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模式的运行逻辑
2020-01-08周耀林
叶 鹏 周耀林
(1.湖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北 武汉430062;2.武汉大学信息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是“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实物和场所”①。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②的重要论述,阐明了保护和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意义,更指明了我国非遗管理的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面铺开,新常态环境下非遗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工作内容已成为学界研究热点。
1.现状回顾与问题提出
为整体反映我国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貌,笔者以“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非物质文 化 遗 产 管 理” “Cultural Reform” “Cultural Development” “Supply and Demand”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Management”为关键词,在CNKI期刊全文数据库和Web of Science 期刊全文数据库中进行精确检索和重复筛除, 采用CiteSpace 3.9 R9 软件和聚类发现算法③对所获4952 篇相关文献进行建模分析,获得了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遗管理的关键词聚类(表1)。 其分析结论如下。
表1 典型关键词聚类
从研究进展上看,我国非遗管理的代表性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关于非遗管理体制的研究。 通过世界发达国家现行非遗管理机制的比较研究,提出从理论、学科和实践三个层面④,以保护立法、机制改革和产业优化为切入点⑤,构建非遗管理的中国范式。 二是关于非遗管理举措的研究。以推动我国大政方针实现为指引,以经济价值体系和制度创新为测度指针⑥,对非遗管理举措进行定义和评价,推行在保护中发展、在传承中创新的非遗管理思路⑦。三是非遗管理技术的研究。基于非遗保护需求,探讨从政策、管理、基础设施和标准规范四个方面构建非遗管理机制⑧, 并从管理维、业务流程维和技术维的角度形成非遗保护技术的业务框架⑨, 为我国非遗保护提供了新的技术解决方案。 通过对上述成果的分析可知,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现阶段我国非遗管理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不断深化进步的重要契机⑩,但结合文献梳理和实地调研发现,从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视角而言,我国非遗管理模式还存在如下短板亟待提升。
其一,非遗文化供给滞后。 由于我国步入社会转型期,社会公众的多元化利益诉求必然产生多元化思想。 面对这种态势,非遗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它肩负着为当代中国提供文化供给的重要责任。 而现行的非遗管理模式并未将工作重点放在文化供给上,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文化支撑。
其二,非遗价值阐释不足。 单纯用西方的理论概念和研究方法来阐释中国的历史文化,既不能使社会公众对中华文化有更好认知,也阻碍了社会公众对自身文化的深化认识。 我国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亟待以构建文化软实力为目标,将非遗价值凝练作为塑造、内化和推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切入点,通过文化吸引力与文化凝聚力的不断形成,为逐步构建中国国际话语权提供支撑。
其三,非遗有效供给不足。 通过我国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文化事业机构十余年的不懈努力,我国非遗的管理和保护均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但由于文化供需结构失衡和部分非遗管理机构的职能缺位导致非遗管理产生空转现象,使非遗管理与社会需求难以有效对接,阻碍了社会公众将潜在的文化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的文化消费行为。
2.现行非遗管理模式的总结与比较
2.1 登录-普查模式
登录-普查模式指通过非遗普查活动及其所获资料和数据的统计分析,发掘和认定其中有价值的非遗资源, 并对认定对象进行注册登记、收录清单、纳入保护范围的一种管理模式。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开展了大规模的全国性、地方性和专题性的非遗普查工作,普查所获的记录和数据成为全面分析我国非遗赋存情况的第一手资料,也成为国家和地方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非遗政策法规与管理规划的重要依据。 从统计数据来看,全国性非遗普查共获得珍贵实物和资料约29 万件, 汇编普查资料14.2 万册, 非遗资源总量达97 万余项11○。 上述海量的非遗赋存为我国文化供给提供了坚实保障,但也正因其具有总量庞大、特征各异和内涵丰富的特点,现行的管理手段和保护技术难以满足相关部门和机构对上述非遗赋存进行整体管理、鉴别优选、文化提炼和价值传承的迫切需求。
2.2 建档模式
非遗建档是将无形的非遗用文字记录、图像拍摄或视频录制等手段进行保留,并按特定方式进行存档的管理模式12○。 它是一种将无形变为有形的创造过程,也是一项保存、展现和利用非遗保护成果的重要工作。 我国政府依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要求,现阶段主要形成了以下四类非遗建档主体。一是,文化主管部门建档。即以文化部系统、各省级非遗保护中心和基层文化站等文化主管机构为主体参与非遗建档工作。 二是,档案馆建档。 如陕西省档案馆从2014 年起启动非遗建档工作,以建立健全非遗档案全宗为突破口,逐步完善全省非遗档案名录13○。 三是,公共图书馆建档。 即公共图书馆通过非遗文献化的方式,将与非遗项目相关的各类文献从文献类型和文献格式两个角度,参照图书馆管理的相关标准加以呈现、收藏、保存和保护。 四是,其他机构建档。 如众多非遗研究机构在科研活动过程中,积累了大量非遗档案资源。 此外,一些商业企业多出于非遗商业开发的目的,也搜集了一些有价值的非遗档案资源。
2.3 建馆模式
非遗建馆模式是指博物馆利用其专业的文物管理经验和馆藏保护技术,对非遗的物化载体进行保护和利用的管理模式14○。目前来看,我国非遗数字博物馆主要包括以下两种类型。 一是,综合性非遗数字博物馆。 它通过文化遗产的整体梳理与系统总结,以构建综合性文化遗产展示场所为载体,对其中蕴含的物质与非物质的文化遗产进行同步展示。二是,专题性非遗数字博物馆。它是以非遗展示和传承为核心,从地域分布、文化脉络、历史流变等为内容,对某项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全面展示的专题场馆。
2.4 文化空间模式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规定,与非遗载体及其表现形式密切相关的“文化空间” 是国家级非遗申报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见,非遗文化空间管理模式允许空间内外的文化进行自主交流,反对以外力手段进行强迫性颠覆性干预、改造的前提下,通过以疏通文化渠道、存留文化空间、延续存续时间等为内容的管理工作,使非遗在相对独立的环境中依循自身规律发展,以此达到保护和管理非遗的目的。 以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遗名录的“环县道情皮影”为例,它是将道情与皮影相结合,通过借灯、传影、配声等手段,以民间戏曲方式演绎地方文化,是目前国内保存较完整的原生态艺术15○。通过文化空间模式的推行,环县道情皮影在当地社会环境中已基本达成延续文化语境、存续社会风俗和承载非遗艺术的三项目标。
3.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模式的逻辑建构
3.1 贯穿一条逻辑主线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遗管理模式需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16○的前提,在实践中贯穿以“政府主管、国企主导、市场补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为内容的逻辑主线,在政府引导下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非遗管理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各类功用。 非遗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 它兼具公共资源和公共产品的双重特性,而市场经济只能在一定范围内解决非遗管理领域内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要克服市场经济的固有缺点,遏制和消除损害全社会公共利益的破坏行为。 因此,应从非遗保护和有效管理的角度出发,通过推行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政府权力进行自觉表达,鼓励全社会围绕非遗传承与利用形成利益共同体。
3.2 把握两个实施目标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遗管理工作应以维护国家文化安全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家园为指针,以保护非遗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内容,将形成文化吸引力、构建文化凝聚力作为两个实施目标,推动我国文化软实力的构建和传播。
中国的文化吸引力和文化凝聚力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载体,面向全球中华文化圈内各阶层形成的感召力和向心力。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遗管理工作应新常态环境下公众文化需求的变化,正视全球化和信息化为非遗保护事业带来的挑战,以传播以非遗为重要载体的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核心,在非遗管理工作中主动吸收和运用各类信息技术和科技成果,促进网络虚拟文化空间和现实文化空间之间的信息交互和文化传播,使城市文化空间内的文化底蕴与人文情怀得以阐发和凝聚,促进城市文化空间领域内社会公众的文化认知与文化认同。
3.3 形成三种改革动力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遗管理模式的发展。其中,“文化供给侧”是推行改革的切入点,“结构性”是对改革方式提出的内在要求,“改革”则是其核心命题。 为此,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遗管理模式的深化, 主要包括行业层面、要素层面和机制层面的三个内容,对应形成“行业转型、要素优化、机制改革”三种改革动力。行业转型是整合各方资源、推动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标达成的关键。 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引导和形成有利于以国企为主导、 市场为补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非遗管理模式及其工作体系,同步构建跨领域、跨学科、跨专业的非遗行业合作机制。 此外,还需进一步引导行业企业形成法人实体和竞争主体,推动行业企业达成与保护需求相一致的管理模式和经营方式,围绕非遗保护和社会需求构建集生产、学习、研究、开发和引进于一体的文化产业链。
要素优化是实施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非遗管理模式进步的基础。 从非遗管理模式的运行角度来看,行为导向要素、内部协调要素和环境适应要素是影响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途径的三大主因。 其中,行为导向要素是在管理机制的约束下,通过多种管理方式和调控手段的综合运用,推动非遗管理对象面向社会需求的主动改革。 内部协调要素是为实现非遗管理目标,根据非遗管理过程中各影响因子的功能和组成,构建出各因子之间以信息交流、责权归属、权利构成等为内容的体系规范和制度要求。 环境适应要素是指非遗管理的实施过程中,根据被保护对象所处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特质,在多方面对非遗管理进行主动或被动的发展和提升。
机制改革是决定非遗管理实施成果、达成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中枢。 其一,它是根据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从非遗保护需求和既定规则出发,进而产生既定管理成果的控制系统。 其二,它是在非遗管理领域内以构建文化吸引力和文化凝聚力为目标,通过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向非遗管理集聚的实施过程。 其三,它是在非遗管理实施过程中,根据非遗流变、采集、分类、保存和利用的现状和规律, 形成以政府为主管、国企为主导、市场为补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为内容的工作体系。
3.4 推行四类改革举措
“加、减、乘、除”四类改革措施是在非遗管理领域内推行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突破口,上述举措的实施将最大限度地降低市场要素对非遗管理的不利影响,努力形成政府作用和市场作用的有机统一格局,指导和协助社会各界对非遗管理进行创新和投入。
“加”是指在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背景下,正确把握非遗流变和文化创新的关系,在保持现有非遗管理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将非遗生产性保护与文化产业相结合的方式,以构建城乡非遗文化空间为突破口培育和塑造我国非遗生存、发展和传承的新土壤,为我国城乡居民提供充足的文化供给和有效供给。
“减”是指通过政界、学界和业界的三届联动, 做好非遗管理过程及其结果的监督与甄别。采用减员增效、规范管理、错位竞争等举措提升非遗合理利用水平,对产品重复、市场重叠、成效较差的非遗文化企业及相关组织进行资源整合、职能优化和机构合并,以保护我国非遗资源为目标不断压缩无效和有害的文化供给,化解现阶段非遗文化产品中出现的结构性过剩危机。
“乘”是指通过在非遗管理模式中引入以信息技术、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兴技术,加速实现非遗保护与利用的“乘数效应和加速效应”17○,破解我国非遗信息资源在转化、储存、传播和利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非遗管理工作的提档升级。
“除”是指从顶层设计的高度,通过实施非遗管理机制改革,破除过去我国非遗管理中存在的行业壁垒和政策障碍,贯彻以政府主管、国企主导、市场补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为内容的逻辑主线, 在政府引领下协调好政府与市场之间、保护与利用之间、传统与现代之间的关系,从源头上保证了非遗的有效管理与保护利用,降低了非遗被滥用的风险。
4. 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模式的实现路径
4.1 以政府为主导推动构建多元化文化供给机制,提升非遗有效供给水平
其一,强化政府职能,保障基本文化供给。 从宏观角度来看,非遗文化供给的保障制度应依托“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为内容的现行四级非遗保护体系,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制定我国非遗管理产业政策,为我国各级非遗管理活动提供整体指导。 从中观角度来看,非遗文化供给的工作制度需从全局出发,依照“政府主管、国企主导、市场补充、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逻辑主线,对现行的非遗管理体系、名录体系、非遗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进行梳理和整合, 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产业管理机制,将非遗保护纳入文化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的范畴,形成对非遗文化产业发展的整体管理。 从微观角度来看,非遗行业企业及其相关组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相关规定,在文化管理部门和国家发改委的联合指导下,执行上述宏观层面与中观层面的非遗管理政策,保证我国非遗资源的有效保护与有序利用。
其二,建立多元化文化供给体系,优化文化供给结构。 多元化非遗文化供给体系是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构建,面向社会公众文化需求提供文化产品的实施成果。 企业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通过不断丰富和拓展非遗文化产品的数量和种类,向社会公众提供具有正确文化导向和价值观的非遗文化产品。 政府通过增加对非遗文化产品的购买,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档案馆、群艺馆、 文化馆等非遗文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与运营,推动非遗文化创意产业与金融、贸易、科技、制造等产业的融合发展, 促进资金渠道丰富、投资形式多样的多元化文化供给体系的逐步构建。
4.2 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非遗管理事业, 顺应技术进步不断拓展非遗价值空间
其一,秉承正确的文化导向,拓展非遗文化受众。 各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应根据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价值与社会文化的活力创造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文化提炼、案例展播、技艺传承等多种形式,通过互联网、平面媒体、广播电视等传播媒介,采用编写读本、设置网站、增设社交媒体平台等沟通举措,将正确文化导向植入非遗管理的各项社会工作之中,使社会公众既成为非遗管理的受众,也成为非遗管理的信息来源,推动我国非遗管理社会化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其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助力非遗价值的保护与传播。 在非遗管理工作中,为保证非遗价值的长期保存,应依托我国现行四级非遗保护体系,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的主导下将全国非遗信息资源进行归类整合,通过数据传输、逻辑整合等方式形成全国非遗信息资源中心。 为保证非遗价值的有效传播,应在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推动形成以群体智慧为技术特征的非遗传播系统,通过任务描述、数据生成、用户增值、数据汇总、数据交换、设备与技术支持、数据库与网络社区七个板块18○, 将非遗价值挖掘及其有效传播与群体认知、群体认同和群体创作为内容的非遗管理系统进行整合,为实现非遗信息跨地域、跨时间的保存、传播和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注释:
①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 年,第1 页。
②习近平:《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时强调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人民日报》,2014 年2 月26 日。
③辛宇、杨静、汤楚蘅、葛斯乔:《基于局部语义聚类的语义重叠社区发现算法》,《计算机研究与发展》,2015 年第7 期。
④彭兆荣:《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的 “中国范式”》,《光明日报》,2012年6 月6 日。
⑤张瑛、 高云:《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行政管理研究——以云南民族歌舞为例》,《贵州民族研究》,2006 年第4 期。
⑥吐火加:《知识产权文化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学术 论坛》,2016 年 第6 期。
⑦南宇、杨永春:《构建西部丝绸之路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开发体系研究》,《宁夏社会科学》,2011 年第5 期。
⑧周耀林、程齐凯:《论基于群体智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体制的创新》,《信息资源管理学报》,2011 年第2 期。
⑨戴旸、 李财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标准体系的若干思考》,《档案学研究》,2014 年第5 期。
⑩周耀林、 叶鹏:《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与实现路径——基于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视角》,《学习与实践》,2014 年第7 期。
⑪康宝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报告》,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 年,第6 页。
⑫覃美娟:《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式保护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广西民族大学,2007 年,第11 页。
⑬王璞、 徐方:《陕西省档案馆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工作》,《陕西档案》,2014 年第4 期。
⑭韩洋:《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博物馆相关问题的探讨》,《博物馆研 究》,2006 年 第3 期。
⑮田冬梅:《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空间保护研究——以环县道情皮影为例》,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13 年,第24 页。
⑯陶惠敏:《破解“迷局”与凝聚“共识”——习近平国企改革观研究》,《理论与改革》,2016 年第5 期。
⑰杨武、 王玲:《技术创新溢出的乘数效应与加速效应研究》,《科学学研究》,2005 年第3 期。
⑱周耀林、黄川川、叶鹏:《论中国刺绣技艺的保护与传承——基于群体智慧的SMART 模型》,《武汉大学学报 (人文科学版)》,2016 年 第3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