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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制造业企业减税降费政策成效调研分析

2020-01-08

统计科学与实践 2020年9期
关键词:社保费基数所得税

减税降费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减轻企业负担、增强发展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今年以来,随着国家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社会保险费率下调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大规模减税降费工作在江苏省稳步推进,政策实施成效逐步有所显现。近期,江苏省统计局针对减税降费政策成效,专门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百家制造业企业走访调研活动,选择具有代表性的100 家规上工业企业,外加20 家规下工业企业,旨在从宏观和微观层面客观反映政策实施成效,深入剖析政策效果影响因素,并结合企业诉求适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当前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

(一)对工业宏观数据的影响

1.直接影响:税负呈现下降趋势。一是增值税税负下降程度明显。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应交增值税同比下降4.4%,与一季度增长10.5%相比,增速大幅回落;增值税税负率(应交增值税/营业收入)为1.95%,同比下降0.18个百分点,与一季度相比下降0.29个百分点;二季度增值税税负率1.69%,比一季度下降0.55个百分点,据此测算,二季度减免增值税181.6 亿元,减免幅度24.4%。其中,大中型工业企业税负下降更为明显,二季度大中型工业增值税税负率为1.58%,同比下降0.54 个百分点,比一季度下降0.74个百分点。

二是所得税税负减轻逐步显现。年初开始实施的所得税减税政策,适用范围显著扩大,据测算,截至6 月末,近2 万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标准,阶段性减税效果年内逐步显现。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得税费用率(所得税费用/利润总额)为15%,与2018 年相比下降2.1 个百分点;二季度呈现出明显下降之势,所得税费用率降为13%,比一季度下降4.8 个百分点。据此测算,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所得税少缴纳72.3 亿元,减免幅度12.1%。其中,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费用减少更为明显,以利润总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测算:上半年,小型微利企业依据新政策税率,所得税少缴纳8.4亿元,减免幅度54.7%。

2.间接影响:工业运行质效向好。一是盈利能力有所提升。增值税税率下调,企业缴纳增值税有所减少,而以此为税基的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金及附加项也将相应减少。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1.3%,增速比一季度回落6.7 个百分点,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税金及附加1.14元,比一季度减少0.2 元,其中二季度仅为0.96元,据此测算,二季度税金及附加少缴127.8 亿元,减免幅度28.7%。此外,受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下调等因素影响,企业成本费用状况略有改善。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每百元营业收入中的期间费用8.45元,均比一季度减少0.19元。随着税金及附加、成本费用支出趋于减少,助推企业盈利能力提升向好,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营业收入利润率5.5%,比一季度提升0.6个百分点。

二是资金周转压力缓解。企业税费支出减少,可支配资金将有所增加,进而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这对资金紧张的企业来说,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压力。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产周转天数187.2 天,其中二季度180.9 天,与一季度相比缩短12.5 天。从二季度工业生产经营景气状况调查统计数据来看,认为本季度资金紧张的企业占比15.3%,与去年二季度相比下降0.8 个百分点。

三是设备、研发投入增加。新一轮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以来,企业资金压力适度缓解,设备投入有所增加。1—7 月,工业企业设备投资额同比增长2.9%,比上半年回升1.8个百分点,其中新增设备投资额比上半年月度平均值增加28.6 亿元。此外,随着税费减少、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激励了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同比增长37.6%,占营业收入比重达1%,比一季度提高0.1 个百分点;其中,高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1.8%,比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

(二)对企业经营状况的影响

1.获得感方面:政府减收让利,转化内生动力。一是多数企业对政策有所感受,58.3%的企业认为目前税负已合理。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120 家工业企业,有105 家企业表示对政策感受明显或有所感受,税负的减轻既缓解资金压力,也间接降低经营成本;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实施后,70 家企业(占比58.3%)认为税费负担已处于合理区间。

二是96.7%的企业对经营持乐观态度,超三成企业未来将加大投资。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120家工业企业,有116 家企业(占比96.7%)认为政策实施后,对企业未来经营持乐观态度。其中,41 家企业(占比34.2%)对未来充满信心,并表示将追加投资、扩大生产;75 家企业表示有信心,但因不确定因素增加而选择保持谨慎乐观;仅有4 家企业表示信心不足。另外,过半数的企业反馈税负减轻后将采取加大研发投入以实现技术、产品升级的方式改善生产经营,以增添发展动能。

2.税负方面:纳税大户减负明显,小微企业压力缓解。一是71%规上企业增值税减征,纳税大户减征额可观。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100 家规上工业企业,二季度依税法规定实际需缴纳增值税企业共71家,因税率调降共少缴增值税2214万元,预计全年将少缴增值税9000余万元。其中,纳税大户的增值税减征额更为可观:如中石化集团下属某化工企业,是年销售额超过50 亿的大型企业,2018 年增值税纳税近2 亿元,预计2019 年将少缴纳增值税2000 多万元,减免幅度超过10%。相比之下,小规模纳税人虽因免征标准提升、多数企业受益,但免征额度有限。此次参与调查的20 家小规模纳税人,10 家企业将依据新标准免征增值税,上半年免征额7 万元,预计全年免征近15 万元。此外,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将在年内一次性抵扣、购进国内旅客服务支出的进项税也可抵扣等政策,虽受益有限,但起到锦上添花之效。

二是67.3%的小型微利企业受益,资金压力阶段性缓解。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120 家企业中,依据新标准认定,上半年有75 家一般纳税人和20 家小规模纳税人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其中52 家(比原标准新增9 家)盈利的一般纳税人企业享受所得税减征政策,预计全年将少缴所得税900 余万元;12 家盈利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享受减征政策,预计全年将少缴所得税20 余万元。对于规模以上工业小型微利企业来说,此项政策最大的益处在于阶段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例如,某小型化工企业,一、二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72.5万元、167.1 万元,依据原政策企业仅一季度享受所得税优惠,所得税额7.2 万元;新政策实施后,不但一季度所得税额降至3.6 万元,且二季度依然可享受优惠,少缴纳26.4 万元,上半年所得税减免幅度61.2%。即使企业后续因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 万元,不再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年末需补缴所得税),年内也会因此项新政至少获得周转资金30 万元。此外,新增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升等政策,企业可根据经营情况选择性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因此,小型微利企业可获得更丰厚的所得税优惠红利。

3.社保费方面:降费率减费可观,调基数降低预期。一是92%的规上企业费率下调,用工大户降费更明显。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1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6 家企业因外省用工占比较大、社保费省际间未联网,农保与社保不畅通等原因,应工人诉求未缴纳社保费。94 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中,有92家企业6月份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已调整为16%,这92 家企业与费率调整前相比,6 月份少缴纳养老保险268.6 万元;未作调整的2 家企业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因去年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已调降,低于16%,遂未做调整。此项政策对于用工需求较大的企业来说,社保费减少更为明显:例如,某用工人数超过4000 人的大型电子企业,6 月份实缴养老保险296 万元,比费率调整前少缴55 万元,养老保险费用减少幅度15.6%;另外,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在去年基础上也调减0.07个百分点,抵减社保费缴费基数上调的负向影响后,预计全年将减少社保费支出近300 万元。此外,还有31 家企业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在去年基础上有不同程度下调,6 月份因这三项费率降低而少缴社保费38.8万元。

二是69.1%的规上企业上调基数,降费幅度将不及预期。自7 月起,社保费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计算方法作出调整,全省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43 元、上限下调3093 元。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94 家缴纳社保费的企业,65 家企业(占比69.1%)存在缴费基数上调情况,其中43 家企业是职工全员上调基数,仅11 家企业存在少数职工下调基数情况。缴费基数上调,一方面是源于按下限缴纳社保费的企业依新政被动上调,另一方面则是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的企业主动上调工资影响。综合费率下降、基数调整两项政策测算结果,57家企业预计全年缴纳社保费将有所减少,减少额550 余万元;而21 家企业预计全年缴纳社保费将有所增加,增加974.1 万元。由此可见,虽多数企业预计全年社保缴费会有所减少,但因缴费基数的调整而减弱降费预期,甚至一些缴费基数调整幅度较大的企业会出现不降反增的情况。例如,某大型汽车制造企业,6 月份养老保险费率下调使企业少缴养老保险8.5 万元,减少幅度15.8%;但因所有职工缴费基数均上调,且幅度较大,企业职工缴费基数合计比基数调整前增长7.8%,导致企业全年社保费缴纳额将预计比未实施新政的缴纳额增长3.4%。

影响政策效果因素分析

(一)税收减免的红利在行业间存在差异

增值税减税是通过增值税适用税率下调实现,对于工业一般纳税人企业而言,进项税税率、销项税税率两者同时、同幅度下调才可充分享受减税优惠;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因会计核算不健全,增值税依据简易法按3%征收率申报缴税,将不享受税率下调政策优惠,但也可间接通过下游客户分享政策红利。此次参与调查的100 家规上工业企业中,15 家企业因减税红利在行业间存在差异而感受不明显;而走访调研中,个别企业也反映小规模纳税人供货商要求分享企业红利。此外,创新投入较大的行业、企业,因所得税税率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上调等政策,税收减免幅度较大。

(二)企业在产业链中所处地位影响获益

制造业产业链上的强势企业,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往往通过合同价格要求下游企业让利、在招标中压低上游企业产品价格等方式放大企业获益。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100 家规上工业企业中,就有7 家企业受到强势企业的价格压迫导致盈利不增反降。此外,国家发改委通知电网企业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省级电网企业含税输配电价水平降低的空间全部用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但在规上工业中一般工商业企业数和用电量均占比不高,电网企业让利有限,大工业用电户含税价格未作调整。

(三)不确定因素叠加阻碍企业信心提振

此轮减税降费瞄准为实体企业减负、增强企业获得感,从而提振信心、激发内生动力,助力企业在复杂经济环境中生存发展。但受种种不确定性因素影响,信心提振有限。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120 家企业中表示政策受益后、充满信心的企业仅有41 家,占比34.2%;更多的企业选择谨慎乐观,维持现状以防范风险。从走访的情况看,多数企业认为当前的国际形势日趋复杂,中美贸易摩擦加剧,安全、环保等政策密集出台、持续加码,阶段性优惠政策能否延续等不确定性因素仍是其主要顾虑。

(四)要素成本刚性增长加重企业税费负担

近年来,职工薪酬、环保投入等要素成本刚性上涨,加重企业税费负担。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120 家企业中仍有48 家(占比40%)企业认为目前税费负担略重,另有2 家企业表示税费负担仍非常重。从反馈的信息来看,职工工资、社保缴费基数每年上涨,环保标准逐年提升、环保设备投入不断增加等是感受负担加重的主要因素。此外,部分调查企业认为城市建设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存在下调空间,增值税、所得税税率虽有调整,但仍显偏高。

释放多赢效应的政策建议

一是加速推进税费改革,为更多企业实质性减轻负担。建议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加速推进税费改革,实现小微企业更多普惠性税收减免,进一步实质性降低增值税、所得税标准税率,统筹降低社会保险综合费率等;各级政府需加快推进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进程,为更多困难企业降低经营成本。

二是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相关职能部门需及时掌握企业享受政策情况,指导并帮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市场管理部门要发挥好监管作用,摸清产品价格波动的动因,监督线下招标、线上竞价等形式的招标活动,避免利用税率下调时机恶意调高产品价格(或压低原材料价格)的现象发生,竭力为企业营造公平合作、互惠互利的生态环境。

三是优化政策推进方式,增强减负效应和企业获得感。我省各级各部门和单位在执行各项政策中,应考虑当前的经济环境,加速推进税费减免、降低电价、优化服务等为企减负政策的制定执行,并监督落地;而社保缴费基数上调、环保标准提升等增加企业投入的政策措施,应暂缓推行或补贴执行,以放大减负政策效应、增强企业获得感。

四是积极筹划尽享红利,加大创新投入以提升竞争力。企业应科学筹划财务管理,统筹好盈利与税负的关系,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最大程度享受红利;要聚焦企业内部谋发展,将节约的资金用于加大研发、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创新投入上,注重提高市场竞争力与技术装备水平,实现转型升级、提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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