[20]、受教育程度[21]及宗教信仰[22]等人口统计学特征;客观收入和主观地位等经济因素[23];个人腐败经历及基层政府接触经历[24]等。社会层面的因素,包括经济发展水平[25]、政治与市场制度[26][27]、地方文化[28][29]和社会信任水平[30][31]等。不过,很少有文献考察针对高级别官员的反腐行动可能带来的影响。实际上,高级别官员被审查所释放的反腐信号更强,更能反映中央反腐的决心,在社会上产生的震动也更加广泛和深远[32]。需要指出的是,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为地方副省级以上官员,在我国,这部分官员被称为“中管干部”,即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直接管理[33],是名副其实的高级别官员。党的十八大以来,该级别以上的官员被审查会通过国内权威媒体进行公开报道,这意味着绝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接收到相关信息并影响他们对政府腐败程度的看法。
针对高级别官员的反腐行动如何影响公众的腐败感知呢?如前文所述,可能存在两个方向的影响。产生负向影响的主要机理是:公众可能将反腐信息解读为腐败行为的败露[34]。这种解读并非没有道理,从概率上看,腐败程度越高的地区,高级官员独善其身的可能性就越小,出现高官落马的概率就越大[35]。因此,公众可能依据高官落马得出该地区腐败程度较高的结论。而当公众面临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时,民间还可能滋生“腐败传说”[36],进一步放大负面影响,这类传说并不一定基于某种逻辑可能只是纯粹的猜测:如此高级别的官员都参与腐败,下属基层干部甚至整个官僚系统肯定也是腐败的[37]。不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权威媒体对高层反腐案件都进行了公开报道,这种安排可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上述负面影响[38]。因此,高官落马带来的负面影响总体上可能是比较有限的。另一方面,查处贪腐高级官员可以通过预期和震慑两种机制产生正向影响。首先,调查贪腐高官是政府反腐工作强化的重要信号,公众接收该信号后内心会认为腐败行为会减少,从而产生更低的腐败感知[39]。这种预期效应还可能因公众对政府反腐工作的认同而得到强化。事实上,高官落马事件发生后,尽管公众对于政府腐败程度的判断可能出现分歧,但绝大多数群众对于反腐工作是持欢迎态度的,调查显示,超过95%的群众对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反腐工作表示满意[40]。这种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将提升公众对政府的信任水平[41],公众就会更倾向于相信腐败问题将得到改善。其次,高官落马除了其本人的贪腐活动会中止外,还将对当地官场产生强烈的震慑效应。受震慑效应的影响,那些尚未被查处的涉贪官员可能减弱或停止贪污腐败行为,而有预谋贪腐但尚未实施的官员则可能由此打消念头[42]。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实际腐败行为将显著减少,公众接触或观察到腐败行为就会减少,从而产生更低的腐败感知[43]。
综上分析,我们倾向于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高级官员的反腐行动所产生的影响总体上是正向的,即降低了公众的腐败感知。据此,提出本文的核心理论假设:地方高官落马显著降低了相应地区的公众腐败感知程度。
三、数据与变量
(一)数据来源
本文所使用的主要数据来源于北京大学执行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简称CFPS)2012年和2014年的两期数据。CFPS基线调查覆盖了全国25个省份,采用三阶段不等概率的整群抽样设计,代表了中国95%的人口,可以视为一个全国代表性样本。该调查数据覆盖面广,包含了受访者的人口统计学特征、家庭经济状况、教育获得和主观态度等,特别是2012年询问了受访者关于政府腐败程度的问题,2014年就相同的问题作了追踪调查,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可能。此外,CFPS详细记录了每位受访者所在的省份和接受访问的具体年月,使得我们能够将其和地方官员落马数据进行匹配。
本文使用的地方官员落马数据来源于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该数据库包含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省市副省级以上官员因腐败问题被审查的信息,特别是记录了每个事件首次被公开报道的日期。另外,本文用到的社会层面(省级)的经济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2》和《中国统计年鉴—2014》,市场化程度数据来源于王小鲁等(2019)编著的《中国分省份市场化指数报告(2018)》。
(二)变量设定
1.公众腐败感知
CFPS对16岁以上受访者询问了个人对于政府腐敗程度的看法,具体问题形式为“总的来说,您认为政府腐败问题在我国的严重程度如何?”,受访者按照10分制进行打分,0至10分表示从不严重到非常严重。该问题符合本文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定义,因此我们直接采用受访者对该问题的回答作为被解释变量。
2.高官落马
本文主要考察查处地方贪腐高官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因此将核心解释变量定义为高官落马(二值虚拟变量),我们基于CFPS中的访问年月和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的官员被审查的首次公开报道日期,通过Stata14软件计算得到每位受访者在2012年和2014年两轮调查期间是否经历所属省份副省级以上官员落马事件,经历过的样本高官落马变量设定为1(归为处理组),否则设定为0(归为参照组)。由于CFPS记录的访问时间没有精确到天,当受访月份与官员落马公开报道月份相同时无法识别两个日期的先后,因此这部分样本被剔除。同时,由于本文研究的是地方高官落马对相应地区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所以我们将CFPS两轮调查间受访者所在省份发生了变动的样本也予以剔除。
3.控制变量
我们借鉴理论分析部分提及的现有研究经验并兼顾数据可得性,控制了如下个人层面的变量:年龄、婚姻、受教育程度、户口状况、城乡类别、政治身份、宗教信仰、理解能力、健康状况、遭遇政府不公正对待经历、遭遇政府办事推诿经历、社会信任态度、对干部的信任度、家庭人均收入(对数)、主观社会地位、主观感知的贫富差距水平。控制了如下社会层面(省级)的变量[44]:人口总量(对数)、GPD总量(对数)、政府财政支出总量(对数)、政府财政科教文卫支出占比、政府财政购买商业服务支出占比、市场化程度指数。
(三)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匹配所有必要变量后初步获得27124个有效观测值(来自13562个受访者),其中处理组样本12898个,参照组样本14226个。主要变量的测度方式和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1。简单来看,处理组和参照组的总体平均腐败感知并无明显差异(均在6.8分左右),似乎预示着高官落马和公众腐败感知没有相关性,但这没有考虑其他变量的影响以及时间维度的变化,因此并不能说明问题。还可以看到,个体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大多数变量在处理组和参照组之间也都没有明显的差别,這说明高官落马事件不仅对于个体,甚至在省级层面来说也是一种外生性较强的冲击。不过,为了提高结果的可靠性,我们接下来还将使用倾向得分匹配法对样本进行进一步筛选以提升组间平衡性。
四、实证研究
(一)模型设定
本文主要采用双重差分法(Difference in Difference,DID)来识别查处地方贪腐高官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基本模型设定如下:
其中Scorruptioni,t为公众腐败感知;Treati为分组变量,也即高官落马变量;post表示处理前后虚拟变量(处理前取0,处理后取1);Xi为一组包括了个体和社会层面的控制变量;γi为个体固定效应;θt为年份固定效应;εi,t为随机扰动项。本文所关心的高层反腐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由系数δ反映。
(二)样本匹配
DID模型适用的重要前提条件是处理组和参照组在政策实施前要具有共同的变化趋势。由于CFPS是从2012年开始调查公众腐败感知的,因此本文无法直接验证处理组与参照组在2012年之前是否具有平行趋势。为了弥补这方面的不足,我们借鉴已有研究[45][46]的实证技巧,通过倾向得分匹配法(Propensity Score Matching,PSM)来进一步缩小处理组和参照组间的差异,使之更接近平行趋势假设。匹配协变量主要选择影响地方腐败发生率的社会经济因素[47]:人口总量(对数)、GPD总量(对数)、政府财政支出总量(对数)、政府财政科教文卫支出占比、政府财政购买商业服务支出占比和市场化程度指数。考虑到腐败问题具有长期性,所有变量取值为2010年至2014年的平均值。同时还加入了个体层面的客观因素(取2012年数据):年龄、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政治身份、家庭人均收入、户口状况和城乡类别。首先采用logit回归计算各样本倾向得分,然后使用最近邻匹配法进行样本匹配,最后得到满足共同支撑条件的样本(样本量由27124减少至21190)以待下一步DID分析。匹配后处理组和参照组可通过平衡性检验(结果略)。
(三)实证结果
主要实证结果已整理在表2中。表中(1)(2)列展示的是样本未经PSM处理直接进行DID回归的结果,其中列1控制所有个体层面的因素、个体固定效应和年份效应,结果表明,高官落马在1%水平上显著降低了公众腐败感知度0.1465。在列2进一步控制了所有社会层面的变量后,上述作用依旧在5%水平上显著,但减弱为0.1216。表中(3)(4)为样本经过PSM处理后进行的DID回归结果,其中列3同样控制了所有个体层面的因素、个体固定效应和年份效应,结果表明,高官落马在1%水平上显著降低了公众腐败感知度0.1600,而在列4进一步控制所有社会层面的变量后上述作用依旧在5%水平上显著,数值(绝对值)仅微弱减少至0.1587。因此,该结果支持我们的假设,即中央对地方高级官员的反腐行动显著降低了相应地区公众的腐败感知。
在控制变量方面,结果基本和已有文献相同。可以看到,年龄和腐败感知显著正相关,受教育程度、对干部的信任度都与之显著负相关,主观感知的贫富差距水平和腐败感知显著正相关。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遭遇政府办事推诿的经历显著提升了公众的腐败感知,且在数值上(0.17~0.18)超过了查处贪腐高官带来的改善效果。尽管社会层面的控制变量均没有表现出显著性,但他们对核心解释变量的数值和显著性产生了影响,因此加以控制是必要的。
五、进一步分析
(一)稳健性检验
为了增强上述结果的可靠性,我们进行了多种形式的稳健性检验。首先,考虑到前文只采用了邻近匹配法对样本进行匹配,本处我们分别使用核匹配和半径匹配两种方法对样本进行处理,然后复制了前文回归,所得结果展示在表3的(1)(2)列。我们发现结果和前文的邻近匹配法完全一致。其次,由于每一轮CFPS对不同个体的访问并非都在同一时间节点进行,而是分别在几个月内完成的,考虑到2012年至2015年全国各地副省级以上官员落马事件较为密集,不同的访问时间可能导致不同个体所经历的全国性(非本省)冲击出现较大差异。因此,我们对样本作了进一步筛选,选出2012年受访月份和2014年受访月份均相同的样本集,样本量最大的一组样本是:同时在2012年8月执行第一轮采访,又同时在2014年8月执行第二轮采访,经过PSM处理后共获得3902个有效样本。我们使用这个子样本复制了前文回归,结果展示在表3的列(3)(未控制社会层面变量)和列(4)(控制社会层面变量)。可以看到,高官落马依旧和公众腐败感知显著负相关,且系数绝对值相比前文更大。最后,我们还引入了2016年的CFPS调查数据和宏观社会经济数据进行安慰剂检验。具体将除核心解释变量以外的所有变量由2012年和2014年分别替换为2014年和2016年的数据,复制了和前文一样的回归,结果展示在表3的列(5)(未控制社会层面变量)和列(6)(控制社会层面变量)。可以看到,此时高官落马和公众腐败感知没有表现出显著相关,也即通过了安慰剂检验。综上所述,本文研究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二)异质性检验
已有研究表明,公众腐败感知存在较大的性别差异[48],本文采用分组回归的方法来检验查处贪腐高官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是否也存在性别差异。结果如表4列(1)和列(2)所示,可以看到高层反腐显著降低了女性群体的腐败感知,但对男性群体的影响却并不显著。这同女性拥有更低的腐败参与率和腐败感知度相类似,背后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女性的公德信念更强[49],对政府行为的信任度更高。当政府采取反腐行动时,她们更倾向于认为这是反腐力度的加大而非腐败行为的败露。
本文还考察了查处贪腐高官对公众腐败感知影响的城乡差异,结果展示在表4的(3)(4)列。我们发现,对于城市样本,高层反腐显著降低了公众的腐败感知,但在农村这种作用却并不显著。一种可能的解释是,农村的信息传播方式相比城市要落后很多,城市人更方便更直接从官方媒体获取反腐信息,而在农村则可能是通过人际传播获取反复信息(可能产生“腐败传说”),研究表明,前一种信息渠道能夠显著降低公众的腐败感知[50]。
鉴于经济因素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的重要性[51],我们进一步按不同经济条件分组进行回归分析。首先,考察客观经济收入,将样本按照家庭人均收入(取2012年数据)分为中位数以上的子样本及中位数以下的子样本,然后进行分组回归。结果展示在表4的(5)(6)列,可以看出,家庭人均收入在中位数以下的个体,高层反腐显著降低了其腐败感知,而该作用对于家庭人均收入在中位数以上的个体却并不显著。其次,我们考察不同的主观感知贫富差距水平下查处贪腐高官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同样,我们还是以中位数为标准将样本分为高贫富差距感知的子样本和低贫富差距感知的子样本。结果展示在表4的(7)(8)列,可以看出,高官落马显著降低了高贫富差距感知的个体的腐败感知,但该作用对于低贫富差距感知的个体却并不显著。根据现有研究[52]及表2的实证研究结果,收入偏低的个体及贫富差距感知度高的个体往往具有较高的腐败感知度,一种可能的原因是他们将对经济条件的不满归咎于政府腐败,因此他们对反腐败的诉求或期望更强,当政府采取强力反腐行动时,他们可能获得更大的满足感,从而产生更低的腐败感知。
六、研究结论
公众的腐败感知是公民对政府腐败程度的主观判断,尽管它并不等同于真实的腐败状况,但却是民意和社会心理的反映,对政治稳定和经济运行都有着深刻的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将反腐败工作提升到全新高度,尤其是对高层干部腐败的严厉惩治可谓史无前例。那么这一轮高层次的反腐行动对公众的腐败感知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本文基于2012年和2014年CFPS调查数据和地方副省级以上官员落马的信息,通过构造准自然实验的方法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查处地方高级别腐败官员显著降低了相应地区公众的腐败感知,多种形式的稳健性检验依旧支持该结论。我们通过异质性分析进一步发现,查处贪腐高官对公众腐败感知的影响存在性别差异,且对于女性群体作用更强;存在城乡差异,且对于城市样本作用更强;在不同家庭收入水平中存在差异,且对于收入偏低的个体作用更强;在不同贫富差距感知水平下存在差异,且对具有高贫富差距感知的个体作用更强。这些结论说明我国这一轮高层次的反腐败行动对公众腐败感知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但同时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本文的研究结论对我国进一步的反腐败斗争具有现实意义。首先,我们基于大量微观数据采用可信的因果识别策略证明了查处贪腐高官可以显著降低公众的腐败感知,这说明“打老虎”的政策是正确的,今后应当继续保持对高层干部腐败问题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其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查处贪腐高官的一个重要特征是权威媒体对反腐事件作了公开报道,有效减少了民间的“腐败传说”,我们认为这是本轮高层反腐行动得以改善公众腐败感知的关键因素。因此有必要在反腐工作中坚持和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尤其是公众更关心的基层反腐信息透明度有待提升,同时信息的宣传还要向农村等落后地区下沉。再次,经济状况会影响高官落马事件对公众腐败感知的改善作用,低收入群体和高贫富差距感知群体对反腐的诉求更强烈,因此应当更加重视欠发达地区或发展不平衡地区的反腐工作。最后,从实证研究中发现,遭遇政府办事推诿的经历显著提升了公众的腐败感知,其效应甚至超过了查处贪腐高官带来的改善作用。因此,反腐工作不能仅仅打击腐败,同时还要提升基层公务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水平,以巩固来之不易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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