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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

2020-01-08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民主集中制政党民主

李 青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741018)

一、无产阶级政党的功能决定了政党运行的根本机理是民主集中制

政党的基本特征是鲜明的阶级性,是阶级的先锋队组织,拥有一整套实现阶级利益的政治纲领,以取得政权和巩固政权为己任,具有特定的组织和纪律。政党的特点决定了政党的功能,政党功能是保持政治体制的整体性并使其保持运转的基础。但是由于不同的政党属性、不同的历史文化、不同的国情和不同的政治制度,造就了政党的不同功能。西方学者认为,政党的主要功能有:“连接政府与公众的桥梁”,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功能除了具备政党的一般性功能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特定功能:一是制定党的纲领和目标,表达和整合人民利益。政党是连接人民和政府的桥梁,是政治体系利益输入的中介。政党为了赢得人民支持,从而更好地执掌政权,需要尽可能地了解人民的利益诉求,需要把分散的、多样化的利益整合为具有普遍性的利益。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自己的政治目标和政治纲领的过程,就是了解和反映民意,集中表达和整合人民利益的过程。二是执掌政权,制定政策并推动政策的实施。只有掌握国家政权,政党才能将自己的政治纲领上升为国家意志,转化为公共政策。在不同的政治体制中,政党获得政权的方式是不同的,西方政党一般是内生型政党,主要是通过获得选举胜利而成为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是外生型政党,通过推翻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夺取革命胜利而获得执政地位,并确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一党执政,多党参政是中国政党制度的显著特色。政党执掌政权后,通过制定法律和政策,实施自己的政治纲领,从而实现自己所代表的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根本利益。三是进行政治动员和政治社会化,将各种利益群体整合进政治体系。为了赢得群众支持,以便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政党必须对公民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动员他们参与政治活动,支持政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参与的过程本身也是对公民进行政治教育和政治社会化的过程,政党通过组织个人参与政治生活而增强公民的政治认同,政党通过将各种不同的利益群体整合进自己的阵营,参与政党组织的各种活动,将他们整合进政治体系之中。四是培养政治骨干,吸纳和输送政治精英。政党是现代政治中培养政治骨干和向政权输送政治精英的摇篮。政党培养政治骨干和政治精英的方式多种多样,总体来说有正规培训和非正规培训两种方式。正规培训是指政党以某种正式的培训机构来提高党员素质和政治能力,比如,中国共产党所创办的各级党校,就是培养党的干部的主阵地、主渠道。非正规培训则是通过政党的政治活动,包括选举活动、党务工作、日常学习和工作等提高党员的素质和能力。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建设学习型政党的要求就是非常典型的举措。同时,中国共产党提出了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培养、吸纳、输送政治精英作为自己的重大职责,凸显了政党的功能。五是主导和监督政治运作,完善政治运行机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主导中国的一切政治运作,同时,在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体制中,作为参政党的民主党派在监督共产党和政府方面也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执政党完善政治运行机制和根据民意反馈调整政府政策的强大压力,不断促成政治运行机制的健全和完善。六是参与国际事务,影响国际政治。在当今世界,政党不仅仅是国内政治中的重要力量,而且还是国际政治中的重要主体,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敏锐地看到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与规律,看到各国开展全球性协作的必要性和必然性,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倡议,主张世界各国努力建设一个远离恐惧、普遍安全的世界,一个远离贫困、共同繁荣的世界,一个远离封闭、开放包容的世界,一个山清水秀、清洁美丽的世界。中国共产党不仅关注中华民族的福祉,而且以宽广、博大的世界眼光和强烈的大党担当,始终把为人类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作为自己的使命,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要实现党的这些功能,就不得不强调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即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具有不同的层次和内涵,具体讲,民主集中制是我国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领导制度以及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一条铁的纪律和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党以来,以党的历代领袖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这一党和国家根本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进行了积极的理论探索和实践创新,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理论和制度体系,成功地领导了中国的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

二、中国共产党对民主集中制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探索

民主集中制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我们党从建立之时起,就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并实现对全党的领导的。在长期建党实践中,毛泽东创造性地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正确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处理党内关系的基本准则和具体制度,形成了我们党在组织上、领导上的鲜明特征,丰富和发展了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正确的实行民主集中制,就要充分发扬民主,发挥全党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保证全党行动的一致,保证党的决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从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第一代党的领导核心对民主集中制的探索和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并渐次写入了党章,成为了我们党的行为规范:一是必须坚持“四个服从”。二是党的各领导机关,除他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三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四是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并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上下级组织之间互通情报,相互支持和相互监督。五是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讨论并做出决定。六是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由毛泽东阐明和创立的这些民主集中制原则,不仅成为党的根本的领导制度和组织制度,而且逐渐演变、发展成为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邓小平是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党建思想的亮点就是制度建设。十一届三中全会后,1980 年8 月,邓小平所作《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标志着邓小平执政党制度建设思想的成熟,他站在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之上,充分论证了执政党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一重要地位和作用。邓小平明确将党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加以区别,强调健全党的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党的监督制度、健全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并认为健全民主集中制是执政党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民主集中制是实现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的根本保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在党内造成又有民主又有集中,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从而把党建设成为一个健全的、民主集中制的党。为此,他提出了健全党内民主、完善民主集中制的若干重要思想,因为,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最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也就成了执政党制度建设的核心内容。

首先,邓小平提出民主集中制是民主与集中的辩证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统一;没有集中统一,党就没有战斗力。只有在民主基础之上,充分发扬民主,才能建立这样一个统一的党,有纪律的、有战斗力的党。他告诫全党同志,千万不要以为强调集中统一,就可以不要民主了。认为为了更好地加强集中,就必须坚持民主,只有有了民主,集中才会有其存在的基础。他强调,我们历史上多次过分强调党的集中统一,过分强调反对分散主义、闹独立性,很少强调必要的分权和自主权,很少反对个人过分集权,这是对民主集中制的曲解。邓小平创造性地指出,在一定时期,在一定范围内,民主和集中在党内生活中也可以有所侧重。何时强调民主,何时强调集中,应接受当时形势和任务的制约,如在党的政治生活过程中,出现了个人专断时,就应强调民主,出现了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时就要强调集中。既要继续解放思想,坚决发扬民主,调动一切积极性,又要努力克服一小部分群众特别是一小部分青年中间的思想混乱。在发扬民主时,又必须认识到,那种不要社会主义法治的民主,不要党的领导的民主,不要纪律和秩序的民主,绝不是社会主义民主。相反,这只能使我们的国家再一次陷入无政府状态,使国家更难民主化,使国民经济更难发展,使人民生活更难改善。

其次,邓小平提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几点要求。第一,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力。邓小平始终强调,党在努力提高党员标准的时候还必须注意保护和扩大党员的民主权力。他提出:宪法和党章规定的公民权利、党员权利、党委委员的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要切实保障党员的选举权、参与党的重大问题的讨论和决策的权力以及党员的申诉权和辩护权。

第二,正确处理党内上下级关系、个人与组织的关系以及同志间的关系。邓小平讲,党内上下级组织之间、个人与组织之间的基本准则是各级组织、每个党员都要按照党章的规定,一切行动服从上级组织的决定,尤其是必须同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同时,邓小平也指出,上级对下级不能颐指气使,尤其不能让下级办违反党章国法的事情;下级也不应当对上级阿谀奉承,无原则的服从、“尽忠”。同时,他强调党内的所有党员一律平等。他批评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这是完全违背民主集中制的,要坚决的克服和反对。

第三,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反对党内派性和派别活动的存在。邓小平强调,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既是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内容,又是民主集中制得以实现的有力保证。党内民主不是无政府状态和极端民主化,而是一种有原则、有领导、有组织的民主,必须把民主和纪律有机结合。坚决反对那种分散主义和无政府主义,党员的一切行动都要服从上级组织地决定,谁违反这一点,谁就要受到党的纪律的处分。

第四,要维护领袖权威,同时要反对个人崇拜。邓小平在八大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时指出:“马克思主义在承认历史是人民群众所创造的时候,从来没有否认杰出的个人在历史上所起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只是指出个人的作用归根结底是以一定的社会条件为转移的。同样,马克思主义也从来没有否认领袖人物对于政党的作用。”[1]为了保证领袖们正当地行使职权,保证党的各项决定和措施迅速有效地执行,就必须注意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权威与威信,与此同时,又必须坚决反对个人崇拜。他指出,对于领袖的爱护本质上表现为对党的利益、阶级的利益、人民的利益的爱护和忠诚,而不是对某个人的神化。因此,邓小平多次强调,要少宣传个人,禁止无原则的歌功颂德。

第五,领导干部要过双重组织生活。组织生活会是党员加强党性锻炼接受党的教育、管理、监督的有效形式,也是加强党的组织纪律性、搞好民主集中制的有效途径。邓小平特别强调要严格执行党的领导人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委会应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共同谈心和交流,并互相监督。党的各级领导人不能做特殊党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和所在组织的党员一起过组织生活,带头发扬党内民主,接受党员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尊重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都强调了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问题,尤其是在2018 年12 月25 日至26 日中央政治局召开的民主生活会的讲话里大篇阐述了民主集中制,强调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全党的共同政治责任。

首先,重申了民主集中制的重要地位与作用,习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标志。民主集中制把充分发扬民主和正确实行集中有机结合起来,既可以最大限度激发全党的创造活力,又可以统一全党的思想和行动,有效防止和克服议而不决、决而不议的分散主义,是科学合理又有效率的制度。

其次,阐释了民主和集中的关系,习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包括民主和集中两个方面,两者互为条件,相辅相成,缺一不可。我们要把民主和集中有机统一起来,真正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变成我们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工作优势。

习总书记强调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各项决策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都注重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都是强调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反复讨论形成的。要把我们这样一个大党大国治理好,就要掌握方方面面的情况,这就要靠发扬党内民主而来,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广泛听取心声、汇聚民意而来。

习总书记强调坚持和贯彻好民主集中制,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成功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鲜明强调“四个意识”、“两个维护”,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取得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消除了党和国家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

再次,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到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之中,建立健全民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包括党内民主的机制化和程序化,集中过程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等。要把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中,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为体现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基石。2012 年12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出席纪念现行宪法公布实施30 周年大会上强调,我们要按照宪法确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政权体制和活动准则,实行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秩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保证国家机关统一有效组织各项事业。

最后,提出了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的二条现实途径。一是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就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政治纪律的要求,也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等党的组织制度非常重要,必须严格执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严格执行请示汇报制度。二是要培养一个自觉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精神的群体,给全党作出示范榜样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激发党的创造力、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民主集中制贯彻的怎么样,关键看高级干部做的怎么样,并要求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成为全党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典范。

民主集中制不仅组织、壮大、发展了中国共产党,并运用这一根本的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取得了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伟大胜利。同时,把民主集中制这一科学的制度运用到了国家政权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来看,民主集中制首先是作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提出来的,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将民主集中制有意识地运用于苏维埃政权建设、抗日战争时期的根据地人民政权和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区人民政权的建设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一原则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的组织原则和活动原则。从建国初颁布的《共同纲领》和此后颁布的四部宪法都规定了这条基本原则。民主集中制作为党和国家共同遵循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对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架构和在这种架构下形成的政治生活产生了直接影响。

三、民主集中制的三个运行范围

民主集中制,本质上就是民主,作为一种民主形式,它实现的是人民民主。因此,在价值层面上,民主集中制是人民民主的要求;在制度层面上,民主集中制是民主本身的要求。任何一种政治形态都包含两大成分:一是制度成分,二是价值成分。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制度成分属于形式理性或工具理性;价值成分属于实质理性或价值理性。制度成分主要表现为政治形态为实现一定的目标或价值而形成的对制度的结构和功能的追求;价值成分则主要体现为政治形态对特定的道德和理性的追求。民主集中制就是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的有机结合和辩证统一,就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制层面而言,人民民主是一种以全体人民广泛一致的统一意志,即人民主权为基础,以全体人民参与国家事务为形式的民主制度。作为以人民主权为基础的政治形式,民主制与君主制相比,民主制的每一个环节都是全体民众的现实的环节;在民主制中,国家制度本身是人民的自我规定,是人民的国家制度,国家制度是人民存在的环节;民主制从人出发,把国家变成客体化的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在这样的民主制下,人民民主对统一意志的追求形成了对集中的内在要求。就制度层面而言,任何民主如果不至于陷入无政府状态,都必须有相应的保障机制,这个机制不论是体现为法律与权威、还是组织或制度,相对于以强调个人和人民权力为本意的民主来说,都是一种集中。恩格斯讲:“能最清楚地说明需要权威,而且是需要最专断的权威的,要算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船了。那里,在危险关头,要拯救大家的生命,所有的人就得立即绝对服从一个人的意志”,“所以,把权威原则说成是绝对坏的东西,而把自治原则说成是绝对好的东西,这是荒谬的。权威与自治是相对的东西,它们的应用范围是随着社会发展阶段的不同而改变的”[2]。由此可知,在价值层面上,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政党、政权的组织形式,即就政权而言,民主集中制就是政体;在制度层面上,民主集中制是一种政党、政权的运行方式,即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价值层面和制度层面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而不是两个问题。

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机构根本的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正因如此,有的学者提出了我国有两个民主集中制,一个是政党范围内运行的民主集中制,一个是国家政权范围内运行的民主集中制,这种认识无疑是正确的。但不全面,还应该强调民主集中制运用的第三个范围,即处理党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也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具体讲,就是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是政党范围内运行的民主集中制。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一开始就强调民主与集中的统一,而且把集中看作是党在艰苦环境下进行斗争的前提。列宁在建党初期,为了强调集中,提出与民主制相连的集中制,认为在像俄国这样落后的、生产分散的国家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党没有纪律和统一的意志是不行的。后来在革命的实践和理论的探索中,列宁思想才从集中制转变为民主集中制。受共产国际影响的中国共产党,接受了民主集中制原则和思想,强调在中国这样一个农民和小资产阶级占主导的社会中,中国共产党要成为一个有强大战斗力的政党,在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是党的生命力之所在。实践证明,民主集中制为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奠定了十分重要的组织基础和行为准则。由此可见,集中是无产阶级政党,尤其是落后国家无产阶级政党发展的必然要求。集中能带来纪律,纪律能带来战斗力,战斗力是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因此,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无产阶级政党在革命实践中,对民主集中制的强调,更多地强调集中和纪律,认为民主应以不动摇的纪律和高度集中统一为前提。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承担着中国人民实现全面发展的历史重任。党的性质和历史使命决定了党的组织要求的高标准。党在运用民主集中制过程中,从组织的角度对集中的强调,符合党的组织性,有利于党的力量壮大和领导能力的提高。正因为如此,在党的组织中,由于受到党组织性质的内在规定,民主集中制的“集中”,不仅是作为民主的内在要求而存在,而且是作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内在要求而存在,于是,“集中”就往往越出“民主”的规范,同“民主”一起成为党组织生命力之所在。这样的集中,在特定情况下,就可能不是从民主的要求出发而进行,而是从党的纪律、党的特殊使命出发而进行,从而形成为集中而进行的“集中”,而党的基本组织原则就为这种集中提供了组织基础和制度保障。这个基本组织原则就是: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因此,党是一个高度民主与高度集中有机统一的整体。这就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在党内运行的基本要求,也是与国家政权范围内民主集中制运行的差别。

二是国家政权范围内运行的民主集中制。作为在国家政权范围内运行的民主集中制具有两个基本的方面,一是组织制度,二是领导制度。作为组织制度,民主集中制与作为一种国家形式的民主即民主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毛泽东把民主集中制阐释为中国的政体,他指出:“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但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这种制度即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非少数人所得而思’的精神,必须表现在政府和军队的组成中,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叫做政体和国体不相适应。”“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我们现在虽有中华民国之名,尚无中华民国之实,循名责实,这就是今天的工作。”[3]民主集中制作为一种真正的民主制度,民主是决定性的,集中是基于民主的要求而形成的,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基于人民民主的要求而形成的,表现为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权组织形式;另一方面则是基于民主本身的普遍要求而形成的,表现为民主以特定的制度为基础,而这特定的制度对民主来说,就是一种集中。因此,在政权组织形式已经确定的条件下,作为国家机关组织形式的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强调的是民主的制度规范和规范背后的法律基础,而不是简单的权力关系。至于民主集中制下的权力关系,则是由民主集中制所强调的民主的制度规范和法律基础决定的。所以,从制度层面上讲,民主集中制的本质涵义就是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从这个意义上讲,依法执政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必然要求和题中应有之意,也是国家政权机关民主集中制运行的特殊性和特点所在。

民主集中制作为国家政权范围内的领导制度主要体现为两点,一是表决过程中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二是利益关系上局部服从全局的原则。这两点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作为领导制度,民主集中制的“民主”体现为对每个权力和利益主体的肯定与平等;而“集中”则体现为肯定在各权力和利益主体基础上所形成的决定规则和价值取向,即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全局。由于这种集中是以承认权力和利益主体为前提的,因此这两种服从所形成的“集中”,不能否定少数、局部的权力和利益的合法地位以及权力和利益本身。邓小平在论述民主集中制时强调:“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绝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么,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力和义务的关系,归根结底就是以上所说的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4]邓小平认为,只有这样的民主集中,国家的政治生活才能形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由此可知,国家政权范围内的“集中”其核心是指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办事,而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民主集中制的“集中”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中央集权制[5]。

三是党和国家政权之间运行的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在政党范围内和国家政权范围内的运行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系统,它们的独立运行并不是民主集中制的终结,而是在此基础上,民主集中制也是处理好党和国家政权关系问题的根本遵循。根据我国国体、政体以及相应的政治制度、组织制度、领导制度,在处理党和国家政权关系问题上,依然要按照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领导制度、领导体制。就民主而言,是按照党章、宪法和法律法规治国、执政、理政。就集中而言,是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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